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顿感到眼皮一沉,朦朦胧胧就进入睡乡了。
没有梦,是我的灵魂偷懒了?
不,不应该说它偷懒吧。这对它不公平,它一晚都陪着波姬丝,也够累的了。是我抱着它睡,还是它抱着我睡,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一起安然入睡。
是波姬丝抱着我睡。
在进入睡乡那一刻,我感到脸上有点湿,我猜是波姬丝的泪珠滴的。她太关心我了,生怕我有一丝一毫的损伤。
醒来,已近中午。
准确说,不是我自己醒来的。是一个梦,有那么点恐怖。我爬向一座光秃秃的山,山头突然泥石滚滚而下。我吓了一跳,慌忙避开了。眼前变成了一条水渠,水渠先是布满翠竹,继而清水涟涟。一条小船向我划来,我跳上船。船在一棵大榕树下停了,我走上岸,马上看到一片阳光灿烂的开阔地。
我睁开了眼,醒了。
就是说,灵魂只睡了一会就醒了,就跑出去巡视。回来,为我造一个这样的梦。
我稍分析,便知道这是个有惊无险的梦。
但惊在哪?
伊斯特梅恩?
“华莱尔,伊斯特梅恩是座什么样的城市?”我问华莱尔。
“是座有七八万人的旅游小城。有火车、飞机通向渥太华。”华莱尔答道。
“难怪,这么方便嘛。” 我笑说,“那里还有你们的一个特工小组吧?”
“是的。还有几十个国家的特工在那里。”华莱尔答。
怪了,明知这样,我的灵魂干嘛还要将我们指引到那里呢?
“笨蛋,好让你借刀杀人。”我的灵魂讥道。
“你这个坏家伙,又要我杀人。”我故作生气道。灵魂冲我嬉皮笑脸,“就是要让你这个诗人手上沾血,要不我老被人家欺负,说我是个奶油小生。”
“你这种心态,跟恐怖分子的有什么两样?”
“就是要你没什么两样。”灵魂认真道。
一下提醒了我。
如果你是恐怖分子,你会认为我就只逃回纽约,而不会逃向别的地方吗?肯定不会,是不是?除了紧密注视纽约,绝对还会监视纽约所有的出口,所有道路可能通向的目的地。
尽管在昨天,我已让泰森和珍娜去布了个迷魂阵,让保护我的那些特工小组在方圆五里内,以那两辆遗弃的车为中心点进行保护。但我的那个对手,肯定很快就知道我不在那里的。
而一条路,要么北,要么南。
北,最终的目的地,就是伊斯特梅恩。
“赶快往西走。”我对珍娜道。
“是,李先生。”珍娜答。
这时,我们相距伊斯特梅恩还不到一千里。要不是我的灵魂勤快,及时去侦查的话,我们无疑是往地狱走去。因为此时的伊斯特梅恩,已经集结了五十多名恐怖分子。
以我的推测,我的那个对手,在下半夜就已经推算到我们要前往伊斯特梅恩了。
好险。我不由嘘了一口气,然后对珍娜道,“在前面的枫树林放下我们。”
“干嘛?”波姬丝问道,我望着她,“我们的行踪已经被发现。”
“那怎么办?”波姬丝急了。我笑了笑,“所以我才叫珍娜放下我们。华莱尔,等我们下了车,你马上往南开出一百里,那里有个小镇,你向总部请求,就说有五十多个恐怖分子集结在伊斯特梅尔,正准备谋杀前去参观的德国总理施劳德。”
“你的意思是借刀杀人,要德国人动手?”华莱尔道。
“没错。”
“他们是些什么人?”
“法国人,分三批下飞机的。”
“明白。”
有华莱尔这样的搭挡,我感到很放心。因为他一点即明,不用画人画出肠。
当然,主要还是科技发达,华莱尔只要跟总部一说,“法国人,分三批下飞机的。”当然是用密码说的。总部一个信息传达给伊斯特梅恩的特工小组,他们只需打开电脑一查,马上就可以确定是谁了。他们的电脑跟各地的机场都有直接的联络专线。根本不用我一个个去跟华莱尔描述,华莱尔又向总部描述,总部再向那里的特工小组描述。这不但费时,也是等于向全世界宣布:他们在伊斯特梅恩发现了恐怖分子。
人家还等着你来杀?
下了车,进了枫树林,秋息阵阵扑入怀里,我感到无比的舒适,心下不由诗了起来。
“亲爱的,我主人要给你写诗啦。”我的灵魂真会讨好波姬丝,我的诗句还没有出来,它已经向波姬丝告密。
“真的,我念给你听。”我的灵魂贴着波姬丝的红唇道,然后念了起来——
《亲爱的,你就是我那朵睡莲》
有如枕着//波光//你轻轻的//鼾息//幽兰一样//吐香。
洁白的//梦呓//就像藕丝//编一张//细腻的网//将我的心//紧紧//网住。
比灵魂的//眼睛//更亮//你的花瓣//总是//在黑夜//闪烁我//遥望的//星辰。
多想//像一只蜻蜓//轻轻地//立在你的//中央//不惊醒//你的//一丝睡意//而让黎明//爱意//绵绵。
“怎么样?”我的灵魂问。
“不好,你的主人真坏,看着人家睡觉,就胡思乱想。”波姬丝的灵魂故意说,
其实心时甜丝丝的,仿佛灌了蜜糖一样。
我一挽起她的手,她的身子就软绵绵地靠在我的身上,热烘烘地燃烧着我。我贴着她的耳根悄声说,“在这里做爱肯定很美。”
我以为她会脸红,可她非但没脸红,反而更兴奋,目光火辣辣地望了我一下,才咬着我的耳朵道,“是很美啊,到时就怕你累得不行,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啊,我的波姬丝啊,爱我都爱到一种盲目了,我说什么,她都不但支持,还要进一步发挥。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二十七章 灵魂的蝴蝶
晚了一个小时,华莱尔回来了。而且是换了一辆完全加拿大化的商务旅行车。对这样灵活变通的拍挡,我真是没话可说。美国佬也真是对我的心理了如指掌。因为我最不能容忍的是那些踢一脚动一动、不踢不动的没有大脑的人。
换车看似是小事,实则是大事。试想想,车是偷来的,虽然曾经起了偷梁换柱的作用。但只是曾经。只能用一时,而不能常用。当我的对手发现我们弃了原来的车,自然就会想到我们会去偷车。如果那小城只丢了一辆三凌日吉,电脑上一查,我们还往哪里跑?
看是辆新车,我便知道这是华莱尔晚回一个小时的原因。买车的必要手续,自然会花去时候嘛。
上了车,感觉舒服多了。车内宽敞,泰森坐在后排也不用屈居了。
泰森不能开车,他太美国化了。珍娜也够累了。华莱尔的大脑需要用在更重要的地方。波姬丝让人一看就是耶鲁大学出来的博士,肯定不成。这么一筛选,罗伯纳就成了最佳人选。全世界搞技术的人都差不多是同一个模式倒出来的,说他是加拿大的工程师,别人半点也不会怀疑。对了,罗伯纳是戴了眼镜的,他的眼睛在镜片后闪转了几下,多少有点不情愿。在他看来,他假假的也是个电脑专家,不是一个体力劳动者。
但在华莱尔看似温和,实则严厉的目光之下,他连嘟哝一声都不敢,乖乖开起车来。
说实话,要不是我感觉到我们现在是处于安全的状态,他罗伯纳想主动请缨,我都会叫他睡觉去。我情愿用泰森,哪怕冒险一点。但万一遇到什么突然事件,泰森肯定会像在球场上一样,在人堆中也能杀出一条血路,来个美妙的扣蓝。
我突然决定往西走,并非是我突然的心血来潮。而是我的灵魂。这个坏家伙,一进入加拿大,我还没去想红红的枫叶,翩翩的蝴蝶,它倒先想到了。昨晚出去活动的时候,它就跑到枫树林去飘啊转的。尽管只是中秋,加拿大的枫树还没有经霜打,枫叶并没有达到猩红、血红、鲜红、火红的地步,却也开始淡淡的红了。这淡淡的红,秋息是那样的清新,那样的爽朗。我的灵魂就禁不住爽一把再说。爽了枫叶,这家伙居然又跑到人家蝴蝶的集居地,撩撩这只花蝶的触须,掀掀那只黄蝶的眼帘,硬弄得人家半夜醒来,与它翩跹一番,方心满意足。好在蝴蝶不会说话,也没钱请律师团,否则肯定要将我告上动物法庭,告我性骚扰了。
这都怪我。
或许也不能怪。热爱蝴蝶是人的天性。不管是谁,都会爱。不信你去问一个杀人犯,问他小时最爱的昆虫是什么,他绝对想都不会多想,就会说:蝴蝶。
就是说,因为我的所爱,我的灵魂,早就蝴蝶翩翩了。这下,到了北美蝴蝶的故乡,它岂能放过?
我说过,我的灵魂最讨厌抽象的东西,它有什么话,都是通过形象来启发我的。
不用说,我有两种选择。一是躲到枫树林里面,让枫树林的秋息,遮掩我灵魂的香味。这本是最佳之选。因为加拿大是枫树之国,枫林遍布全国各地。即使我的对手知道我就在加拿大,他也拿不准我具体在什么位置。二是与蝴蝶一起翩翩。霜期快到了,北美的蝴蝶要迁徙到南美。
二者相比,前者有前者的好,但前者够为被动,后者则主动,且灵活。
换着是谁,都会选择后者的。
因此,我便决定往西走。我的灵魂,也好像已经猜到我必选后者似的,昨晚就已经为我选好了地方——苏必利尔湖边的桑德小镇。
那里既是蝴蝶的集居地,又与美国交界。相距不到百里,就有一个美国军营,驻守着一个机械化部队。
我的灵魂啊,真是冰雪聪明。他知道我向来敏感,说得不好听就是疑心重,对中情局、国土安全局的高层人员不太放心。也不能放心。很多特工被内奸搞死是常有的事。即使经过内审、特审,内鬼清除了,但对我这个重量级的人,我的对手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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