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的一万零一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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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一万零一条理由-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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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另一位总抱怨母亲偏心的女伴,有个时期遇上了挫折,在她生命的低潮期,母亲无限慈爱地呵护她。她说现在才知,母亲并非不宠爱她,而是看她很争气因而把关怀给了当初体弱的哥哥:母亲总是这样,格外体恤最需要相帮的孩子。
  又过些年,一群群女伴又聚在一起。这时我们已独立成人,脱离了母亲的庇护,可我们仍不由自主地谈及母亲。我想,我们之所以难以抹掉那个心中最温馨的影子,是因为每个人都是从母亲那儿出发的,而且无论何时何地,我们再也找不到比她更有恩于我们的人。
  前不久,我在整理旧相册时看到了母亲一帧少女时代的照片。那时的她清纯、文气,笑容矜持,如花蕾初绽。我的心里潺潺地流淌过疼惜,母亲也曾有过花季,也做过被人宝贝的女孩。而如今,那一切都已消逝。她推开另一扇门,将鲜花和阳光无私地给予后代。
  我匆匆地离家去看母亲,我忽然像小时候那样依恋她。半路上,我看见一位母亲拥着个女孩,女孩的脸紧贴在母亲腮边,两个人亲昵地说笑,过路人都多看了她们几眼:多么美好、甜蜜的一对母女,周围的一切因为她们而生动万千。小女孩说:  “妈妈,我长大了会待你好的。”小女孩会渐渐长大,会有许多事要顾及,不知她是否会淡忘儿时许下的诺言?但愿不会,因为善待母亲是人生第一要事。
  但也不知怎的,每次见到母亲,我满腹的话就无法表述,说的都是平凡的家常话,母亲回的话也如此。我想,也许最珍贵的情感往往难以用语言表达,只有用心来传叙罢了。
  

滴水之恩
我们当时的班里,有个名叫金龙的男生,此人的名字起得富丽堂皇,可品行却是一塌糊涂。他有点“斗鸡眼”,眼睛总像是在凝视鼻尖的正前方;头发理得极短,根根竖起;而且学习成绩也很烂。当然,他最大的特点,一是穷,穷到非拖欠书杂费不可;还有就是爱打架,谁冒犯他,他就抡拳头。有时他也打输,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他的腮帮子被打肿了,顷刻间一张脸胀大了一圈,像猪头。
  我和金龙几乎没有什么交往,那时我是个胆怯的女孩,我保护自己的诀窍是:不去招惹金龙这样的首恶分子,甚至连目光都不在他身上停留。
  有一天轮到我值日,却发现金龙捂着肚子坐在椅子上。我放慢打扫的速度,故意看着窗外。隔了一会,忽听“哐”的一声,他竟跌坐在地上,牙齿将嘴唇咬出血来。
  我不得不跑过去问他怎么了,他只是摇头;我拿出手巾给他擦血,他没接,只用手背在嘴上抹来抹去。
  后来我才知道他肠子有病,有时会痛昏过去,可他怕贫穷的父母担忧,从不对家人言及,每次发病都是靠自己的免疫能力,慢慢挨过去。
  又过了不久,班里排演大合唱,准备国庆节全体上台演出,并且规定每人准备白衬衣蓝裤子,可金龙说他不参加。知情的人说,他没有白衬衣。到了演出那天,大家都觉得少一个人不好。于是我就出面向邻班的男生借了一件白衬衣交给金龙。金龙先是推让,面红耳赤,最后还是接受了。
  演出散场后,金龙将衬衣还给我,他居然把衬衣叠得工工整整,就像一个非常斯文的男生,这令我非常惊喜,忽然感觉他并不是那么可恨。
  不久,班里就传出闲话,说金龙在他的小本子里记着我的名字。有人说那是个黑名单,上了那个名单可能要挨拳头了;也有人说,金龙钟情谁,就把谁的名字记下来。
  这两种说法对我来说都是可怕的。可直到毕业,金龙都没来找过麻烦,弄得我倒在心里藏了个谜团,甚至又恢复了冷淡的态度。
  不知过了多少年,有一次我在闹市与金龙相遇。此时,他已是个沉稳、温和的父亲了,说起当年的生活,他忽然说:  “你的名字也在我的名单册里……”
  我几乎叫出声来:  “为什么?”
  他说他至今还保留着那个名单册,那里记的是帮助过他的人的名字,他是个不惯言谢的人,但他以他的方式表达深藏于心的感谢和敬意。
  人与人骨子里也许都是记情的。另一个我认识的女孩,也是家境贫寒到眼看要挨不过去了,后来社会送来了关怀,她的同学也慷慨捐款捐物。她将同学们的赠物放在箱中,舍不得动用,说是每天打开箱子看一遍,想到周围有那么多的关怀、爱心,就忍不住喜极而泣。她要永久保存它们,这是一生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还有一位学音乐的年轻人,怀才不遇,四处碰壁,有一次他遇上一位音乐大师,大师认为他有天赋,就给了他一张名片,并在上面写满赞扬的话。那年轻人从此敲开了音乐殿堂的门,步入成功。后来,他无论走到哪里,总把那张名片带在身边,一来表示永不忘知遇之恩,二来,提醒自己成为一个仁爱的、关怀他人的人。
  世界因为这大大小小、绵绵不断的人与人的关怀而变得永恒,事实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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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汽车
对于机械的构造以及操纵机器这类事,我是天生的笨拙。为此我是又喜又忧,喜的是世上哪有完人,人常是这样,在某些方面弱智一点,在其他地方便冒出些许看家本领,既然与这些钢铁家什无缘,那就只求尽多地聚些才能在文字方面。至于心怀遗憾的是,我从小酷爱汽车,长久地凝视飞驰而过的汽车总是幻觉那化成一匹匹飞马,能够载着人去梦想的地方。
  当然,人是极容易爱上汽车的,因为它确实是个上好的东西,它圆了人类日行千里的奢望,给予人们以往所可望而不可即的观念和想象力,它使人类抵达了自由奔腾的新境界,甚至,它改变了人类的生活。自一九○八年亨利·福特开始批量生产T型汽车,迄今不过九十余年,这门新兴工业席卷而起的发展旋风足以说明,在当代生活中,它具有异乎寻常的力量。
  汽车已无所不在地渗透于我们的生活,驾驶汽车者也成为庞大的一族。平心而论,我见过的车技最棒的司机几乎都在山野,不在都市。其中有个名叫恩主的藏族小伙子,他驾一辆旧依维柯载我们从梅里雪山山脚下的德钦赶回迪庆中甸,夜深了,海拔四千米的险峻山路上闪着寒冷的雪光,从路边的断崖陡壁下冒出一团团浓雾,汽车似乎只有贴着山脚才能蹒跚前行,就是这样,恩主的车仍在疾驶,仿佛腾云驾雾,他把持方向盘时的那种怡然,真是达到了人车一体的境界。
  另外,多年前还有一次,我去四川峨眉山,包下一辆个体汽车,车子临开时,车主才将司机招来,我一看,那人竟是位独眼龙。尽管如此,他在盘山公路上将车开得风驰电掣,还常常将双手从方向盘上移开,真是令人惊魂难定。一路上,他大谈他曾把车开得滚下山崖,车子挂在尖石上,而乘客都从破车门里抖落出去。事后才知,他这是在要挟乘客,乘客若服软,奉上若干小费,他就能把车开得平稳非常,我至今仍为自己那种咬紧牙关,豁出来冷眼观望的劲头而自豪。
  大约是在年前,我又抱着这种豁出来的劲头去学驾驶,于是,这所驾驶学校就有了个技艺极臭的学员。我的师傅姓张,很是苦口婆心,每次见到这样的好人坐在我开的车中头一点一点地做鞠躬状,我都心生愧意,只恨朽木不可雕也。不过,比起我的一位相知的文友,我还算是块特殊材料。她在学车期间,慌乱之中错将油门当刹车,将站在车前指指点点的师傅一头撞进水沟。
  与丈夫相约一块去学车,是因为惧怕人与人之间不带感情色彩的竞争,不料,掺和情感的竞争也麻烦。在学车进程中,这位先生实在好为人师,对我的车技频频指责,还自称为戴师傅。不过,每次坐丈夫开的车,总是为其担惊受怕,毫无享受之感。我的另一个朋友表现更绝,她坐其夫开的车,每每便在一旁督战,叫着:  “当心!刹车!”而且说腿酸难忍,原因是她为丈夫捏一把汗,喊刹车时还非得在脚下使劲,暗自帮丈夫做踏刹车的动作,那是令人感慨的,自己人呵,相伴中有着柔软无尽的琐碎,更有催人泪下的彼此的呵护和亲情。
  驾驭汽车需要经验与勇气的完美统一,然而,我认为更高的境界则是理智与思想以及对人的珍视。我不是个开车好手,但我信奉匀速前行。只因汽车再聪明也仅仅是机器,它不懂在黄昏时,应该体察行人归心似箭的心情;也不明白下雨天要礼让抱着婴孩的母亲,而驾驭汽车者能赋予它这样的好心和智者风度。另外,适当的车速真正符合一个伟大亘古的物理现象:匀速前进,风景无限,车速过快,视野越窄。不仅驾车如此,生活何尝不也被包含在其中?悟到了这一点我十分欣慰,似乎已不枉这一番对汽车的痴迷,以及对生活和人的敬畏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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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客
自小就有东方人传统的好客倾向,喜欢家里人来人往,而且最好是远途而来的客人,有点神秘,难以捉摸。这种对来客的特殊要求来自于我的一个女伴的经验:她有一大门亲戚,就住在相邻的弄堂里,他们经常趿着拖鞋,套着汗衫不请自到。这样的客人虽然彼此不生分,但也失却了主客间的彬彬有礼,甚至某种期盼和惊喜。
  当然,这已是一种相互烂熟的关系,不存在客来客去的分寸和情致,那两大家人在一块的不分你我,无所顾忌,不知怎的不像是人来客往,倒像是聚众闹腾。
  最难忘的是自己成立家庭后第一次请朋友上门来做客。当时,真是怯生生的,惟恐难以使朋友尽兴。后来才慢慢发现,较客人而言,主人才是一个灵魂性的人物,从某种角度说,还能左右客人在这段时间内的幸福还是痛苦,比如主人热情,客人就倍感温馨;再比如,主人端出什么待客,客人就得用什么,天经地义,别无选择;主人要是盛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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