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兔话旆üぷ鳌C砍闪⒁桓鲂碌牟棵牛吭黾右幌钚碌墓ぷ鳎滓奶跫艘⒁耍褪锹虺怠V屑臀⒐膊俊⒓嗖觳俊⑸蠹剖鹱钚乱环莨赜诠登榭龅牡鞑橄允荆�2007年10月底开始,投入近500人,采取统一性暂封交通牌照登记等措施,至11月30日结束,查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国有部门共拥有各种交通机动车辆万辆,其中进口车辆万辆;正在办理申请更换新车万辆,申请增购新车万辆。而1981年12月时全国仅有公务车万辆,其中北京公务车仅2425辆,中央各部委办的公务车仅315辆,包括中央、国务院用车112辆。1987年12月全国公务车为万辆;1997年7月为120万辆;2002年12月为300万辆。目前,全国的公务车数量仍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该报告指出,根据1998年9月、2003年7月、2005年4月国务院有关公务车使用条例和补充条例审核,党政部门超标280%;政法系统超标170%;国家机关超标150%;国有部门超标360%。庞大的公务车队伍,对城市交通造成巨大压力。
公务用车的不当使用也是一个被群众非议已久的问题。几乎人人都知道,使用公车的领导干部本人也不否认,公务车三分之一用于公务,三分之一用于领导个人办私事,三分之一用于司机办私事。使用公车携妻带子游山玩水,送孩子上学上幼儿园,外出吃喝玩乐,探亲访友,人们对这些现象已司空见惯。因此公车的出行率、使用率是非常高的。在早晚高峰后,在路面上行驶的车辆中,公务车居绝对优势。特别是逢年过节,公务车用来请客送礼、探亲访友,更是倾巢出动,占据了大部分的道路资源。政府部门的公务车绝大多数为领导干部使用,一般情况下多是一人一车,且领导干部专车配备专职司机,每次都是往返接送,重复出行,对车辆使用和道路资源的浪费非常大。在政府部门,公务员出行对小汽车十分依赖,到了没有小汽车就不出门的程度,几乎从不选择骑自行车或乘公交车,哪怕只有一两公里的路程,也要乘小汽车。在国外,许多政府部长甚至首相、总理乘坐地铁公交上下班。在我国,部级领导干部坐公交车上下班是不可能的,局级干部坐公交车上下班的恐怕是凤毛麟角,处级干部或有司机接送,或自己驾驶公车上下班的现象也很普遍。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拥有公务车最多的国家。几乎没有哪一个国家像中国这样拥有这么多的公务车。韩国首尔市政府根据《官用车辆管理规则》,政府公车只有4辆,这4辆公车的分配情况是,市长一辆,三位副市长各一辆。目前,首尔市政府机关共有47辆车,除4辆“官车”外,还有43辆公务车,其中5辆礼宾车,18辆公用车以及20辆多用途车。为确保政府工作效率,市政府建立了一套高效的公务车运营管理机制。 在接待外宾时,如果人数不多,全部用机关的礼宾车。接待大型代表团时,租用韩国中央政府的礼宾车。政府各部门人员外出办公事时,可以打电话叫公用车队的车。美国是一个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在公车配备和管理方面也是如此。美国政府的预算来自税收,购买公务用车要提请同级议会批准,每年还要向公众公布使用情况。因此,一般政府部门公务车数量控制非常严格。联邦政府一个上千人的部,公务用车往往只有几十辆,州政府的公车数量也不多,有的市政府只有几辆甚至没有公务车。美国联邦政府拥有38万辆各型公车,一年的公车支出为17亿美元。近日,人民网上有一篇《美国如何管理公务车》的文章说,“美国政府的公务车会在车牌上注明只能由政府使用,但这不是特权的象征,反而是为了接受公众监督。如果在下班时间公务车停在饭店、娱乐场所门前,往往会受到举报。公务车外出要和普通汽车一样遵守交通法规,如数支付停车费用。美国军方公车数量不少,车牌上有‘美国陆军’之类标志。绝大多数军车外出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并接受地方警察管理。”美国政府的公务车会在车牌上注明只能由政府使用,如果在下班时间公务车停在饭店、娱乐场所门前,往往会受到举报。为了防止公车私用,美国地方政府将GPS卫星定位安装在公车上进行监督。据报道,美国印第安那州一个郡的卫生局局长自掏腰包买了3个GPS,轮流安装在全局的12辆公务车上。结果查出数名卫生检查员驾驶公车去商店、健身房、餐馆等地,6名雇员因此被解雇。
多数国家在配备公车方面都进行严格控制,其主要原则有两条:一是公车配备必须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二是禁止浪费纳税人的钱。多数国家的专车都只配备到部长、副部长以上的官员。政府的一些部门需要用车,可向外租车。德国公务车管理条例规定,只有总统、总理、副总理及各部部长、国务秘书和联邦直属机构负责人(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等),才可以配备专车,司局长级的官员则只保证公务用车,不配备专车。德国政府配备公务用车的标准是:联邦总统和联邦议院议长为奔驰450型;联邦总理和副总理为奔驰350型;各部部长为奔驰280型;各部国务秘书相当于副部长为奔驰230型;司局长级的官员,保证公务用车,但不配备专车。 总理要想在周末继续使用防弹公车,就要掏腰包付费了。为此,前总理施罗德常开着自己衰破的私家车出门。在芬兰,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国防部长才享受公车。芬兰公车包括三大类。首先是专车:在芬兰共和国政府各部(总统除外)中,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国防部长4人享受配备固定车辆、固定司机的专车待遇。 其次是公车:芬兰政府办公厅负责安排18位内阁成员公务用车。政府各部办公厅主任通常掌握3辆公车(包括小车和面包车)。以政府大部财政部为例,部内有3辆公车,供3位国务秘书公务使用,但不是专车。第三种是工作关系车。这是由公家(政府机构或公司)买车,公家出汽油费和负责保险维修,但由个人自己驾驶的车,既可执行公务也可私用。使用工作关系车的人首先是工作需要,其次是要有一定级别。在拥有30多个机构的赫尔辛基市政府共有“工作关系车”约30部。 身为芬兰首都赫尔辛基,也只有市长一人享受配备公车资格。在瑞典,首相除非履行国务才允许使用公车,首相平时上班要么乘公交要么开私家车。法国在1947年颁布了第一个有关公务用车的法令,并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一套有关公务用车购置、管理和使用的比较完整的制度。 德国从1993年7月1日开始实行公务用车管理条例,规范公务车配备和管理,使其有章可循。 比利时自1965年首次颁布有关公务用车的法令以来,至今已进行过16次修改,使法令内容更简明,操作性更强。在比利时,普通的警车、救护车和政府用车,甚至是比利时王室用车都要遵章守纪。王室的车和政府高官的车出巡有时也有警车开道,但不会干涉公共交通,其余车辆可以照常行驶。
印度政府规定,只有内阁部长和副部长、文官中的秘书(相当于中国的常务副部长)、辅秘(相当于中国的部长助理)和少数联秘(相当于中国的正局长)等以上级别的官员可以配备政府专车。除了少数联秘因工作需要配备专车外,其他联秘要办理公务,可临时要车,有的是两个联秘共用一辆车。联秘以下的各级官员原则上一律不配车,如果确因公务用车,经批准和办理一定的登记手续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临时要车,办完事立即送还车辆。
南非由交通部牵头修订和颁布了政府官员配车规定。国家公务员可根据自己的级别和工作需要,申请配备不同档次的轿车,并由个人承担一定的费用:副处长级以下公务员只能配排气量1.6升以下的国产车;正处长至副局长级别的官员可配备排气量2升以下的国产车或进口奔驰牌、宝马牌等名牌轿车。 至于正局长以上的官员,不论什么级别,在购车时需自己支付1/3左右的购车款。车子越好,自己交的钱就越多。 一些国家对公车购置的品牌、质量和豪华程度等也有规定,对公车使用也进行严密监管,防止公车私用。
法国政府规定,购车预算由政府各部和国有单位在制定各自的年度预算时提出,由有各省代表参加的“国有汽车购置委员会”进行预审;预算批准后,由代表国家的“国家购置集团联合会”统一从市场上购买。 许多国家都明确规定,公家配备的专车只能用于公务,不能用来办私事。法国严格禁止公务用车私用,未经批准的公务用车私用可以被视作触犯刑律。 一些国家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一般都对公务用车配备专职司机,并由专人保管、维修,保证性能良好,使用安全,使用完毕及时交回车库。专车内有用车登记卡,登记内容有出车时间、事由、公里数等,并且要定期上报主管部门。
在博茨瓦纳,民用车挂的是白底或黄底黑字车牌,而公务车则挂红底白字车牌。每逢星期六、星期日,公路上只有民用车行驶,见不到公务用车行驶。另外,政府所设的公务用车加油站,加的汽油也与众不同,呈粉红色。一到星期六、日,这种加油站都休息,不给公务用车加油。 一些国家的政府还鼓励和帮助公务人员购买汽车。一些国家实行交通补贴制度。 日本由政府给机关工作人员发放交通补贴,原则是根据居住地到办公场所最短距离实际所需交通费的数额实报实销,规定最高限额,超过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法国政府规定乘坐公交车辆(地铁和公共汽车)上下班的公务员和职工,从住地到工作地的交通费,由单位和个人各负担一半。 鼓励使用国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