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碎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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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碎之地-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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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从我的表情看,我惊恐万分,不想听下去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因此母亲停止了说话,把脸扭到一边,用双手蒙住。我想与这种宗教的狂热保持距离,害怕自己也身陷其中,丧失自我。想到有一种比我自己的意志还要强大的力量也许、或者如果我放弃就会驱使我,我就感到害怕。我已经看得出,她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完完全全是我的母亲,也不会把我完完全全看成是她的儿子了。
  在所有教区,五旬节派教会的头领被称作执事,而且必须是男性,但迄今为止,没有哪个合适的男子对〃方舟避难所〃感兴趣,因此加里格丝小姐就成了非正式的执事,唯一不能主持的圣事只有婚礼。母亲在客厅壁炉上方的墙壁上挂了一张加里格丝小姐的巨幅画像。画像里,加里格丝小姐的头发盘起,高高地堆在头顶上,中间有一条分缝,看上去像是个〃M〃。她身穿一件黑色的外衣,衣领饰有带孔的花边,脖子上挂着一个十字架形状的缎带饰物。一只手搭在拐杖上,另一只手拿着一大本摊在膝盖上的黑色《圣经》。画像里的她射出轻蔑、令人不安的目光,好像她能转瞬辨别出你的善恶,好像她早已听厌了为纵欲、放荡和邪恶编造出的各种各样的借口,没法欺骗她。我的父亲看见这画像,称她是〃纽芬兰的艾丽丝〃 。
  在礼拜天洗礼之前,母亲带上我去听加里格丝布道。我不知道她是否希望我也有可能被转化。
  按照她的自我评价,加里格丝小姐是个来自新英格兰的〃无人可比的信仰复兴者〃,那天晚上,在布道中她告诉会众,她自己的转化是在缅因州的一间破旧谷仓里发生的,母亲说她从未听到过如此热情激荡、振聋发聩的演讲。
  她说:〃谷仓里获得重生的我在过去的20年中周游世界,唤醒、教化、洗练、拯救着人们的灵魂。可是前不久,52岁的我感觉到了纽芬兰的召唤,我觉得自己在上帝的驱使下来到这儿,创建一座名叫'方舟'的教堂。一开始,纽芬兰的形状在我梦中出现,起初还是个模糊的印象,每晚逐渐清晰,开始呈现出一个岛屿的形状,不过是哪座岛我仍说不明确。终于,我看见了纽芬兰,尽管原来我并不知道有这座岛屿,并不知道它是什么样。我把梦中看到的形状画下来,交给一位朋友看,她说我画的是一张纽芬兰的地图,每个细节都非常准确的地图。〃这时,加里格丝小姐把自己画的地图展开,呈现给会众看,同时告诉大家,在查阅一本地图集时,她看到不久之后即将成为自己主教管区的首府名叫圣约翰斯,是以施洗者圣约翰 和福音传播者圣约翰的名字命名的,后者还用五旬节派教会的格言〃耶稣即将转世〃结束了《启示录》甚至应该说是整部《圣经》,此时,她毫无疑问地坚信了〃纽芬兰的召唤〃。
  〃纽芬兰的居民们,你们都是新生儿,灵魂得救门槛前的弃儿。〃她说,〃今天,你们之所以在我的教堂里,是因为你们没有教堂,没有哪所教堂愿意接纳你们。或者应该这样说,你们不会被别的教堂所接纳。〃
  她说:〃在这群会众中有一个女人,心里一直隐藏着一个可怕的秘密,她以为没人知道,其实有人知道;她以为自己永远得不到宽恕,其实她会得到宽恕的。我亲爱的女人,你听我说,我的妹子,你听我说…我不会说出你的名字,因为你知道自己是谁,而且上帝也知道,因为上帝无所不知…只要你向他祈求,上帝会宽恕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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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迪湖(2)
这个〃女人〃几乎可以是任何人,但我看得出母亲为何受到如此强烈的感染。
  6月初,在一个月前最后的寒冰才刚刚融化的水中,母亲接受了洗礼。礼拜天上午,她坐着一辆由眉脊山上的一对五旬节派教徒夫妇赶的大车回到家,身上裹着一床被毯,头发乱糟糟地贴在头上、脸上,衣服依然滴着水,粘在肌肤上。
  〃我得救了,乔。〃她抖动着嘴唇,虚弱地说,〃我得救了。〃
  〃小伙子,照顾好你妈。〃那个男子粗声粗气地说。〃上帝保佑,斯莫尔伍德太太。〃他们赶着车离开时,那个女的说道。那匹皮毛乱蓬蓬的老马地慢慢下了山。
  我把母亲扶进厨房,她坐在那儿,双臂合抱,浑身发抖,看上去像是被人从水中救出,然后被赶紧送回家以免染上肺炎,而不是从罪恶中得救。我的姊妹们催她跟她们上楼去换件干的衣服,但她好像没有听见似的。她的眼睛仿佛在专注内心的某个幻象,像是她曾经见过、但又不许泄露的什么显灵。
  我不知道那天在蒙迪湖池边母亲发生了什么事,不过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从而永远地改变了她。我发誓,假如上帝本人在我面前显灵,我一定叫他放心,我宁愿自己拯救自己,也不愿劳他大驾。
  

4 趣闻杂论
  菲尔丁的《纽芬兰简史》
  罗伯特·海曼从库比兹逃走,建立并掌管了一个名叫〃布里斯托尔希望之地〃的殖民地,没隔多久他从那儿返回英格兰,写了本名叫《趣闻杂论》的书,杂录了许多琐碎的小事,更正沃恩的胡诌,可惜这书的原稿没能面世,而是在出版前被沃恩做了修改和删减。(普劳斯在他的《纽芬兰史》中,误把沃恩的版本作为正版历史,把《趣闻杂论》斥为〃一本稀奇古怪的杂录〃。普劳斯完全被沃恩欺骗了,甚至相信沃恩去过纽芬兰,在特拉帕塞建了一处殖民地,但事实上,他终身从未坐船驶离过英格兰,驶出远到看不见海岸的地方。)
  我们手上有一本罕见的原版《趣闻杂论》。在沃恩的版本里,有这样的一首诗:
  纽芬兰的空气清新、健康,
  炉火熊熊,如木材般芬芳,
  淡水和海水,一样丰沛,
  土地肥沃,赛过家乡。
  气火水土,样样乃生命之本质,
  如此福地,何人不愿以此为乡?
  然而,海曼的手稿上却这样写道:
  纽芬兰的空气恶浊、肮脏,
  出门前别忘了把头罩戴上。
  淡水和海水,冰一样寒冷,
  一旦掉进,小命即亡。
  树木稀少,炉火难旺,
  土地贫瘠,万物不长。
  气火水土,样样乃生命之克星,
  众人小心,莫信威廉·沃恩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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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罗德·德克斯特(1)
虽说是自愿离开费尔德中学的,但我始终觉得自己在那儿是失败的,而且那将是我人生中的最大的失败,是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一系列似乎永无止境的失败的开端。到这个世纪的最后25年,等我着手指导撰写我那部纽芬兰百科全书时,在费尔德中学这个词条中,我会关照撰写者不要提及我。我给出的理由是:在那些从费尔德中学毕业后继续深造获得罗氏奖学金的研究生或者在其他方面出类拔萃的同学当中,我是不值得一提的。但真正的理由却是:我不愿意让费尔德中学因为我即将从事的事业而获得好评。
  1915年,我只受过相当于现在9年级的教育。可终有一天,大批的学者会响应我,听从我,害怕我;牛津毕业的律师、哈佛毕业的博士,大学教授、政府官吏,所有的人在没有事先得到我的认可之前是不敢提笔的,而且不无道理。终有一天,在下议院,我会让索邦神学院 毕业的反对派领袖出尽洋相。然而,在内心深处,我始终相信这些人比我优秀,真正优越于我;我现在认识到,他们也是这样认为的。
  我父亲说对了,那只靴子在发出召唤,不过,召唤我的还不只是那只靴子,还有回家后的那种生活,回到老房子与接二连三繁殖出来的兄弟姐妹们的共同生活。
  自我离家上学以来,母亲又生了两个孩子,总数已达到10个,而且还有一个在母亲的腹中。如果说我有什么办法能避免成为挤在三间卧室里的12人中的一员,那就是响应召唤,即使是靴子的召唤。这些天来,从母亲嘴里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与她新近发现的信仰有关,但这也无济于事。
  母亲去跟弗雷德叔叔商量,基本上这样决定了:我得以什么身份去作坊干活。跟父亲一样,我是不想把自己的一生花在制靴做鞋上的,但短时间内,这似乎是我能搬出去住的唯一途径。
  其他年轻人都去参军打仗了,虽说一个15岁的孩子算不上什么,但我却是个和平主义者,而且立过誓的,即使接到招募也决不参军。
  我想到离开这儿去大陆。我知道去美国需要健康证书和证明无肺结核的X光片,于是,我去找医生。
  在检查室里,当我脱掉衣服,医生看见我的模样就忍不住笑了,尽管他很同情我。我怀疑在申请移民的人当中,他是否见过比我更无希望、更乐于自欺的人。我近视,不戴眼镜几乎是两眼一片黑。我的体重仅有87磅,他核查了两次磅秤,以确保自己没读错。他说,即使按照纽芬兰的标准,我也算得上是营养不良。我甚至觉得他会告诉我到了45岁时,我的〃人品〃也会降到一个危险的程度。听了我的肺部之后,他诊断我已经是〃肺结核前期〃了,要是不改变饮食习惯,肯定最终会得肺结核的。他嘱咐我要吃新鲜水果、蔬菜、肉,似乎在我的饮食中这些东西之所以缺乏,是因为我的眼睛看不见,而不是因为我吃不起。我离开了他的诊所,心想真不该去见他。
  我已经是〃肺结核前期〃了,这个担心在我脑子里挥之不去。母亲以前总是告诫我要小心肺结核,叫我要注意,否则会最终死掉或进疗养院〃卧床〃,就是我们称作〃院子〃的地方。这称呼含含糊糊,给这病蒙上了一层更加凶恶的色彩。我不知道〃卧床〃其实是对付肺结核的一种疗法,反而以为那是症状之一,因此成天提心吊胆生怕被想要平躺的那种欲望所征服。上床睡觉时,我俯卧或者侧卧,如果醒来发现自己平卧时,我担心极了。
  我低着头,沿沃特大街漫无目标地走着,一门心思地想着自己会死,沉思中差点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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