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不到的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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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不到的弦-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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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言忍不住举起手想将那本圣经抽出来,可是这格的书放的异样满,夹得紧紧的。

  她使了不少劲,才终于将那《圣经》抽了出来,竟然还是连着《无量寿经》一起抽出来的。

  可言觉得有点奇怪,小心翼翼地将两本书掰开。

  此时《圣经》的背上安稳的躺着一个巴掌大的信封,好像放了很久似的,边边角角都有一圈纸质的绒毛。可言一只手轻轻拿起信封薄薄的虽有重量却不想有什么书信的厚度。她将信封倒过来,信封口并没有粘上,一个物体由信封里滑落,落在地上发出叮铃一声。

  那是一枚钥匙,可言望着这枚有两三点锈斑的钥匙,心里扑扑的跳。是的,她能感觉到这是打开一个秘密的开端。

  可言弯下腰捡起了钥匙,一个念头闪过目光一瞬转向了书柜的右下角的那格抽屉,她难以抑制内心的兴奋,深呼吸一口,将手里的钥匙缓缓插向抽屉上的钥匙孔。

  插进去了,一拧,抽屉开了。

  可言缓缓地将抽屉拉开,抽屉中躺了一个一本书大小的长方形扁铁匣。她用双手将铁匣捧出来,放在了爷爷的床上。

  这匣子不大好开,锈多,可言使劲掰,嚓一声终于开了,散出的是油墨味还有纸页的腐朽味。

  匣子中躺着一本硬皮笔记本,书脊用布包着,封面上印画几片黄叶,画工较粗糙。笔记本旁还有一只蓝色圆珠笔,不知还能写否。

  还有一把带着绿锈的铜皮口琴,一把早已在她的记忆中留下过痕迹的口琴,她伸出手轻轻地抚摸,一阵带着记忆的冰凉。最后是另一把钥匙较之信封里的那把似乎色泽更为暗淡,但也许因为保存的好所以锈迹反而较少,但年代必然更为久远。

  可言想了想,捧起笔记本,翻开了第一页……

第三章——爷爷的笔记(1)
在众多散漫的日子里  我痛惜以往失去的时光  但是  我的主啊  它从没被虚度过  你已把我生命里的每寸光阴都掌握在手中

  你潜藏在万物心里  滋养着每颗种子萌芽  开花  并孕育果实

  我累了  躺在舒适的床上  想象着一切工作都已停止  清晨醒来  我发现花园里开满了奇花异卉

  泰戈尔

  转眼安已经去世了三年半了,我还是无法理解,她躺在病床上对我说想吃橘子,当我买回来时,她的眼睛就永远闭上了。突发症状来不及按急救铃。

  我还记得当晚林宇从大学赶回来后是如何怨我的,他几乎是拽着我的衣领,眼睛血红,咆哮着说我不该在那一瞬间离开了他母亲身边。从小他没少怨我,由小学四年级开始他就对我抱怨,不该为他取名叫林宇(淋雨)以至被同学起了个晦气的外号。

  但这次他也许是对的,如果那一刻我在安身边的话,也许安就不会死去了。她是个好妻子,我只能带着深深的欠疚祈祷她在天国一切安好。

  昨日暑假开始,林宇终于毕业了,他将他的女友带回了家,是他们学校音乐系的叫许欣,是个很好看的女孩,皮肤白皙得透明,双眸有神,就是太瘦了。我认识她,她是林宇的高中同学,那时候就开始谈恋爱了,只是他从没告诉我,他俩考了一所大学,我也没想到他们可以将彼此的感情维持这么久,这让我感到欣慰。

  许欣是个善良的人,我可以看出,她对每个人都带着一丝丝温暖。

  林宇与许欣住在了家里,也热闹了不少,但年轻人有他们的世界,他们大多早上都出去逛,到傍晚才回来,也该好好玩玩,毕业了,等工作分配下来,就又得为生活奔波了。看他俩的意愿似乎都愿意留在本是工作。

  安走了的这几年,我茕然一人,常常坐在阳台上看着楼下的行人,天边的残云,他们在我眼中来来回回的改变着自己的位置,有种错觉似乎每天都是同样的人,同样的云,重复着同样机械的动作。这一切为何如此乏真呢,而我现在年过半百,经历了太多,如今有种感觉,就是这三十多年来的记忆正在脑里如旧墙漆剥落,我试图再次看见墙漆背后封存了多年的记忆。

  就这样,在阳台上拨弄盆栽,花卉时,一些记忆中早已钝化的因子被激活了,那也许是我这一生中最难忘,最有价值挥动着它那闪闪发光的羽翼向他人炫耀的一段时光,这些是我年轻过的证明。

  终于那一段段甜蜜与苦涩被唤醒,那一个个我深爱着的或深爱着我的人儿,他们的面孔在我眼前逐渐清晰。

  还有她,在某个远方的她,我一生中最宝贵的她。生活让我几乎遗忘了她,但这是不可能,有些事,有些人刻在了心上那就不会再遗忘了,也许心跳的频率使你暂时地将她埋在了心里的深处,但终有一天那些残酷,美好的回忆会一瞬迸发,然后如丝缕般缠绕着你每一根神经,让你不得不重温旧梦了。

  我愿意。

  这本子是我花了1元9毛买的,笔5毛4,不便宜,加起来够我买两本不错的书了,但我无非是想它陪伴我的时间能尽可能的长久些。

  浅蓝色的油性圆珠笔是我的最爱,蓝的纯粹,能让我的思绪无比的清晰。

  那么有今天起我会利用它将我所能记起的一切写下来吧,是一种倾诉,更是对青春的一种无奈的重温。

  7/17/19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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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爷爷的笔记(2)
五七年,那时我也是17岁的少年,脸部有着硬朗的线条,浓浓的黑眉毛,明若流星的眼睛,麦色的皮肤,在水里畅游。

  芦苇荡里飘着浮萍,那时候的水是那么的清澈。这水包裹着我的身体,冰凉的感觉透过毛孔传遍全身。脚一蹬手便触到了岸边的芦苇。我们这座城市在那时城市化水平已经相对高了,所以学校附近的这一块有山有水还的自然风光还是比较可贵的,如今这芦苇荡好像也成了高楼大厦了……

  一踩水,手扶着岸,头穿出了水面,继而两个少年的脑袋也冒了出来。

  一撮芦苇往我嘴里塞:“墨鱼就是多足,次次都第一。”我呸地吐出,对眼前这皮肤黝黑笑容狡黠地歪向一边的少年怒目而视。他是我高中时的挚友之一,余飒,外号鲨鱼。那时他很高,很壮,额角左眉处有一道伤痕,听说是教训两个别村的流氓时留下的,更听说那时他才十一,身上更是左一道右一道。毕竟是听说,我与他打架不下百次,证实是实力相当的,以至于我一度怀疑那只不过是他自己划拉在身上充英武的。班上许多女孩都暗暗喜欢他,他也好玩地找过许多个对象,但不出三个星期,他身边的女孩都变着样的。

  而桂花鱼此时静静地坐在一旁,湿湿的头发粘着前额,两个脚丫伸进水里划拉,轻触着芦苇,看着我们微笑。他叫冯贵华,与这平凡的名字相比他身上溢出一种艺术家的气质,洁白的上身是汉白玉雕成的,一支手撑着下巴,那姿态呈现出异样的圣洁。其实他生来有一副比许多女孩还清秀的面孔,睫毛那样长,眸子婉转漆黑水灵灵的,皮肤白嫩,加之其平时静若处子,举手投足间说不出的优雅。鲨鱼常逗他说,以后要讨他当媳妇,他不语,胳膊肘往其肚子上一用力,便听见鲨鱼嗷嗷的嚎声。

  桂花鱼的表兄曾到过苏联留学,学得西洋素描,回来后曾手把手教过他,岂知他天赋极佳,手中的一支铅笔随时的描着,绘画就是他生命不可或缺的点缀。我曾在他一旁观看他绘画,每当此时,桂花鱼的嘴角都洋溢起一阵笑意,淡淡的。看他在纸上排着线,将一副最初的框架,以明暗赋予其活力,我丝毫不怀疑绘画的人们是一个个堕入人间的造物神。

  奇怪的是,三个性格如此迥异的少年,都深深的喜欢在水中畅游的感觉,开学时彼此还一言不发的陌生。仅在那天午后小湖的不期而遇,余飒的一声,比比吧,他们结成了好友,发展为后来校里无人不知的三条鱼。

  三个少年,便如此赤着上身并排躺在岸边,望着天上的云分分离离,心里却从未想过身边的人有一天也会离开自己,飘向远方。

  就着暖洋洋的阳光,我们竟睡着了,只好往学校一路飞奔。脚下踩着黄泥路,一边跑一边穿着衣服,跑着跑着才发现鲨鱼跑掉了。只见他站在后头望着一端。

  “哎,你看什么呢?要迟到了!”我折回去没好气道。

  他没说什么,用手指了指前方,一辆墨绿色的吉普车由大路开过来,缓缓停下,车门蓦地打开,后座下来一位中年男子,身着墨蓝色中山装,梳着分头,脸上的胡子刮得很干净,戴着一副褐色方框眼睛,眼睛十分锐利,鼻子挺拔面部线条柔和,脸色偏惨白看不出什么表情。样子四十多岁左右,看上去像是学识渊博的人,但给人一种紧迫感。

  他手伸入车中牵下来一个女孩,年纪与我们大致相仿,身上穿着件纯白色的布拉吉,没有什么修饰,她纤细的身躯显得这布拉吉十分蓬松。她轻轻抬起头,望向我们这边——这是她在我生命中留下的第一眼,而直到我死去也再难忘却那双引人幻想的眸子了。

  太美了。

  那时一片冰湖,黑色的瞳孔似乎是冰封在平湖下神秘的暗穴,睫毛向上卷曲。

  那男人显然是她的父亲,他们脸部的轮廓极为神似,而放在这女孩上给人的感觉是种清新脱俗的江南美,她的下巴尖而不锐,是种让人舒服的弧度。

  她父亲顺着她的视线望过来,鲨鱼催促着要走,我回过神来,桂花鱼却还凝望着那女孩出神,像是在欣赏一见精致的艺术品,鲨鱼拉拉他才回过神来。

  回到学校时下午第一节课过去了大半,看门的张老头硬是不让我们进去,我们就在校门口的红色标语下站着,鲨鱼不断骂着张老头,他瞥见老头在岗亭里将假牙卸下来放在一个口杯里涮着,然后盖上盖子,嘴里没了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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