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场和男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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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和男人事-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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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的儿子——高俨。高俨是高湛的三儿子,既聪明又勇敢,生就一副威严的气势。高玮是一身的缺点,而他却是一身的优点。当他还只有十二岁的时候,就替父亲批阅奏章,一双目光虎虎生威,大臣们见了无比畏惧。大概是过于强势经常训人的结果,高俨患有喉病,治疗时需要用钢针直刺入喉,高俨就让太医生刺,连眼睫毛都不眨动一下,比关老爷还要生猛。高俨不满自己的软蛋哥哥占据太子宝座,就对老爹说:“我哥哥这样一个儒弱的人怎么当群臣的老板呢?”高湛对这个小儿子喜欢得不得了,有好几次都想把高玮废了,但还没来得及去做就暴死了。
  天生的残疾、父亲的不满、弟弟的鄙视,所有这些给高玮造成了不小的精神压力。原本的他“幼而令善,及长,颇学缀文”,是个求学上进的好孩子,如果生在书香门第家,即便残疾也可以在良好的家庭氛围中成长为一个好人。但他偏偏生在帝王家,父辈的血腥示范让他早早见识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残酷。一只瘦弱的狼长期生活在恶狼周围,久而久之,不是进化为同样凶残的狼,就是退化成一只披着狼皮的羊。不幸的是,高玮是后者,他的自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茁壮成长起来的。
  高湛死后没多久,极端自信的高俨公开向极端自卑的高玮宣战了。起因是权臣和士开告黑状,高玮还没壮起治弟弟罪的胆,高俨就在侍中冯子琮的窜掇下,带上自己的三千娃娃兵杀进皇宫,要抢哥哥的饭碗。高玮当时吓坏了,哭得哇哇大叫,跟老娘道别的话都提前说了。幸好大臣斛律光及时赶到,劝高玮说这些娃娃们都是瞎起哄,只要皇帝陛下您一露面,那些人肯定吓回去。高玮结结巴巴了半天,还是按照斛律老爷爷的话做了。果然,他一露面,高俨的娃娃兵就作鸟兽散了,比来的时候跑得还快,只剩下高俨小朋友愣乎乎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斛律光这时出来帮他们和稀泥,让兄弟两个暂时都消了气。不过,受到打击的高玮还是找机会杀了弟弟,要不然自己以后见了他还得自卑。

宠物也能当官的朝代(2)
经过高俨抢饭碗这件事,高玮的自卑心理更加严重了。具体表现就是整天窝在皇宫里练蜗牛功,几乎很少接见大臣。即使大臣向他汇报工作,他也不敢抬头看他们,好像每次都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摁着他的脑袋似的。每当听到有大臣长篇大论,他都会结结巴巴提醒他们:有话快说,有屁快放。至于你来我往的讨论更是没影的事儿,渐渐地,朝政大事就被晾在了一边。
  但是时间总是要打发的,高玮不管国事,自然就要找点别的事来消遣。大家看电视都知道,当结巴的人半天说不出话来时,总有人劝他唱出来。高玮就是如此,虽然吐字不快,但是唱歌还是有一手的。某天,他突发灵感创作了一首《无愁》曲,为了获得别人的认可,给自己长期以来的自卑心理壮壮胆,他在宫里举办了一次声势浩大的个人演唱会。公演那天,他“邀请”众多的太监、宫女免费前来观赏。坐在演出场地中央,他一边弹着心爱的土琵琶,一边倾情献声。为了搞出点气氛,他还叫了一百来人伴舞。从此,他的《无愁》曲一炮走红,百姓人尽皆知,并一致称呼他为“无忧天子”。
  过足了歌星瘾,高玮又想体验下叫花子的滋味。他在皇宫里建了一座要多破有多破的贫民窟,自己化身叫花子,以一身“鞋儿破、帽儿破”的济公式行头去挨家挨户讨饭。玩儿了一段,他又腻了,于是就把宫里的游乐场扩建,修建了大大小小的城池,让士兵们模仿羌兵攻城,他则手持真正的弓箭,站在城头上射杀这些所谓的“羌兵”。大凡昏君总爱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生命上,高玮是也。
  一个人的智慧毕竟是有限的,没有多久,高玮就把自己的脑袋瓜榨干了,不知道该怎么消遣了。恰好这个时候,他的弟弟南阳王高绰被人举报了。事情是这样的:某天,高绰在街上溜达,忽然瞟见一个抱小孩的妇女。这小子眼珠子一转,叫人上前从妇人怀中抢走小孩,丢在地上喂他的狗。母子连心,孩子横死的惨状让妇女号啕大哭,高绰顿时火气上涌,放狗去咬。然而狗们刚吃饱小孩,懒得去咬,他就把小孩身上的血涂抹于妇人身上,众狗一扑而上,把妇人当场咬死。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后,高玮对押送到京的高绰立即宣判:无罪释放,并立即给他松绑。高绰傻眼了,老哥这是干吗呀?还没来得及掐自己大腿来验证是否在做梦,高玮就开始虚心地请教消遣娱乐的高招。高绰乐了,张嘴就说:“把蝎子和蛆混在一起观看互相啮咬最开心。”高玮马上派人去抓蝎子,全部倒进一个大浴盆,然后把一个捆得结结实实的大活人放进去,乐呵呵地看那个人被蛰得嗷嗷直叫。欣赏完毕,高玮很高兴,后果很圆满,高绰被封为大将军,哥儿俩起早贪黑一起变着法找乐。
  高玮的行为看似荒唐,其实不难理解。按照卡内基的人性弱点理论,赢得别人的重视和关注是人的天性也是弱点,平民百姓尚且如此,作为皇帝的高玮就更无法免俗了。在朝堂之上、百官面前,他可怜的自卑心使他无法也不敢去获取他人的关注,所以只能在皇宫的小天地里,用自娱自乐的方式让自己真正过把皇帝瘾。这与其说是自娱,不如说是自闭,因为皇宫基本是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外面的人和空气都无法进来,所以才能圈养出天下独一无二的特殊物种——皇帝。高玮把自己彻底关在皇宫里,看似过得很热闹,但那基本是他一个人在过家家。在这样的环境熏陶下,高玮的变态也就在情理之中。最出格的一件事就是他某天突发奇想,给自己的狗、马、鹰、鸡封成仪同、郡官、开府等大官。在他看来,满朝的文武大臣还不及自己的宠物们听话、好欺负。在摇尾乞怜的动物身上找自尊,高玮可谓可怜人一个。 。。

宠物也能当官的朝代(3)
前面提到的斛律光是当时北齐国内的顶梁柱,自他的父亲斛律金起就为高家打天下。斛律金是有名的歌唱家,当年高玮的爷爷高欢在玉璧之战中大败,危难之际,斛律金用正宗的鲜卑语高歌一曲:“敕勒川,天山下,天似穹窟,茫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估计斛律金老先生的嗓子实在是太好了,许多士兵顿时涕泪横流,军心大振,高欢得以安全撤回国内。斛律光对高家的忠心丝毫不亚于其父,他一生征战沙场,多次击败北周大军。他的功劳恩及女儿,嫁给孝昭帝太子高百年做了妃子,在高百年被杀后绝食而死。即便如此,斛律光还是忠心侍国,在高俨造反的时候力挺高玮。
  可惜高玮的自卑心理作祟,每每想到斛律光摞得像姚明一样高的军功就发根直冒冷气。敌对的北周方面察觉了这种情况,就暗中造谣挑拨,在京城之中散布斛律光造反的言论。高玮整天躲在深宫里自娱自乐,自然听不到,但是他的两个宠臣穆提婆和祖珽却听到了。这两个人记恨斛律光不巴结自己,就一起以讹传讹,把坊间的瞎话说成了证据确凿的事实,煽动高玮杀了他。别看高玮杀人跟杀鸡似的不当回事,但是让他杀这么一位重臣,他还是害怕,害怕自己杀不了斛律光,反而会被斛律光杀了。祖珽一肚子坏水,立马儿出了个主意:“赏赐斛律光一匹马,说明天一起游猎东山,他一定来谢恩。”斛律光心胸坦荡,对皇帝没有防备,接旨后马上进宫。高纬的谋杀地点选在凉风堂,斛律光刚进门,事先埋伏的卫士刘桃枝从后面偷袭后脑。斛律光一身钢筋铁骨,屹立不倒,大喊自己到死也不会干对不起国家和皇帝的事,却不做任何抵抗。刘桃枝和另外三个人立即又找来一个巨大的弓,用弓弦勒在斛律光脖子上,一代名将就这样冤死了。每每看到这里,我不由得佩服,斛律光已然做到了传说中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愚忠境界。北周武帝宇文邕听到这个消息,高兴得手舞足蹈,下令大赦天下。
  本着破罐子破摔的道理,高玮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很快又把另一根顶梁柱——兰陵王也给“拆”了。兰陵王名叫高长恭,是高玮伯父高澄的儿子。他是我国著名的美男子之一,就是美得过于阴柔,有点中性化,参加好男儿都不用化妆。但是,战场是个需要凶神恶煞的地方,长个女人脸还不够别人当笑话看的。所以兰陵王每次上阵都戴一个铁面具以威吓敌人。高玮对他的战场故事十分感动,就关心地问:“你打仗时深入敌阵,如果遇到危险后悔也来不及啊。”兰陵王一身正气,憨直地说:“咱们自家的事,不知不觉就冲了进去。”
  这本来是在表白自己的忠心,心理变态的高玮却对“家事”一词念念不忘,总觉得大帅哥忘了君臣之本,压根心里没把自己当皇帝。兰陵王也察觉到了皇帝在猜忌自己,索性生了病也不吃药,在家里等死。结果,自虐没成功,左等右等,就是没死成。看他那么辛苦,高玮决定“帮帮”他,于武平四年派人送去毒药,兰陵王含泪而死。
  死了斛律光和兰陵王,在高玮看来只不过是死了两个有篡权可能、无谋反之实的假想敌人。如果要说这二人有什么错的话,就是他们离高玮太近。小皇帝本来就极度自卑,在大臣面前缺乏安全感,这二人那么强势,整天在眼前晃来晃去,高玮想不紧张都不行。相比之下,北周武帝虽然危险更大,但他远在黄河那边,窝在皇宫里的高玮与其素未谋面,完全没有对斛律光的恐惧来得那么直观。所以为了晚上能睡个安稳觉,为了自己的自卑心得到慰藉,高玮毫不犹豫地消灭了比自己强的人。这就如同拿破仑想从高高的书架上取本书,就四处找凳子,一位身高马大的将军说:“我替您拿吧,因为我比您高。”结果拿破仑抽刀砍掉了他的脑袋,恶狠狠地说“看现在谁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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