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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们老大高大英俊风流倜傥德高望重,身边美女如云,小弟何德何能去插手他的大人大事?」当日他是怎麽对我的?现在有麻烦便来找回我,他当我是廿四小时便利店可以自出自入啊?我也有我的尊严,他们再来多几个人也休想逼我就范。
「小恒哥……」猩猩手下面露难色,考虑了一阵,才嚅嚅地说:「老大跟那个阿香已经分手了。」
「是吗?虽然跟我没甚麽关系,但我还是觉得有点可惜呢。」我拚命按捺住内心的狂笑,活该活该活该活该,一百万个活该。那个丑女人之前还敢在我面前耀武扬威,早知道我当时就该回赠她一句「他朝君体也相同」。
「小恒哥你一定还在生气,可是事情不是你想这样的,老大他……」
猩猩手下吞吞吐吐的,害我那副爱理不理的酷样子快要装不下去。别误会,猩猩王的事是与我无关,不过八挂之心人皆有之,而且可以打听到那只花心猩猩惹上了甚麽麻烦,娱乐一下自己也不错。
「老大……老大他……」
我知道你在说你老大了,快说啊!
「他……」
他甚麽他?没看见我的小耳朵伸到长得不能再长了麽?还不说!
「其实老大……」
这家伙是不是在耍我?
「如果你是有甚麽难言之隐,我也不好多事,要是没有其他事情,可不可以让我回家?」
「等一下!我说、我说!」单细胞生物就是单细胞生物,简单一招以退为进,猩猩们便连忙慌张的挡住我,「老大他……老大……」
快去死吧。「我要回家。」
「等等……哎!不能说的我都要说了!是老大叫我们不能告诉你的!那个阿香又泼辣又霸道,脸涂得比石灰还厚,老大有甚麽可能会喜欢她?老大所做的一切全都是为了你!」
「那我真该感激他嘛。」因为爱你,所以伤害你,哈哈,难道我是低能儿?
「是真的!因为老大和那个阿香一起时一点也不高兴,我们也问过老大,有次老大喝多了一点才说你真正喜欢的是另一个人,而且那个人也喜欢你,但你人太好,要是不替你找个理由你便不能安心离开他。」
我沉默了,因为我心虚。
「老大是真心为你好的,他告诉我们说看到你哭著从你喜欢的人身边跑开时,他的样子不知有多难过,可是他还是希望你开心,才决定退出成全你。」
那次……猩猩王看到我和小陶……?
「是这样吗?」表面上我很平静,其实是太多反应,一时表现不出来。
猩猩们却误解了我的回答,竟一并全跪下来,「小恒哥,就算你不爱老大,念著他对你的心意,求求你帮一次忙吧!再不阻止老大就来不及了!」
「你们快起来呀!别人看到会乱想的,我又不知道你们要我帮甚麽!」真是,他们以为我神仙啊?又跪又拜的,还未卜先知咧!
「你不在後老大越来越消沉,前几天他决定了要离开这个伤心地,还准备骑车环绕世界一周,好拖个十年八载。」
亏他想得出来,猩猩王的脑袋果然是长草的。
不过看猩猩手下悲壮的表情,我一刻不答应他们一刻也不会让我走,於是我先敷衍著说要先想想办法,猩猩们有求於我,也不好太为难,便不情愿地让开一条路让我离开。
「老大说後天就要发了,小恒哥你一定要快点想好。」
他们一副把所有希望寄托在我身上的样子,一簌簌哀求般的眼光盯得我背脊发麻,我不敢回头望一眼,只模棱两可地稍稍点了一下头快步走出他们的视线范围,便拔腿连跑带滚的逃到小陶家去。
「小陶!」小陶一打开门,立刻被我抱个死紧。
「阿恒……?发生了甚麽事?」
我把脸埋进小陶的衣服里蹭来蹭去,「没事……就想抱抱你嘛。」
「你这小子……有事没事都跑来吓人。」小陶笑著戳一下我的额头,让我进到房子里。
我也笑著,走进厨房煎呀煎的把几斤牛排全煎了,又笑著大口大口地把除了小陶那一份的全放进肚子里,好不痛快。
「阿恒,你真的没有事?」小陶半惊吓半担心地问道。
「没有啊,不过不知怎的今天特别好胃口。」其实我也不是特别想吃东西,只是怎麽吃也吃不到饱的感觉,刚巧前面有剩便不要浪费。
可是所谓若然不报时辰未到,甫回到家,我的胃就开始抗议,又绞肚又作呕,占著厕所老半天,不满的小梅尖酸地不停质问我在小陶那儿干了甚麽搞得害喜。吥吥,她还算是个女人?谁害喜会害得猛拉肚子?
不过现在气虚血弱,挪不出气力来跟她吵,我忍。吃了药我抖著腿趴到床上,还是很不舒服,便把枕头抱下来垫住胸口和肚子。
甚麽东西硬硬的?
摸过来一看,原来是猩猩王的蓝色本子,是我放到枕头下面的,我倒忘了这件事,就这麽一直放著。
用力一挥,本子狠狠飞向墙壁再「啪」的落在地上。
所有跟他有关的物品都让我看不过眼。有甚麽了不起?要装大方嘛,那就快点走!到外面走一转说不定他还会变聪明一点呢。以为自己很伟大吗?他根本没有想过我是以甚麽心情决定放弃小陶,说甚麽为我好,事实就是他不相信我,用他的角度衡量我、伤害我。我才不稀罕他这种自我满足的牺牲精神,是他把我双手让给小陶的,为甚麽我还要自贬身价来留住他?他不在更好,没有人碍著我和小陶,也没有人搅乱我的情绪,真教人期待啊。
呜……一动气,胃又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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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家里窝了两天,因为我知道我一出门那些猩猩就会来抓我,於是我装病(反正我病惯了)死活不去上学,打算熬到猩猩王出发为止。
他快要起行了吧?我直直瞪著铁嘴鸡闹钟,希望时间走快一点。只要猩猩王一走,我一定可以回复正常,不会闭上眼便见到他的脸,不会焦躁得心脏发疼,也不会手脚无力整天浑浑噩噩的。
唔唔,人有三急,先解决再算,快快快快……
「呜!」出师不利,才滚下床便见血光之灾。
我可怜的小脚趾啊!该死的哪个混蛋随地乱丢东西?罪无可恕……我眯著眼睛看清楚,誓要找出罪魁祸首。
咦?好像是我丢的……?
没有的事!那个猩猩王有够霸道,人都要走了,垃圾还留下来占地方。我使尽全力在躺了两日地板的蓝色本子上踩上两脚,以报小脚趾滴血之仇,然後大脚一抽,十恶不赦的本子再度直飞墙壁惨烈堕地,然而我的大脚趾也因此遭殃。
「呜……」十只脚趾头报销了两只,经过我的深思熟虑,君子报仇应该是动脑不动脚的,所以我很有风度地把本子拾起来,研究一下那个密码锁。
要我留他嘛,有何难?我就把他的罪证影印一百份寄给全世界的警察大哥,看他还出不出得了境。嘿,区区一只小锁儿拦得了我啊?也不想想凭他的动物智慧,有甚麽想法儿逃得出我的五指山?
密码是……四个数目字,以他那种程度的想像力,除了他的生日之外还有甚……甚麽?不对!?
算、算他有一点进步吧,不过要难倒我还差得远!我还有……还有……还有我的生日?
也好,试试无妨。
「卡嚓。」
真的打开了?可恶,要是被其他人先解开,岂不以为我是同谋?好哇,里面写满满的,就看你有多无恶不作。
随手翻开一页,第一行是:
「三月二十六日 晴天」
日记?
这麽想著,眼睛已经扫到下面。
「天气开始回暖了,今天恒恒剪了个新发型,比以前短了一点,但也很可爱,跟他的夏季校服很相衬。恒恒的脖子和手臂很细,和我走在一起好像很突兀,街上很多人都用奇怪的眼光看我们,不过不要紧,只要跟恒恒一起我都觉得很开心,其他人怎麽想不重要。真的好可爱……怎麽办?我睡不著,这个时间又不能打电话……」
笨蛋。
我明明是想閤上本子的,手一滑,却掀到前面几页。
「三日十八日 晴天
恒恒好像不太喜欢看电影,大半场都在睡觉,是为了迁就我吗?虽然很内疚,但一想到这一点我还是很感动。幸好後来我照恒恒的意思买了新衣服,他看来很满意,不知道能不能挽回一点分数?话说回来,恒恒替我选的衣服都很好看,他的品味真好。恒恒这麽可爱,我得努力一点改进自己的形象才行。」
看到这里,我的手忽然不受控制,不住的向前翻。
……
……
「三月五日 雨天
以前我很讨厌下雨,因为很不方便,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下雨的好。我不习惯带伞,被恒恒念了几句,但他还是让我跟他撑一把,两中慢步的感觉很浪漫,我舍不得跟他分开,不知不觉走过了几个车站才发现恒恒累得脸色发青,真是失败……下次我一定会多加注意,可是我还是很希望快点再下雨。」
……
……
「二月十五日 阴天
今天是星期天,我没有约恒恒,是因为我才跟他分开,这也是我昨晚没有写日记的原因。昨天是我人生里面的第一个情人节,我跟恒恒预约了酒店,买了蛋糕、香槟和花。在酒店的餐厅吃晚饭,虽然不习惯那麽安静,不过气氛真的很好,我觉得好像电影的场面。然後我们回到房间,原来我们送给对方的礼物一样是手表,好像交换戒指……我在乱写甚麽!总之,切了蛋糕开了香槟,也做了之後该做的,我还是感动到现在,每天都是情人节多好?」
……
……
「二月三日 晴天
很高兴第一次拍的大头贴是跟恒恒一起。其实以前也对这东西很好奇,不过一个大男人自个儿又没甚麽好拍的,提不起劲,现在我才明白大头贴的意义就是要两个人一起拍才行。那麽小的画面,就算我们脸贴著脸来拍也不会不自然。我可没有甚麽怀念头,只是看到我们亲密的模样印在相片上,恒恒还在上面写了I LOVE U,像是我们之间的证明似的,我该到处贴让我可以随时见到,还是不要浪费好好珍藏起来?真是左右为难……」
……
……
「一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