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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老了。
而爸爸实际上不应该这样老。
有很多和爸爸一样年纪的人都衣着光鲜头发油亮,甚至有女人会在盛夏季节穿超短裤,她们紧绷着的小腿也不会过于难看。但是夏天里的爸爸会痛苦非常,他的肚脐四周会长出好多红红的痱子,他不得不低着头腆着肚子去擦气味刺鼻的无极膏。他脖子上松弛的皮肤堆在一起,使他酱紫色的脸越发像只浆果。他留长长的浊黄色指甲,指缝里常常会有污垢。
他的身体散发出一种淡淡的膻味儿,那是长期独居的老人才会有的气味,但是一直和妈妈生活的他也有了这样的味道。他的行动越来越迟缓,十五分钟的行走会使他胸口憋闷。
而他真的不应该这样老。
他的身份证上是他二十年前的模样:长发过耳,嘴边有两撇小胡子,他的头似乎用力向前伸着,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他的名字很久以前在城里很响,他的豪爽和聪敏使他在麻将圈里小有名气。现在时常有精干的叔叔问我关于爸爸的事,我想着他臃肿的身躯,会有一瞬间的眼眶潮湿。
而爸爸似乎也确实老了。
我讨厌他的抚摸,他常常从我的肩开始,在背上打几个圈,再把手重新放回我的另一半肩上,搂着我和他走自傲街上。这种亲昵让我感到莫名的恐惧,我会因此而起鸡皮疙瘩。他甚至开始絮絮叨叨地诉说他的梦境,讲某一日梦见爷爷,又讲另一日在梦中被投进监狱。
他真的老了。
不过我想,其实从骨子里,我还是非常爱他。
文子
文子是我记忆较深的一个人,毕竟我们之间有过美丽的过往。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在三年之后还对他感觉特别,而三年里的另一些人却像焰火一样绽放后便完全消失,起不了波澜。
胖乎乎的他已经全然是一个瘦瘦的男子了。三年前的他色彩暗淡,现在的他依旧只穿黑色、白色或灰色的衣服,有时会有其他色彩的搭调,但决不占主体。他还是喜欢打篮球,可是今年他的心脏有了小小的负荷。他依旧拥有超出年龄的老成。
我和文子之间,已然是一种醇厚的感情,我们都可以这么好地面对。他说,木仅,你比以前更笨了。我轻轻告诉他,其实我一直一直都是这么笨的。他让人感觉很踏实,他趋向成人的心理给人感觉厚朴。他是多好的一个男生啊,内心柔软,用它做腻滑的缎子来盛放晶亮的玉石一定很合适。他已经那么了解我,我可以在他面前裸露真实的自己,不用害羞,不用骄矜,这种密密的安全感让我很安心。你看原来的他多么可爱啊,以为可以正大光明。已经不记得他手心的温度了,也忘记额头上的味道,可是那样美好的情愫总让人内心温暖。时间把我们的不合都沉淀掉了,却把感情酝酿地那么香醇。 。 想看书来
小刁
小刁穿牛仔裤的时候看起来很完美。他的腿很长,也并不过胖或是过瘦,他把牛仔裤落拓的质感穿得很贵族。他的脸轮廓分明,时常有阳光的光晕。
小刁很优秀,他从不上网或是吸烟,但他会在不爽的时候灌下一大罐啤酒。开罐时的气泡会让他很亢奋,而酒精的味道会让他的大脑迅速休眠。他喜欢把事情憋在心里,这使得他在某些时候看起来落寞而又灰暗。
我一直都觉得小刁是我所认识的人中最接近完美的人。他成绩很好,毕业后考到了全国知名的重点大学。而且他并不像以前班上的同学那样沉闷,他总是很活跃。他上课的时候也转笔、吃零食、开小差,但他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他极开朗,也很幽默,以前在听他讲话的时候常常自始至终都笑得合不拢嘴。另外,他爱足球,并且毫不吝啬地把整个体育课的时间全部奉献给他所狂热的足球,他精力充沛,极少面露疲惫之色,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作为一名理科生,他酷爱文学,并且对川端康成情有独钟。他读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写得一手好文章,并且写得一手好字,总的来说,他学习好、兴趣广泛、个性足、精力充沛,接近完美。(请原谅我用如此公式化的语言来点评他)。
小刁是理科理性与文科细腻的完美结合体。
小刁现在依旧很自我,他是个讨所有女生喜欢的男孩。我总觉得有时候的他很像个孩子,可爱,又很童稚。不晓得以后的他会是什么样子,但是现在他生活在我的意识里,这就很足够。
二哥
突然从同学的发型里想起了二哥。
头发留到六七厘米长,很飘逸,额头前有一两撮短发很洒脱地晃荡在眼前。发质很柔软,冬天的时候头发里也会有小小的温度。他的头发不是太黑,却自有一圈深褐色的光晕。他跑步的时候头发会跟着蓬蓬地动起来,会让人心生愉悦。
小时候的二哥很坏。他带着我去偷隔壁家的核桃,把郝树的自行车链子取下来,或是一个人跑到刚淹死人的堰塘里洗澡。他的成绩不好也不坏,他又一群很要好的“狐朋狗友”,他们在夏天的时候一窝蜂地涌到郝叔家里白吃冰激凌,走的时候再扔下一大堆花生壳子。
我却觉得二哥很好。偷核桃那次被主人发现了,二哥让树下的我先走,他一个人揽下了全部过错。那次他从书上摔下来了,胳膊骨折,打了三天的吊针。我第一次因为心疼而掉泪。
二哥家里常常有很多让我意想不到的“好东西”,大都是我没见过的吃的比如炒面、炒黄鳝,还有净的芋头,把它煮熟后用手捏着蘸着佐料吃。他还会熬蛇汤,小时候的我看见被剥皮并砍掉头的蛇还会还能动来动去,很是惊讶。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煨梨块:用一个盅盅,放上几块冰糖,把梨子切块,加水,在冬天的时候直接放在炭火旁边用水煨着,会有很香很糯的味道。煨出来的梨块有些软了,热热的温度确让人很舒服。糖水很甜,二哥说它可以润嗓子。要是换成苹果块,则会有一丁点儿的酸味。我尝试过很多死,可是总是做不好。
在小时候的我眼里,二哥简直是天神。他会修自行车,还会煮饭,并且在我墨水用完的时候神奇地变出一瓶来,红岩,重庆产的。在现在看来,那并不是很好的墨水,它有时会有沉淀而堵住笔管,但是二哥真的给了我最好的墨水。
很小的时候想过嫁给二哥,很单纯的想法,只是想和他生活在一起,看他笑,看他的眼里盛满阳光。
很久没见到二哥了,不知道现在的他还是不是哪个头发清爽的男孩。
(注:盅盅,即有把的搪瓷杯子。)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王林攀
王林攀以前的名字才叫王林攀,他现在的名字叫王林。
王林攀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转到我们班上来的,他插班来的那节劳动课额噢们正在学习养猪。劣质的油印教材在我的脸上印下一大堆字,比如“最好每个气田清理一次猪舍……把青菜切碎……拌上与米糠……麸皮……”,酣睡的我被王林攀叫醒时,吓了他一跳。
王林攀住在我家对门的上坡路上,我们还有云娃常常伙同一大坨点大的小孩子玩捉迷藏。我记得有一次我和他躲进了数遍的稻草堆里,我们像两个小大人一般装作很正经的样子,大气都不敢出一下,一动不动地坐着,等小孩子们来找,可是直到天黑了都没被找到……
王林攀在外面上学的时候学得很有教养,为了表示礼貌,他上课有事的时候都会举手打报告。他在来世抽问题的时候高举右手,老师很高兴地喊到他的名字,他却大声说:“老师我要上厕所!”,要知道我们一般都是宁愿憋着也不好意思说的啊,有一次我还为此尿了裤子。老师很不爽,好像收拾了他一顿才让事情收场。
王林攀很快又转走了,他到了县城,后来又回了市区。听他婆婆说他上了一所体育运动学校,学打篮球,再一次听到他的消息,是一个女生为了他们的“爱情”割了腕,万幸的是没有死掉。
王林攀现在还是不是那个高高帅帅的男生呢?这个看起来有点白痴的小男孩真让我怪想念的啊!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东哥
很久以前我还悄悄地喜欢过东哥,但是,那是很久以前了。
高考之后的散伙饭,东哥成为了我的东哥,成为了我想要一辈子珍惜的东哥。
东哥有点瘦,颧骨很高,像极了李晨的模样,但是实际上,东哥还不清楚李晨到底是什么样的,给他说过了很多次,让他去搜索李晨,但是他只是狂迷篮球和游戏。东哥的嘴唇上有细细的胡须,喝水的时候,它们在液体里轻轻游移,很柔软的样子。他的脸上有一个小小的疤痕,细小的也许连他自己都不曾注意过的疤痕,但是我一直觉得这是他的图腾,它给我的印象很深,也许只有我知道这个小疤痕吧,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所以我有种小小的窃喜。他的耳垂上有一颗痣,它安静地趴在那里,也许有一天东哥会让一颗耳钉代替它。我希望这样,我喜欢单耳带耳钉的男子。但是不晓得东哥会不会这样做。实际上,他是一个很传统的人。
东哥刚刚过了19岁生日,我发了一张自己的照片给他,丑丑的模样。另外,加了一首生日快乐歌,本来想要自己唱,用录音录下来再发给他,但是录音已经完全不是我自己的声音,沙哑而且难听至极,于是只能用电子音乐代替。我在午夜之后给他发的短信,想要成为第一个给他生日祝福的人。不过给他的礼物还没想好要送什么。我要慢慢思考。
东哥对我很包容,很多时候他就像亲哥哥一样对我,而且从心里面,我也已经把他当作是我最亲的哥哥了,我希望我们永远都这样要好。
东哥上学期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