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她守着沉思齐,吴雅守着铁勇男,肖远航接替了雷定豫带着能动的将领继续守城,曹淳快马回京奏报的时候,京里传来一个惊人的消息。
俗称大王爷的永郡王——反了!
庆林城之乱传回京里的速度极快,所有人都以为太子已经死在了庆林城,洪宣帝震怒又绝望,派人去抓永郡王,被忽出其来的风波永郡王却早有准备,杀了传旨太监,鼓动城外绿林营造反。
曹淳在城外正好遇上叛军,只好躲在民居,穿了百姓的衣裳,偷偷找了个空子混进城中。
摸进了冯府,在冯侯爷的带领下由秘道进宫,洪宣帝这才知道太子无恙。
沉思齐醒来的那天,京里面又有信传来,永郡王之乱已经被平息,京城开始了血雨腥风式的大清洗。
吴怡喂沉思齐喝着药,沉思齐半闭着眼睛靠在床头,“曹淳比我强。”
“你比曹淳强太多了。”
“他如今风头正健,我却是流放的病夫,他怎么能比我强?”
“他如今杀人杀得痛快,只怕……”吴怡几乎是冷笑了,曹淳归根结底太激进太自以为是了。
她没有想到的是,在京里同样有一个人跟曹淳说着类似的话,恪王爷几乎已经忘了自己打骂一位姓曹的御史,结果害得曹御史气愤而死的事,一直到曹淳手捧圣旨,身后跟着捧着白绫与毒酒的太监出现在他的面前。
洪宣帝在永郡王的结盟名单的第一行看见恪王的名字时,似乎一切都有了解释,不是他的儿子不好,更不是他不会教儿子,是有恪王这个不甘心大位落入他手的前太子之子在从中捣鬼,为的就是他们父子失和,他好从中渔利。
接着又在恪王的书房暗阁里搜出龙袍与御玺,恪王更是百口莫辩。
“曹淳,是你栽赃给我的吧。”恪王接了圣旨,手里拿着毒酒,像是在品评一杯名酒一般,一撩衣服,坐到了自己的紫檀木椅子上。
“是。”曹淳点了点头,他这些年的努力,甚至出卖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就是为了今天,他并不避讳在恪王跟前说出自己的计划,“凤仙君还记得你从秘道带他去书房嬉乐时是怎么走的。”
“可是他——”恪王有些微讶,又很快收敛了起来,“我知道了,凤什是你的人。”凤什正是他的新宠,也只有他有机会从卧室的秘道进入书房的暗室。
“永郡王已经是穷途末路,我跟他说只要把你的名字填上去,至少能保他不死时,他信了。”
“你倒不是瞎说的,我那位堂弟是为慈父。”恪王说道,“可惜皇后却不是一位慈母。”
“这事儿我们先不告诉他。”曹淳笑了,他现在出奇的放松,好像是这一生的包袱都被甩脱了一样。
“曹淳,看在你这人确实有本事,我确实当年有点对不起曹御史的份上,我最后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
“飞鸟尽良弓藏。”恪王说道,“你为了太子除掉了那么多的权贵,得罪了那么多的世家,又因为永王谋反案得罪了宗室,当今圣上一定不会杀你,他留着你有大用处,你想想太子若是有朝一日登基,第一个杀掉权奸酷吏曹淳,该让多少人拍手称快,多少人一夜归心——”
曹淳有些发愣,没人跟他讲过这些,他没想到他这辈子听到的最重要的一段话,是来自仇人恪王。
“你以为你是冯家的女婿就能保住你吗?沈见贤还是冯家的嫡长女婿呢,你是姓曹的,你不姓冯!冯家嫡支忍你这么久,忍冯五这么久,你以为是真的怕了你们吗?”
曹淳低下了头。
“开国八大侯,冯家愚而不倒,一是因为他们敢示愚于天下,二是因为他们能忍别人说他们愚;沈家拙而不倒,一是因为他们懂站队,二是因为他们懂示弱;肖家功高而不倒,是因为他们只懂尽忠;萧家人丁单薄而不倒,是因为他们懂收敛;雷家平平而不倒,是因为雷家听话;明家不倒是因为他们懂退步。闵家倒是因为他们贪,欧阳家倒是因为他们忘本。”开国八大侯,能一直存活到现在的,哪一家是好惹的?可笑曹淳以为自己能将世家玩弄于鼓掌而不付出代价。
“好了,就说这么多了,给我收尸的人也快到了。”恪王一仰头,将毒酒尽饮,“别人说这酒好喝,原来真难喝……”他随手扔了酒杯,“吴胜衣,你来不来,你到底来不来……你不来我真的要被野狗吃了……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曹淳没有心思再听他说话,带着人转身离开,在他走后,收尸的人果然来了。
最后替恪王收敛尸骨的,是吴敏和杨锦屏。
“他躲了一辈子,自污了一辈子,最后还是没躲开。”杨锦屏说道。
“这世上的事啊,若是躲就能躲开的,也不会有这么多的纷争了。”吴敏说道。
“你们吴家如今权倾天下,你预备怎么办?”
“我?今天是二月二龙抬头,我明天下江南,正巧能赶上三月里春暖花开……”
“可惜我离不得京城,放不下戏楼和戏班子,否则就跟你走了。”杨锦屏说道。
“人生在世啊,有离不得、放不下、舍不得的东西,实在是三生有幸……”
番外一章——万春
我是万春,我有一些秘密,就算是在死去的时候,都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不是那种宫廷里常见的让人在午夜时惊醒觉得恶心心悸的秘密,而是会在某个冬日,阳光温暖的照进宫室的午后,端着一杯来自边城的烧酒,一个人嘴角带着一丝笑意秘密。
我认得沉思齐,那个如今已经名扬四海的男人,在京城中我们是点首之交,在边城时他却是我的初恋。
他是在边城时并不经常出现的那种男人,俊美、颀长,嘴角总带着一丝笑意,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干净与和煦人气息,就算是在每个人都汗流浃背,边城的绝大多男人身上汗味与皮革味道加起来能薰死一群人的夏天,他还是那么的干净好闻。
我是漂亮明艳的,总有人会偷偷的看我,可是他的目光却很少在我身上驻足,我并不在意这一点,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有了很多偷看他的机会。
这种偷看总带着一丝罪恶感,因为他是有妇之夫,他有一个让人汗颜的完美的妻子,漂亮、聪慧、温柔,像是亲姐姐一样的关爱着我,这也是我的秘密不能告诉任何人的原因。
我曾经偷偷的做了一双鞋,那是我这辈子做的唯一的一双鞋,为了那双鞋我的手被扎得满是伤口,可是一想到他会穿上这双鞋,我总会偷偷的笑。
当时还是侧王妃的吴柔希望我进别宫去陪她,我知道那天下午是唯一一次送鞋的机会了。
那天阳光很温暖,脚踩在雪地里咯吱咯吱的直响,我一个人怀里揣着鞋,就那样等在他回别宫的必经之路上。
可是就在他骑马走过街边的声音传过来时,我退后了——
我不知道如果他接了鞋我会怎么样——他如果接了鞋,接受了来自我这样一个不是他妻子的女孩的好意,他还是我心中那个爱家爱妻子有情有义的完美男人吗?他还是那个出身良好,博学多才,品行出众的男子吗?他还是我在梦里描画的那个人吗?
如果他不接我的鞋,却把我送鞋的事告诉了那个对我像是亲妹妹一样好的吴姐姐,我还有什么面目去见她?
我退后了,一步一步的退后了,一直到靠在了墙上——
他骑着马,就那样在那条路上急驰而去,他也许看见了我,也许没看见,也许看见了我却认不出来,我对他来讲是那么面目模糊的一个边城的傻姑娘——
侧王妃把我带进了宫,让我陪伴着那个年老的君王,有人在很久以后问我恨不恨她,我说不恨,那个君王是那么的孤单而可怜,他拥有天下,却连一个能够说话的人都没有,他拥有十几个儿子,却从没有真正的做过父亲,太子也许是唯一一个真正把他当成父亲的人,可他却不能只是太子的父亲,这难道不可悲吗?
他总说我单纯,因为惫懒甚至不肯练字,说我傻乎乎的,说话得罪了人都不知道,说我不懂识人,看着宫里的什么人都是好的,可他喜欢我,我也能真正的使他快乐,当他快要死去时,他跟我说,万春,你一个人可怎么办啊。
我说这宫里都是好人,谁都能容下我这个来自边城的傻姑娘,若是容不下我,我就回辽东,住在别宫里,没事喝酒打猎,好不快活。
他笑了,笑得单纯的像个孩子,他说如果人人都像你,该有多好。
他留了一道旨意给我,让我在宫里呆不下去时拿出来,那旨意上说我可以回家了,住在别宫里。
我从没有拿出过这道旨意,就算是接到太后让我殉葬的懿旨时,我也没有拿出来过。
我想念边城,想念边城的山、边城的水、边城冬天的雪、边城冷冽的空气、边城**辣的酒、边城冬日的午后那个骑马的男子。
154、永王之乱
吴怡总在试图回忆那段在边城最后的日子,回忆却总是混乱的,那个时候她并不知道自己身处于大齐朝最重大的事件当中,当然,后世的史书也不会记载她这个只会存在于注脚中的女子。
在看那些夺嫡大戏,夺嫡故事的时候吴怡总会想起那些女人们,她们是那么的默默无声,追随着自己的丈夫或荣或辱,没人知道方夫人在知道自己的丈夫喊出诛我十族又如何,结果连累十族被诛时的情形;没有人知道鳌拜嫁入苏克萨哈家的女儿,如何面对把自己嫁入苏克萨哈家却也亲自毁灭掉自己夫家的父亲。
男人们总在前台搏杀,女人们却在后宅维护着一个宠大的家庭,同时徒劳的祈祷着男人搏杀的结果不会把整个家庭推向深渊。
冬天路途寒冷难行,两国的国书一直到十二月初才正式签定,太子陪着后金的五贝勒,一起登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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