Ц荆炝戮奘髦ァ!保窆侗T厔县志》卷6)
清兴安总兵抢夺妇女达100多人,“淫欲无厌”。制作长押床,裸姬妾数十人于床,“次第就押床淫之。复植木桩于地,锐其表,将众姬一一签木桩上,刀剜其阴,以线贯之为玩弄,抛其尸于江上。”(《平寇志》卷12)
满清暴行例举至此无复多言。可以说,这场历时尽半个世纪的大屠杀,比起蒙元倭寇屠华,诚然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这场二次悲剧中,我也不得不承认,狗娘养的满清政权是牛B的。他和蒙元一熊样,干了太多太多“非人能所为”的勾当,做了许许多多理论上讲要断子绝孙、但却没断成的阴事。
“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俨然一幅战后写照……真实残酷地让人难以接受、又不得不接受……因为这就是曾经的历史,一部已成为事实和过去的历史。
至于日后所谓的康乾雍三朝盛世亦不作详细辩驳。因为根本就没有必要。正如当年的英国使臣马戛尔尼所言:“遍地都是惊人的贫困”“人们衣善褴褛甚至裸体”“象叫花子一样破破烂烂的军队”“我们扔掉的垃圾都被人抢着吃”,这哪里是幅盛世景象?更何况,纵然真的存在那个能与文景贞观开元相披敌的盛世,对我们汉族也毫无意义可言……因为我们是亡国者。
一页页历史翻过,冬去春来草木又蓬勃。显然,翻着历史找满蒙算帐已经没有了必要。看看今天的满蒙:一个亡国、一个苟延残喘穷得吊儿郎当……都这熊样了还咋报仇?报个哪门子仇?何况冤有头债也有主,干阴事的又是他们前N代祖宗。
明人不说暗话。扯了这么多,还是老老实实搬出本章的两个主旨观点:
1 当年的蒙元满清如同当年日本一般罪恶(蒙元满清除了没搞化学战细菌战,可以说,能干上的坏事都干绝了),需要区别对待(所以拿它们当正统王朝歌功颂德的二百五思想绝对要不得)。
2 做人要有民族立场。举凡对这些政权侵华损华上作出过贡献的人,都是我们的民族敌人,都应遭受我们的唾弃与辱骂。
总之,一切从民族利益出发,一切向民族利益看齐。
最后,献上鲁迅先生的一段经典语录作为本章结尾:
“中国人对异族历史上只有两种称呼,一样是禽兽,一样是圣上。初读时甚感困惑。中国人的是非标准,何以有如此大的反差?后来才明白,原来当异族还没能征服中国人时,就是侵略者,是禽兽;而一旦战胜了中国人就是圣上,是英明君主。元朝、清朝是再典型不过的范例。如同那个女子,当别人欲施暴而不成时她就义愤填膺,怒斥其流氓行径;而一旦被人家强暴得逞,就立刻成为其合法之丈夫,美满之姻缘,且情深意长也。元、清的的确确是异族统治汉人的时代,我不明白这算不算亡国,算不算被奴役,被侮辱。我只知道它是中国堂堂的正史,是文人墨客大书歌颂的开明盛世。我仿佛听到那个女子说,我何曾被强暴过?他们都是我合法的堂堂正正的大丈夫呢。”
3 民族文化
尽管首章篇幅已阐明中国人=汉人的公式。但有一个现实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今天的中国境内生存着包括汉族在内的56个民族……这可以说是一个好消息,同时也是坏消息。
好在,这意味着中国正处于一个边幅辽阔的大一统时代。坏在,中国存在着民族分裂的苗头。
剖析这个问题前还得申明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单民族国家不存在分裂苗头。只是显然会比多民族国家分裂概率要小得多。
通常,单民族国家只要保证中央高度集权、保证国内两地沟通方便而不致产生地理隔绝乃至军事割据(这点上,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中国大陆政府与中国台湾政府给了最好的证明)、保证社会矛盾不至于激化到官逼民反,便可高枕无忧吻别分裂。
而多民族国家就不一样了。他也许能做到前两点的保证,但他永远都完成不了第三点(就像那个y=x^(…1)的函数一样,它可以不断地向0点靠近,但就是永远到不了0点)……除非他有法子把多民族国家改造成单民族国家。
而这里头的原因,2500年前的孔老夫子已经给出了现成答案: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是的,无论你采用哪种手段、如何努力地调和民族矛盾来维护这个多民族国家,只要多民族现状未变,国家还是会存在一股像不倒翁一样的分裂势力……用不着官逼民就反了(即使是像加拿大这样经济发达、福利制度蹦棒的国度,仍然存在分裂势力)
某些自作聪明的同胞满以为中华民族论能麻痹少数民族,但历史实践已无数次证明,这根本是在自我陶醉着做春秋大梦。旧的不说看新的,发生在今年3月9日的新疆劫机事件,以及3月14日的西藏打砸抢事件足以戳破那些做梦者的口水泡泡。
毕竟,那些持有中国国籍的少数民族者们不全是傻B,他们也没那么容易给中华民族论全盘忽悠掉。而且,一旦他们揭下这套论断的虚伪面纱、迎来民族意识的觉醒,那么蜕变成单边民族主义者只是时间问题。
还好,因为我是个有血性的汉人,自然不会像某些来自台湾的败类同胞一般,打着歪脑筋分裂正由汉族主宰的中国政权。但其他少数民族就不一样了。正常情况下,他们的民族立场不可能是汉族(如果是,他们就是民族败类。当然了,我们很欢迎这样的败类。对手越败类我们越高兴,对手越懦弱我们越福气),所以,分裂复国思想将是必然产物。
这时候呢也不妨设身处,站在他们立场上替他们想一想,为什么要闹独立?如果我是那些少数民族,我也会跟着起讧闹独立吗?
我的答案是:百分之百的会!
所谓民族主义,自然是要为自己的民族谋求利益。如果连民族最基本的独立主权都不争取,还有何脸面高谈为民族谋利?
但我这么说并不表明我支持他们独立。我的意思是,在###上,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立场。大家都是各为其主。根本上讲,也无所谓正邪之分对错之别。但又因为大家立场对立,所以注定要作敌人……我是汉族,所以我要维护汉族统治下的多民族国家;我是某某汉族统治下的少数民族,所以我挣脱汉族政权的束缚建立一个属于自己民族的国家。
既然要站在自己的民族立场看问题,既然要消除分裂隐患,那么作为汉人的我们又应该怎么对待那些个同床异梦的少数民族?
显然,我们不能和民族分裂势力妥协。虽然这么干以后,双方的矛盾可以得到治标性化解,但代价是分裂。民族分裂不是最要命的,要命得是领土分裂!
显然,我们用不着再指望那套狗屎般的中华民族论……它不仅帮不上忙,而且越帮越忙。
所以,照我的意思,想要连标带本的根治分裂,只剩最后一路可走:即塑造单民族国家。
走上这条路以后,前边又将冒出三条小道通关目的地:1 种族灭绝 2 驱逐出境 3 民族同化
毫无疑问,第一条是最近、也是做得最干净(尽)的小道:一次解决,斩草除根。但这绝不会、也绝不能成为我们的选择(这简直在继承阿道夫·希特勒未尽的种族事业)。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价值观属于魔鬼,而不属于人类。如果我们做了,那么上一章的蒙元满清就会有今天的翻版。今天的我又将有明天的翻版来骂今天的中国。
划上第一个大红叉后,再看看第二条道:驱逐出境。走这条道谈不上啥子灭绝人性,但却是一条招人臭骂、诱发暴动、亏损道德的黑道。黑虽黑不过第一条,可也不是什么好鸟。就算真要施行,也只能针对那些个已经掀下脸来闹独立的分裂者,而不是全体少数民族。
接下来只剩最后一条怀柔政策的道了。并且,我主张的正是这条道……不带血腥、而且又能遏制血腥的道。
这条道上又可以分出两个阶段:1 败类化阶段 2 汉化阶段
所谓败类化,顾名思义,就是把现阶段的少数民族改造成为拥护汉族政权的败类。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不来得直接点过渡到汉化阶段呢?这是由首章篇幅中“语言思维决定民族籍别”的标准决定的。
按着我那颇具创新精神的标准,一个人在接受过第一次语言学习后,民族籍别便已定性难改。所以,这是一条必由之路。没有这条路就不可能过渡到汉化阶段。
而在败类化阶段的措施又可以概括性如此表述:打压民族文化多元性,最大限度遏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对他们的影响力(彻底消除有点不现实,但可以试着在剔除文字的基础上将少数民族语言改造成为以汉字为蓝本的地方方言);最大限度地扩大汉语、汉字对他们的影响力,指引他们树立汉族思维(即站在汉族立场看问题)(至于实践措施的具体内容,详见下一章:民族政策)。总而言之,就是最大限度压制其民族意识。
关键性的败类化阶段结束了,就要开始下一个阶段:汉化。对象就是尚未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前的幼婴。
这个阶段比较轻松,可以任其自由过渡,无为而治地看好戏。因为一旦有了败类化的父母(当然了,这对父母一定要败类到先教孩子学汉语的程度),自然就有了流着少数民族血液的汉人。然后再加上学校教育的后天栽培,数年之间便悉为吾民!可谓甚矣哉乐乎!(郁闷的是,我也用不着高兴太早。从现阶段看,离败类化阶段还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真要按我这天才构思做起,也至少需要一代人的时差和两代人的努力。不晓得,我有没有这命等到这一天……但男人的第六感告诉我,概率很低很低……)
当然喽,这些都是围绕个人发展角度而言的。从地理上讲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