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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4年的调查和无数次的访谈、辩论,积累的相关文件已经多达上万份,安利的直销计划终于得到了联邦贸易署的认可。这也算是各国对传销的打击中出现的一个小小的插曲吧。
在美国政府的打击下,“老鼠会〃在美国得到遏制。现在美国政府通过立法和大量的打击活动,使“老鼠会〃在美国已经无法立足。据世界直销协会联盟主席、美国安利公司前总裁狄克?狄维士介绍,美国每个州都有相关的法律,此外还有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的第五款,被称为“欺诈交易行为处理法案〃。联邦法律赋予政府打击商业行为中任何欺诈行为的权力。
狄维士坦承,“老鼠会〃在美国依然存在。随着直销公司海外扩张的进行,“老鼠会”在全球到处横行,严重地危害了世界各国的经济和社会安定,所以“老鼠会”被不少国家视为公害,继美国之后,各国政府在认识到其危害后,纷纷对“老鼠会”的传销组织进行严厉打击。
当直销模式进入日本市场后,“老鼠会”亦变得非常猖獗。1972年,日本“天下第一家会”的“老鼠会”面目被揭穿,该会宣布解散,随后日本政府制定了《访问贩卖法》、《无限连销防治法》对其进行规范。
1972年,韩国“天星三家会”被揭穿,受骗会员90万人;1980年,我国台湾台家公司被揭穿,受骗人员1万多人;1990年,“宏源投资公司”欺诈案将台湾“老鼠会”推到被告席,数十万人受害,他们的980亿元台币血本全无。1992年,台湾直销立法,规范直销经营活动,台湾直销协会也相继成立。
直销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传入我国,兴起不久就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了一种非法融资的诈骗活动,对我国社会和经济造成严重危害。
传销(老鼠会)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目前我国市场发育程度低,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使得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欺诈、骗取钱财、走私产品、牟取暴利、偷逃税收,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
任何有良心的人都不可能喜欢传销,不只是中国人,其他国家的人也不喜欢它。西方的经济法规比较健全,不允许传销无限制地为所欲为,国外也不止一次地打击过它,所以传销并不像在中国这样肆无忌惮。为此,国务院于1998年发布通知,禁止在我国从事传销经营活动。
1996年初,广东省工商局首次查处了东莞市某公司的“爽安康〃摇摆器非法传销案,此案涉及全国28个省市,案值亿元。
1997年初,云南省工商局查处德国“王牌88〃网络层递式博彩活动,参加这一活动的人首先要支付50马克(人民币300元),这是我国有关部门查处的首例国内外勾结的非法传销案。
1998年国务院十号令下发,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经营活动。
1998年至今,海南省工商等部门共清查登记传销人员5万多人,打掉传销窝点1000多个,抓获从事传销头目280人。
2001年上半年,全国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非法传销案件1219起,端掉非法传销窝点1183个,清理遣送参加人员11万多人。
2001年,朱基总理在视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作时强调,要彻底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坑人害人的诈骗实质,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彻底铲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
2001年,国家打击传销办公室成立。
在我国,政府侧重于对下列传销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1.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和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经营业绩中计提报酬的;
2.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下同)等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的;
3.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的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所谓先后顺序决定的;
4.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的;
5.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的;
6.其他打着“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等旗号,或假借“专卖〃、“代理〃、“网络营销〃、“特许加盟〃等名义,或采取会员卡、储蓄卡、彩票、职业培训等手段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1)
世界直销联盟对直销、多层次直销、“老鼠会”的定义如下:
——直销
直销(Direct Selling)是将产品与服务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是充满活力和生气、迅速扩张的销售渠道。直销的最佳定义是以面对面的方式直接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销售地点通常是在消费者或他人家中、工作场所,或其他有别于永久性零售商店的地点。直销通常由独立的直接销售人员进行说明或示范,这些销售人员通常被称为直销人员。
——多层次直销
多层次直销(Multi-Level Marketing)制度是直销业中很重要的一种行销手法,又称为“网络行销”、“结构行销”或“多层次直销”。这一制度在世界运行多年,已被证明是能够成功而有效地将产品与服务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并使独立销售人员或直销商获得利润的方法。
多层次直销的最佳定义是一种直销奖金制度。直销人员有两种取得奖金的基本方法:
1.直销人员可以经由销售产品及服务给消费者而获得零售奖金;
2.他们可以自直属伙伴直销商的销售额或购买额中赚取佣金,也可自直属伙伴直销商之再伙伴直销商组织的总销售额中赚取佣金。
——金字塔式销售
金字塔式销售(Pyramid Selling)是一种骗局。其架构为:由所谓某“投资”或“买卖交易”办法的推广组织,利用几何级数的方式,赚取加入这些办法的新成员所缴交的费用,借以牟利致富。各国司法单位所发现的许多相关的诈骗方式,名称琳琅满目,包括“连锁信”(chain letters)、“滚雪球”(snow balls)、“连锁式销售”(chain selling)、“金钱游戏”(money games)、“推荐式销售”(referral selling)、“投资乐透抽奖”(investment lotteries)等等(或如台湾的“老鼠会”——rat club)。
——传销
传销和直销其实源于同一个英文单词——Direct Selling,只是在各地的称谓不同而已。在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将直销称作传销;在内地,由于最早采用直销方式进行产品营销的以港台商人居多,于是也就将这种营销方式称作传销,后来人们把传销当成“老鼠会”的代名词,本书也采用这种说法。
传统企业招收业务员,是根据其直接的销售业绩给予一定比率的奖励,但正当的直销公司和不正当传销组织都规定:除了通过自己的直接销售业绩得到奖励,还可以从团队的销售业绩里获取提成。因此,奖金的多少不但取决于个人的销售能力,还取决于对新会员的招募能力和对整个团队的领导管理能力。
公认的正当直销奖励制度是以安利制度为蓝本的。安利制度规定直销商在推荐新会员加入时并没有推荐奖金。一位直销商A加入后,他再推荐一位新直销商B加入。无论在世界哪个国家(除中国外)和地区,只要他们当月总销售额没有超过200PV(积分),那么A就无法获取3%的小组业绩提成。
而在很多非法传销公司,加入后必须先购买一套产品才可取得计算奖金的资格。虽然也存在不买产品也会有资格的现象,但那资格是虚的,要取得可以拿奖金的资格和推荐资格,还是需要买一套产品。
从大的组织框架、结构来看,安利和其他许多直销公司的确和“老鼠会”经营模式一样,它们的营销方式和“老鼠会”相同,也属于金字塔结构。
但是在像安利等一些合法的企业组织里,它们的经营管理非常严格,就像层层节制的军队和许多的慈善机构,虽然也属于金字塔结构,但从安利的直销计划中,你可以发现,安利跟“老鼠会”有着天壤之别。 txt小说上传分享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2)
谈到“直销”和“金字塔诈骗”的区别时,狄维士表示,直销是一种世界通行的先进销售方式,与金字塔诈骗或非法传销有着本质的区别。如今,在国际市场上,全世界有数千万人从事直销,年销售额达到830亿美元。而金字塔销售或非法传销是一种以欺骗为本质的欺诈行为,它通过拉人加入诸如“推荐直销”、“金钱游戏”和“投资赌博”等骗局产生效益。
多层次直销制度和“老鼠会“制度的设计都采用了市场倍增学的原理,但合法直销与非法传销还存在以下区别:
——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运营的基础
金字塔类非法传销从不关心产品是否卖给消费者,也没有实际可行的产品销售基础,利润来自于拉人头。新人买产品也不是它们有用,或价格合理,只是因为买了货才可以加入,其产品往往质次价高。而正当经营公司的最终目标就是将优质的产品卖到使用者的手中。
——是否有高额入门费
合法的直销机会可以只需最低的创业成本,极少或甚至没有存货投资风险。如果加入时需要支付大额入会费或要强行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请要小心。金字塔的暴利,通常来源于新加入者必须支付的“入会费”、“购货款”、“培训费”等,价钱由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
而正当经营的公司完全不必硬性购货或付费。新进的直销人员决定不再追求获利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