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燕-我是一朵飘零的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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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燕-我是一朵飘零的花(出版)- 第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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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擦着脸上奔流不息的泪水,使劲点点头。我想说什么,但我的喉咙却一次次哽咽了。现在是否有好的档口,对我来说己经不重要了。丽娟,我最好的朋友,我说过要把她当成一生一世朋友的。但现在,她受了伤,我却连打电话问候一下都不可能。
  也许在外人眼里,丽娟嫁去香港,攀了高枝,一生有享不尽的锦衣玉食,是非常幸运的。但只有我知道,丽娟并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孩子,她是多么舍不得深爱的陈刚,多么舍不得生她养她的这片土地啊。
  幸福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丽娟舍弃了刻骨铭心的爱情,舍弃了和亲人团聚的机会,得到了许多人梦寐以求的荣华富贵,但她并不感到幸福。我一无所有,我声名狼藉,但我生活在这片贫穷而熟悉的土地上,我不需要忍受亲人不能相见的痛苦,我感到现在的我是幸福的。
  虽然进工厂打工,一个月可以赚到农民辛苦一年也赚不到的钱,但一想到打工,我就想起“农民工”、“打工仔”、“打工妹”等等这些歧视性质的称谓;就想起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明抢暗劫,想起查暂住证的治安员,想起没日没夜的流水线作业,想起车间主管象对待牲口一样的喝斥,想起吞咽粗劣饭菜的艰辛,想起人情的冷漠与孤援无助,还有很多很多。
所有这一切,都让我不寒而栗,异乡于我,是深不可测的悬崖。哪怕在故土有一线生机,我都绝不会往悬崖下跳的!
314。
  我现在想抓住的一线生机,就是到“中兴商场”去卖服装。
  我原以为,有二哥那句话,我便可以高枕无忧了。但是,当我回家把二哥的话和妈妈一说,她却并不乐观:“人家话虽然是这样说,也不要报太大希望。我叫你去找他,也不过是想多一条路。毕竟,我们和人家无亲无故的,帮我们是人情,不帮我们是本份,要做好人家不帮的准备。”
  我有些不满:“再怎么说,我和丽娟也是好朋友呢。”
  我妈不屑地“切”了一声:“他是怎样的对丽娟的你忘记了?对丽娟就那样,对你又能怎样?虽然丽娟嫁入了好人家,但毕竟是个傻子,外面谁不说他们实际上是把丽娟卖了?用卖妹妹得到的钱去开服装店,也不怕遭报应。”
  我想起二哥和丽娟妈当初逼丽娟嫁给傻子的狠劲儿,还有上次,二嫂那样热情地让我去她隔壁卖童装,也不是没有自己的想法的,不觉也寒了心。
  时间过得真快,很快又到收割小麦的时节了。虽然收割小麦相对收割稻子要轻松些,但收过小麦后,便要耕地、放水灌田,最后插稻秧,所以比收割稻子的那次农忙更累一些。收麦子的时候,我的双臂不但染上了一层黑黑的“麦丹”,也被麦芒刺出一条条红红的划痕。小麦虽然很漂亮,但它的麦穗外面,却有一层薄薄的、黑黑的东西,我们把这层东西叫“麦丹”。我双臂上的“麦丹”还没有洗净,划痕还没有愈合,又很快到插秧的时候了。
  弟弟上初三,要准备中考了,所以没有放忙假;妈妈有关节炎,割麦子还行,但我不想叫她下水,所以几分稻田,都是我一个人插秧。
  插秧的时候,小半截腿浸在布满麦茬的泥水里,头顶是炽热的太阳。双腿、双手在泥水里泡久了,再被太阳暴晒,皮肤先是发红,然后发白,最后一层层的皮往上脱。刚脱了老皮的皮肤,经太阳一晒,更是生生地疼。
  我从小就怕这些软体动物,别的软体动物都还有可能躲避,就是稻田地里的蚂蝗,真是避之不及。记得我第一次下水学插秧,感觉小腿肚一疼,抬起腿来一看,一条小拇指长的蚂蝗正死死叮着我的小腿肚子,黑黄的身子还不停蠕动着。当时就吓得我哇哇大哭。幸好爸爸赶来,一巴掌拍掉了。但现在,没有爸爸帮我拍打了,妈妈正在远处的田头整理稻秧。我的腿越来越疼,软软的蚂蝗让我头皮发麻。
  正在旁边地里插身的淑芬也看到了,她大喊:“海燕,你腿上有蚂蝗,快打啊。”
  我好害怕,那条腿都不敢动了,战战兢兢地说:“我,我不敢打。是不是等它喝饮血了,会自己松开?”
  五福半真半假说:“才不会松开呢。蚂蝗如果不打掉的话,它有可能钻进人的皮肤,说不定还会钻进你脑袋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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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真是恐怖!情急之中,我硬着头,忍住对软体动物的恶心,猛地扯住蚂蝗的后半截身子,拼命往下拉。可那蚂蝗仿佛长在我腿上一样,怎么也扯不下来。淑芬大笑:“谁叫你扯啦?快打啊,蚂蚯只能打的,再不打,真的要钻你脑袋里了。”
  我连忙放开手,闭上眼晴,猛地一个巴掌拍下去,大约是吸得太紧了,连拍了两大巴掌,蚂蝗才掉下去。我怕它再来叮我,赶紧找了一根小树枝,将它挑到了田埂上。
  望着田埂上跳跃了几下就不动了的蚂蝗,我第一个念头是:农民种点粮食很不容易;第二个念头就是,很不容易种的粮食,在物价飞速上涨的今天,却比什么都便宜!
  农忙过后,我整个人瘦了一圈,脸也是红黑红黑的。照镜子的时候,我就想,这样的红黑,是长期在农村生活的人惯有的脸色。如果我沿袭母辈们的生活习惯,嫁一个农民,永远在农村生活下去的话,这样的脸色,是我最终的肤色。并且,我会和母辈们一样,整天围着丈夫、孩子、田地、锅台家务转,脸上早早刻上皱纹,早早衰老。最重要的是,我的青春,我的理想,只能变成恒久的记忆,随我进入无声的坟墓。
  尽管这个想法让我害怕,但残酷的现实,让我无处可逃。
  二哥二嫂那边迟迟没有消息,我的心也渐渐淡了下来。我依照妈妈的吩咐,从外婆家抱了几只小母免子,每天薅草,然后精心伺弄我的小免子们。如果现在有人问我的理想是什么,我会告诉他,我的理想就是看着我的小兔子们快快长大,然后多下几窝小兔子,周尔复始,我就会有很多很多的钱了。
  我妈不再为我亲事忙碌,来我家提亲的人也就没有多少了。我把给刘军比织的毛衣拆了,给我弟弟改织。每天喂过小兔子们,我就抱着毛衣,一边陪着妈妈说村里的闲话,一边有一针没一针地织起来。
  相对于东莞繁忙而紧张的打工生活,这样的日子对我来说是轻松而快乐的。但我不知道,这样的快乐,能持续多久。
  和这种波澜不惊的生活一样,我的心,也宁静似水。经历了这么多的挫败,对于生活,我不再有任何梦想;对于男人,我不再抱有希望。我甚至想,这个时候,要是有一个稍微正常的男人,无论他是否文盲,无论他是否流氓,只要他愿意娶我,我都会嫁给他的。
  在一个不算炎热的午后,这个男人,走进了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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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就是我的初中同学宋小帅。
  那天,我和往常一样,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妈妈说着村里的闲话,一边给我弟弟织着毛衣。此时,天气湛蓝,空气清新,我不禁深深吸了一口气。想想在东莞,虽然可以挣到一点钱,但空气中经常散发着油漆味、塑胶味及各种各样的怪味儿,四周总是灰蒙蒙的,甚至于,因为大多数时间处于工作和睡觉两种状况,我根本没机会抬头看一看天空的颜色。
  正在我又要浮想联翩时,村里响起了一串悠长而嘹亮的叫喊声:“收死鸡死鸭子了,谁家有死鸡死鸭子拿来卖噢。”
  叫喊声刚落,我看到邻居大婶慌慌张张走出家门。我妈取笑她:“看你急的,去找老相好的啦?”
  大婶沮丧地说:“我还有那份闲心?我去喊‘收死鸡的’来收死鸡。我家鸡可能是生瘟了,刚才一眨眼的功夫,就死了四只,要是再死下去,没有母鸡下蛋,今年油盐钱就省下来了。”
  我妈也替她着急起来:“那快去吧,喊一圈要是没人家卖鸡,他就会到别处去的。”
  大婶“嗯”了一声,便小跑起来。
  望着大婶干瘦的身影,我妈叹了一口气:“你大婶命苦啊,你大叔和你爸那次在煤矿出事后,你大婶就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孩子过。现在还好,一个初中,一个小学,以后上高中、大学可怎么办?现在的学费,全指望她在曹菊的塑料鞋底厂干活挣钱。没结婚的都不敢在里面做太久,听说做久了就不能生孩子。你大婶才做一年半,现在总说自己胸闷,喘不过来气呢。”
  我随口问:“大婶还不到四十岁吧,那她怎么不改嫁呢?改嫁也有人替她养孩子。”
  我妈白了我一眼:“改嫁就那么好改的?农村人,只要日子能过得下去,有儿有女的,谁去改嫁?再说了,就是她想改嫁,哪里去找那么合适的人?”
  正说着,大婶带着“收死鸡的”一前一后过来了。一看到那个“收死鸡”的,我不禁笑起来:“宋小帅,是你啊?”
  宋小帅也看到了我,看了看我的家,高兴地说:“杨海燕,原来这就是你的家?我以前经常来这个村的,你们村里人多数养免子,鸡鸭养得少,后来我来得就少了。今天正好路过,我随便来转一圈,没想到就遇见你。”
  说话间,大婶的鸡又死了两只,望着刚才还活蹦乱跳的鸡倒在地上,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大婶心疼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因为是生瘟疫死的鸡,宋小帅按照他收死鸡的惯例,出价是一块钱一只,但大婶要一块五一只。宋小帅看了看我,大方地说:“一块五就一块五吧,六只你全卖吗?”
  大婶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狠下心来说:“留一只吧,整天青菜、萝卜的,我家两个讨债鬼早就馋死了。”
  于是就留下来一只,五只鸡卖了七块五元钱。宋小帅把死鸡一只只扔进自行车后的筐里。那是一辆破旧的加重自行车,车后面有一个大筐,筐里面横七竖八地放着大半筐死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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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小帅看我打量他自行车,解嘲道:“我这辆车,除了铃不响,其余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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