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
“咦,你知道,我是现在才知道,昨天我第一次听到。这种热天气,我一直有一天冲澡三次的习惯。我一直不知道得有人得爬六段楼梯,替水槽添水,我才能冲那些澡。我为此觉得愧疚,你知道吗?我告诉普拉巴克,从此不在那饭店冲澡,绝不。”
“他怎么说?”
“他说,不,你不懂。他说那是人们的饭碗。他解释说,正因为有像我这样的游客,那些人才有工作做。他还告诉我,他们每个人都靠这些工资养活一家子。你应该每天冲澡三次、四次,甚至五次。”
她点头认同。
“然后他要我看他们如何准备就绪,以便推着水车,再度穿过这城市。我想我知道他的意思,知道他要我看什么。那些男人强壮、自傲又健康,他们不乞讨也不偷抢,努力工作养活一家人,为此而自豪。他们跑步,冲进车阵里,展露健壮的肌肉,引来一些印度年轻姑娘的偷瞄,那时,我看到他们昂着头,眼神直视前方。”
“而你住在那饭店仍然冲澡?”
“一天三次。”我大笑。“对了,莉蒂希亚为什么那么气毛里齐欧?”
她望着我,那天晚上是第二次这么定定盯着我眼睛。
“莉蒂希亚跟外国人登记处的某个人很熟。那人是个高阶警官,很爱收藏蓝宝石,莉蒂希亚以批发价或更低的价钱卖蓝宝石给他。有时,藉以换取……特殊照顾……让她可以延长签证期限,几乎是无限期延长。毛里齐欧想把签证再延长一年,于是假意爱上莉蒂希亚,哎!也可以说是勾引莉蒂希亚。达到目的后,就把她甩了。”
“莉蒂希亚是你的朋友……”
“我警告过她,毛里齐欧这个男人不值得爱。你跟他做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爱上他。她不听。”
“你仍然喜欢毛里齐欧?即使他那么对待你朋友?”
“毛里齐欧的所作所为,就和我预想的一模一样。在他看来,他拿爱情当买卖换取签证,两不亏欠很公平。他绝不会找我试这种事。”
“他怕你?”我问,笑笑。
“没错,我想他是有点怕我,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一点都不怕我的男人就是笨,我绝不可能尊重这种男人。”
她站起身,我跟着起来。街灯下,她绿色的眼眸是引人遐思的明珠,水汪汪泛着光泽。她的嘴唇张开,似笑非笑,那表情、那时刻只有我一人独享,而我的心如乞讨者,开始期盼、恳求。
“明天,”她说,“你去普拉巴克的村子时,试着完全放松,跟着感觉走。放开自己就是了。有时,在印度,得先认输才能赢。”
“你总是能给人智慧的建言,不是吗?”我说,轻声笑。
“那不是智慧,林。我认为明智被过度高估了。智慧只是把所有主观感情都抽离掉的聪明。我宁可要聪明,不要智慧,永远。我认识的智者,大部分都叫我头疼,但我遇过的聪明男女,没有一个我不喜欢。如果我给了智慧的建议——我其实没给——我会说别喝醉,别把钱花光,别爱上村里的漂亮姑娘。那就是智慧,那就是聪明与智慧的差别。我偏爱聪明,因此我才会告诉你,到那村子去时,不管碰上什么,都要认输。好,我要走了。回来时来看我。我很期盼那一天,真的。”
她吻了我的脸颊,转身离去。我忍不住想把她抱在怀里,吻她。我看着她走,黑色的身影没入夜色。然后她走进她公寓大门附近的黄色温暖灯光中,仿佛我注视的眼神已使她的影子复活,仿佛光靠我的心就能让她从黑暗中跳出,替她染上爱的光泽与色彩。她再度转身,看到我在看她,然后轻轻关上门,上锁。
那时候,我很笃定地认为,跟她在一起的最后一小时是个博尔萨利诺帽测验。走回饭店途中,我问自己是否已通过那测验,或者没有。那之后这么些年,我仍然在想这问题,依旧不得其解。
项塔兰 第五章(1)
维多利亚火车总站有着长而平坦的邦际线月台,往外延伸,消失于金属天空底下——那是由拱顶状波浪顶棚构成的天空,而鸽子是那建筑天空的小天使。它们从一个栖群飞到另一个栖群,飞在极高处,身影只隐约可见;它们是透着白光、遥远飞翔的天神。这座宏伟的火车站(每日进出者简称其为'Victoria Terminus')以讲究细部刻画的正立面、高塔、外部装饰和气派堂皇的造型著称。但在我眼中,它最壮美的地方在于其大教堂似的内部。在这里,局限的功能与艺术雄心相交会,时刻表与永恒赢得同样的尊重。
我在北上邦际线月台的尾端,坐在我们的行李堆上,度过漫长的一小时。时间是傍晚六点,车站里满是人、行李、一捆捆的货物、各种活的和刚死的牲畜。
两列不动的火车间,有大群人在来回打转,普拉巴克跑进人群之中。这是我看到他第五次离开。然后,几分钟后,我看到他第五次跑回来。
“拜托,普拉布,坐下来。”
“不能坐,林。”
“哦,那我们上火车。”
“也不能上火车,林。现在还不是上车的时间。”
“那……什么时候才是?”
“我想,就快了,不会很久。听!仔细听!”
有广播,大概是讲英语。那就像是发怒的醉汉所发出的声音,透过许多老旧的锥状扩音器放出来,带着一种独特的变音效果。普拉巴克听着广播,表情由忧虑变成极度痛苦。
“现在!现在!林!快!我们得快!你得快!”
“等一下,等一下,你刚刚叫我像个铜佛坐在这里快一个小时,现在怎么突然那么急,有必要那么急吗?”
“就是有必要,巴巴。没时间造大佛——这位圣人得罪了。你得赶快。他来了!你得准备好,他来了!”
“谁来了?”
普拉巴克转身望着月台远处。不管广播说了什么,广播已使群众动了起来,他们冲向那两列停着的火车,把行李和自己猛塞进车门和车窗。有个男子从那闹哄哄的人群中走出来,走向我们。那人人高马大,是我这辈子见过最高大的男子之一。他有两米高,肌肉结实,长而密的胡子垂落在他魁梧的胸膛上。他穿着孟买火车脚夫的制服,帽子、衬衫、短裤都是红色的亚麻布。
“他!”普拉巴克说,盯着那个巨人,神情既钦敬又畏惧。“你这就跟那个男人走,林。”
这脚夫与外国人打交道的经验丰富,一出手即掌控情势。他伸出双手,我以为他要握手,于是也伸出手。结果他把我的手拨开,那表情清清楚楚告诉我,他是多么讨厌那手势。然后,他双手伸到我胳肢窝下,举起我,放到行李一边,以免挡他的路。
重达九十公斤的人,就这么轻松被另一个人举起,那种经验叫人既窘迫又兴奋。我当下决定,只要不是太丢脸,都会跟这脚夫乖乖合作。
大个子把我的重背包拿到头上顶着,收拾起其他行李,在这同时,普拉巴克把我推到他背后,一把抓住大个子的红色亚麻衫。
“来,林,抓住这衬衫。”他教我,“抓紧,别放掉这件衬衫。郑重向我保证,你绝不会放掉这衬衫。”
他的表情出奇严肃,我点头答应,紧抓住脚夫的衬衫。
“不,也要说出来,林!一字一字说出来,我绝不会放掉这衬衫。快!”
“噢,拜托,好吧!我绝不会放掉这衬衫。满意了吧?”
“再见,林。”普拉巴克大叫着说,转身跑进那混乱的人群里。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项塔兰 第五章(2)
“什么?什么!你要去哪里?普拉布!普拉布!”
“好!我们走!”脚夫以低沉的嗓音吼道,那是在熊穴里发现、密封在生锈火炮炮管的嗓音。
他转身走进人群,拖着我,他每走一步都抬高他粗壮的膝盖,把脚往外踢。在他前面的人自动散开,不散开的人,则被他撞到旁边。
他一路高声恐吓、辱骂、骂脏话,在挤得让人透不过气的人群里撞开一条路。他粗壮有力的双腿每一抬起、前踢,就有人倒下,被推到一旁。人群中央极为嘈杂,那喧嚣声像鼓点打在我皮肤上。人群大叫、尖叫,仿佛在逃难。头顶上的扩音器,咆哮地放送着语无伦次、听不懂的广播。汽笛声、铃声、哨子声持续在哀号。
我们来到车厢,那车厢和其他车厢一样已负载饱和,车门口堵着厚厚的人墙——腿、背、头堵成的人墙——看来根本穿不过去。突然间,我在惊讶而又十分羞愧之下,紧抓着脚夫,靠着他那双所向无敌、力大无穷的膝盖,跟着他挤进车厢。
他不断往前推进,到了车厢中央才停下。我推断是车厢里爆满,让巨人般的他也不得不停下。我紧抓他的衬衫,打定主意他一旦再移动,我绝不松手。车厢里挤得像沙丁鱼,闹哄哄的,我渐渐听出一个字,像念咒文一样一再重复,语气坚决而痛苦万分:Sarr。。。Sarr。。。Sarr。。。Sarr。。。Sarr。。。
最后我才知道那是我的脚夫发出的声音。他极尽痛苦地重复说出这个字,我却听不出来,因为我不习惯别人用Sir(先生)这个尊称来称呼我。
“先生!先生!先生!先生!”他喊叫。
我放掉他的衬衫,左顾右盼之时,发现普拉巴克正伸长身子占住整条长椅。他先我们一步奋力穿过人群,挤进车厢抢得座位,这时正用身体护住座位。他用双脚缠住走道一侧的扶手,双手则抓住靠窗一侧的扶手。六个男子已挤进车厢这一区,各自使出吃奶的力气和粗暴的手段,想把他赶走。他们扯他的头发,打他的身体,踢他,打他耳光。身陷重围的他,毫无还手之力,但眼神与我相会之后,他痛苦扭曲的脸上绽放胜利的笑容。
我怒不可遏,把那些人推开。我抓住他们的衣领,凭着一股愤怒所升起的神力,将他们逐一丢到一旁。此时普拉巴克随即把脚放到地上,我马上在他身边坐下。长椅上剩下的空间,立即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