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尼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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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尼自传-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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胫耙登蛟薄T硕鄙慕崾螅匀痪幼≡谀抢铩K牧硪桓鲂值芪纳赜涤幸欢ビ⒏窭�15岁以下学生代表队的队帽,虽然就那么一顶。当德比大战的日子莫里一家把房子粉刷成埃弗顿色时,她的兄弟们也会把自己赢得的奖杯和奖牌摆满前窗。我母亲也是个运动好手,她喜欢跑步、无板篮球和跑柱式棒球,是学校代表队的成员。她总是对我说,国家集训队曾经把她的名字写进了大名单,但是她没有去。我想,可能是她不喜欢那样的生活吧。她16岁就离开了学校,没有拿到任何证书和学位。但她通过一个青少年培训项目学习了一年的打字。她本想以此成为一个办公室职员,但却未能如愿找到工作。不久,她就遇到了我父亲,那时她17岁,父亲20岁。当时他还是个充满激情的拳击手,作为体能训练,经常绕着居民区跑步。几乎每个晚上,他都会途经斯托灵顿大街,路过我母亲家——虽然他现在常开玩笑说他从未全速跑过。不管怎样,终于有一天他们交谈了……他约她出去了……就这么简单。六个月的约会后,我母亲怀孕了。这可是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她原本已经对生儿育女不抱希望了。我母亲在六岁的时候,曾经患过严重的肝炎,并由于肝肾感染在医院里住了三个多月。因为这件事,她觉得自己永远不会怀上孩子了。当她把怀孕的消息告诉她母亲的时候,全家人又惊又喜,我外祖母甚至径直跑去教堂祈求她们母子平安。那时,我父母还都住在各自家里,直到知道母亲怀孕七个月之后,他们才在石桥巷89号的政府公屋里租了一间卧室,那里也就是我的出生地了。我对那个地方毫无印象,现在那儿已经变成一家戒毒康复中心了。我1985年10月24日生于法萨克雷医院。我提早降生了三天,生下来的时候八磅六盎司重。我的全名是韦恩·马克·鲁尼,马克是家族里的名字。在我的出生证明上,父亲的工作一栏中填写的是青少年辅导员。他亲历了我的出生,他告诉我那是一个伟大的时刻。妈妈则喜欢描述我刚出生时的样子——蓝蓝的眼睛,浓密的头发分为三种颜色:一些金黄的,一些黑的,其余颜色都跟老鼠身上的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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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快乐家庭(2)
一直到我17个月大的时候,父母才正式结婚,而那会儿我母亲已经又一次怀孕了。婚礼没有在教堂举行,我想,牧师可能不乐于见到一对已经有了一个孩子,并且即将迎来第二个孩子的新人。因此,那是一个在地方婚姻登记处举行的婚礼,时间是1987年3月21日。他们举办了一场150人的礼节性招待晚宴,地点就在一家名叫布莱沃徽章的酒吧楼上。宴会的费用他们可负担不起,钱都是由我祖母出的。我母亲照顾着孩子又怀着孕,一直没有出去工作,父亲那个时候是个干体力活儿的,一周挣120英镑,当然,那种条件下他们根本没法去度蜜月。我的弟弟格雷姆1987年10月15日出生了。他的全名是格雷姆·安德鲁·夏普·鲁尼,格雷姆·夏普是埃弗顿队的前锋,一位我父亲非常崇拜的英雄。那时,他心目中还有一位英雄是同样为苏格兰代表队效力的安迪·格雷,另一个蓝色传奇。
  我的第二个弟弟约翰是1990年11月17日出生的。我觉得母亲也很想要个女儿,但有了三个孩子之后,他们没有在这件事上继续努力。1986年1月,父母从那个只有一张床的公屋里搬了出来,新家有三间卧室,是位于阿米尔大街28号的政府公屋。我们在那儿住了12年,它几乎承载着我所有的童年记忆。那里最大的好处就是楼后有一家吉姆青少年俱乐部,我父亲曾在那里工作过。俱乐部里有一个柏油碎石铺成的五人制足球场,我特别喜欢翻过后墙到那里去玩。四岁的时候,我被送进了石桥巷幼儿园,不过,我对那儿没什么印象了。妈妈倒是记得很清楚,她说运动会那天我参加了所有的赛跑项目,甭管长跑、短跑,还是拿勺子托着鸡蛋跑,统统赢了。①埃弗顿队和苏格兰队的传统队服都是蓝色。
  我母亲是个非常好的大管家,尤其是在保存家庭资料方面。我和两个弟弟所有的成绩报告单、证书和正式文件都被她妥善存放在了塑料文件夹里。母亲收藏的我的第一份成绩报告单来自石桥巷幼儿园,那是1992年的事了。报告单上说我在英文阅读方面“需要很多鼓励”;在数学方面,则是“头脑灵活,能很快掌握新知识”;在动手能力方面写的是“喜欢制作卡片、模型和纸模,喜欢烘烤和针线活”——天知道我的这些技能今天都跑哪儿去了;在体育方面,我“非常积极而敏捷”。总体评价也不错:韦恩在孩子们中间很受欢迎,他善于和同学们交往。他很努力而且很少惹麻烦。”我有清晰印象的第一件事发生在家里,那时我五岁,至今我仍不时想起它。当时格雷姆突然冲出房子跑到了大街上,我赶忙追了出去想要把他拉回来。当时我只穿着袜子,没来得及穿鞋,我的脚被地板擦伤了,大脚趾的指甲都掉了。由于笨拙和没有穿鞋,我挨了一巴掌,好像是母亲打的。一次很普通的记忆,但是这种事情总是能够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在家里,母亲负责管教我们。当我们惹麻烦的时候,一般会是屁股后面挨一巴掌。我经常会在我的两个弟弟中间挑起争斗,然后若无其事地告诉母亲是他们在吵吵闹闹,完全与我无关。父亲从来不打我,尽管他才是背后的实权人物。离开石桥巷后,我来到了奥尔雷迪和圣斯维辛,一所位于吉尔莫斯的帕克斯蒂尔巷的罗马天主教小学。从我们家走到那里需要十分钟。我们必须得穿制服上学:红领带、灰上衣、灰裤子、黑鞋,运动鞋和足球帽都是不能穿戴的。我母亲也曾经在这所学校就读,我的老师凯莉女士和盖伊夫人也曾经教过她。我非常喜欢凯莉女士,因为每天她都会给表现最好的孩子一个蛋卷冰淇淋。我并不是总能得到它,至少我自己觉得次数还不够多。
  刚到圣斯维辛的头两个星期我只跟女孩子们说话,而不想理任何男孩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想跟女孩子们在一起。不过两个星期之后,当我发现所有的男孩子都跑到操场上去踢球的时候,我也冲出去加入了他们。我六岁的时候,班上有一个我认为特别漂亮的女孩。有一次,我发现她要过生日了,就用积攒下的零花钱给她买了一盒玫瑰巧克力。我把巧克力带到了学校,并且告诉老师那是送给那个女孩的生日礼物。稍后,老师在班上向女孩祝贺生日,并叫我上前送出礼物。我本来感到非常高兴和自豪,但可以想象的是,全班的男生都在讽刺挖苦我:“她是你的女朋友吗,韦恩?”我红着脸,非常窘迫地跑出了教室。这种情形我第一次遇到,到目前为止,也是唯一一次。我能够记起的另一个女孩子患有唐氏综合征。她比我大两岁,是学校里唯一一个能够和男孩一起踢足球的女孩子。她是一个非常强悍的破坏者,总是踢到我的脚踝。有一天她紧紧抓着我的手指使我不能动,我不得不使劲试图抽出手推开她,但她一直不肯收手。结果最后我在摆脱她的过程中一根手指骨折了。不过,她是个很好的女孩,在我后来返回科洛克斯泰斯的时候还会不时见到她或者听到她的消息。我很喜欢圣斯维辛,喜欢这里所有的老师。我从没在这里惹过麻烦,而且总是有相当正面的成绩报告。这有一份1995年7月的成绩报告单,当时我九岁,报告单上说我喜欢音乐,不过我现在已经不记得那是怎么回事了。它还补充说我非常熟悉《彼尔·京特》——他是那个曾为曼联效力的挪威人吗?
  

第一章快乐家庭(3)
我最出色的科目似乎应该算是宗教教育了:“韦恩对耶稣的一生了解得非常细致,他在讨论过程中的表现说明他是一个非常有同情心的孩子,他总是对其他人的需要做出回应。”是的,的确是这样。第二年,当我10岁的时候,报告单上说我“在数学方面思路敏捷而自信,对于新概念掌握得非常快”。我总是在数学上表现优异。我的体育评语非常有意思:“韦恩有的时候会变得有点狂暴,出于安全起见,他应该学会控制自己。”真是没天理。我挺喜欢“有点狂暴”这个词,不过,我是怎么给他们留下这种印象的?虽然我上的是一所天主教小学,但是我们一家并不经常去参加弥撒,除非是比较特别的日子。我记得当时有一个牧师每周都要拜访我们,通常是为了筹集善款。我的确相信耶稣,我不仅在学校里绘制了他的画像,还每晚祷告。尽管我的祷告通常是让主保佑埃弗顿队在周六的比赛中获胜。我在九岁的时候领了圣餐。我必须在上身挎上一条红肩带,还要系上我最讨厌的红色领结。仪式一结束,我就迫不及待地冲出教堂,扯下身上那些讨厌的东西。在家里,我非常幸运地拥有自己的卧室,格雷姆和约翰只能共用一间。不过,我在五岁之前绝大部分时间都睡在父母的床上。我总是觉得在卧室的窗棂上见过黄绿色的鬼魂,而我的表兄妹们也都说有类似的经历。但是我认为他们只是想吓唬我而已。我终于开始在自己的卧室里睡觉了,不过电视和灯都得开着才行。我也很喜欢吸尘器的声音,或者其他类似的动静,这些声音总是有助于我入睡。经常发生这样一幕:我告诉母亲我要上楼打扫房间,而等她半个小时后来到我的卧室时,总会发现吸尘器仍然响着,而我已经睡熟。当我的这一习性被表兄妹们发现后,迎接我的当然是一番嘲笑。
  在我的表兄妹以及所有一起摸爬滚打的小朋友之中,有一个关于贝尼巴士的小迷信。贝尼巴士是一班绕我们区运行的公交车,当你看到它时,你必须跳上离你最近的墙头并待在那儿等待它通过,否则的话,你就要走霉运了。我曾经一度有点强迫症,我不能一个人待在虚掩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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