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策(章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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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策(章选)-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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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具有威慑力量

  正义所在会给人无穷力量,有强大的号召力和感染力,对作恶之人有很强的震慑作用,作恶之人惧怕正义;恶人也懂得正义,也知道自己理亏,恶人也懂得邪不压正,故作恶时心虚。恶者大都在诡秘辟静之处作恶,就是因为惧怕正义的力量,这是常态。特殊情况在光天华日之下作恶,是孤注一掷的恶人所为,壮着胆子而为之,或者做好了落网准备而为之,这是特例。

  斗米成恩,石米成仇

  一斗米,养个恩人;一石米,养个仇人。施斗米者——受米者,生非倚之,只暂窘,而受之;施者,无舍米义务,今舍之,故恩之。施石米者——受米者,生而倚之,生活不善,则怨之。这是救小难、不救大难的理论基础。

  小恩报德,大恩报怨

  小惠成恩——施小惠者,因惠小,而不图报;受惠者,因代价小,愿意报。受惠者,或报,或不报,都赞善于施惠者,恩在也。大恩成仇——施大恩者,因恩大,而图报;受恩者,因代价大,不愿报。施大恩者,心不平,怪责于受恩者,从而成仇,皆人性使然。

  受人恩不能忘,施人惠不可想

  受人恩不能忘——知恩必报,等价回报,是一般庸人品德标准;品德高尚的人,不但知恩必报,而且会超额回报。施人惠不可想——施惠图报,等价回报,是一般庸人施惠心理;品德高尚的人,施惠不图报,不报处于心理之内,回报处于心理之外,或报、或不报,皆心安理得。

  谈论真善美者多,谈论假恶丑者少

  人们乐意谈论真善美,即使不能得到好处,至少不会招来坏处,还会博来向往真善美的形象,故谈论真善美者多;人们回避谈论假恶丑,不能得到好处,只能得到坏处。人们习惯认为经常谈论假恶丑的人,是向往假恶丑之人,故谈论假恶丑者少。

  真善美软化意志,假恶丑硬化意志

  真善美是糖水,喝多了,使人单纯幼稚、愚笨呆板,经不得风、迎不得雨,成为无用之人;假恶丑是苦药,喝多了,使人精于世故、聪明灵活,经得住风吹雨打,成为栋梁之材。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具有两面性,真善美有着负面效应; 假恶丑有着正面效应,都向着其相反的方向转化。

  善待他人等于善待自己

  你走上坡路的时候,要善待走下坡路的人,因为当你走下坡路的时候,或许会遇到他们。山与山不见面容易,人与人不见面困难。善以待人是一般为人原则,可以给自己造就比较好的人文环境,可以使自己心情坦然舒畅,从而可以拥有幸福生活。

  近帮他人,远帮自己

  把他人摆渡到对岸,自己也会到达;发财后,能让他人也发财的,想穷也穷不了;当官后,能让他人也当官的,想下也下不来;交好运后,能让他人也交好运的,想倒霉也倒霉不了。成就他人,实质上是成就自己;挡他人路的人,最后把自己的路也堵死了。

“理”与“力”
公平的理

  人间“公平的理”这种概念,以公平为基础,把所有的人都看成是相同的人,所有的人都具有相同的社会地位,人与人之间应当相互平等。“公平的理”存在于弱者的脑海中,弱者与人说理去,说的就是“公平的理”,苍白无力。公平在特殊情况下存在,在陌生人群中存在着相对的公平,因为人们彼此不相知、不相识,各自的权势、地位、物质、精神力量无法展示,陌生人之间无法识别、无法比较社会地位谁高谁低,人与人之间相互平等就成为相处规则。在不对具体的个人区别对待、依据划分的阶层分别对待、同一阶层的人们具有相同政策的情况下,同一阶层中的人们具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公平的理”在社会现实中,只能是偶然地存在,这是一种个别现象。

  力量的理

  “力量的理”以力量为基础,力量不同的人是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地位,人与人之间应当不平等。“力量的理”存在于强者的脑海中,强者与人说理去,说的就是“力量的理”,铿锵有力。“力量的理”在社会现实中普遍存在,社会现实中表现出来的“理”,大都是“力量的理”,是各个方面力量的平衡框架。“力量的理”的概念由力量规范、由力量表现,因为相对力量的变化而转移。

  “公平的理”与“力量的理”之间的关系 

  同一个人处于弱者地位时,脑海中只有“公平的理”,没有“力量的理”,与人讲“公平的理”;处于强者地位时,脑海中只有“力量的理”,没有“公平的理”,与人讲“力量的理”。人类始终以对自己有利的观点、凭据说事,不以对自己不利的观点、凭据说事。

  强者争于“力”,弱者争于“理”

  强者粗暴没有忍耐力,蛮不讲理,富有攻击性,这些特征体现其“强”的心态。心平气和很有忍耐力,有条理说理,具有克制自敛性,这些特征体现其“弱”的心态。“理”斗不过“力”,弱者与强者对立,真理一般在弱者一边,但结果一般是强者胜、弱者败。胜负不由“理”裁决,而由“力”裁决。“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是一种错误的理念,应当是“有力走遍天下,无力寸步难行”。

  人间是非由力量平衡

  人与人之间谁是谁非,最后通过各自的力量达到一个平衡;全世界的是非,最后通过各国的武力达到一个平衡。协议的平衡区域由协议双方力量均衡区域决定,利益方面强者多得一些或者全得,弱者少得一些或者不得;损害方面强者少担一些或者不担,弱者多担一些或者全担,乃是必然。主观争取有作用、但作用有限,只能在模糊区域小范围内起作用。力量权衡的结果不是一个平衡点,而是一个平衡区域,这是一种人类认识模糊阀限,在这个阀限内人们没有认识区分能力。

  意志需要用力量展示

  强者支配人,弱者支配于人;强者是主人,弱者是仆人。主人可以表现意志,仆人不能表现意志,只能顺从主人意志。强者可以自由地实现自己的意志;弱者看着强者的脸色,试探性小限度实现自己的意志,一旦遇到强者不容许,就必须快速地退缩回来。强者可以否定弱者的意志,弱者无力否定强者的意志,只能干扰强者的意志。

  生命不等价

  生命不等价:“一命顶一命,一命等于一命”的说法错误。1…在人类社会中人们富贵贫贱程度不同、社会成就不同,使得不同的人在社会中表现出不同的价值,富贵者生命的价值高于贫贱者生命的价值;2…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人,与暮气沉沉走向死亡的人生命不等价,前者生命的价值高于后者生命的价值;3…“一命顶一命,一命等于一命”,在法律上有意义,但也是一种特指意义、不是普遍意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有问题,在权力金钱对法律干预的情况下,人们在法律面前就不平等。

  强者与弱者是相对概念

  弱者不受欺负的唯一方法,就是自己也变成强者,弱者与强者是相对概念,比于更强大者,自己是弱者,自己处于受强者欺负的地位。比于更弱者,自己是强者,自己处于欺负弱者的地位。自己受强者欺负,就鸣冤叫屈;自己欺负弱者,就理所当然,人类心理本质上缺乏公正性。

  尊卑关系是现时实力强弱的体现

  尊卑关系是现时实力强弱的体现,包括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以物质力量为主,以精神力量为辅。如果实力关系发生变化,则原来的尊卑关系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杂乱无章的人群实际上有秩序,以各自的地位高低排序;个体都认定各自的位置,身份被抬高就高兴,身份合适就安然,身份被贬低就恼怒。

  第五十一章、宗教与谜信

  宗教与谜信是人类希望的结果

  人们希望死后能够转世继续为人,希望死后能够见到死去的亲人,希望死去的亲人能够知道自己活着的一切,希望死去的亲人保佑自己有好的命运,就想象出灵魂不灭、灵魂转世的概念;希望死后比活在人间更好,就想象出天堂的概念;天堂里面应当有管理者,就想象出上帝、神仙的概念。人们希望自己的仇人死后遭罪受难,就想象出地狱的概念;地狱里面应当有管理者,就想象出阎王、小鬼的概念。

  没有上帝

  从科学角度推测,宇宙中不存在上帝,因为如果上帝是物质的,根据宇宙物质统一性,即宇宙元素统一性,形成上帝身体的元素,与形成动物身体的元素没有区别,使用的是同一系列元素,那么上帝应当相同于一般动物,人类赋予上帝的法力不存在,其结果是没有上帝。如果上帝不是物质的,是单纯精神的。精神上帝只能借助精神的东西发挥作用,只能借助有精神的动物发挥作用。在没有生命的星球上,没有精神的东西可以借助,上帝不能发挥任何作用,人类赋予上帝的法力不存在,其结果是没有上帝。

  宗教没有前题,没有逻辑,只有理念

  宗教是人们的主观想象,因为没有客观标准,所以想怎样想象,就怎样想象。只要宗教倡导的内容,有利于人类健康长寿,有利于人类精神生活充实愉悦,有利于人类生产力发展,有利于人类社会和谐有序,就是好宗教,至于其前提多么荒谬,无所谓。研究宗教只要弄清楚宗教倡导的理念即可,不要管其前提逻辑,因为其前提是任意的,前提的任意导致逻辑无效。如果推理演绎前提错误,则无论推理演绎的逻辑关系多么严密,所得结论都不会有任何意义。

  科学范畴不断扩张,宗教范畴不断缩小

  已经被人类探明的自然现象,属于科学范畴,能够客观地解释、客观地应用,实现改造自然的效果。尚未被人类探明的自然现象,属于宗教范畴,不能客观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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