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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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不败-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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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觉间沉沦。

  白地的身边总是走着另个男生,一个很斯文安静的男孩。戴着眼镜,小小的眼睛里浮着一层淡淡的雾气。他叫李小小,把说话当成一种奢侈而高雅的行为,倒是和筱晴很相像,一样的腼腆,一样的深沉。他就坐在我的前排,抬头看到他,长长的睫毛脉脉地抖动,大把大把剪辑我的思绪。不经意间对视到他的眸子,就会在他赭色的瞳仁里看到那弯深潭似的忧伤。

  李小小不怎么爱说话,可是他却和白地很要好,像我和筱晴,只是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说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可是我却不明白一个学习优秀,一个顽皮不羁;一个深沉安静的像女孩子,一个活泼的像兔子的两个人怎么会成为好朋友。

  也许,这才是友谊。 。 想看书来

1。(3)下
一个多月的高中生活已经告一段落,忽然就觉得自己长大了,几乎是在一夜间。长大了,每天却有做不完的功课,上不完的该死的物理课,看不完的物理老师的秃头,还有无数繁琐的事情等着我去做。看着自己一点一滴的长大,骨头被拉伸,血脉被牵长的感觉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发清晰刻骨起来,像是一颗毒瘤活跃在身体里,一开始只有绿豆那么大,渐渐长成西瓜。

  然后在某个清晨,奶奶像往常一样唤我起床,好多遍之后,我依然没有动静。她以为我佯装没听到,于是奶奶来到我的床前,她把她干瘪的嘴唇凑在我的耳朵上,轻轻的呼唤着我的乳名,若若……若若……懒猪起床了。可我依然赖在我温暖的大床上。良久奶奶才发现,我嘴角挂着甜甜的微笑,早已在睡梦中死去。

  一想到自己会很快长大,然后莫名的死去,我就很害怕。不是害怕死去,却是害怕死去的时候我深爱着的人却不知。听不到他的哭泣我一定会推开棺盖,大声斥责他的不爱。我的葬礼,不需要隆重的仪式和许多陌生的悲伤,但应该有个风样羸弱却爱我到死的男子为我哭泣,他带着体温的泪,和着泥土的芬芳滋润在我的棺上,于是我就安心的睡了。我珍藏着他与众不同的泪。我追随着他的气味。我满世界寻找他。几个世纪后,我们在樱花树下重逢。我们王子和公主一样过着幸福的生活。

  美好的总是童话,可易碎的泡沫才是真实的生活。

  害怕,却又不得不去面对每天的日升日落。这就是生活,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无可奈何。高中的课程比初中多了许多,也难懂晦涩地多。每天的物理作业,看着作业本上一排排醒目的红×,有时候真的连死的心都有。

  看李小小本子上讽刺似的对号,每每总是让我惭愧和嫉妒。稍稍值得高兴的是我可爱可气的同桌,本子上的红×并不比我少。尽管那都是抄袭我的成果,可是我并不惭愧,起码那都是我自己的劳动成果,不像某些人……

  有次我问白地,我说李小小学习那么好,而且你跟他那么熟,你为什么不抄他的作业?

  男孩想了想,然后一脸严肃地跟我说道,抄他的作业准确率太高了,老师会看出来的,还是抄你的比较保险。后知后觉的我那时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可是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奋笔疾书了。多么狡猾的人。

  每天欢笑着来到学校,然后跟每个要好的女生早安。逃课,抄作业,逗那些花痴女生笑,这似乎就是他的全部生活。可是,还是很羡慕他,男孩的天空总是晴朗的蔚蓝的,没有乌云,没有雨季,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悲伤。在我们眼中困苦不堪的生活在他看来是那么的自然和无所谓,一切似乎都可以湮灭于谈笑间。

  生活如果跟白地一样简单,对每个人微笑,那该是多美的事情。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1。(4)上
可是我的生活既不是童话般的美好,也没有白地样的简单。

  每天穿行于学校和家之间。有时满怀希望,有时会莫名的黯然神伤。在周末,心情或者天气不好的时候,打电话约筱晴去逛街。有永远也走不到尽头的十八路,有永远都看不完的精致小卡子,有看着就眼馋的小玩偶。看到那些牵手的小情侣,眼睛也会在不觉间变得通红。

  很多时候我们很潇洒地穿越这座城市,却又空着手回到起点。橱窗里总是有新的东西取代那些腐朽了的“死尸”,看到漂亮的东西便会兴奋的去问价钱,听完介绍后吐吐舌头,在那些漂亮姐姐们不悦的神情中转身,优雅的离开。

  老实说,我是不大喜欢去逛街的,可是我喜欢人多的地方,或许是因为骨子里天生就难耐寂寞。喜欢人群的味道,那是男人的汗水和女人的香水纠缠过后的中性气息,蛊惑人心。喜欢站在人行道旁观望,望来来往往的人。喜欢那裹着他们或悲伤或欢笑气息的风,吻般轻柔,拂酥了意志不坚的骨。

  无法释怀,看到那些欢笑的人,我的嘴角就会不自觉地扬起一个弧,似乎望着他们的眼睛就能够分享到他们的快乐。可是看到那哭泣着的泪人儿,我就更想笑,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哭泣,就像他们永远不懂我为什么想笑一样。可是我知道,笑过之后,我的天空就会蔚蓝如洗,天空中的阴霾就会一扫而空。

  愉悦的人依然愉悦。悲伤的人沉浸悲伤。

1。(4)下
我去逛街,去那些五光十色的商店,跟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仅仅是想去看看那些奢侈品而已,有时候会梦到,醒来的时候也只是浅浅一笑。我和奶奶一起生活的不易,筱晴是知道的,所以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她也很少买些什么东西。她也很少在我面前提及父母和家那些敏感话题,尽管那对我来说都已经是无所谓的事情了。

  看筱晴这样懂事,我不知道是该把她当姐姐来敬仰,还是当做妹妹来关怀。也许这才是少年情怀,最珍贵的友谊。

  有时候会去一口井,不是为了赚钱。奶奶的退休金完全可以使我们的生活过得不俭不奢。去那里只是因为心情好,我把那当作度假。很少有人知道那个街道狭窄,喧闹噪杂的地方,是人们最喜欢的华商报的发源地。华商报是市里的报纸,每天早上,报纸会第一时间被送到这里。人们蜂拥而上,似乎那里是闪闪发光的金子,而不是堆成山的报纸。

  30份报纸,微薄的利润如同我对生活的无力抗衡,却是在乎着它带给我的快乐。在这个夏天,多少个炎热的午后,一个人,带着报纸,穿越,从城市的这头到那头,风尘仆仆,如同一个忙碌的上班族。在黄昏,夕阳西斜,清风拂面的时候,带一盒冰激凌,穿过幽巷,和奶奶一起分享。

  多些时候却是我和小思一起分享着,奶奶确是老了,她的牙齿变得新生婴儿般娇柔,它们已经不能享受那个小盒子带给她的冬了。那些时候奶奶总是坐在她的摇椅上,咧着她漏风的嘴慈祥的笑着,槐叶投下了影子,在奶奶的脸上闪闪烁烁。我相信奶奶也能分享到我的快乐,因为她的笑是那么好看,樱花般灿烂。

  渐渐的喜欢上了卖报纸,寂寞的喜欢,一如我喜欢一个人站在扬桥上,仰望,祈祷。

  报纸卖不完的时候,我找了很干净的箱子把它们放进去,但我决不把它们当作废品卖掉,我固执地认为那是对它们的亵渎。那些报纸能告诉我们在我们虚度年华的时候,有哪些了不起的人做了哪些了不起的事,它们比之小思更加的忠诚。

  现在箱子已经很沉很沉了,沉到我们谁都奈何不了它了。它很霸道地占据着房间的墙角,我却只能看着它们散发的味道由墨香变为腐朽,又一个快乐的无可奈何。

  这是这个夏天,我最大的收获,最简单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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