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济传》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李济传- 第2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战国时期就不罕见。这桩古老的罪恶至少衍生了两千多年,到了李济主持科学考古发掘之时,他们与盗掘者已俨然一对生死冤家,尤其在“出货”的地方,彼此势如水火。李济写道:考古工作的大敌,就是一班专靠古董吃饭的古董商。他们规模很大,有数千万资本,在法国巴黎设了总机关;中国北方各省,每处有他们的分机关。他们专门勾结流氓土匪及绅士做盗坟的勾当;任何坚固宏大的坟墓,包你三天可以盗得干干净净。河南北部一带,有名的盗墓流氓,叫做郭小六;他和住浚县的军官勾结起来,开始到辛村去盗古墓。据村人说,郭小六所盗得的有数尺高的大鼎,有粗大的象牙雕刻,还有无数的宝物,先后售得数万元的重价。那些宝物始终秘而未见。他们挖坟的技术很高明,地面上只有数米突方的孔,直下二三丈,挖入坟中,整日整夜在里面工作。
  辛村的民团保安队,本来也很顽强;只因郭小六勾结了军队,又穿了军衣,悬了手枪,不敢阻止。郭小六且威迫土人作工,不给工资,大家更是不平。乃由民团长往见驻军的长官,探知并无正式命令;土人乃连结起来,将郭小六等一群盗坟的赶逐出去,自己来动手挖掘。李济:《河南考古之最近发见》,《李济文集》(卷5),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10页。1932年5月18日,李济致电傅斯年,“请转呈孑公(蔡元培)电刘主席(刘峙),责令浚县县长在停工期间切实保护商周殷陵,严禁私掘。”所档:元149—2。所谓“保护”,不过是做做样子。科学发掘,是从盗墓贼“虎口夺食”。石璋如写过主持浚县发掘的郭宝钧赴“鸿门宴”的故事,他写道:辛村北边的庞村靠近山区,与辛村分属不同行政区。庞村的区长是地方土霸,虽然管不到在辛村工作的我们,但是其影响力仍可及于辛村。区长平时与发掘团素无交谊,突然邀宴郭宝钧先生,郭并不想去。但是又得罪不起,只好带点礼物去赴宴。赴宴回来后,郭转述区长手下说的故事给我们听,就是区长以前请客的时候,不管是夹菜、吃东西都很注意客人的脖子,手下就问区长:“吃饭为何要看脖子?”区长回答:“看以后如何下刀啊!”这种饭当然让郭先生吃得很不舒服,当我问郭先生是否被区长看了脖子,郭先生并不清楚。我们想,发掘团的工作可能挡了区长盗掘的财路,由于发掘团是中央派去的工作人员,土霸身为区长必须听令于中央,对我们莫可奈何,但是心有怨气,就趁机恐吓以泄愤。陈存恭、陈仲玉、任育德,《石璋如先生访问记录》,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1年,67—69页。俗话说,射箭当射强。盗墓贼早就欲将李济除之而后快。1932年6月8日,中研院总办事处致函史语所:“据河南安阳县民许善卿等呈诉李研究员济之发掘殷墟,故意侵及民墓一案,转请查明详复,以便核复该民。”安阳县民在状纸中称:“李济凭借职务上之权力机会,故意发掘坟墓,干犯司法,恳指令该员尊重司法,依法受讯以维法纪而保院誉。”所档:元20—1a。有关各方虽知“该公民等呈诉各节中所含事实甚少,多系牵拉周内之词,其为有意刁难,不难洞悉”,但也不得不“调查事实及拟议办法”,还要附加“说帖”,加以说服所档:元20—2b。。这类事如同“心战”,虽不能剪除“对手”,却可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 。 想看书来

第四章 殷墟·城子崖(16)
此时,国难加重,李济写道,“眼看着日本军阀在上海杀人放火,连东方文化图书馆也作了他们摧毁的目标,我们共同的感觉和结论是:在这种严重的时期,我们最紧要的责任还是按秩序加紧我们的工作。蔡院长给我们的训词是‘风雨如晦,鸡鸣不已’。”
  1933年,盗掘情况依然严峻。王湘一二月间两次给李济写告急信,“近来盗掘古物的很多,谣言亦多。”“花园庄之墓葬昨被盗挖了,应如何追究?”所档:考1—1—81、84。董作宾也写道,“自本年春季起,(安阳小屯的)洹河两岸的区长,便是盗窃古物的领袖人物、1932年春,河南安阳殷墟第六次发掘(小屯),李济(右一)带领工人试验打板筑的情形。(李光谟提供)
  古董商人,出了六七千元的‘捐款’给所谓的‘古物保存委员会’,他们就可以坐地分赃、公然买卖。”董作宾:《安阳侯家庄出土之甲骨文字》,李济主编:《田野考古报告》,1936年第1期。到了8月,小屯发生了一次保护发掘的士兵与当地乡民冲突的事件,地方媒体《彰德日报》与民间小报《民声日报》作了截然不同的报道,后者刊载大量攻击科学发掘的内容所档:考24—2、6,元223—23。。
  为避免冲突,发掘团只好放弃士兵的保护。9月16日,郭宝钧报告李济,“军队几经交涉,始于今日完全移出,为预防纷扰计,已向绥靖公署请一不许驻兵之布告,各处开工日期,弟意以十月十五日最为适宜,可否希裁定”所档:考6—1—31。。9月20日,尹焕章电李济:“现该军又欲占工作室房,唯县府允有城里九府胡同官房可迁,望设法留此数间或移城里我方交涉电示。”所档:考25—3。请神容易送神难,刁蛮的“兵爷”未必比盗墓贼好对付。11月1日,李济在给石璋如、刘燿、李景聃等人的信中说,“安阳工作范围今年暂以小屯北B区及E区之间为限,最好一直作到明年春季。至于本地人的是非是不值计较的,只可埋头我们的工作。弟约下月初或本月末可来彰一行,田野工作进行,仍祈不时示知。”所档:考4—3—15。
  1934年,“安阳盗风更炽,浚县有大规模之盗掘团体。”1月18日,郭宝钧写信向李济进言,“近闻刘经扶(刘峙)主席赴京,可否由院方或蔡先生作一招待,对于吾人工作前途重加嘱托,希就近酌夺。”所档:考6—2—2。且不说李济蔡元培等人的头低不低得下来,刘峙的腰未必就真硬挺得起。3月21日,董作宾致函安阳县政府:“顷闻洹河北岸武官村侯家庄一带连日掘出甲骨文甚多,应请派员前往查禁私掘古物人犯送府严惩并传谕第八区长及各保长一面切实负责制止一面切实协助保护发掘团工作。”所档:考8—3。
  4月11日,国民政府考试院院长戴季陶视察陕西后,突发“灵感”,从西安发通电给蔡元培,并分致汪精卫、王世杰、蒋介石等,13日的天津《大公报》全文登载了戴的电文。他把矛头直指学术界,“近年以来,研究国学科学诸家,忽起发掘古墓、寻取学术材料之风。在学术界中,或多视若当然;而在爱国爱民者,则痛心疾首,呼吁无声,哭泣无泪。中国今日贫弱极矣,学术教育败坏极矣,应作之事不知其几千万,何必发墓,然后为学?”他要求“通令全国,凡一切公然发墓取物者,无论何种理由,一律依刑律专条严办”资料出处:中央社西安十二日电,原载1934年4月13日天津《大公报》第3版。。 。 想看书来

第四章 殷墟·城子崖(17)
戴季陶电文对科学考古工作的伤害,对史语所田野工作的打击是不言而喻的。13日,李济闻讯,即从上海写信给在北平的丁文江,冀望丁文江跟胡适能在北方给予舆论支持,遏止戴的嚣张气焰。李济在信中写道:今日有一怪事发生:蔡先生收到戴季陶自西安拍来长电,此电兼致汪、蒋及雪艇等,大反对我们的考古工作。照他的意思,似乎我们应该得一凌迟的处罚。此电已遍载上海各报,看后实感觉此事之严重。戴某个人不足道,但其所居职位实足以号召一部分潜势力,从此考古工作恐将永无太平之日。蔡先生拟等孟真来上海时复一电作一申明。适与孟真通长途电话,他说雪艇已复一电,措词颇妙。不过南昌将如何响应,不得而知。他大概尚有两三天才来上海。弟甚觉此事非官样文章所能了事。戴氏所代表者为旧社会中之乡愿势力,假道德以行其私,且又欲以此欺天下,对近代之文明全为门外汉。此种人社会中并不罕见,不过现在他握权甚大,说不定有些人要抬他作偶像。这种危险时时可以发生。可否请兄约适之先生把北方的舆论唤起一下,作一公开的讨论。此事关系较之白话文言之争与科学玄学之战似更为具体也。《胡适来往书信选》(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535—536页。此事首当其冲是蔡元培,他在得到“戴电”的第二天,即嘱傅斯年拟稿李济修改,最后以蔡的名义写成反驳戴的公开信《蔡元培覆戴季陶函》(1934年4月14日),《蔡元培文集》(卷12·书信下),台北:锦绣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261—263页。,交付各大报纸刊出蔡元培在1934年4月14日的日记中写道:“巽甫(丁西林的号)自南京来,携有孟真代我覆季陶函,与济之稍增改几句,抄寄季陶,并送各报发表。”《蔡元培文集》(卷14,日记),台北:锦绣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66页。。邪不压正,以蔡元培的影响,以国民政府多数人的见识,以科学考古无可置疑的正当性,及国际学术界的支持,“戴电”最终沦为笑柄。4月16日,李济致电侯家庄考古工地负责人董作宾,“戴电决无不良影响,或可因此严禁私掘,请安心工作。”所档:元188—4。
  李济的分析过于乐观,11月2日,河南方面派驻考古组的人员马元材无奈地向李济建议,“近来盗掘风气日甚,现法律已不足以制止,弟意河南似有订立单行法之必要,如荷赞成,即乞由研究院函达省府”所档:考11—5。。石璋如回忆发生在11月15日的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