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城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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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城烟-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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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盛笑意深浓,表示不能说,“小姐该见过我们罗老大,他虽然脾气不大好,不过到也轻易不会伤了你。”
  “你不妨直说想做什么?”不必绕弯子找借口。
  嘉盛笑意更浓,“罗老大前几天受了点伤,这塞上的女人都粗手笨脚,想请小姐照顾他几天,烧烧饭,洗洗衣服。”就这么简单。
  绝对不是烧饭、洗衣服这么简单。
  “当然,小姐倾国倾城,看着都让人愉悦,想必老大的火气也能平息不少。”
  说到底就是让她去做他的专属妓/女,她是从他那儿逃出来的,怎么可能再回去!“我不会去。”
  “呃。”嘉盛点头,绕了一大圈,这小美人儿还没明白什么叫良禽择木而栖,“姚兄,你可以回来了——”凉凉的冲天空喊一句。
  君锦乍然明白,刚才那个大胡子跟这人是在做戏给她看。
  “继续做完你刚才没做的事。”嘉盛随手一挥,打算走人,走之前顿了一下,“对了,记着别让她有机会自刎,完事后送到前寨的大帐里,兄弟们也很久没下山了,都憋坏了。”对付女人要懂得方法,这方法比武力更好。
  
  嘉盛是在走了十步开外后被美人儿叫住的……
  他兀自对满天的细雪笑笑,瞧,这法子多管用!
  ***
  “嘉盛兄弟,干吗非要把那骚娘们推到罗大哥屋里?”姚升本以为是什么好差事,想不到平白做了一回采花盗。
  “当然是为了大哥好。”嘉盛笑得神秘兮兮。
  “大哥不是说少沾女色,会坏事嘛。”
  嘉盛无奈地看他一眼,“女色不只是用来沾的,还可以有别的用处,当然,如果能让大哥松快一下更好。”一举两得。
  姚升听不懂。
  “说你也不懂,照做就是了。”
  说的也是,嘉盛兄弟的脑子最灵光,他的话准定不会错。
  ***
  是夜,当男人回到他那间坐落在山巅的小木屋时,发现巴掌大的地方多了个人,女人,十天前骂他肮脏土匪的那个——估计又是嘉盛那小子的主意,只是没想到她还真敢回来。
  尴尬、害怕,让君锦看起来十分僵硬,没错,这次是她自己同意来的,那个叫嘉盛的男人还干脆押了冬儿做质。
  
  男人扔了条毛麾在桌上,吩咐道:“去隔壁!”前几天被熊瞎子挠了点伤,引得旧伤发作,让这女人待这儿纯粹让他血气上涌——他可不是什么君子,但也不会为了个女人流血,尤其这种女人,一滴都可惜。
  
  




☆、三  初懂情事

                      
  
  君锦,真正的大家闺秀,父亲君哲宸是权倾朝野的君太尉,母亲王氏是临安王家的女儿,都是贵族出身。在她出生之前,还曾有一老道指君家大门说:此宅瓠芦中有月,君家听闻后暗喜,因此君锦自小便被精心教导,经史子集、琴棋书画、厨灶女红,不管是否精通,均有涉猎,所以下厨做饭这种事对她来说并不难,只是在家时,一应的食材都让下人弄好,而这儿,什么粗活都得亲自来,但比之草庐里那些女人的刻意刁难,这里算是天上了。
  他并不难伺候,对食物也不很挑,只要不在他的饭食里加甜的东西,就一切都行,最重要的,他经常不在,只要她把饭食做好,床被叠好,衣服修补好就成。治伤、换药这些事,都是每天上山的亲兵来做,不必她管。而且拜他所赐,她终于可以吃上三餐饱饭,而不必遭人辱骂,衣服也不必只穿那一身,捡了他不穿的破衣服,裁下完好的部分,拼成她自己的,到也做了两三身换洗的衣服,甚至还用他的旧麾裁了件御寒的外衣。在这山上唯一让她难以忍受的就是冷,山风大的时候,她都不敢出去,怕一不小心被吹进山崖。
  他养了一条狼犬,比他的食量还大,而且脾气坏的很,不让人靠近,每次伺候了他的饭食后,还得伺候他的狗,不过她只敢把食物倒进犬盆,不敢靠太近,因为有次她大意靠得太近被扑倒,若不是被他喝止,她可能早就被咬破喉管而死。
  
  下了五六天的大雪之后,终于是见到了日头,这还是她被捉来后第一次看到晴天,太阳照在银装素裹的山峦叠嶂之中,晃人眼眸。
  趁他跟狗都下山的功夫,她烧了热水痛快地洗澡洗头。
  洗完靠着炭火烘烤长发,只有在不必劳作时,她才有空胡思乱想,想家,想爹娘,想姐姐和大嫂,想京城的家,更想江南的老宅,这会儿的江南还是一片青绿,快过年了,一家人难得聚齐,在京城过完冬节,全家一起回江南的老宅,在那儿等着一起过新年,表姊妹们也都会住进来,好多人,整天嘻嘻笑笑的……
  
  在头发烘了七分干,她正对着炭火发呆时,忽闻山外有噪杂的喊杀声,因为顺风,所以听得真切,这会不会是大哥来了?因着这个想法,心也跟着砰砰猛跳两下,站起身就往外跑,大哥来了,她就可以回家了吧……
  踩着被冻硬的积雪,三步一滑的往山下跑——
  
  罗瞻是在针树林前见到她的,脸颊跑得红扑扑,一头乌丝散乱在风里到处飞,穿一件黑狐毛的长坎肩,乍一看,还以为是山间幻化出来的小妖精。
  她没靠近他,只在半丈远的地方站定,笑意尚来不及掩去,气喘吁吁地看着他,眸子里尽是渴望——她想他告诉她是不是大哥来了。
  虽然没说话,但他知道她是这意思。
  “午饭做好了?”他却如此问她。
  她一时没反应过来,也许是渴望太重了,不愿反应过来——
  半刻后,她垂下长长的睫毛,心明不是大哥来了,否则他怎会回山上来!
  诺诺的摇摇头。
  “回去做饭。”她的坏性情似乎也影响到了他,连带口气也不是很好。
  两人维持着半丈远的距离先后上山——她很会保持距离,看上去像个守本分的小媳妇,实际只是怕他会对她怎么样。
  回去后,先挽好长发——在外人面前披头散发是不合端仪的,之后才开始切菜烧饭,然后端进他的屋里。
  他并不在屋里,而是跟他的狗一起坐在屋前的木桩子上看着她跑来跑去,这举动吓得她连耳根子都起了鸡皮疙瘩。
  一切都弄好后,她从门口往他那儿看过一眼,意思是都弄好,他可以用饭了,她很少说话,来山上五六天,一句话都没跟他说过,只点头跟摇头,或者惟命是从。
  “多大了?”趁她来收拾碗盘时,他问她。
  她没吱声,不过因为他蹙起了眉头才还声道:“十七。”声音软软的,带着吴越口音。
  十七……正适出嫁的年纪。
  “瓠芦之月?”这是嘉盛说得,那小子道听途说的东西特别多。
  “……那都是道士胡说的。”她自小就极讨厌人家说这些,一来不喜欢宫中处处算计的生活,二来,先帝过于淫奢,而且他老得跟爹爹差不多年纪,新帝又太小,只有十多岁,何况太后也是极刻薄的人,所以她不想入宫,尽管全家都认为这是应该的,但她就是不喜欢,尽管一直锁在闺阁里养大,可多少还是有些少女心,哪愿意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不过比之和番,前者似乎更好点,且看这里的人就能猜到关外的男人何种模样!这些天,她静下来想过,被这些山匪掳上山来,焉知不是机会,虽然名节有损,但爹爹可能不会再让她去和番,更不能再进宫,虽然未必会嫁得称心如意,但可以留在江南或者京城了,至少离家人近些。
  “难说。”他道,道士的话未必是假,这样的人家,这般狐媚的女子嫁进皇室,搞不好是大周百姓的福气,起码离灭国是不远了。
  她听得出他的话外音,自从被掳上山后,她才知道外人对君家的看法,都道她爹是无恶不作的大奸臣,但在她的眼里,爹爹却是为大周国鞠躬尽瘁,而且还落了一身痛疾,也许当中存在什么误解吧?当然,她不会随便为爹爹开脱,每个人看事情的角度不同,虽然被辱骂她心里难受,不过既然已是阶下囚,她也不好反驳人家,毕竟那也没用。
  “我能下山看冬儿吗?”趁他吃完饭心情好,她试着提一点小要求。
  他从来没有不允许她看谁。
  她难得的笑,不过很快掩去。
  
  去看冬儿前,包了一大包东西背下山,在他这儿积了不少切剩下的肉,煮熟、腌好、晒干,再带两件用他旧麾碎料拼得狐毛外套给冬儿,不过能到冬儿手里的只剩一把肉感和一件外套,别的都让山下的女人们“借”去了,而且从此后,她又多了一项活计——裁衣服,因为她手巧,又是住在江南、京城的大家女人,见过世面,裁的样子好看。
  她无条件接受了她们的“委托”,为着她们能善待小侄女。
  
  某夜,她边做针线边打盹,针扎了手才惊醒,而他还没回来,他没回来她也不敢睡,因为他回来要吃饭,还要用热水,她得做完这些事才能睡。
  近子时他才回来,似乎刚喝过酒,但并没醉,只是有股浓重的酒味,她不敢靠他太近,做事的动作也异常快——想早早做好躲进自己的小屋。
  
  既是喝过酒,饭自然是不必热了,只烧了开水给他洗脸洗脚,再松开他的被子就好。
  “呀——”因为动作太快,一时失手,热水溅了他一身,还是没掺冷水的热水,烫得很,呆一下,赶紧取了一旁的旧衣服给他擦。一边擦,一边心虚,他会不会生气揍她?
  不过擦了两下又发现不对,他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衣,她的手指甚至能感觉到单衣下那硬硬的肌理,如此认知后,慌忙停手——
  手却没能收回来,被他的手在了他的胸口……
  即使因为干粗活而磨出了细茧,依旧掩饰不掉这双手的纤细白皙——
  
  君锦的心咚的提到一下嗓子眼——糟了,双手下意识的想抽出来,这是个错误动作,因为她抽得越很,他握的越近,她也靠他越近,直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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