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罪 秦耕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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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罪 秦耕 著-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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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必须承认,我确实想过如何逃走,我的内心在激烈斗争,一个我强烈要求马上逃走,另一个却说:老兄,别逃了,没用的,你不可能逃掉。当时的每一分钟,我都可能跳下河堤,涉水而去,逃之夭夭。
  但我始终面带微笑,好象一切都在计划之中。朋友只好陪我进城——沿着东环城路,我再次走到城里。生活一如既往,看不出任何异常的迹象。我顺路又拜访了两个朋友,告诉他们我可能要离开很长一段时间。朋友照例要留我吃饭,我笑着说,等我下次回来吧,你一定要准备一瓶好酒。
  沿东环城路走到北新街,再沿北新街自东向西走去。
  这条街既是本县最重要的一条街道,同时也是省际之间的国道,交通繁忙。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及县看守所都在这条街上,同时我两年前离开这个地方时所任职的那个部门,也在这条街上,在那里有一间我住了四年之久的宿舍。那是我阅读、写作和与朋友聚会的地方,我总是对那些聚集在我宿舍的朋友们说:这是全县唯一的言论自由之地。朋友们也曾把我的宿舍称作“第二图书馆”,言下之意:除过县图书馆,就是我这里藏书最多了。1986年底本地区最大的“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就在此地策源。我甚至有一个习惯,离开时不锁房门,以便任何人都可以随时进入,那是我把刘晓波的《与李泽厚对话》复印一份放在桌上,以便谁都可以随时来阅读的日子。
  在这条街的另一处,还居住着我当时的恋人。那是一个戴眼镜的小姑娘,看她那瘦小的样子,我把她叫做“蚊子”。两年后的这次重回故乡,我曾与她有一次相遇。她个头长高了,也丰满了。我从人行道上走过时,她突然从屋里走出来。我一惊:好漂亮的姑娘!我笑着说:小姑娘,你长大啦!她飞红了脸,说:“我宿舍在506号!”说完就跑开了。当时和我在一起的朋友都笑了起来。
  两年前我可给她写过很多爱情诗的。
  后来曾听人说,我在监狱里时,她多次哭着说要去看我。这当然是不会被允许的。她终于读懂那些诗啦。真是一个好姑娘。
  入狱那天唯一的遗憾,就是我在这条被称作北新街的大街上长达350米的散步途中,未能与她相遇。
  我在这座小城里,也算是一个“名人”吧,虽然离去两年,此次在特殊情况下回来,基本不公开露面,但在几百米的路上,总要碰见百十个相熟的人和你打招呼。就在我走到县农业银行大楼前时,碰见一个熟人,握手,说话;正说间又有熟人路过,于是也停下说话。只要我停几分钟,就可能聚拢七八个人来握手、打招呼、站下来说话。当时正是这样,有七八个人停下来和我说话。
  我听见有人喊我名字。
  我本能地转过头。两个我不认识地男子,离我十多步远,缓缓向我走来——我知道时间到了。
  他们走到跟前,再次招呼:“你是秦耕吧?”我说是的。我已看见他们下身是墨绿警裤,裤缝还缝着一条红线。其中稍胖地男子说“走,咱们找个地方说说话去。”我笑着对身边不解地人说:“朋友们,再见啦!”并和他们一一握手,当我握着陪我散步地那个朋友的手时,用力握了一下,哈哈一笑。然后转身对那两个警察说:咱们走吧。后来,本地区流传着一个说法——是这个朋友出卖了我,说他如何如何配合公安设计将我“诱捕”,并曾有多人——当然是一群热血的小青年了,扬言要取他性命,幸亏有一位年长者劝阻,他说只要他不逃走,我们暂时先留着他的性命,等秦耕出来、确认之后再收拾他也不迟。这当然是一桩冤案了。
  我们依旧用散步地速度向前走着,仿佛握刚才自东向西的散步仍在继续,只是陪同我的是另外两个朋友罢了。但我心里很清楚,他们表面放松,但心里高度戒备,随时准备应付突发事变。如果我试图反抗或逃走,那一定会给他们提供一次立功受奖的机会。对不起他们了,我故意不给他们机会,也许我是小人之心了。看着我轻松的样子,他们一定以为我什么都还不知道呢。我终于忍住没有笑出来。
  记得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当我们快走到公安局门口时,另外一位在乡下中学教书的朋友骑自行车迎面过来,他看见了我,大叫我的名字,同时刹住车,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笑而不语,向他挥一挥手,表示再见。他不甘罢休,重新骑上车调头追来,一边喊:“停一下,停一下,我和你说几句话。”我回头笑笑,再次轻轻挥手表示再见,当他快追上来时,发现我们三人突然拐进县公安局大门去了,他一时刹车不住,前轮碰到公安局大门的左水泥墩上才停下。进门之后,我再次回头,这次我发现他一脚点地,一脚架在自行车横梁上,向公安局院内窥探,一脸困惑。
  我就再次回头给他一个微笑。从他的视角,可以见到我的背影,终于消失在公安局院内大楼的墙角之后。
  就这样,警方将我成功抓获。好戏也要开始了。
  第二章:在公安局里做客
  事实上审讯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开始。
  在刑侦领域,预审专家认为,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的最初24小时,是进行审讯并侦破案件的最佳时期。同时法律也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24小时内应该进行首次讯问,法律专家认为这是为了避免无辜者被错误羁押。但我认为,这个规定的本意在于保护人权,但更在于保证破案。
  像把朋友请到家里随便坐坐一样,我被两个温和而亲切的公安请到了公安局二楼的一间会议室内。其中稍胖的公安已经告诉我他叫周胜利。他对我说:“你先坐,我给你倒杯水。”
  我说:“那当然,我今天要毫不客气地当一回贵客。”
  我和周胜利及另一个警察对坐会议桌两侧,一边闲聊一边喝茶、抽烟,在那一段时间,走廊上不断有人回来的脚步声,我知道满城搜捕的大队人马,陆续撤回来了。其中有一个便衣走到会议室来,说累死啦,一边说一边换他的警服上衣。周胜利问:各路口都撤啦?那人说:都撤啦。我心中偷偷地乐――把我上午未能亲眼目睹的一幕,总算多少给了一点补偿。为了确认我并非是“随便来坐一坐”的,我说:“我要上厕所――我想应该有人陪我去吧?”
  周胜利说:“好!我陪你去。”
  听这么说,我轻轻一笑。不知他是否明白我的笑意?
  从厕所回来,我们仍在那里闲聊,仿佛同事之间,在工作不紧张的时候所进行的无主题谈话,间或还讲几句笑话,大家就一齐笑。
  突然,会议室的门嘭的一声被推开了。三人一齐受惊,同时转头去看――门口站着我的妹妹,她一脸怒容,说:“哥,咱们回家!”说着就走进屋来,拉着我的手往出走。她一定把自己当英雄,把大哥当作需要她保护的弱者了。但我相信她不知道她行为后果的严重性,不是劫狱、劫法场,也是妨害执行公务。虽然为了麻痹我,他们此时仍未表明已对我采取了强制措施――但他们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宣布,并宣布妹妹的行为严重违法。
  我赶紧笑着对妹妹说:“没事没事,你别急,我在这里没事,你赶快回家,告诉父亲,就说我很好,让他千万不要为我担心”。见我这么说,已经站起来的周等二人,才不紧张了。我仍然面带笑容,一边劝说,一边按着妹妹的肩膀,把她推到门外,笑着说再见,并眨一下眼睛。妹妹一脸迟疑,带着一大堆的莫名其妙走了。记得很清楚,是我亲手关闭会议室的门,走回桌边坐下的。
  他们此时一定以为我很傻,是十足的呆子。
  到了吃晚饭的时间,周问我吃了没有,我说没有,周就拿自己的碗,到公安局食堂给我打来一份炒米饭,我老实不客气地吃起来。米饭很香,公安局厨师的手艺不错,十几年后我还能回忆起那个香味儿。
  吃完,我彬彬有礼的说:“对不起,只好请警察先生去给我刷碗啦!”另一个警察忙说没事没事,我去洗。看来周是他的头儿。
  我期待已久的事情,是从晚上六时开始的。
  六时许,会议室进来五个人,其中一位仪表堂堂的大汉,端坐在长会议桌一侧正中,身旁各列坐三位,另一侧坐着我一人——这阵势,我就像是即将给他们发表讲话的领导。周胜利指着正中端坐的大汉,说:“这就是我们公安局的黑局长。”
  “你好!”我仍彬彬有礼,面带笑容。
  “你就是秦耕?年纪不大,名气不小呀!”黑局长开始说了第一句话。
  我马上说:“你也不必谦虚,有话请直说。”
  黑局长突然厉声说:“你是这个县的人,家乡把你培养成人才,但你不热爱自己的家乡,不建设自己的家乡,却跑到外地去……”
  各位看到这里,一定莫名其妙,但我当时一听,就明白了。在八十年代中后期,人才自由流动初步开始,本省有大量知识分子流往沿海较开放地区,我所在的县也走了十多名,我是其中之一。据说县长一次在县政府礼堂召开的大会上,严厉谴责了这十几名逃兵,并说“他们是这个县的叛徒!”。黑局长从这里开头,当然是想从道义的制高点上,给我来一次迎头痛击了。不等他说完,我也毫不客气地反击:“这是我的个性自由,完全是我的私事!”“个性自由”现在已不成为问题,甚至这个词都已经消失了,但八十年代,公民有无个性自由,能否随便穿“奇装异服”、戴墨镜、蓄长发和化妆,都是一个被激烈争论的学术问题,甚至政治问题。
  “自由?你还需要什么样的自由?狂妄、高傲、目空一切、与党和人民为敌,这就是你的个性自由?”
  我这时真生气了,说:“我很严肃地告诉你,作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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