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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艾迪容代科部落:为印第安人部落,他们居住在现美国的中西部地区。
这样毫无目标地瞎碰了三天,我们抬着独木舟攀登一个怪石嶙峋的路段时,不慎跌落下来把船摔破了。这一段路在两个辽阔的湖泊之间,两端都通着水,两边则是密密的森林。湖滨是沼泽地,根本无法通行。我们不仅没有了船和大部分的必需品,而且陷到密不透风的丛林之中,连仅存的地理标识——河道——也迷失了。两人把手枪别在裤腰带里,肩上扛着斧子,把财宝和剩下的些许食品拎在手上,其余的东西全都扔了。考虑到长剑在森林里会碍手碍脚,因此也在抛弃的物品之列,然后我们俩一前一后趔趔趄趄地开始了艰难的行程。荷马史诗出色地描写了赫克力斯②的十二大功绩,但是他的辛劳与我们现在相比简直是微不足道。林中有的地方密得跟地面一样连水都泼不进,只好像餐桌上切干酪那样用刀来开道。还有的地方底下全是深不可测的水草地,倒在上面的树木都腐烂不堪。我跃到一棵巨大的枯树上,结果陷入齐膝深的腐木渣里。就在身体下沉的同时,我想靠在一个看起来很结实的树干上以保持身体的平衡,结果后背刚一挨着,那树干就像一页废纸似的纷纷扬扬散成了碎渣。我们艰难地行走了一整天,有时候摔跤,有时候绊倒,有时候陷入齐膝深的泥淖里,有时候挥刀开路,有时候眼睛几乎被荆棘和枯枝挖了出来,有时候衣服给挂破了,最后还不知走了两英里没有。更糟糕的是,在树林里根本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又经常遇阻而被迫改道,连自己前进的方向也模糊不清。
②赫克力斯:希腊神话中的大力士,因为杀妻灭子而被迫去从事十二件异常艰难的任务。
太阳下山之前,我们终于来到一片开阔地,有一条小溪从那里潺潺流过,四周是阒无人迹的荒山。巴兰特拉一把掀下肩上装财宝的口袋,说:“我再也走不动了。”接着吩咐我把火点着,又说了好多不合身份的话咒骂我们爱尔兰民族。我反唇相讥,告诉他应该把当过海盗的事忘掉,记住自己是上等人。
“你是不是疯了?别来烦我好不好?”他大声道,然后冲着山顶挥舞拳头,“想不到要把尸骨抛在这荒野上。早知如此,还不如痛痛快快地死在国王的绞刑架上,那怎么着也是个英雄好汉啊!”这番话的腔调听起来完全像个演员,说完之后他就坐在地上咬指头,丝毫没有基督徒的味道。
这家伙真有点儿让人害怕,我觉得作为一名战士、一位出身贵族的绅士对待末日应该有一种豁达的人生观,不过我没有正面作答。不一会儿夜幕降临,空气颇有几分寒意。我自寻其乐地点起了一堆火,天知道在这种野蛮人出没无常的旷野之中点火是不是有点儿发疯了。巴兰特拉似乎一直没有理会我,直到我准备爆玉米花时他才抬起头来,跟我说话:
“你有兄弟吗?”
“托上帝的洪福有五个。”
“我有一个弟弟。”他声音异常地说,歇了一会儿又说,“我受这么多的苦楚都要他来做出补偿。”我问他的弟弟跟我们的不幸有什么联系,他没好气地回答道,“他在家里占我的位置,挂着我的贵族称号,睡我的老婆,让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跟一个他妈的爱尔兰混蛋在这荒山野岭里受冻!唉,我真他妈的傻啊!”
这种火爆性子跟他一贯的脾气很不符合,把我吓得手足无措。在生死未卜的紧要关头,平时能让人刻骨铭心的恶语也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不过有一件事我觉得很奇怪:快到纽约的时候他告诉我,他曾跟一个女的订了婚。如果事情顺利的话,他的财产这时候快要到手了。他说格里姆小姐在乡下有一大笔房地产。按理说这是水到渠成的事,可如今她却要嫁给另一个男人。这个日子——一七四七年的十一月——是值得永远铭记的:就在我们俩困于荒山野岭之中生死未卜的时刻,他的弟弟和格里姆小姐也许正在欢度洞房花烛夜呢。我本来是个对迷信颇为不屑的人,可是此时上帝的命运之手伸到你的眼前,你总不能闭着眼睛不看吧。①
①麦科拉先生原注:这完全是错讹。这时根本就没有提到结婚的事。详见以上的叙述。
第二天、第三天都这样难熬地熬过去了。巴兰特拉经常掷硬币来决定前进的路线。有一次我责备他太孩子气,他不同凡响的回答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可以表示我对人类理智的蔑视。”记得那是我们发现一具死尸之后的第三天。死者是一个基督徒,头皮给人割走了,肢解的尸体浸泡在血泊中,食肉的鸟雀像苍蝇一样密密麻麻地在死尸上哀叫。看着这令人发指的暴行,我心头百感交集,难于言表。不过我知道自己对这个世界完全失去了希望和信心。同一天的晚些时候,我们正在一片烧焦灼林子里挣扎着,在我前头的巴兰特拉突然闪到一个倒下的树干后面躲起来,我也猫着腰来到他的身边。从这里我们能够看见外面,而外面的人却看不到我们。原来前面的山谷底下一大群野蛮民族的士兵正在行军,拦住了我们的去路。看样子他们人数差不多有一个营,而且按照野蛮人的习惯个个赤裸着上身,皮肤涂着漆黑的油烟,还描了白色的铅粉和棕色的朱砂。一个紧跟着一个,活像一群快炎疾走的鹅,没过一会儿都消失在深山老林之中。不过我们俩提心吊胆的这短短几分钟比过了一辈子还要长。他们究竟是法国占领区还是英国占领区的印第安人?我们是趁机冲上前去自报姓名还是悄悄地等他们过去,然后继续我们艰难的远征?这些问题恐怕就是亚里士多德那样的贤哲圣人也会搔破脑壳答不上来。巴兰特拉把他那张满是皱纹的脸转向我,那副龇牙咧嘴的样子跟我在书中读到的饿死鬼一样。他一言未发,但脸上的表情本身就是一个可怕的问题。
“可能是英国那边的。你想,真是这样我们就得原路返回。”我压低嗓门说。
“我知道——我知道,反正最后还是得冒冒险。”他说着冷不丁地掏出硬币,放在两只手掌心里摇了摇,又朝里面看了一眼,然后俯卧在灰土里。
麦科拉先生的插语——在此我暂且把布克骑士的故事按下不表,因为他们俩就在这一天吵架之后分道扬镳了,而骑士对于吵架的经过叙述出来今我难以相信,完全与他们两人的禀性大相径庭。此后他们各走各的路,四处漫游,受尽了种种艰难苦楚,后来两人先后到达了圣费德瑞科要塞。在此有两件事值得一提,第一,也是我认为最重要的,大少爷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把财宝埋藏了起来,此后再也没有找到埋藏的地点。不过他蘸着自己的血在帽子的衬里画了一幅路线图。第二,他身无分文地来到渡口的时候,布克骑士像亲兄弟一样热情迎接他,并给了他去法国的盘缠路费。在老于世故的人看来,布克骑士的这一做法很值得人们为之称道,可他秉性纯朴,在回忆录里反而对大少爷充满溢美之词。以上我说到他记叙两人吵架的经过令人难以信服,这一点恐怕已经得罪了他,所以特地在此赞扬他对待大少爷时表现出来的崇高美德,也算是作为我对他的补偿和道歉吧。因为他是一个珍惜名誉的人,对于他回忆录中某些(在我看来)有伤风雅的观点我就不妄加评论了。又说到他们俩的吵架:我不知道内情,无法妄自杜撰。不过我深知大少爷是天字第一号的英雄好汉,可惜这一点布克骑士失之疏忽,更有甚者,他回忆录中讲述的故事(姑且不论其中的修饰润色)在我听起来颇有向壁虚造之嫌。
四 含垢忍辱
不难看出,布克先生讲述自己的奇遇是有所选择的。比如说海盗船上的事他说起来就是浅尝辄止。如果把全部的经过原原本本地都讲了,当时的情况就大不一样,就连他东拉西扯的絮叨我也没听完,亨利先生听着听着就低头沉思起来。最后他站起身(向布克先生道歉说他有要事去办)示意我跟他一起到账房里去。
到了账房里,他不再假装关切大少爷的事,只是绷着脸来回踱步,不时地拿手去揉眉毛。
“我们有要事需要商量。”最后他终于开了腔,停了一下后又说,“我们俩喝点酒,还要来一瓶上好的。”这可是破天荒的第一回,更奇怪的是,酒来了之后他一杯又一杯地往肚子里灌,简直成了不讲体面的流浪汉,不过几杯下肚他反倒心宁神静了。
“麦科拉,不必惊慌,告诉你吧,我哥哥还在人世,全家人都高兴得不得了。他现在需要一点钱。”他对我说。
我告诉他我原来也不怎么相信大少爷牺牲的消息,不过现在真不是时候,家里的积蓄都空了。
“不用我的钱。拿去抵押的钱呢?”他说。
我提醒他那可是亨利太太的钱。
“由我去跟她交涉。”他厉声吼道。
“既然这样,就用抵押的钱吧。”
“我知道,就为这个我才找你呢。”
我告诉他这笔钱已经派上了用场,现在要是抽出来,以前的利润就全完了,这个家势必定会陷入经济危机之中。我鼓起勇气请求他别这样,他摇了摇头,脸上露出苦涩而顽固的微笑。我看了大为光火,说起话来完全超出了自己的职权和地位:“这简直是愚不可及,反正我个人不同意。”
他说:“听你这口气好像我是在闹着玩儿,可我现在是做父亲的人了,再说我喜欢井然有序的生活。实话告诉你吧,麦科拉,我对自己的家产是很爱惜的。”他沉思了一会儿、又说:“可那又怎么样?没有一样东西真正是我的。今天的消息使我如梦初醒,我这才知道自己生活在虚幻之中。在这个家里我只有一个空名,没有一样实实在在的东西。”
“上法庭去,这些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