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5平方公里以上,其中2007年供应平方公里,住宅供应总量达到建筑面积1250万平方米。
5平方公里创造自2003年土地出让实施“招拍挂”制度改革以来,广州年土地出让的最高记录,也超出了2006年9月制订的广州住房建设“十一五规划”。2006年广州加大了土地出让力度,十区共出让土地才200多万平方米。
与此相似的还有北京,北京国土资源管理局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北京将出台3~5年的中长期土地供应计划。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明确要求北京市“增加供给,稳定价格”。根据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数据显示,2007年2季度北京有52块土地陆续入市,总规划建筑面积约663万平方米。而此前的土地储备中心公告显示,2007年上半年即将入市地块共74宗,总用地约900公顷,这一数字已经超过2006年全年公顷的成交总量。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篇第一章 土地真相(4)
以上数据确凿无误地表明,扩大供地成为平抑住房价格的一个主要手段,回到供需矛盾这个本源,市场化与住房社会保障双管齐下,解决住房问题初露曙光。经济楼市几度反复,在屡战屡败之后,有关部门终于意识到在房地产市场经济规律同样不可违背。
不过,要真正解决住房问题,扩大土地供应只是一个方面,重要的是落实随之而来的各项配套措施。落实到位,中小户型的房价才可能下降,否则,则又会沦为一场象征性的表演秀。扩大土地供应得落到实处,科学的规划才能得到落实。广州2006年的土地供应远未达到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北京前两年的土地供应计划也没有完成:2005年北京实际完成供地面积仅为土地供应计划总量的35%,2006年此比例为59%,计划两年流产导致2007年的土地供应缺口大增,也使得开发商的开发资金部署难以跟上,即便2007年得到了土地,也不一定有能力
及时开发。如果新增的土地都集中在几个发展商手里,囤地囤房现象就很难避免。
扩大土地供应还应保证规划用地中的住宅用地,同时以市场能够接受的方式平抑地价。一些地方政府的配套措施中包括土地一级市场交易方式的变更,这就意味着政府得让出部分土地收益,并且严格清理官商勾结,这是对政府公共性的严峻考验。
2 0 0 6年6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出台了《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北京市在土地供应时采用招标、挂牌而非拍卖的方式出让土地,广州实行双限双竞,意味着政府在控制地价的基础上对于开发商的房价有了明确的要求,土地拍卖并非价高者得,由土地上涨推动房价上升的闸门逐渐关闭。北京土地储备中心的数据显示,2006年北京市土地市场总体平均成交价格为2847元/平方米,比2005年下降了,平抑地价效应逐步显现。反面的例子是,业内人士认为,广州自2004年实行拍卖之后导致土地价格居高不下,成为广州房价的起飞契机。
当然,在没有配套措施的前提下,供地增加并不必然伴随房价下跌。“老蔡侃房”侃出的数据是,从2002年到2004年土地供应分别达到:2002年4559公顷,2003年6438公顷,2004年高达9498公顷。与之对应的另一组数据是,2003年到2006年北京市住宅均价分别是:6314元、6332元、7030元和8247元。从市场消化来看,2006年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万平方米,在全部销售面积中,商品住宅销售万平方米,占全部销售面积的比重为。
可见,土地供应量不断增加,房价并没有因此而滑落,反而节节攀升。再多的土地供应相比于想在北京置业的人口,恐怕也是杯水车薪。
土地实行招标的方式,并非价高者得固然可以平抑地价,但后遗症不可低估,由此给出了寻租者上下其手的巨大空间,平价得地高价售楼的情况将成为新现象。若非土地交易有极高的信息透明度,以及对于政府有关官员与开发商的诚信有严厉监管,对全国1600多家土地储备机构一一督导到位,限地价并不必然带来平稳的房价,中间的利润差价很可能通过地下管道流向不可知的黑暗之地,所谓双限双竞可能成为既非公共产品也非市场产品的“四不像”。
与此同时,加强一级土地的开发效率应该成为重中之重,按照很多地方从生地到熟地动辄数年的冗长开发周期,将辜负民众的翘首以盼。
第二篇第一章 土地真相(5)
扩大土地供应最终目标是为了扩大住房供应,众所周知,我国在房地产业的融资等渠道供应上并不通畅,常常出现肠梗阻,或者地下高利融资来解决资金困境。如何利用资本与债券市场多方扩大融资渠道,改变银行融资的单一结构,有必要提上议事日程。既然在土地供应方面相信堵不如疏,那么在融资、二手房交易等各方面也应该如此。市场如水,一味施以高压,结果必然南辕北辙。
扩大土地供应量是一个政府调控手段向市场转变的可喜信号,说明政策风向标有了些微改动。但要从土地供应量传导到房价,中间要经过千山万水,加快市场的流通,解决供需矛盾,政府要对付的难题还有很多。但将土地供应上的缓解供需思路推广到各个环节,才有可能逐一解决梗阻之处。
附记:2007年上海市一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不仅不再要求境外购买人必须在内地注册公司,而且竞买保证金也可以直接用外币支付。这一动向值得关注。
自写了深发展之后,就有背后匿名者不断向邮箱投递挑衅信,看来是触到了一些利益集团的痛处。这只有让我关注到底。另,正告这些不自重者,本人有免疫力,想用这种低劣手段让本人停止履行工作职责,奉劝一句:省省吧。
非常感谢一些朋友,他们清醒、睿智,富生活常识,因此理解力极强。( 2 0 0 7 … 0 5 …11)
圈地自肥的土地政策是政府最重要的投机表现
1998年7月3日,是中国房地产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日子。这一天,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这份通称为“23号文”的不长的文件,使得中国人告别福利化分房体制,打开了房地产市场之门。投机的潘多拉之盒也就此打开。打开之时,政策制订者制订了许多约束条件,那就是,尽量满足大多数民众的住房需求,使70%~80%的普通民众都可以住上经济适用房。但没有监督的自我契约其实是跟魔鬼订下的契约,很难实行。
在住房市场化改革之初,有关部门照顾到市场大多数人的利益,主要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同时,它还对房改的基本原则定了调,这就是“坚持在国家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地方分别决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坚持‘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
可见,中国房地产市场发轫之初,是设想建成由政府行政控制的典型的福利市场化政策,让多数居民通过经济适用房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当时建设部的保守估计是,在整个住房供应体系中,70%~80%的居民住房应该是经济适用住房,最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则分别为10%上下。23号文件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和利润进行了严格的控制,规定“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原则确定”,“利润控制在3%以下”,“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特别是降低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切实降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
很显然,要做到多数人靠经济适用房保障居住权这一点,政府必须做做到在土地、税收等政策上让利于民,并且严格对地方与开发商的利润与利益监管。
第二篇第一章 土地真相(6)
但现实并不如人所愿。房地产市场化在改进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同时,也让我们认清楚了几条简单的规律。
第一,政府已成为市场博弈的重要主体,不会与收益为敌;
第二,权钱交易的坏市场经济模式具有极强的自我复制功能;
第三,一个不充分竞争的市场与贫富收入差距过大的社会不会自动形成
均衡价格与健康的梯度消费。
房地产市场化收获的最大“果实”是地方政府严重的土地财政依赖症。房地产市场化刚好与我国国企、社会保障转型等时期相吻合,地方政府在1994年分税制后财政增长手段匮乏,土地财政适时出现,成为拉动地方经济的重要杠杆。这不是一种蓄谋,当时有许多提案都建议以土地收益解决转轨成本,被认为是一条化解转轨难题的捷径。事实上,从上世纪80年代深圳首次协议拍卖土地开始,就形成了一条相对成熟的、以土地支付改革成本、获取巨额灰色收益的路径。
其中的奥秘很简单,就是地方政府在土地公有的名义下以低成本甚至零成本获取土地之后转手出让,在一级市场赚取高额土地差价。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也会同样以低成本的方式招商引资,划拨土地解决地方国企的改制成本,获得GDP的高增长。结果正如现实所显示的,失地农民与高房价的承担者为GDP作出了隐性的巨大牺牲。在这一过程中,中产阶层的大规模生成被堵死,财富进行了新一轮分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组织长期研究中国土地问题的专家组成“中国土地政策改革课题组”,从2003年开始经过两年多的田野调查,结论是土地财政成为全国范围的地方财政主要来源。在东部一些发达县、市,由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创造的税收是地方税收中增幅最大的两大产业,增幅高达50%至100%。这两项税收占到地方税收的37%以上。西部地区政府也选择了城市扩张,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中开辟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