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识他?”我想常秘书不至于这么长舌罢。
“小江每天带着他的照片,我怎么会不认得。”
“那已经是过去式了。”百川自我辩护。
“即便那样,你凭什么追求小群?”
“我十年前就开始追求小群了。”
“哦?读高中时?”郑海宁不相信的反问,“你在哪个学校啊?”
“凤凰中学。”
“哼哼。”郑海宁冷笑。
面对百川的不解表情,我垂下了眼睑。
“我从初中到高中,念的都是定王中学。”
“没错,凤凰台的念凤凰中学,定王台的念定王中学。”郑海宁落井下石。
我看着震惊的百川,不知怎地感到难过。
“我不是你找寻的那一个人。”
我捡起地上的玫瑰,交回他手里。
而今,又是那一年那一刻的时节,光亮的绿叶折射着阳光,被风吹着,哗哗地响着。我站在定王中学漆得十分难得是黄围墙前,企图翻墙进去。突然想起我已经不再是中学生了,也不用害怕迟到了。我直接从开着的大门进去,过于安静的环境令我想起今天是星期天。瞧我这日子过得,已经没什么次序可言了。放眼看去,教学楼都重新装修过,铝合金的窗户防盗的铁门,花坛上加了一围栏杆。原本的仓库改成了科技楼,一条塑料跑道从中延伸出来,直抵围墙的尽头。原先那样古老的梓树已经不见了,上面盖起了两层式的厕所,男女标牌看上去没有区别。
十年了。
没有什么不可以改变的。曾经有六个年头,我每天要在这个地方被囚禁十二个小时。那时候我向往自由,向往一个开阔的视野,甚至想从六楼的窗户跃出,只为接近天空。然而,等我离开校园,却发现没有地方可去,没有地方可回,我流转于这个城市千万人口中,一刻也未曾停歇过。
“喂,你是干什么的?”
我回过头,校工已经换人了。
“这里是不可以进来的,赶快出去。”
校工没好气地赶人,我也只能转身离开。反正,我也只是来看看而已;反正,已经没有剩下什么了。
走出校门时,郑海宁和犬等在门口。
“你爱上那个男人了吗?”他问。
“怎么可能。”我弯下腰摸着犬的头。
“那么和我回美国吧。”
“呃?”
“你在这边也过得不好,去那边我可以照顾你。”他顿了顿,“而且,那边没有人认识你,你可以重新开始生活。”
离开这里,真的会改变一切吗?我不知道能不能再相信郑海宁,他却在这时候伸出了他的手掌。
“好了,回家吧。”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他的话我就把手放到他的手心里,一刹那他的温度传了过来,还是那么温暖。
我把钥匙还给丹,行李也随他处理。
“你想清楚了吗?”他不信任地问,“去美国?”
“不存在这个问题。”
不管是美国、德国、日本、几内亚、乌干达,郑海宁在那里召唤我,我就没有办法不去。
“那,保重。”
“恩,多得你照顾了,谢谢。”
“你怎么突然这么客套?”他不太习惯的样子。
“就要走了嘛,怎么也该留下点好印象。”
“狗怎么办?”他指着在旁边嗅着什么的犬,“不能带去吧?”
“呃?”我拍脑门,“你不说我给忘得干干净净。”
我软磨硬拖地逼着靖岚的总编辑,要她照顾我的犬,她却毫无同情心。
“我们家里有陵雅英哦,他可是会虐待动物的。”总编辑威胁道。但我怀疑所谓被虐待的动物就是她。
“总不能把犬扔掉啊,你随便找个人也得让它有个着落。”
“随便找个人?”她继续威胁我,“变成火锅也无所谓吗?”
“不行。”我把犬抱起来,“这么可爱的小动物你要吃掉它?”
“你做好了我都不会吃。”她这么说是因为她不吃狗肉,她喜欢兔子肉。
“这么着,送给未央吧。”她为了摆脱我的纠缠,最后转移我我的注意力,居然告诉我未央的地址。
“这只狗对你很重要吗?”他开了瓶菠萝啤给我,天够热的。
“这个我不知道,”我老实地回答,“我一直很喜欢犬,但是要它坐飞机去美国似乎太辛苦,也不安全。”
“那么,交给我吧。”
他爽快地答应了。这有点出乎我的意料,就好象你准备好提十斤重的东西,提在手里却只有一斤一样。
“你是说,你愿意照顾它?”
“如果能够相处得好的话,”他朝犬招招手,犬慢慢走过去,嗅着他的手,“我早就想要一只狗了 。”
“为什么没有呢?”
“在等吧。”他似乎开玩笑地说,“等你的狗啊。”
“真的,麻烦你照顾它了。”我把犬的床和饭盒放在未央家里的地板上,犬就算搬家了。
“叫什么名字?”未央问。
“犬。”
“犬。”未央重复了一遍,“没错,就是犬。”
“再见了,犬。”
虽然不觉得会再见,但却只能这么说。犬不明白这么多,只冲我摇尾巴。
“路上小心,群溪老师。”
“你也多保重,未央老师。”
我和未央握了握手,和别人握手的感觉都不一样,像是什么都没有握到一样。
晚上我拖着两个旅行箱住到郑海宁的隔壁。十一点之间我在他那边殴打他的枕头。
“好玩吗?”他泡好了咖啡放在桌上。
“好玩。”
“向朋友告别了吗?”
我停止拳击游戏,横抱着枕头:“我不知道我有没有朋友。”
他看了我两秒,然后说:“你跟他告别了吗?”
“没有那个必要。”
郑海宁不再说什么,端起杯子喝着咖啡。
“群你知道吗?你从小就这样。”越表现得不在意就越在意。”
我坚持回自己的房间睡,不过拖了郑海宁的一个枕头。
”你就把它当成我吧。”郑海宁故作怨妇状。
“殴打?”
“切,”郑海宁把我推出门外,“你一个人自慰去吧。”
“你真是个好笑的大叔。”我呵呵笑着走了出去。
“小群,”他收起玩笑的脸,“你有没有正式地叫过我?”
“……”我不禁露出微笑,“舅舅。”
夏之坂道 丹和左知的番外WINTER IN JULY(9)
我本人不是一个会使人留下印象的人物,头脑普通,相貌普通,家世什么的更无从谈起。完小毕业后考入二流中学,无所建树地混了六年之后又考入一所二流大学,读着毫无使用价值可言的专业。也因为没有实用价值,所以课程特别少,下午几乎没有上课的记忆,记得的只是GORILLAZ,久石让,跳房子的音乐,以及这个城市所特有的寒冷空气。可以确定的是,这并不是个北方城市,所以冬天也必然有着南方的潮湿味儿。城市小且人口稀少。学校也并非建在闹市区,所以寒冷便填进空荡荡的建筑物中,就算开春两个月后也不会回暖。因为冷,我穿了四件衣服,尽管如此依然手脚冰冷,我靠着墙吸了吸鼻子,遂把门关上。
十一月的街没有一点颜色,灰蒙蒙的像是洗不掉了。十分安静,鞋子踩在透着潮气的地上没什么声响,丹眨着浅色的眼睛,在寒冷中吐着白气。一如往常地,丹穿着黑色的长风衣和黑色的牛仔裤,短短的头发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我说,上我那里去好吗?” 丹这么说着,眼睛看向路边的荒草。
“可以啊。”我喜欢丹的咖啡。
我经常去到丹独居的房子。多半的情况,是和丹一起深夜散步,沿着河边的护堤走上几个小时,一直走到护堤的尽头。宿舍的门禁早过了,我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所以和丹一起蜷在单人显大双人嫌小的床上。丹的睡癖不好,经常让我体验鬼压身。我常常在呼吸困难中醒觉,可以听见工地上打桩的吭吭声响还有被屠宰的猪发出的足以刺破黑暗的哀号,不能确定自己的存在,不知道身在何方;直到眼睛逐渐习惯黑暗,眼前浮现出丹沉睡的影子,才安心下来,遂钻进被窝的深处,和丹一起睡到天亮。
睡觉对我而言是一件大事。我在宿舍里基本是最早一个睡,最后一个醒。倘若睡眠不足我一定会头痛欲裂,浑身毫无知觉,外加食不知味,这样的状况会持续一整天,直到我把睡眠补回来。
在丹收拾得过分干净而显得很空旷的房子里。我揉着有黑眼圈的眼睛,看着丹烧开水时倚在厨房的门边。
“别揉了,有细菌。”
丹这么说着,眼睛看向浅蓝色的火苗。
“哦。”我把手放下来,随即打了个喷嚏。
“没感冒吧?”
“放心,不会传染给你。”我吸吸鼻子。
“马哲课去上吗?”
“ 不去。”
“你很喜欢哲学吧?”
“那老师令我对哲学的兴趣锐减。”
丹端上咖啡和巧克力饼干,我在CD机上放进了左眼丽莎。我们已经很习惯在BGM中谈话,丹点着了云烟。
“喜欢抽烟?”我透过烟雾看着丹眯着的细长双眼。
“怎么可能?惯性罢了。”丹笑笑,嘴唇的弧度只有1/3派,“以前也不是抽这个牌子。”
“怎么又换了?”
丹只是微笑,弧度比上次的上次还小,也许只是我的错觉。
‘抽烟什么的,还是不要学会的好。”丹把右手伸了过来,有两根手指开始发黄了,“这是看得见的,还有看不见的,在这里。”丹指着自己的胸腔,想必心肺都有损害。
后来我们看《哥斯拉》,我看着蜥蜴爬上帝国大厦,发现我们已经很习惯纽约出现妖怪巨兽或者外星人什么的。地球另一端的那个地方,出现任何东西都是不足为怪的。
“大约真的有哦。”丹半开玩笑地说。
电影看完了我们又开始听莎拉·布莱曼的《MOON RIVER》,丹帮我挖耳朵,房子里很暖和,所以我睡着了。十分钟后,又醒了过来。
“差一点就把你吃掉了。”丹露出如往常一般不易察觉的微笑。
“怎么又放弃了呢?”
“你唱歌很好听啊。”
因为丹没有吃掉我,所以我唱了《A WISHFUL WAY》、《EYES ON ME》和《MY WAY》,唱完之后又喝咖啡。
“够得上职业水准。”丹说。
“可是一到人前就唱不出来,纵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