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三国之英雄与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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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三国之英雄与诸侯-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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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刘秀削弱三公的权力,加强尚书台的权力,这是他的重要集权措施之一。东汉初年,中央最高的官职是三公,就是司徒、司空和太尉。司徒是由丞相改称的,管民政,权力比丞相小的多。司空是由御史大夫改称的,不再管监察,而是改管重大水土工程。太尉管军事。太尉一职应改称司马,因刘秀曾任刘玄的“行大司马事”,为避讳而未改。三公的职位虽高,徒有虚名,并无实权。权力集中于尚书台,尚书台则直接听命于皇帝。东汉后期的政论家仲长统曰:刘秀“愠(yùn运,怒)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①
  东汉初年,进一步扩大尚书台机构。设尚书令一人,秩千石(西汉时为六百石),为尚书台的主管长官;另设尚书仆射一人,秩六百石,为尚书令之副;又设左、右丞各一人,秩四百石,为令、仆之佐。尚书台下分六曹,每曹有尚书一人,秩六百石。尚书的职掌:
  吏曹尚书(亦称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
  二千石曹尚书,主郡国二千石事。
  民曹尚书,主官吏上书事。
  三公曹尚书,主断狱事。
  南主客曹尚书,主少数民族和外国事。
  北主客曹尚书,主管同于南主客曹。
  每曹置侍郎六人,称尚书侍郎或尚书郎,秩四百石;置令史三人,称尚书令史,秩二百石,各有职掌。这是一个组织完善的、具体而微的中央政府,尚书令的权力在日益加强。章帝以后,已有“尚书出纳王命,赋政四海,权尊执重,责之所归”①之说。至此时,尚书台已是决策和发号施令的中枢机关。三公、九卿只受成事。东汉时的太傅、三公或大将军等要直接参预中枢决策,必须加以“录尚书事”的头衔。
  加强监察制度:东汉初年,就恢复了西汉时设置过的三套监察机构,而且有所加强。
  1。御史台——东汉初年,改御史大夫为司空,管工程。原属御史大夫的御史中丞主管御史台(府),掌监察,秩千石。御史中丞下有治书侍御史二人,掌解释法律条文;侍御史十五人,掌察举官吏违法,接受公卿、郡吏奏事。官吏朝见皇帝或国家举行祭天、祀庙、封王侯、拜将相等大典时,御史中丞或侍御史监察威仪。御史中丞的权力仅次于尚书令。
  2。司隶校尉——西汉武帝时置司隶校尉,至成帝时废除。
  东汉又复置,兼领一州事①,秩比二千石。设从事史十二人,主管察举中央百官犯法者和本部各郡事务。司隶校尉既是京官,又是地方官。参与议论朝政时,位在九卿之上,朝贺时,处于公卿之下。监察权之大,“无所不纠,唯不察三公。”②在公卿朝见皇帝时,尚书令、御史中丞、司隶校尉会同并专席而坐,号曰“三独坐”。
  3。州刺史——东汉初年,在司隶校尉辖区之外,分全国为十二州(部)③,每州设刺史一人,秩六百石。刺史于每年八月巡行所属郡国,检阅刑狱情况,考察长吏政绩,年终奏于皇帝。刺史的属官与司隶校尉略同。
  三套监察机构的恢复和加强,对加强皇帝的权力起了巨大的作用。
  集军权于中央:刘秀一再削弱地方的军权,加强中央的军权。他在建国不久,就下诏撤销了郡国都尉的建制,将兵权并归守、相。后又取消了各郡、国的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四种常备军④,还取消了每年一度的都试制度⑤。从此,守、相的军权也被取消了。郡、国的军队很少,一般不能作战。大的战争要依靠中央的军队。
  中央的军队主要有四支。在首都有两支,就是南军和北军。南军又分两部,一部归光禄勋①管辖,下设有七署,就是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羽林左监、羽林右监,掌守卫宫殿和侍从;另一部归卫尉管辖,掌守卫宫门。北军置中候一人,下分为五营,就是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每营设校尉一人,掌营兵,保卫京师。
  地方上有两支,一为黎阳营,合幽、冀、并三州兵骑而成,驻黎阳(今河南浚〔xùn迅〕县东),以谒者监军②。主要任务是守卫黄河以北,以为首都雒阳北面的屏障。一为雍营,驻雍(今陕西凤翔南),主要任务是守卫三辅(左冯翊、右扶风、京兆尹,为西汉皇陵所在地),亦是首都雒阳西面的屏障。安帝时,为了防御鲜卑贵族的侵扰,又增置渔阳(今北京怀柔)营兵。此外,还有使匈奴中郎将、度辽将军、护乌桓校尉、护羌校尉等统率的边防驻军,亦直属于中央。
  2。社会经济政策
  刘秀采取的社会经济政策,绝大部分都是西汉的政策的继续和发展。主要有三个方面。
  解放奴婢:奴婢问题是西汉中后期留下来的重要社会问题之一,汉哀帝和王莽时期都没能解决。
  刘秀称帝的次年(建武二年,公元26年),就下令解放奴婢。从这年至建武十四年,共下解放奴婢令六道,解放奴婢的地域范围,适用于全国;奴婢种类,包括了因贫穷而“嫁妻卖子”者,王莽时没入为官奴婢者,被权势之家略为私奴婢者等等。有抗命不解放奴婢者,以“略人法从事”。
  刘秀还在建武十一年的二、八、十月中,三次下令禁止残害奴婢。如二月的诏令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①
  刘秀的解放奴婢、禁止残害奴婢的政策的实行,对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发展社会经济,都起了巨大的作用。
  度田事件:土地问题是西汉中后期留下来的另一重要社会问题,也是最主要的社会问题,汉哀帝和王莽时期亦没能解决。
  东汉初年,在农民大起义之后,土地问题稍有缓和。当时刘秀亦未想对这一问题做进一步解决。他于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下令各州、郡,清查人们占有田地数量和户口、年纪。这样做有两个目的:一、限制豪强大家兼并土地和奴役人口的数量;二、便于封建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当时,许多大地主拥有武装,号称“大姓兵长”②,他们隐瞒的田地和依附于他们的人口很多,反对清查。地方官吏惧怕他们,有的贪于贿赂,就互相勾结,任凭地主谎报;而对农民,不仅丈量田地,还把房舍、里落都作为田地进行丈量,以上报充数,这就给广大农民制造了极大的痛苦。
  刘秀以“度田不实”之罪诛杀了十余个郡太守,下令加紧度田。于是大姓兵长们就武装反抗,许多农民不明真象,也跟从大姓兵长反抗,这就是史称的“度田事件”。刘秀一再发兵镇压反抗者。“郡县追讨,到则解散,去复屯结。”后来刘秀采取了镇压与分化相结合的政策,规定反抗者们“自相纠敗╰í惕,揭发),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③对捕获的大姓兵长,迁徙到他郡、县,给予优厚的田宅安排,不予处罚。这实际是一种妥协政策,度田不了了之,反度田斗争也就平息下来。
  二、社会经济的发展
  东汉前期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生活的恢复、发展速度比西汉前期慢一些,至刘秀之子明帝时,情况已相当好转。《后汉书·明帝纪》记载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的状况说:“天下安平,人无徭役,岁比登稔(rěn忍),百姓殷富。粟斛(石)三十,牛羊被野。”至和帝永兴①元年,有户九百二十三万七千一百一十二,口五千三百二十五万六千二百二十九;垦田七百三十二万一百七十余顷。②此后百年间,官府历次统计的数字基本上维持了这一水平。这个统计数字比西汉末年的统计数字要少得多。所以这样,不能说东汉的户口、田地比西汉少了,主要是由于刘秀的度田、检查户口的措施未得较好的实施,豪强地主们(大姓兵长)隐瞒了大量的田地和依附人口。
  1。农业
  农具的改进:东汉时期的农业生产较西汉更有发展,这和铁农具、耕牛更加广泛的使用有密切关系。在黄河和长江两大流域的各个省份的考古工作中,都有大量的属于这一时期的铁农具出土。在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甘肃、内蒙古、宁夏、新疆等边远地区亦都有不少铁农具被发现。铁农具的种类和西汉基本相同,略有增加,主要是在器型方面有很大的改进。以铁犁为例,有长宽各四十多厘米和各三十多厘米的大型铁犁,有长、宽各二十多厘米的中型铁犁,也有宽度只有十几或不足十厘米的小型铁犁,这些犁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犁锋部的角度缩小,刃部加宽,而且较普遍地使用了犁壁,这样的犁具便于深耕、快耕、翻土、碎土,而且坚固耐用。今湖北、湖南、浙江、江西四省未发现铁犁,但其他铁农具发现很多。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一些新式铁农具,重要的有全铁曲柄锄和䥽(pō泼)镰等。曲柄锄是中耕农具,全铁曲柄使用起来既坚固又省力。䥽镰是割草用的大镰刀,长约三十五厘米,接以长木柄,可直立砍草,生产效率很高。
  牛耕已很普遍,从已发现的属于这一时期的壁画、画像石及有关模型的牛耕图象上可知,不仅中原地区在使用牛耕,远至甘肃、内蒙古、广东等边远地区也已使用牛耕。大多数是二牛抬杠,也有少数用一牛的,还有马耕。
  水利的发展:西汉后期以来,水利长期失修,河水“侵毁济渠,所漂数十许县”。①汴渠亦溃决②,黄河的水自汴渠东侵,淹没兖、豫二州的许多地方。
  东汉初年,官府已注意水利的兴修。明帝时,命民间水利专家王景和将作谒者王吴主持修治黄河和汴渠,为这项工程而征调的农民和士卒有数十万人。王景等自荥阳东至千乘(shèng胜,今山东博兴)海口千余里,勘察地形,决通壅积,疏濬河道,十里立一水门,控制水流和水量。化了约一年多的时间,费钱约有百亿,完成了这一工程。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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