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或者几乎没有什么要说的了。
“不需要再去描绘那些宫殿里面的东西。要去形容那些物质的和艺术的珍品已感词穷。在此之前我们所看到的只不过是当时那个景象的一个小小的缩影。这是《一千零一夜》中的场景,是一种幻境,就是狂想也想象不出我们眼前确实存在的现实”。
依保罗·瓦兰所说,在他们初次巡访的那天上午,直到十点钟的时候,被拿走的东西还不多。但是,这些巡访者的赞美之情很快就被一种“较为粗俗的感情”所代替,也就是“对看得眼睛发直摸得手心发痒的各式各样的财宝的占有欲”,塔克西尔·德洛尔如是说。保罗·瓦兰还提到,孟托邦将军曾允诺各部门长官每人可“选一样自己喜欢的东西留作纪念”。他承认“贪欲”旋即就像脱缰的野马,先前安排海军陆战连队担任皇宫值勤任务,已经显得不够用。后来连值勤的官兵也抵不住诱惑!承认这一点很重要!所以说,贪欲比诺言来得更有力。抢掠就这样开始了。
保罗·瓦兰在为他们的行为做解释,找理由,也在为他们的行为开脱。而英国人活该倒霉,忘了会合是他们的过错,他们没能赶到现场应该受到谴责。
“大家觉得,这些财宝是以血的代价换来的,是征服得来的果实。我们是如约的捷足先登者,换成英国人,风度也不会那么优雅……。应该等他们来一起平分秋色,我们这样对待他们,而他们是不会这样对待我们的”。
保罗·瓦兰提到了英国人对河西务和张家湾的抢掠,当时我们的英国盟军并没有请法国人参加!法国兵因此而抛开了最后的顾忌,“个个欣喜若狂,打心眼里觉得这个所有权是无可争议的,而对它的行使容不得再迟疑,也不可再拖延”。
如果相信他的这些说法,那么抢掠行动完全是在有意识的情况下开始的。
保罗·瓦兰和埃里松伯爵一样,也对法国人和英国人各自抢掠的方式方法做了对比,他把这次大抢掠称为“大搬家”:
“于是开始把圆明园的东西往外搬,但只是部分地搬,与英军必然采用的搬法非常不同。他们的习惯是无论在哪儿,只要他们能做到就全部搬走;而我们的士兵与其说是谋求私利的抢掠者不如说是挥霍者;他们在自己庄严的旗帜下,永远不忘廉耻心,他们拿到的财宝还不到他们可占有的十分之一。这样说的根据是:当时他们可轻而易举地敛取一笔财富,但是他们当中很少有人想到要发笔大财”。
保罗·瓦兰的辩解,全部都是为了消除犯罪感和开脱罪责。他甚至这样写道:在那种情形下,好和坏都是相对的,“对某样东西手下留情就是德性”;正因为这样,法军显得“真的很无所谓”,因为他们并不是把所能拿走的东西全部带走!
第十六章 法国人见证的洗劫(5)
保罗·瓦兰之所以执笔写作,可能就是为自己辩护,就是试图为个人开脱。这一点我们在稍后还会看到……。
他还谈到一件事:一名军官(很可能就是他自己)用蜡烛照明,发现了一个昏暗的殿堂。
“当时他眼前突然出现一个极为精彩的场面!殿的左右两侧各立着一装饰绝妙的祭坛,祭坛上和旁边摆着精雕细刻和镶嵌着珍珠和宝石的香炉、烛台和纯金制作的大花瓶。其中一个祭坛中央有一金质遗骸盒,镶嵌着绿松石,因年代久远而泛着绿锈。盒里装着一尊黑石偶像,头部是动物—狼或者狐狸—的脑袋。盒上写有汉、蒙、满、藏四种文字,说明那是一个大军事头领献给某个死去千年的皇帝之物。遗骸盒左右两边各有一个圣杯状的人头骨,莹莹烁烁地闪着宝石光……”这是皇帝个人的祭拜堂。
保罗·瓦兰继续向我们叙述他在圆明园的巡访情况:
“圆明园后边是一个更大的湖,周围有三座建筑物:右边一个为文源阁,里面收藏着大量的文书档案和中国墨盒,还有一些艺术品;另外两个建筑物里全是贵重的家具和织物。随后进入一大片渠、湖、山组成的迷宫,所有这一切都是人工修造的,其中散落着一些配殿,因长期无人居住,改做了仓库”。
最后他还提到,在一个著名的欧式宫殿,即乾隆年间由郎世宁和蒋友仁神父主持建造的,仍隐约可见挂过的壁毯残迹:
“在这些宫殿中,有一个殿是按照路易十五时代风格建造的,好些房间饰满了巴黎戈布兰花毯厂生产带有法国徽章的花毯;这些戈布兰花毯是1767年法国王室送给乾隆皇帝装饰欧式宫殿用的。墙上挂着亭亭玉立的法国宫廷美女肖像,下方还有她们的名字。但是,花毯和画作都已破损、撕裂,好像是被遗弃很久了”。再远处,有一座很大的宝塔,塔上有许许多多小塔,宝塔内摆满了奢华的祭品。里面还存放着一件精美华丽的铠甲,头盔上镶有一颗象鸽蛋那么大的真珠。有那么一件铠甲送给了法国人的皇帝,但没有珍珠,路上丢失了……。
这个宝塔对面有个殿,已经改作库房。里面的丝绸布料和丝绒绸缎衣袍不计其数,衣袍上面均用金丝线挖花织制,且镶有五条龙,那是皇帝的专有标志。然后是皇帝傧妃的后宫,坐落在一个大湖的湖边。“所能想到的最罕见、最珍贵、甚至最奇特的属于女性的幻想和优美,集此一身”。
保罗·瓦兰的文章以这一优雅的语句作为结束。他的记述既有对形势环境的描写,也包含着一些有教益的东西。
工程兵上尉贝齐亚的日记是1903年他死后发表的,其中说到圆明园里还有许多地方都没能搜索到,特别是一些庙宇,那里面珍藏着很多用宝石镶嵌的偶像。他叙述了这样一件事:
“将近半夜,军中一个有身份的人牵着几匹骡子进了皇宫,把在未搜索到的地方偷的物品往骡背上放,有人算了算说那人甚至搬了两趟。但最引人注目的绝对是那桩魔术般的事件:10月8日晚上,那些要分给部队的三分之一财宝,在皇宫和指定的分发地点之间这二百公尺远的路上,楞是被人搬走。不幸的是事情无可怀疑,接连往车上放了两批金条,这是被人看到的。有人还提到,一些军衔相当高的人可能为此失窃事件开了方便之门”。
贝齐亚上尉提到的那位“军中有身份”的人是谁?所有的目光都盯着保罗·瓦兰上校。那些“军衔相当高的人”又是谁?
夏尔·米特雷西则力图尽量缩小劫掠行动的规模。他肯定地说:“每个人只能拿自己的那份东西,以能够带走为限,每一份东西都很少”。他还说,士兵把余下的贵重丝绸拿来当包袱布用的情况并不多。
乔治·凯鲁莱是葛罗男爵领导的使馆外交官,他因职务的关系而不能去搞这种大捞特捞的事,对此他遗憾不已。他在北京安顿下来,就跑到法军军营去拜访他的朋友,观看他们抢来的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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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法国人见证的洗劫(6)
“他们个个都是一副诡秘的样子,跟我们讲他们在中国的阿拉丁神宫搞到了相当于十几万法郎的东西。张口闭口就是几百万、金条、绿宝石、珍珠、景泰蓝、玉器。那些当兵的为眼下抢来的东西而发愁,巴不得把它们都卖掉,卖给我们这些没法去发财的人,而我们呢,只能花钱去买军队不屑要的那些东西”。
凯鲁莱对那场大掠夺的法律依据不以为然,他只是为珍宝被糟蹋而惋惜,但他也认为大掠夺是难以避免的:
“听到他们一个个绘声绘色地描述那个黄金乐园里的奇珍瑰宝(由于一时的狂热和冲动,确实是夸张了),我们开始感到遗憾:战争的需要没能阻止对那些数量相当可观的财宝的挥霍……不过,还能有什么办法?能把那分散在十六平方公里的宫殿中的所有东西都清点一下,然后让两国军队瓜分,再按军衔高低分给个人吗?不能,绝对不能!”
事件发生四十年后,樊国梁主教写下一段引人入胜的文字,里面有不少趣闻轶事:
“听一个士兵讲,当时他想抓一只藏在沙发下的小狗,手却碰到一个大铜环。他挪动沙发,拉开那个活门,那只是片刻工夫的事儿。小密室里有两个匣子,里面装满镶嵌着珍珠和钻石的钟表。他腾空背包,在战友们到来之前,把那些宝物迅速地装了进去。‘关了我两天禁闭,’他说,‘但我也不后悔,因为我那包东西卖了两万五千法郎。’每个士兵都有自己的选择,只不过智商程度不同;行家们专买士兵们抢来的最好的东西,也仅花几个硬币而已。很多人的羊毛长袜以及骑兵的背包里都装满了宝石。尤其是食品店和小卖部的管理员个个都发了财。据说,有个士兵用一尊纯金的菩萨像换了一杯苦艾酒。菩萨像的肚子里经常藏着宝石和金条,所以,对那些大肚弥勒佛,我们的士兵少不了要捅上几刀”。樊国梁主教和其他的见证者也都证实,掠夺者遇到的问题是如何把所有财宝带走。
阿尔芒·吕西的证词的价值在于其坦率,可以与保罗·瓦兰的证词联系起来看。阿尔芒·吕西对他积极参与对圆明园的掠夺毫不隐讳。9月1日进入天津时他就有明确的打算,他承认在天津什么都没买,打算以后再说……他写道:“要是说有抢劫的话,我只是在对北京掠夺之后或者说在那期间,搜罗了一些小玩艺儿。那样比较不费力气。此外,我觉得实在漂亮的,就捎带弄上两三件皮货和几件瓷器,否则我是不要的。大家都说那几天的机会实在太难得”。
阿尔芒·吕西一看见圆明园就开始赞叹:
“我为我看到的东西而震惊,瞠目,惊呆!现在《一千零一夜》对我来说完全是实实在在的东西。两天中,我在值三千万法郎的绫罗绸缎、金银首饰、瓷器、青铜器、雕像中总之是在珍宝财富中倘佯!我想,远自蛮族对罗马的洗劫以来,没有人见到过这样好的东西”。
“见鬼!我怎么突然跟你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