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第二课堂活动……综合实践活动……
团队、志愿者工作管理……
二十六条 ;; ;【课程管理】 ;;……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第二十七条 ;; ;【教学管理】 ;;……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或复式)。 ;;……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二十九条 ;; ;【体育健康教育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课外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学校建立医务室(或卫生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教学活动场所、食堂实施禁烟。
第三十条 ;; ;【心理健康教育管理】 ;;……
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咨询)室(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
、第三十三条 ;; ;【教育科研管理】 ;; ;;……
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学校鼓励教师著书立说。
 ;;第五章 ;; ;学生
第三十四条 ;; ;【学生入学】 ;;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学校实施 ;;小学、初中、高中 ;; ;;三 ;; ;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十五条 ;; ;【学生权利】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生权利包括: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获得学业资助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与诉讼权等。
第三十六条 ;; ;【学生义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学生基本义务包括:遵纪守法、养成良好品德、努力学习等。第三十七条 ;; ;【学籍管理】 ;;学校按照省、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八条 ;; ;【学生评价】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三十九条 ; ;;【学生奖惩】 ;;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可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学生膳宿】 ;;学校对偏远地区、路途遥远无法当日往返上学的学生,提供必要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膳宿条件。
第四十一条 ;; ;【学生资助】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二条 ;; ;【学生自治】 ;;学校建立学生会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 ;;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三条 ;; ;【学生评教】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四条 ;; ;【学生权益维护】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举行听政会
 ;。。。 ; ; 第六十一章美好岁月之取缔私校【三】
于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关于取缔非法私校的活动在我校展开了。说实在的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结局,但在当时谁会想到,由于个别老师的不当言词。和当时收费政策不透明就会掀起非法办学的悍然大波,根据统计光我们联校就有规模以上的非法私校三所,有形如小作坊似的教学点就有20多个,其影响之大,危害之深,是我们始料不及的,学校属于事业单位。公办学校是全民所有制、经费以财政拨款为主的事业单位。公办学校有严格的管理规程和组织纪律;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 ;;第三条 ;; ;;【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 ;;本校由常德市教育局举办,经常德市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 ;; ;;类事业单位。
 ;;本校为实施 ;; ;; ;;12 ;; ;;年制(高中或初中或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 ;;【校长负责制】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政府学校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 ;;【校长职权】 ;;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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