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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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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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有老年痴呆症。年轻时候听到的那句话一直在耳边回响。他接了一个电话,对着电话嚷了一句: 
我们都欠上帝一死,今年死的明年就不必等死了。然后把猎枪放进嘴里,扣动了扳机。海明威的父亲也是用手枪自杀的,难道自杀也可以遗传?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无法打败他。   
  海明威被自己的绝望打败了吗?或者咬文嚼字一下,他被自己的绝望消灭了吗?这么丰满多姿的一生,为什么要绝望呢?   
  远 景   
  当人的栖居生活通向远方,   
  在那里,在那遥远的地方,葡萄季节闪闪发光,   
  那也是夏日空旷的田野,   
  森林显现,带着幽深的形象。   
  自然充满着时光的形象,   
  自然栖留,而时光飞速滑行,   
  这一切都来自完美;是,高空的光芒   
  照耀人类,如同树旁花朵锦绣。   
  Hemingway,Ernest   
  海明威(1899~1961),生于美国乡村医生家庭,喜欢捕鱼、打猎等冒险刺激的运动,先后以司机和记者的身份参加过两次世界大战。1954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成功塑造了〃海明威式硬汉〃的形象。他简练有力的文体曾引起美国文学的革命,代表作有《太阳照样升起》、《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和《老人与海》等,晚年用猎枪自杀。 
第24节:狄金森:我说爱情如苦修(1)         
  9。 狄金森:我说爱情如苦修   
  Es tan corto el amor; y es tan largo el olvido。   
  等待一小时,太久   
  如果爱,恰巧在那以后   
  等待一万年,不长   
  如果,终于有爱作为报偿   
  狄金森   
  有一些人,你看到他,就会联想起一种植物。这大约不仅仅是法国作家普鲁斯特的癖好。爱默生让我想起一棵苦楝树,叶赛宁让我想起白桦,托尔斯泰让我想起一棵大榕树,狄金森呢,像一株百合。她自己在《穿过黑暗的泥土,像经受教育》一诗中这样写道: 
  穿过黑暗的泥土,像经受教育   
  百合花一定考试合格   
  试探她洁白的脚,毫不颤抖   
  她的信念,不知畏惧   
  从此以后,在草地上   
  摇晃她绿宝石的铃铛   
  泥土中的生活,此刻,全都遗忘   
  在幽谷中,欣喜若狂   
  这大约是一种自况吧?写空谷幽兰的诗多了,可没有一首像这样来得天然,来得幽微,来得匠心独运。洁白的双脚,洁白的心,在黑暗幽闭的泥土中无所畏惧地穿行、成长。最后,在盛开的一刹那,欣喜若狂。可是盛开并不是给人看的,自己欢喜就好。难得的坚贞和自持、自喜。王维也有诗云,〃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却有寂寞的意思。 
  这样的慧心,外表却是枯槁。她也类似于苦艾,味道苦涩,内心却别有馨香,嚼起来有回甘,耐人寻味。   
  艾米莉·狄金森于 1830年 12月 
10日出生在美国阿默斯特小镇上。她并不美丽,经历也不够传奇,终身未嫁,生活得像修女。她死在她出生的那栋房子里。这辈子除了去波士顿看过两次眼病,基本上没有离开过小镇。她的父亲和哥哥都是律师,父亲还当选过议员,家庭属于中产阶级,所以她衣食无忧。她几乎不见客人,不外访,足不出户,天天在家里忙着烤面包、做布丁,种点冬天也能开花的植物,侍候长年生病的母亲,剩下的时间就是写诗。那种年头女子的智力和才华并不是值得炫耀的事情,大约她写诗的时候也是偷偷地,在烤面包的间隙,在晚上睡觉之前,写在小纸片上,塞到抽屉里。那样的日子,我们完全可以从她的《穿过黑暗的泥土,像经受教育》那首诗里感受得到,黑暗的寒夜里,像一朵花的根一样坚守,破土而出的时候,自己欣喜若狂。 
  在她去世以后,她的妹妹无意中从一个盒子里发现了姐姐的大量诗歌,禁不住吓了一跳。在狄金森不到 56年的生命里,留下来 
1800余首诗这里面除去应朋友要求,发表过不到十首之外,其余的都没有发表过。妹妹和朋友为她的诗集出版开始奔走,直到她死去30年后,人们才认识到她的价值。在纽约圣约翰教堂的诗人角,人们献给她的铭文是: 
〃啊,杰出的艾米莉·狄金森!〃   
  25岁以后,狄金森差不多就与世隔绝了。她喜欢身着白衣,在自家那幢有着棕色的砖、高大树木和一片花园的大宅子里走来走去。客人到花园来喝茶,见到的只是她白色的裙裾隐没在花树之后。人们叫她为〃阿默斯特的修女〃。 
  她恋爱过吗?少女时候暗恋过谁?可曾为他心跳?成年之后又对谁动了心,为他一生未嫁?或许是她的同学,或许是她的老师,或许是她家的一个世交,常常来她家喝茶,而她只好偷偷地躲到花丛的后面。 
  她的老师说出来要吓人一跳,爱默生和梭罗都教过她。   
  有好事者考证她爱过三个人,一个是并不欣赏她的才华的编辑;一个是牧师,只见过两面;还有一个是法官,一个有妇之夫。有人认为有一首诗是她三段爱情的明证。   
  我的生命曾两度终止,   
  在终止之前,它仍在等待,   
  看第三次苦难的秘密   
  是否会被时间的手揭开。   
  如此巨大,如此难以想象,   
  就像曾经的两次,令我昏厥。   
  我们只能一次次告别天堂,   
  一次次梦想着与地狱告别。   
  这三段感情非但没在对方心里掀起狂风大浪,甚至别人根本就没注意过她的存在。谁会想起这个害羞、娇小、外貌平凡的女子?   
  虽然她后来成为世界最杰出的诗人之一,可是在爱情面前,她和我们一样,只是一个卑微而羞怯的女子。   
  她的爱情诗中,我最喜欢的一首是《他用手指摸索你的灵魂》:     
  他用手指摸索你的灵魂   
  像琴师抚弄琴键   
  然后,正式奏乐   
  他使你逐渐晕眩   
  使你脆弱的心灵准备好   
  迎接那神奇的一击   
  以隐约的敲叩,由远而近   
  然后,十分徐缓,容你     
  有时间舒一口气   
  你的头脑,泛起清凉的泡   
  再发出,庄严的,一声,霹雳   
  把你赤裸的灵魂的外衣,剥掉   
  巨风的指掌抱握住森林   
  整个宇宙,一片宁静   
  没有人比她写得更好。一个女子在爱上一个遥不可及的人时,是那么无助、脆弱、谦卑,心随时都会碎掉,无论是远远地看到他,还是听到他的声音,还是闻到他的气息,一点点的只言片语都会刮起飓风,像琴师叩击琴弦,用一点力,琴弦就会崩断,像溺水的人临死前的窒息。狂喜到惊恐,幸福到脆弱。然后是一片宁静,像风的手掌抱住了森林。多美的比喻。 
  曾经和他并肩走过,他的衣袖飘拂在我的手臂上,像一只小手在挠;每天看报纸,为的是看到他可喜的名字印在上面;一千遍一万遍地读他仅有的几封信,模仿他的签名,然后把这些信背下来,在自己烤面包的时候,做女红的时候,种花的时候,用画外音读给自己听。在别人看来是凄凉,在自己却是快乐的。 
第25节:狄金森:我说爱情如苦修(2)         
  几封并不热烈的回信,几次偶然的邂逅,构成了一生的回忆。把仅有的一点点爱情放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品味,最后酿成了蜜;一遍一遍地涂颜色,把一幅用笔稀薄的素描,最后画成了一幅浓墨重彩的油画。 
  外表如修女的她也曾经唱过铿锵的爱之宣言《等待一小时,太久》:     
  等待一小时,太久   
  如果爱,恰巧在那以后   
  等待一万年,不长   
  如果,终于有爱作为报偿   
  永无报偿,我知道。爱一个人就如同苦修。是我自己愿意穿上芒鞋,拿起僧钵,将金缕衣换成百衲衫,拄起竹杖踏上不归路的。是我一心向佛,我怎敢命令佛向我靠近。   
  所以,我仍然是一颗修女的心,把你当信仰一样地来爱。我不要求你给我尘世的幸福,甚至我不愿意让你知道我在爱你。   
  这样,静悄悄的就好,像风的手掌抱住森林。   
  到弥留之际,我都会守住这个秘密。只是,我想:     
  为你开花,逃出墓地,   
  让我的花开得成行成列!   
  被她爱着的人是多么幸福,可惜他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子,愿意逃出墓地,愿意为他开花,开得成行成列,等待他从花丛边经过。   
  爱得那么热烈,爱得那么谦卑,爱得那么高贵,爱得那么幽微。   
  一场南北战争成就了《乱世佳人》,可对于狄金森来说,战争始终是响在远方的炮火,她躲在自家的花园里,躲在自己的闺房里,躲在属于自己的小小世界里,写诗。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她的单纯成就了她的丰富。 
  弗吉利亚·伍尔芙说过,一个女人要成为作家,必须有两个条件: 
一是有五百英镑的年金,二是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狄金森这两点都具备了。世事的纷扰被她挡在心门之外,她只管让一颗洁白的心在黑暗的泥土里成长。   
  她只思考死亡、自然、爱情、永恒的问题。   
  她选择了独身,为的是把自己完全献给诗歌和爱情。洁白的衣裙是祭坛的桌布。巴尔扎克曾经说过俏皮话: 
一个小伙子应该注意自己的内衣是否洁白,因为爱情的祭坛上需要洁白的桌布。   
  她的诗歌表现出智识上的丰饶,而非身体和自然的丰饶,与聂鲁达、惠特曼的诗歌相反。后者代表着人间热气腾腾的原欲、葳蕤的生命力,用叶嘉莹的话叫做〃直接感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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