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光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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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光运动-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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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用食指去勾植物的藤须,让它绕着我的小小的指头生长。我抬起头来看太阳,在阳光里面,生命是可以触摸到的。你瞧,它将我绕住了,一圈,两圈……指头上可以感到细微的牵扯,对于它来说,那是何等巨大的爆发力啊。我屏住气,等啊,等啊,它终于向我的手背延伸过来了。我不忍心骗它,于是小心地松开它,将它放回它攀附的竹篱笆。
  我也见过暴烈的生长——一株藤将幼小的树活活缠死。自然界并非都是莺歌燕舞。真实的暴力总是让我万分害怕,我连观看都害怕。但暴力是普遍的,无论你看与不看。我最后将生命中的暴力转化成了我内部的戏,这个戏就是我的文学。无害的暴力如同体育竞技场上的搏斗,将生命的精彩完整裸露地呈现于世人眼前,刺激读者体内沉睡的生长机制,使之发动内力,进行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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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之梦
几十年里头有无数次,我梦到一种奇异的石榴,红黄色的外皮里头是紧紧地挨在一起的那样的种子,其美,其晶莹,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在梦里咬一口,那味道,那清香,超出了任何一种水果。
  也许是在我两至三岁的期间吧,有一天夜里,我本来已经睡着了,忽然被吵醒,听到哥哥姐姐们在说话。人影晃动着,灯光不太亮,他们在吃东西。“我要!”我迷迷糊糊地说。有人将一个大石榴递到我的手里。我从未见过这种水果,看得简直入了迷。我做梦似地吃完了那只大石榴,汁水流到了我脖子上。第二天,我还依稀记得享受美味的狂喜,记得咽下珍珠种子的惬意。
  然后就是漫长斑驳的苦难年代。那个年代里,如果我和同伴讨论什么东西最好吃,我就会想起那只石榴。我也曾好几次有机会得到石榴。有一次是去校园里偷,还被校园的工人追赶。那偷来的石榴又小又酸,根本不能吃。还有一回,是别人送的。用颤抖的手掰开外皮,露出种子。种子很硬,有骨,汁水也不是那么多。怎么回事呢?终于弄到了一点零钱,就去买那觊觎了好久的石榴了。但是不对,一点都没有我从前吃过的那种味道。渐渐地,我对石榴的印象就坏了。我不再喜欢这种水果,认为吃起来一股生涩气味。我甚至将石榴排斥在能吃的水果之外。我想,也许是本地的土壤不适宜于栽培它们吧。此地的石榴都是赝品。
  物质充沛的年代里,我吃到了品种优良的石榴,但这些石榴都没有引发我缅怀的情绪,石榴就是石榴,一种水果而已。
  在某个幽暗的地带,人的感觉完全放开之际,所出现的事物,同这个紧张而闹哄哄的表面世界里出现的事物是何等的不一致啊。那种一次性的事物不断离我们远去,远去……如果我们执着,如果我们念念不忘,重返的希望便会逆向地出现。
  渐渐地,我已不再将石榴同食欲联系起来,石榴仅仅出现在梦中。梦中的食欲或其他欲望是很不相同的,醒来以后就知道,那些欲望都没有实用价值。于是石榴越来越完美。有一回,那些美丽的水晶种子纷纷落在我脸上,醒来用手一抹,居然是泪。难道人在梦里会感动到这种程度?“这是石榴。”我费力地说出这几个字。空气挤压着我,我看到在大地之上,无数的人影从地缝里涌出来。
  可是我自己,我并不想入梦,我要停留在那种幽暗地带。我开始采取人为的方法来向那种地带挺进,这就是所谓的冥思。冥思可以在任何时间段发生,我朝着一个方向用力,我将光的碎片聚拢,使之成为一条光之河流。当我的身体变得透明起来时,我就看见了它。石榴,地母的奇迹,心的归宿。
  

玫瑰水晶球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人造水晶球。小球放在邻居的书架上面,令阴暗的陋室四壁生辉。那时我没有任何一件玩具,也很少去商店,所以在我眼中,这枚水晶球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造物。亮晶晶的球体内是一朵艳丽的玫瑰花,当我凝视那球、那花的时候,我一定在心里头多次肯定过了:这就是人间奇迹。
  邻居很快就将水晶球收起来了。我再也没见过。可是那小东西已经在我的梦想中扎了根。那时我还没学过“一尘不染”啊,“异物”啊这类词。小球给我的强烈印象一定远远超出了这类词的含义吧。我忘不了。撇开我所在的大自然,我周围的一切人造物都是灰蒙蒙的。一般来说我习惯于认为人造的物体就是那个样。这枚水晶球是怎么回事呢?那朵比真花还要好看的玫瑰又是如何样安进水晶里头去的?我又开始了那种假设:如果我有一枚水晶球,我就要将它放在我枕头下,夜里不停地拿出来看;我还要将它带去学校,向同学们炫耀。我会让别人看,但是不让别人摸。
  其实最让我弄不明白的是,人怎么能造出这样的东西——同周围的一切物体有一道鲜明的界线,其完美和登峰造极超出人的预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水晶球没有实用价值,我却因为见过了它而被挑起了无穷无尽的饥渴。自然的造物我已看过了很多,我熟悉自己对它们产生的激情。这一个却不是自然的造物,它对我的刺激是异样的——尖锐的,压倒性的,难以解脱的。在此之前,我根本就没料到人造物可以有这样的无懈可击的逼人的美丽。我解脱不了自己。
  我没有玩具,即使婴儿时代有过,我也不认为那些东西很美。是啊,同水晶球相比,它们实在是不屑一顾的。水晶球让我隐约产生了自卑,因为它的确高不可攀啊。我反复地窥探邻居的神态。他垂着双眼,没有任何表情,看来他认为我这样的小孩不配同水晶球发生任何关系。以我的年龄,还不懂得事物的价值。我认为水晶球是一件无价之宝,超越了世上物体的一切伟大用途。但是这个邻居对我说话了,他说:
  “小姑娘,走路别老东张西望,把路看清啊。”
  他皮笑肉不笑的,好像望着我,又好像在看别的地方。我满心疑惑地走开了,以后再也不到他家去。那几年里头,我仍然想着水晶球。这件天堂的物品居然就藏在如此暧昧的人的家中,令我感到此事迷雾重重。此刻水晶是否蒙上了灰尘?太阳一样灿烂的玫瑰是否暗淡了?
  在学校里,我的同学们炫耀着他们拥有的那些俗物,我却慢慢地对那些东西无动于衷了。有一支塑料手枪,里面装满了糖球,扳一下扳机就射出一粒。这种玩具当然也很有趣,既可以玩又可以吃,但它一点都不像玫瑰水晶球那么逼人,属于看过了就忘记了的那种。我对他们说,有一种任何人都想不到的东西存在着,我就看见过一枚那样的,它被藏在……我的话音一落大家就开始嘲笑我,说我“吹牛”,“没话找话”。于是没人理我了。我只好走开去。郁闷,绝望,但心仍在渴望着。
  阴沉沉的天气里,我在柏油路上狂走,然后我又转入那些无人的小巷,我所见到的物体一律对我封闭,但辨认已成了本能。那枚玫瑰水晶球啊!
  

隐喻的王国(1)
在这个迷雾重重的王国里头,一切事物都似是而非,很难看清它们的真实面貌。一般人说,童年是清纯的、善的乐园,这大概是一厢情愿的简单化的倾向吧。在我看来,童年既不善也不恶;既非乐园也非地狱,它是二者的中和物,一个混沌的王国,你可以在那里面找到一切的起源。各种事物都戴着面具,各种事物都像要开口说话;面具后面还有面具,口张开着,话吐不出来。毫无疑问,这是最接近文学艺术的、充满了可能性的跃动的王国——当然她本身还不是艺术。要成为真正的艺术就得分离,而分离,往往是血腥的过程,丑陋的过程。
  同亲人断绝,同爱人分离的,以及种种杀人不见血的阴谋的戏,在浑浑噩噩的王国里就已经在暗暗地上演,只不过人没有觉察到而已。面具掩盖了一切,我们不断看见的是一些另外的故事,匕首的刀尖在温文尔雅后面若隐若现。这种混杂的,背景复杂的,始终在幕后上演的戏,催生了一颗敏感的心。有很多画面含义不明,成为了永久的不解之谜——因为那个时候说不出,现在去说又早已变了味。但越是那些含义不明的事,越具有深远的影响力,它们隐匿在记忆的底层,以巨大的辐射力对你的生活发生作用。你无法解开它们的谜,是因为你的功力还没有到那一步。有时候,它们像一些死结,你在生活中绕开它们走,但它们的影响力绝不因此而减弱。那些黎明前在幽暗中晃动着的结啊,带着童年的熟悉的气息,在一闪念之间竟会忽然化为绞架上面的绳套。我开始了描绘,否则还能怎样呢?描绘并不能完全解开那些结,但可能性成为了生活中的永恒召唤。然而,也有一些属于“好的故事”范围的、最纯粹的形象,它们是通往永恒的入口。这就是我下面要写到的。
  我常想,是什么激起了我对南方的骄阳的热爱呢?夏日炎炎,柏油马路都快融化了,人身上的汗液不断,娇嫩的、缺乏营养和护理的皮肤上长满了痱子,甚至疖子。唉,那毒日!!但我却喜欢,一种由衷的酷爱。我甚至天天打着赤脚在柏油路上走,试探自己的耐力。只要一想起外面的阳光,我的情绪就变好,就振奋。那些漫长的暑假里头,涌动着无数的闪光记忆。即使厚厚的纱布蚊帐里头闷得睡不着,即使汗液将密密的痱子沤得发火烧,我仍然在冥想中向往着耀眼的白天。郁闷不堪的、长而又长的淫雨季节已经过去了,白晃晃的夏天意味着行动。我是个做事的人,在阳光的刺激下,我会做出很多事来。我还不知道这些事的意义,也不知道它们会导致什么,它们扭在一起又会拧成什么样的命运的绳索,我只是充满了行动的欲望。我在阳光里萌生出秘密的希望,我朝着那希望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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