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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獒- 第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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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晨报:动物灵性与牧民草原之未来
版:悦读·书评 稿件来源:新闻晨报    

  文/何镇邦(著名文学评论家)

  这些年来,动物小说正在悄然地火起来,写藏獒的、写熊猫的,还有写狼和豹子的,都是畅销书。因此,当我拿到华文庸的这部书名叫《獒》的力作时,以为是赶热闹的,并不怎么在意;但是当我一节一节地读下去,读到人遭遇狼群时殊死搏斗的场面,不仅被吸引住了,也被震撼了。

  小说以一位叫肖兵的特种部队退伍兵为视角和故事的线索,写他从特种部队退伍后径直来到位于西藏日喀则山区边界的一个小村落里,同藏族牧民多吉大叔和他的小儿子格桑,还有他们家养的一头藏獒大黑相处的一年中所经历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当然是那头全身毛发黑的母獒大黑,小说写“我”同大黑逐渐熟悉的过程;与大黑护主和保护主人家的羊群等,种种通人性的故事。当然,也重点写大黑同狼进行殊死搏斗的场面。尤其是小说的后半部“不公正的对抗”、“什么叫致人死地”、“论狼的持久战”等几节写肖兵与多吉大叔放羊遇狼群包围,大黑挣脱锁链赶来救援与狼群搏斗的场面,更是惊心动魄。小说中写大黑细心地照顾多吉大叔捡回来的小狼崽,还有她同毛毛交欢后怀孕产下四只小藏獒的情节,则更写出大黑母性的温柔。

  小说以方方面面写这头不会说话但通人性、有性格的母獒,把她忠诚卫护主人,正直、英勇、温柔的每个侧面表现出来,使其形象主体化,以便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小说中除了用集中的笔墨写大黑外,也写了扎西木大叔家养的獒——巴顿,以及央金梅朵回娘家探亲时带来的公獒毛毛,以此为大黑的陪衬。

  平心而论,小说中写獒的地方固然精彩,可比较起来,我以为写狼的文字更加熟悉。小说既写狼的凶残、贪婪的本性,也写狼的狡猾、精明以及其护犊的本性和团队精神。小说的开篇处,为“我”与小格桑一次放羊时遭遇狼群,爬上了树,狼群架起了狼梯进行攻击的场面,颇为有趣;小说的103节“授课的狼”为老狼教授小狼捕食的场面,则更是别开生面;当然,像“决战巅峰”章节,写外来狼与本地狼两个狼群对决的场面,更是让人惊心动魄。如果作者不熟悉狼与狼群,是写不出这么精彩的描写狼的种种文字的。

  小说中关于藏族牧民多吉大叔以及作为他反衬的扎西木大叔的形象刻画也是颇具匠心的。肖兵所投奔的多吉大叔,是一个典型的藏族牧民,他在草原逐草而居,放牧为生,跟小儿子格桑和母獒大黑相依为命。他为人正直、豪爽、乐于助人,也坚持正义。他懂得草原的生物链,这是他从生活中体会出来的,当他把被遗弃在狼窝里濒临死亡的小狼崽抱回家来养时,对不理解的小儿子格桑说起了这样一段话:

  “孩子啊,现在草原上的狼一天一天地减少,野兔子在一天一天地增多,咱们的牧场眼看就要荒了,如果牧场荒了,又拿什么来喂养咱们的羊?咱们是牧民,为了喂壮咱们的羊,咱们打狼杀狼,但有时候,也必须救狼护狼。 ”

  这一番话,透出一种关于草原生物链的哲理,也表现出一个普通藏族牧民的聪明。作者在藏族牧民身上花费的笔墨虽然不多,但由于善于运用点睛之笔,达到很好的艺术效果。

  作者笔下的肖兵,虽是为了疗伤和好奇才在退伍后到藏南草原生活,实际上,肖兵在草原的一段生活,使他从草原牧民身上学到很多。肖兵爱草原,请看这么一段关于肖兵眼中美丽草原的描写——“辽阔的大草原像一块碧绿无边的大毯子,远处起伏着一个个山色,蓝天、白云、一个藏族老人,一个年轻孩子,一个穿着绿军装的我,一群白羊,一只藏獒,在一片汪洋般的绿色中向前移动。你想象不出,那有多么美,美得让人心醉,连草原上的风和空气都带着一种抚慰人的温柔。 ”读着这么一段描写大草原美景的文字,你不感到心旷神怡吗?

  看来,《獒》的成功秘诀在于,作者不是以猎奇的心去写獒、狼等动物;也不是以猎奇的心去写牧民和草原,而是爱他们,写出动物的通人性之处。这一点,是值得提取的。 txt小说上传分享

北京晨报:子非獒,焉知獒之勇
●韩浩月

  2008年11月23日 

  我没见过真正的獒。但央视的一档记录节目,曾播过一次獒的故事,那只獒,因为大家庭里的儿媳妇偶然的一个举动伤害了它,从此两者结下梁子,死活不认对方的账,闹出了不小的“家庭矛盾”,为了维护獒的家庭地位,公公不惜和儿媳妇翻脸而离家出走……最后,儿媳妇终于认识到了獒的忠诚和聪慧,发出了求解信号,獒也接受了她的歉意,安心被她牵着走在巷子里的情形,令人分外感动。 

  这份感动同样出现在了阅读网络小说《獒》的时候。现在网络上“标题党”横行,为一部长篇连载小说起一个字的书名,如果不是内容具备充分的自信,是很容易被埋没在比特海中的。而事实恰恰相反,《獒》在中文网络被越来越多的网民所关注并成为阅读热点,也说明无论什么时候,那些真诚的文字都会为人们所发现和认识。阅读《獒》所得到的一个强烈信号是,这些都是作者曾亲身经历过的事情,以作者质朴的文笔看,他尚且还不能够熟练地虚构这样一部长篇大作出来。 

  自小说开始,作者华文庸便对书中的绝对“女主角”赋予了不一样的情感。因为受伤痛困扰,“我”不得不从军队退役,退役前战友要介绍一个“女朋友”给他,她便是“我”退役后家也没回便去看的“黑子”,于是,作为一个特种兵的“我”和作为一只藏獒的“黑子”,就这样开始了相互认识、了解并且并肩作战的缘分,他们同样的勇敢善战,同样的忠诚善良,他们身上所具备的共同品质,让人和动物之间拥有了无法用语言形容、也不必用语言形容的默契情感。 

  《獒》是一本快节奏的小说,没有拖泥带水的情感铺垫,也没有啰里啰嗦的台词对白,直接进入主题是这本书的写作风格,因此很奇异地具备了武侠小说的阅读感受。同武侠小说一样,频频出现的战斗场面充斥着这部小说的整体内容,能在几十万字的篇幅里,将獒与狼的争斗场面写得不重复、不乏味是相当困难的,但我刻意地查阅对比了一下,基本没有雷同的场景。近乎白描的写作手法,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阅读快感——这也许就是网络文学的优势所在,文字的鲜活,永远是吸引网民的最大魅力。 

  以“狼、犬、獒”为主角的小说的流行,是当下网络阅读和传统出版耐人寻味的一个现象,总有人将它们的存在上升到探讨人与自然的高度上来,其实,这些小说不过是折射了这个时代人们身上所缺失的情感,即前面说过的勇敢、忠诚、善良、信任等等,我们从同类身上看不到这些优秀品质的存在,只好从动物身上去发现和寻找,这不免是这个时代的一大悲哀。《獒》在挖掘“獒”身上具备的优异品质上和以往作品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有时我会想,这样煽情的情感描写,是不是有些过头了,但转瞬又想,在你没有付出同样情感的时候,怎么可以去揣测地认为这种情感不存在呢? 

  《獒》中有一段深深打动了我,“头大、毛长,形如狮、体似虎,性格刚烈,力大勇猛,野性尚存,抗病力强。护领地,善攻击。对一切陌生人和入侵者有着强烈的敌意和杀伤力,但却对喂养它们的主人绝对忠诚和服从。”这段文字,让我看到的不是一头凶猛可怕的动物,而是一个憨态可掬的婴儿,一个认死理的傻哥们儿,一个可以将生命交于它保护的朋友……作为读者在读完《獒》之后,怎么会有点怅然若失的感觉?。 最好的txt下载网

北京晚报:没有猎奇 只有爱
这些年来,动物小说正在悄然火起来,写藏獒的、写熊猫的,还有写狼和豹子的,都是风靡一时畅销书。华文庸的这部《獒》,并不是一部简单的跟风之作,该书在出版之前,就已经在网络上俘虏了一批忠实读者。

  主人公“我”是一名退役特种兵,因离开部队后对现实生活的无奈和不适,逃避到一个孤独偏野的藏区小村落,在那里遇到了一只同样外表威猛而内心孤寂的藏獒大黑,一段关于人獒情感的碰撞在这里得到升华。

  故事通过怀孕的母獒大黑救下濒临死亡危机的小狼崽、外族狼群入迁与本地狼群展开的争夺领土和食物源的生存大战、主人千里寻找被狼群叼走的小獒格格以及母獒为营救主人与本地狼和外族狼之间的生死大战等情景,原貌凸显了现代藏獒在青藏高原的狞厉之美。

  书名虽然叫《獒》,其实全文内容并不是单一写獒。本书借助一只獒和一群狼,写出了人类社会的价值观和某些其他思想与现实自然的偏差,提倡和谐社会,但并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更重要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作者用厚重、洒脱的笔风和精彩绝伦的故事描写,让读者如临其境地感受到,在茫茫大草原上尊贵的纯种藏獒与狼和人之间的生死对立和惺惺相惜,它们之间的战争也将在辽阔草原上生生不息。

  《獒》不能不让人联想起另一本畅销书《狼图腾》。将两者进行类比或许是比较适宜的。相比于《狼图腾》更多纠结于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神秘力量和仪式性冲突,《獒》显然更富温情和人文色彩。评论家何镇邦说:“《獒》的成功秘诀在于,作者不是以猎奇的心去写獒、狼等动物;也不是以猎奇的心去写牧民和草原,而是爱他们,写出动物的通人性之处。” 李峥嵘F158。 最好的txt下载网

文汇读书周报:动物小说的感人之处
日期:2008…11…28 作者:韩浩月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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