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若梅的手其实伤得不重,不过再轻的伤放在一个小孩子身上,那也会成为重伤。
打了一针破伤风,用酒精消毒,涂上红药水之后,崔荷总算是放心了。
“妞妞乖,不痛。”
“妈,我没事。”
若梅其实感觉有些痛,不过前世四处奔波时,她经历的痛多了去了,现在只是手上擦破点皮,这种小事对她来说完全算不得什么。
偏她越是懂事,崔荷就越愤怒。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她家妞妞好好说句话,都要被海涛欺负,这口气她实在咽不下去。
谢过了眼中闪着八卦光芒的大夫,崔荷抱着女儿回家了。前后不过二十分钟,围观的人还没散去。让娘俩奇怪的是,林建军竟然跟李桂花吵了起来。
“海涛也摔着了,而且摔得还不清,兄弟你可别只想着你家孩子。”
大老远的听到这句话,崔荷气的吃笑出声,加快了脚步。朝拉架的几位嫂子点点头,她把女儿放下来,站在丈夫身边。
“海峰,看好你妹妹。”
“大嫂,你这话就不对了。海涛都多大了,前面我们就说过,他是大少爷,但我们妞妞不是丫鬟。他爱欺负人、手上没轻没重的,这全村人都知道。这次的事大家也都了解,嫌弃叔叔家穷,这事我们就不计较了,谁叫我们就是穷呢。但是为了一句话欺负才三岁的妞妞,不说你是他哥哥,就是不是这也够掉价的了。”
李桂花涨红了脸不甘示弱,“谁欺负谁那还不一定呢,我家海涛那是虚胖,手上一点力气都没有。”
噗,人群中传出哄笑。
“大哥去赶集,海涛都能跟着搬货,你说他手上没劲儿?”
若梅乖乖被哥哥拉着手,一直抓住妈妈的裤脚,眼睛雾蒙蒙的整个人瑟瑟发抖。此时无声胜有声,她这样反倒更让人心疼。
林建军把她抱在怀里,心里的火气蹭蹭的往上冒,
“大嫂,这么多年了我们和你讲理,没有一次能讲明白的。看来这次也讲不明白,罢了弟弟也不多费口舌,麻烦您快些回去吧。”
说完他做了个请的动作,海峰也有样学样。李桂花脸色阴沉的能滴下水来,“我好歹也是你大嫂,你这怎么说话呢?”
围观的几位年纪大的也开口了,“都别吵了,大家都是亲戚,有话好好说。”
“各位街坊,大家一起住了这些年。大家伙心里都有一杆称,我林建军是什么样的人,大家心里都有数。这些年我勤快干活养活一家老小,这些都是我应该干的,再苦再累我也不怕。但有唯一一点,我的种不能被人捏扁揉圆的欺负!”
斩钉截铁的一番话下来,林建军的眼眶有些湿润,“大嫂,你疼孩子的心跟我一样。但是养不教父之过,妞妞做错了事我也会说他,对孩子不能一味的宠溺。今个儿大家伙来着,是看我要养牛帮一把,你们的好意我很感激。”
说到这,有会接话的人自觉开口了,“行了时候不早了,咱们还是回去吃饭吧。”
崔荷也灵性的进屋,拿出早就买好的糖,“拿回去带给孩子吃。”
分到每个街坊手里一把,最后她递给大嫂。拿人手短,大家更是帮他们说话。林建军也从兜里掏出五十块钱。
“大嫂,麻烦你回去给娘多买点好吃的,就当我的一番心意。”
最后这钱,让众人心里的天平彻底向若梅一家倾斜。
五十块钱在现在算个不小的数目,看着纷纷点头的街坊,若梅也彻底放心了,父母做事从来都面面俱到。
李桂花贪婪的看着那钱,好悬没直接抢过来揣进怀里。
“这……”
刚想说两句客气话,一直被她压制在身后的海涛探出头来,做了他妈想做的事,“我来交给奶奶。”
群众们的动作慢了一拍,心里对海涛的印象上升为粗鲁+野蛮。若梅坐在爸爸胳膊上,抱着她的脖子,看着站在一边露出渴望的林海滨和林若丽,嘴角向上抿起,多么熟悉的兄妹三人,放大点的话简直如前世一样。
送走了众人,崔荷忙活着进屋去做饭,林建军腿上抱着若梅,坐在沙发上同对面的两人说话。
“麻烦师傅专程来一趟。”
来人是个蒙古汉子,汉话说得磕磕绊绊,听到这话脸色微红、搓着手,“不——麻烦。”
“我家妞妞不喜欢闻烟味,咱们先别抽烟了,师傅请喝茶。”
“好了,你们俩别客套了。建军,这是巴文斌老家农场里的牧民苏勒。老巴觉得你们刚开始,肯定有许多地方不懂,就让他来了一趟。”
“这,真是麻烦巴文斌了。”
林建军边说着,边拿出那一千块钱递给他。李明举皱起眉,“给这么多做什么,巴文斌可不是黑心老板。”
看着还回来的五百,他连忙推回去。
“我也不能让他吃亏。”
“那小子你还不知道,打小就不会吃亏。咱们兄弟中,就他做生意,而且还越做越大。”
李明举向来说一不二,深知他性格的林建军,识趣的收回了手。好汉不提当年勇,能屈能伸才是大丈夫,他现在的确是缺钱,别人肯雪中送炭,他只能心怀感激,以后再找机会报答。
吃完丰盛的中饭,崔荷把兄妹俩的房间收拾出来,两张一米的小床和在一起,换上新的床单给苏勒住。他们俩则是先回正房,跟父母一起睡在大床上。
“这怎么使得,我随便有个住的地方就可以。”
苏勒越是憨厚客气,一家人越觉得不能亏待了他,崔荷拿出家里最新的棉被给他换上。蒙古汉子心存感激,教起来格外认真,几乎是倾囊相授。
人与人之间相处,最重要的是真诚。一个月后,林建军已经基本掌握了养奶牛和挤牛奶的技术,回乡的李明举也忙完了事,今日要带苏勒一起走了。
“苏勒叔叔,等我长大了,就带着妹妹去看你。”
海峰手里拿着苏勒给做的小弓箭,勾住他的手说道,若梅连连点头。两世为人,她厌倦了勾心斗角的日子,现在她很喜欢这种朴实无华的人。
“妞妞和海峰就不想李叔叔?”
看着生气的李明举,即使知道他是假装的,但若梅还是很给面子的,上前抓住他的衣角,“等哥哥长大了,我们一起去看李叔叔和苏勒叔叔。”
“妹妹要来我家么?”
若梅对着一脸欣喜又带点渴望的李浩辰点点头,“恩,等我长大了就去。”
“那一言为定,我们拉钩!”
勾出小拇指,两只白白的带坑的小手勾在一起,“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林海峰也拿着他的小弓箭,过来搂住李浩辰的肩膀,“到时候我们再一起玩。”
看着这样的小辈,林建军和李明举想起了他们当年,小时候也是如此,勾肩搭背的在大院里面横行,偶尔一起去爬树掏鸟洞。
那时候的日子,是多么的美好。可惜时代和政府的需要,让一对好兄弟不得不分开。越是这样的人,越是会珍惜过去的情谊。现在看这当年的友谊,在小辈身上有了延续,两人心中的欣慰,是那种没体会过的人不会懂得。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二章
因为李明举出面,所以巴文斌给的这头奶牛,是他们家牧场里最优质的那种。送来的时候,奶牛正处于泌乳期。
秋季收完庄稼后,刚好进入农闲时期。林建军每日都出去打草,回来喂牛,加上有专业的指导,很快奶牛就顺利地产下了奶。
崔荷烧起火,添水把牛奶煮沸,一锅牛奶出来后,被分装在玻璃小瓶中。林建军推出大金鹿自行车,后座上绑着一个铁皮箱子,里面垫着厚厚的一层棉被。
“妞妞跟爸爸一起去?”
若梅摇摇头,却听到妈妈说,“孩子爸带妞妞一起去吧,给她买件衣服。”
看着全家人还带补丁的衣服,若梅打定了主意,“买新衣服,我去!”
看着闺女欢喜,林建军也高兴起来。把她抱在横梁上,爷俩辞别了拉着妈妈和哥哥,骑车往县城里去。
“建军又去城里啊。”
“哎,婶子吃饭了。”
“吃了,看你现在也好起来了,可是我家大柱。”
若梅巴住爸爸的胳膊,村里人都对他们家养牛的事很好奇。开始赵学泉还上门劝过,怕他们赔了钱什么的。但自从第一箱牛奶卖出去后,听着那价格,大家又都眼红了。
“大柱兄弟那么踏实,婶子福气还在后头呢……”
农妇脸上笑开了花,但嘴里的话未停,“建军家的奶牛是哪里买的?”
“托人从城里弄得,婶子我还赶时间,下次再说。”
“哎,”
“奶奶再见。”
孩子开口了,农妇总算放行。自行车启动后,若梅长舒一口气。
“妞妞怎么了?”
“好烦啊……”
林建军单手摸了摸女儿的头顶,“妞妞要尊敬长辈,见到了要叫人家。”
若梅重重的点点头,“爸爸,我知道啦。”
若梅家所在的农村离县城并不远,所以即便是骑自行车,半个小时也到了。牛奶这种东西,其实并不好卖,毕竟现在大家都不识货。
但当时李明举在这,作为京城来的人,县城里的领导怎么也客气。他带着李浩辰去拜访县委书记家时,李浩辰手里就抱着一瓶牛奶。说话间,他也就顺带提了一下牛奶这种东西。无论什么年代,当官的都不缺钱。
听说是京城里的新风尚,所以林家的牛奶一推出,县委书记就给儿子订了一份。一把手都订了,其它机关干部就有样学样,也买来尝了尝。
这一尝,孩子们就喜欢上了这种甜甜的味道。这年代刚开始流行独生子女,孩子只有一个,自然是全家人心中的宝。机关上的双职工家庭,每个月也不差这几十块钱。别人家的孩子都有,咱家的孩子也不能缺了,所以林家牛奶的销量那不是一般的好。
现在林建军带着若梅穿梭在县城里,上楼下楼挨家挨户的送着牛奶。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