“不是这种,那就是另一种了。”
听到他从胸腔深处发出的低笑,林妙转头看了他一眼,马上就知道大事不妙了,因为他脸上又出现了那种掩饰不住的得意与搞怪的神情。耳朵里听见他说:“你想啊,愿意给一个女人提供全套服务的,不是鸭子,那就只能是二十四孝老公了。”
林妙的脸不争气地红了,夏以南还不肯罢休,站起来说:“先从按摩开始吧,放松,别紧张,我向你保证,全身按摩挺舒服的。”
林妙像被火烧了屁股一样“嗖”地跑开了,夏以南哈哈大笑。
见林妙远远地站着不肯过来,夏以南知趣地转移话题:“你的电脑还没搬过来啊?”
“还没有,这几天就准备弄过来,反正答辩也完了。”
“说到这个,我竟然忘了问你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你的论文,最后评的什么等级?”
林妙立刻笑开了:“你猜。”
夏以南瞟了她一眼:“猜什么猜,看你那样子,肯定成绩很好了,不会是优秀吧?你的论文也能得优秀?”
这话林妙可不爱听了:“俺的论文还就是优秀,对不起您了。”
夏以南长叹了一口气:“是我对不起你才对,因为在听到你的论文得优秀时,我很没同学爱地想到了一个历史场景和一句经典对白。”
林妙警觉地竖起耳朵,夏以南一本正经地告诉她:“据说阮籍有一天和朋友去瞻仰楚汉相争的战场遗址,慨然叹曰,时无英雄,遂使庶子成名。”
“我就知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林妙气得拿起沙发上的长毛兔扔过去,夏以南身手敏捷地躲开了。林妙又去找别的,可这回她刚拿起一个抱枕,就被夏以南连人带抱枕一起抱住了。
林妙被他出其不意地抱住,虽然隔着抱枕,还是楞了一下。就这一下,已经让夏以南偷袭成功。
直到那柔软滚烫的感觉传来,林妙才意识到发现了什么,她猛地推开他,却也没说什么,只是心慌意乱地坐着。
夏以南这时已经不笑了,正意犹未尽地舔着嘴唇,眼睛里似乎有火星在闪烁。
已故领袖毛主席曾说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林妙当机立断地抓起他的公文包和茶几上的车钥匙,亲自打开门说:“今天我们都喝了酒,脑子不大清醒,都应该早点休息才对。”
夏以南坐在沙发上看着她,眼睛异常明亮。林妙有点心虚,她知道自己这样做不礼貌,等于撵客人走。可是夜深人静,孤男寡女,实在是容易天雷勾动地火,所以她还是坚持站在门边等他,摆明了他不出去她就不进来的决心。
这场拉锯战最后以夏以南失败告终,人家不进来他有什么法?只好不情不愿地走到门口,低头换鞋子。
看他乖乖地换鞋子,林妙以为危险解除,从外面走了进来。
她的脚步刚踏进玄关,说时迟,那时快,夏以南已经站起身,一把将她搂在怀里,再次成功地偷得一吻,然后她在发怒之前迅速放开,笑眯眯地说:“我只是想跟你道别而已,别想歪了。”
“道别就道别,可是你……”
“小姐,这叫道别之吻,你看外国人不都是这样的。”
“人家只是吻面颊,道别吻哪有吻嘴唇的!”
夏以南马上道歉:“对不起,看来是我社交礼仪没学好,要不我们再来一次吧,你教我正确地道别之吻。”
林妙气急败坏地将他推出门,说了一句“不送”,砰地关上大门。
关上门之后的她,却浑身无力地*在门背后,半天没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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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三更的林家成卷土重来,携《千面风华》参加元月
她穿越而来,一来便发现自己被绑在燕国军神慕容恪的床上。
她有四张脸,晋国第一公子谢安爱上其中三个。
这是荒唐乱世,她是乱世魅女,世人为了记念她,创下了一个流传千古的词:风华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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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妈妈越刁钻,儿子越孝顺】………
夏以南回家的时候是晚上1点。本来可以早点到的,可是他又开车到夏琼最喜欢的那家卤味店买了一些鸭头鸭掌,再顺道买了一把火红的玫瑰。
会买这些,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单独请女孩子吃晚饭,把妈妈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家里有点过意不去,所以事先准备一些糖衣炮弹讨老妈的欢心。
真要说起来,玫瑰的花语是爱情,地球人都知道那是情人之花。可是夏琼声称她最喜欢红玫瑰,夏以南也只有投其所好了。花语代表什么是虚的,让妈妈开心才是真的。
夏琼眉开眼笑地接过儿子手里的花和卤菜,先抱着花闻了闻,再问儿子:“今天给女朋友送花了没有?”
“没有,再说还不是女朋友啦。”在夏以南看来,两人关系尚浅,离真正的男女朋友还有点距离。
夏琼对儿子的话将信将疑:“不是女朋友,还跟人家约会到10点,那要是女朋友,不得通宵不归了?”
夏以南很想说:“到时候可能真的通宵不归”,可是看着妈妈眼里的落寞,他硬生生地把话咽了回去,违心地安慰了一句:“不会的,知道妈妈在家等我嘛。”
夏琼趁机要承诺:“那,小南,你可不可以答应妈妈,永远不在外面过夜,永远不把妈妈一个人丢在家里?”见儿子面露为难之色。她悻悻地解释:“反正你结婚地时候会把人娶进咱们家,到时候你一个有老婆的男人,也不应该随便在外面过夜啊……1…6…K;手机站
夏以南迟疑地点头应诺,心里却不是很情愿,因为在这一瞬间,他脑海里闪过的是刚刚才离开的温馨小屋,和那个人如其名的妙人儿。如果,如果。有一天他跟她走到了那一步,他不认为自己有那么强大的意志力,可以半夜从她的体温和体香里抽身而去,一个人开车回家。
不过,既然老妈坚持,还是暂且先答应着,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夏琼自然也看出了儿子地勉强和敷衍,不甘心地说:“其实。一个婚前就留男人过夜的女人,我是不看好的,我思想保守,接受不了这样的媳妇。”
夏以南看妈妈一副义正词严抨击“现代豪放女”的样子。突然觉得有点想笑。如果他没失忆的话,他的身份就是不折不扣的私生子吧,一个生下了私生子的妈妈,这会儿有板有眼地在儿子面前说自己“思想保守”
当然当然,做人子女地。怎么样都不该腹诽自己的妈妈。因为她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没有放弃他。含辛茹苦地把他养大,站在这一点上,她是个伟大的母亲。每次在报纸上看到有关弃婴地新闻。夏以南都会在心底里感激妈妈一次。她当时刚满二十岁,自己都还是花骨朵一样的年龄,他难以想象妈妈当初望着两个嗷嗷待哺的幼子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她本可以把这两个儿子都送人,自己一身轻松地嫁人,重新开始新生活。可她还是毅然留下了他,就是那个哥哥,妈妈在爸爸出走后也自己养了大半年,后来实在养不活了,才送给一对家境很好的不育夫妇……16K电脑站为此,妈妈自责了一辈子,然后一辈子不婚,就怕他在后爹那里受委屈。
如果一个女人为孩子牺牲了自己一生地幸福,那么现在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这个孩子都没有嘲笑她地权力。夏以南越想越愧疚,走过去抱住夏琼地肩膀说:“妈妈怎么说都是对的,儿子都照办。妈妈你吃东西吧,我去给你泡红糖水。”
夏琼*在儿子厚实的肩膀上闭上眼睛,母子俩互相拥抱了一会儿,然后夏琼开始啃鸭头鸭掌,夏以南则去厨房准备红糖水。夏琼最喜欢啃这些鸡爪鸭掌之类地东西,同时佐以热乎乎的红糖水。按她的说法,卤菜是凉的,所以要喝点热的搭配才不会伤胃,但卤菜一般比较辣,喝热开水会更辣,所以在水里加上红糖,既能益气补血,又能有效地压制住辣味。
这种说法有没有理论没人去考究,反正她爱怎么吃就怎么吃,夏以南则是妈妈爱吃什么就给她买什么,需要什么配套服务就提供什么配套服务,只要妈妈开心就行。
夏琼一面吃着儿子买来的孝心夜宵一面问:“小南,今天跟你女朋友出去吃了什么好东西?”
提到这个夏以南立刻笑了起来,眉飞色舞地告诉她:“妈,她口味跟你一样呢,我们今天去的地方,就是前面的太子大酒店,吃的三个菜有两个和我们上次吃的一样。”
“你们就在太子大酒店吃的?”
“嗯,因为她喜欢的两个菜,这里做得最好嘛。”夏以南把红糖水递给妈妈的时候有点心虚,因为他就在自己家门口吃饭,却没有喊上妈妈。
“哪两个啊?”
“香酥排骨,番茄三文鱼,这两个都是你最爱吃的菜,她也好喜欢。”
“谁说我最爱吃这两个菜?”夏琼的声音有点冷。
夏以南奇怪地问:“你自己说的呀,而且我们也出去吃过好几回了,我不可能把这么重要的事记错的。”
夏琼扔掉手里的啃得光秃秃的鸭头:“就因为吃过好几回,所以不喜欢了。什么菜吃多了都会吃腻的,谁会整天吃一种菜啊。”
夏以南有点郁闷,因为在他最开心的时候,妈妈不知道为什么却生气了。他讨好地戴上手套,拿起一个鸭头说:“妈,我帮你撕开,你慢慢吃,我等下再帮你泡一杯红糖水。”
夏琼也收起不悦之色,露出笑容道:“剩下的留到明天再吃,糖水也不喝了,这都快11点了,喝多了晚上懒得起夜。”
夏以南趁机表示:“要不我们还是换卧室吧?你住带卫生间的主卧,我住副卧,这样你晚上起夜也方便些。”
“没事啦”,夏琼从厨房洗好手出来,挨在夏以南身边抱住他说:“你妈还没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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