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她已经不是当初那张还算稚嫩的容颜,但她身上的气质却不会改变。平和而淡漠,不会显得多么高高在上,只是给人一种莫名的距离感。
他感激的望着蓝锦甯。
阿常不悦的挡住他的目光:“先生姓秦?”
“是……”阿常身上的气息让秦书生有些莫名,却又不知所以。而且他也瞧得出来,这个年轻又贵气的男子,和三小姐的关系匪浅。
“秦先生勿怪,这是我夫君。”蓝锦甯瞪了阿常一眼,这才冲他点头笑了笑:“秦先生这回是进京赶考吧?预祝先生马到成功。”
“多谢小姐。”秦书生一揖到底:“学生唐突了,只是一时激动,还请小姐原谅。”
“先生还是唤我梁夫人好了。”锦甯笑了笑。
“多谢小姐。”秦书生一揖到底:“学生唐突了,只是一时激动,还请小姐原谅。”
“先生还是唤我梁夫人好了。”锦甯笑了笑。
“多谢小姐。”秦书生一揖到底:“学生唐突了,只是一时激动,还请小姐原谅。”
“先生还是唤我梁夫人好了。”锦甯笑了笑。
2卷 人小鬼大逞心机 忽然想罗嗦一下
忽然想罗嗦一下
2012年了,真真正正,对咱们中国人来说,完完全全的2012年了。
冬雪写虹祁贵女,是在10年的时候,时隔一年多,闷葫芦的冬雪终于想出来罗嗦一下。
追我书的童鞋大概早就发觉了,冬雪老是挖坑结果把自己给埋了。就如蕾蕾童鞋所说的那样,硬伤很多,经不起深究。冬雪不想说什么,“这是小说,看着解闷就行,没必要去研究”这样的话,否则《红楼梦》就不会有“红学”。
我想说的是,我在写的时候,也有不喜欢,也有想放弃,也有觉得厌恶的时候。是的,我承认,从有爱到无爱,经常会有这样的过程。但我在码字的过程中,享受到的是快乐。经常我在码完一个章节之后,会发现,我会因为自己码的情节,或者微笑,或者感动,或者悲伤。也许冬雪是个自恋的人?但我一直是带着这样的心情,去构思情节。
这本书,有些注重亲情。
很多童鞋不理解,为什么冬雪让女主放弃了自己的亲妈,还要去讲什么亲情。虹祁里的吴氏,从头到尾就是个炮灰,她偏激,执拗,而下场也比较惨。
可能这样有些童鞋没有办法接受,但冬雪还是这样设定了。
冬雪想表达的,其实未必是对亲情多么看重,而是想说,每一个爱你的人,都值得你好好去爱,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就是珍惜你自己。
爱情也好,亲情也好,值得你珍惜的,就要好好守护。不值得,就大大方方的,果断的舍弃了吧
冬雪的书里面有很多的硬伤,真是深究不起。其实我也发现了,可说真的,这本书写到现在,冬雪没有退路了。
而这一切,就要结束了。
还会有下一个故事的,还是会有许多的缺点的。
那么等着大结局的诸位,陪我走了一年多的诸位,下一本书,你们还会看么?
我不能说我会写的多么多么好,但我保证,我写的每一本书,都是我发自内心,想让你们看到的故事。
亲们都知道,其实冬雪就是个懒姑娘,从头到尾,但谢谢大家,一直体谅我,没有抱怨,没有离奇。
不离不弃,就是我所理解的,你们给我的爱,而我能付出的,就是下一次,会更好。
今天是大年初二,给大家拜个晚年,祝大家龙年大吉,心想事成。
冬雪敬上
2卷 人小鬼大逞心机 448。从狗儿到坤哥儿的转变
448。从狗儿到坤哥儿的转变
嫉妒?锦甯怔了怔,然后下意识的苦笑了下。
如果蓝绣知道真实的情况,知道她并非是原版的“蓝锦甯”,大约就不会这么想了吧?根据阎罗原本所说的蓝锦甯来看,她的身份只怕还不会止步在一个世子妃之上更别提阿常这个世子本来就该“早亡”的,她原本该嫁给谁还是个谜题
不过她也能猜得到,无非就是某位皇子的妃子之类的。
但想来以蓝锦甯原本“庶女”的身份,并不可能一开始就做大,一个侧妃已经顶天了。而最后能称为连阎罗都要称之为“VIP”的女人,原本的智商和情商也绝对不可能太低,只怕是个很有心计的女子
想到这里,她不禁疑惑起来,蓝锦甯的注定的命运多半已经被自己给过的面目全非了。而阎罗说过,她的地位高贵是注定的,这一点,就算是由她来替代了也一定会这样所以她也一定是对皇室或是整个大梁有所贡献,那么原本的蓝锦甯到底做了什么?
好奇归好奇,蓝锦甯可不打算去探究。左右阎罗并没有对自己做出任何警告,也就是说,她的行为都在默许的范围之内,该做的事情多半也已经做了。
蓝绣虽然并没有一直盯着蓝锦甯瞧,但还是察觉了她脸上一闪而逝的苦笑,心下不禁有些诧异。在她看来,蓝锦甯比起任何女子都要幸运的多,从小到大,她一直就是顺风顺水的。不禁父亲和嫡母对她疼爱有加,就来老祖宗蓝老爷子也对她格外的青睐。不管是做什么,她总能得到所有人的支持,哪怕是在她看来十分大胆,甚至不合礼教的事情,由她去做,也显得那么理所当然
嫁了人之后,她原本也以为她可能不会那么好过了,靖王妃当初对蓝锦甯的敌视,她可都清楚的瞧在眼里。可瞧瞧人家这日子过得,别说是婆媳大战没有爆发,就是一般婆媳之间的问题,都没有过人家从来都是公公婆婆护着儿媳妇,还不带犹豫的
就算以后,蓝绣也想象的到。以靖王世子对锦甯的疼爱程度,只怕是不会让她受委屈的年轻气盛时尚且如此,更何况以后上了年纪她也看的出来,靖王世子从小眼里就只有锦甯一个人,要说他会变心,不如说她蓝绣的丈夫日后会休了她还靠谱些
看着蓝锦甯,蓝绣识趣的不再提及这个话题。她也没有那个心力去帮蓝锦甯解决什么问题,自己顾好自己不给这个名义上是“妹妹”,但实际上更像是“家长”的女子添麻烦已经很好了,就不必不自量力的想着去帮别人。
若连蓝锦甯都感到难办的事情,她又能有什么法子?
在这一点上,蓝绣显然要比蓝瑟通透的多。锦甯的能力有目共睹,她受宠也不知是因为嘴甜会说话。就算把她或者蓝瑟的位置同蓝锦甯换一换,她们也不可能和她走一样的路
“姨母,抱抱”小孩子可不像大人那么会看脸色,陈玉坤伸手便要锦甯抱抱。蓝锦甯喜欢小孩子,这从以前就看的出来。她看见孩子,总是格外温柔又亲切的。所以对蓝绣的两个孩子也一样和颜悦色,尤其是年纪小的玉坤。小孩子么,谁喜欢自己就同谁亲近,蓝绣发现这小儿子和自己好像还没对锦甯亲近,这才见了多久,就已经叛变,还撒起娇来
“这孩子”蓝绣对着小儿子怒目而视,又转头对蓝锦甯笑道:“被我惯坏了。”
“有吗?”锦甯笑笑,也不拒绝小玉坤的亲近,伸手一拉就把他抱上了膝头,拍拍他肉肉的屁股:“坤哥儿很可爱啊,又乖巧又听话,是不是吖?”
玉坤禁不住夸,顿时得意的直点小脑袋:“坤哥儿最乖了……姨母,坤哥儿是叫我么?”从小听祖母父亲和母亲喊他狗儿,他都习惯了,咋然听蓝锦甯这么喊他,还不适应呢
锦甯含笑点了点头,又捏捏他肉肉的小脸,手感真好
蓝绣也察觉到了,显然也感受到了蓝锦甯对玉坤小名的不喜欢。想了想也是,小时候倒还好些,可孩子渐渐大了,也会慢慢学会要面子,尤其是权贵子弟,互相打趣时难免喜欢揭疮疤。家里人这么喊他是疼爱,可外面的人听了只觉得好笑罢了。
是时候该喊他大名了。蓝绣暗想着,便张口道:“你爹给你取名陈玉坤,你自然就是坤哥儿”
玉坤顿时眼神亮亮的看向自己的母亲:“和哥哥的一样吗?”
蓝绣一怔,不太明白自己的小儿子想表达什么,却听大儿子开口道:“笨狗儿,当然不一样,我叫陈玉乾,祖母和母亲唤我乾哥儿,你叫陈玉坤,所以姨母叫的是坤哥儿”
陈玉乾有些寡言少语,倒不知道像了谁。在外边玩耍的时候,他也没怎么吱声。这会听他开口,倒是脆生生的煞是好听。联想起雁乐陈家那位已经嫁做人妇的陈大小姐,嗓门也是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清脆,锦甯也不得不感慨,陈家一门都是好嗓子。
谁知道小东西忽然发起脾气来:“笨哥哥,我不是笨狗儿,我是坤哥儿”
锦甯和蓝绣面面相觑,忽然噗嗤一笑。蓝绣的笑容里还带了点感慨,感情小东西已经知道狗儿不好听,私底下想必嫌弃许久了呢伸手摸了摸大儿子的脑袋,笑道:“以后不要叫小名了,就叫坤儿吧”
陈玉乾怔了怔,方才一本正经的答应:“是,母亲,孩儿知道了。”
“这老学究一般的模样,真是十足像了姐夫”蓝锦甯笑盈盈的说道:“别人我不敢保证,爹爹必定是喜欢的不得了的。”
蓝绣下意识点了点头,这一点锦甯倒是没有猜错。蓝正杰确实挺喜欢书乾的,他当年也就中意陈家这一点,书香世家,虽然门第不显,但学问是实打实的。书乾随了父亲,小小年纪就对书本钟爱莫名,能让蓝正杰喜欢倒也是情理之中。
也不是说蓝正杰真的多么偏这个外孙,自己的孙子孙女还有外孙,手背手心都是肉,自然没有多大的分别。只不过,蓝正杰更乐于带着大外孙,至少不必费脑筋。翔儿那种小魔头,他见了就直摇头,还是让他跟他二叔混的好。当然,有什么好东西,还是会给他留下。毕竟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都是别人家的,更何况外孙了。
蓝绣并不觉得有什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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