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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是何骏那一脚震慑了小混混,他身上穿的迷彩服,也让这些小混混有了一些猜疑,误认为他是个当兵的。
小说里穿越之后混得好的,都是什么侦察兵特种兵,碰上集体穿越这么邪乎的事情,又冒出了一个当兵的,不管怎么看,何骏都比叶海龙更像一个主角。
他们哪里知道,何骏这个时候,紧张的心脏都快跳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不断地在心里暗叫侥幸。
他即不是武学世家出身,也没受过什么名师指点,还真不是什么练家子。
之所以能一脚闷倒耳环混混,是因为如今的宅男,当年也曾年少轻狂,是个不折不扣的二货!
绝大多数男孩子,都曾有过一个武侠梦,何骏自然也不例外,上中学的时候疯狂崇拜李小龙,还曾买过几本公开出版的“武学秘籍”,学过一段时间,可惜半点名堂也没学出来。
大学军训的时候,军训教官表演过一次擒敌术,利落的身手令何骏的武侠情节死灰复燃,狠狠心花了半个学期的生活费,将近七百块大洋买了一条软中华送到教官那里,软磨硬泡想学几手真功夫。
可军训教官压根儿不敢收他的礼,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的请求,并明言部队的纪律,绝对不能收他的东西。
何骏也是个伶俐的,明明自己不抽烟,从此之后兜里却天天装着几包烟,一有空就递给教官几根。
一条不行,一包也不行,一根总不至于违反纪律吧?
当兵的也是十*岁的大孩子,和刚刚考上大学的何骏都是同龄人,一来二去,到底是让何骏混熟了,终于赶在军训结束之前学了几手。
不过教他的教官说得清楚,这两手根本算不上什么功夫,只是格斗的基础,最多对付对付没有任何格斗基础的人,碰上真正的行家,就是挨打的份儿,千万别以为学了这两下子,就有惹是生非的本钱。
如果真碰上了危急的情况,一定要先发制人,用脚照着对方的肚子、肋骨下狠踹,近身的情况下照着咽喉和眼睛下手,绝对不能像武林高手一样拿拳头对抗歹徒的刀子。
何骏马上想起小时候的秘籍上有一句话叫做“手似两扇门,全凭腿打人”,立即心领神会,从此奉为经典,并将那几招擒敌术反复练习,直至烂熟于心。
可惜自打学会这几手一直也没碰上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刚刚耳环混混一冲上来,他的脚就下意识地踹了过去。
第一次实战就取得了这样辉煌的战果,何骏兴奋得心差点没从腔子里飞出来,当年那七百块还真没白花!
不过他自己都知道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更清楚这一脚运气的成分远远超过实力,那副寂寞高手的模样其实只是装出来的。
也就是有一脚踹倒耳环混混的战绩,他这副装十三的模样才能镇住其余的混混,叶海龙若是冲上来,他还真不一定能续写辉煌。
叶海龙的年纪太小,压根儿没什么城府,眼睛虽然一直死死地盯着何骏,可心中的犹疑不定却实实在在地表现在脸上,令其他几个混混大失所望。
任何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规则,出来混的也不例外。
这几个半大孩子原本就不是什么正了八经的流氓团伙,一切的作派,都是从国外黑帮电影里学来的。
在他们的观念里,身为老大,除了要有身手讲义气之外,最重要的一项品质就是能给手下撑腰,手下挨了欺负,一定要把场子找回来!
场子就是面子,哪怕敌人再强大也要无所畏惧,否则就没有当老大的资格。
眼下耳环混混被何骏一脚踹倒,直到现在也没爬起来,叶海龙身为大哥却不肯帮兄弟出头,勉强聚集起来的人心瞬间分崩离析,就连一向最狗腿子的耳环混混,都对叶海龙失望了。
只是他们还顾及往日的情分,心里存着一线期盼,这才勉强聚集在叶海龙身边,不过叶海龙若是不能及时做出正确的决断,小团伙内部的分裂是早晚的事。
叶海龙的决定将左右局势的走向,何骏的目光始终不离叶海龙的脸庞,不断地琢磨着怎么才能影响他的决断。
28 虫袭
叶海龙不是笨蛋,及时发现了几个兄弟的状态不对,心底立即有了决断,伸手抢过同伴手里的西瓜刀,冲何骏一指:“王八蛋,今天有你没我!”
何骏悲愤得不得了,心说你个龟儿子,老老实实的认命不就得了,干嘛非要跟老子拼命?
眼瞅着叶海龙就要冲上来,何骏一下子慌了神,脑子里只剩下“先下手为强”这个念头。
趁着叶海龙还没冲上来,他一步冲到耳环混混身边,迅速捡起了地上的菜刀,锋利地眼神如同刮骨钢刀一样在叶海龙身上反反复复地刮来刮去。
别看他捡起了菜刀,可心里想的却是怎么才能故伎重施,一脚把叶海龙踹倒。
凌厉的眼神令叶海龙再也承受不住心头的压力,举起西瓜刀,就要跟何骏拼命。
何骏才没傻到跟一个脑子不正常的二货对拼,抬手就想把菜刀飞出去。
就在叶海龙张嘴想要吼一声提提气的节骨眼儿上,头顶忽然传来一阵急促而沉闷的嗡嗡声。
声音来自于何骏身后,他看不到究竟是什么东西,然而以叶海龙为首的几个混混,全都露出了惊恐的模样,叶海龙第一个转身逃跑,其他几个小混混如梦初醒赶紧跟上,一直倒在地上装死狗的耳环混混都顾不得身上的疼痛,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就跑。
与此同时,一旁早已平静下来的刘大爷突然开始剧烈地挣扎。
何骏的灵魂好像被一条无形的线从身体里拽出来一样,瞬间变得异常敏感,想也不想地猛然扑倒在地,头顶沉闷的嗡嗡声带起的热风扑在他的身上,如同置身于炙热的火炉。
扑倒的何骏顾不得身体上的疼痛,扭身一个侧滚,从卧倒变成了仰躺,愕然发现头顶上居然悬浮着四只体形有篮球那样的大的超大号马蜂!
他其实认不出这东西到底是不是马蜂,毕竟是史前时代的巨型昆虫,与现代昆虫的外形有着诸多区别,但绝对可以肯定,这东西是蜂类昆虫!
想起小时候被蜜蜂蜇到的经历,再看看这东西的体形,何骏就是一阵头皮发麻。
让普通的蜜蜂蜇一下都会剧痛难忍,让马蜂蜇一下,简直就是痛不欲生,让这东西蜇一下,岂不是要活活疼死?
怪不得叶海龙和那几个小混混转身就逃!
何骏的心几乎沉到了谷底,其他人都逃了,只有倒在地上根本逃不了的他和动弹不得的刘大爷留在原地,不管这只超级大马蜂扑向谁,都是一场不可避免听悲剧。
紧迫关头,何骏突然想起了一些关于马蜂的传说,急忙喊道:“别动,都别动!”他不知道那只马蜂的听力怎么样,不敢喊得太大声,除了他自己,只有刘大爷听到了这句话,马上停止了挣扎。
刘大爷要不是被绑在了椅子上动弹不得,怕是早就跑了,一样不会听他的话。
超级马蜂在何骏头上三米左右的位置来来回回地飞,何骏的目光一刻也不敢离开这个要命的大家伙,即使超级马蜂飞到了太阳的方向,他也要眯起眼睛不敢放松。
何骏在老家时,曾经亲眼见过消防队员摘除马蜂窝,后来特意上网查了一下马蜂的情况。他记得网上说马蜂视力出众,不过下方是蜂类生物的视觉死角,而且蜂类生物一般不主动进攻人类。
何骏不知道史前巨蜂的视角是否与现代蜂类相同,更不知道史前巨蜂是否会进攻人类,但保持不动,是他目前唯一能想到,也是唯一能做到的应对方式。
然而何骏还是晚了一步。
飞行的超级马蜂看到奔逃的叶海龙等人,其中的三只马上像俯冲的轰炸机一样扑过去,不约而同地盯上了耳环混混。
耳环混混逃跑时是先从地上爬起来再跑,比其他人慢了几步,因而落到了最后,不幸成了巨型马蜂的目标!
耳环混混惊恐地又喊又叫,双手胡乱地挥舞着,试图将超级马蜂赶走,然而他的王八拳到处都是破绽,三只超大号马蜂一个起落粘到他的身上,屁股一扭,耳环混混一声惨叫扑倒在地,还将一只马蜂压在了身下。
被耳环混混压了一个狠的,那只马蜂一只翅膀扭曲变形,明显遭到了重创,使劲扇动翅膀却怎么也飞不起来。
另外两只马蜂,好像知道同伴的遭遇一样,向罪魁祸首展开了极其残酷的疯狂报复。
何骏看得清楚,几只马蜂足有巴掌长的利刺在马蜂屁股尖以极高的频率不断地吞吐,好像尖利的短刀般一次又一次地刺入耳环混混的身体。
求生的本能令耳环混混不断地翻滚身体躲避袭击,可是不管他如何努力,都没法躲过马蜂灵活的进攻。
耳环混混只穿了一件背心,光秃秃的胳膊肩膀被蜂刺扎中之后,伤口如同小溪一样流出了紫黑色的鲜血,转眼之间,耳环混混就被鲜血混成了紫黑色,凡是能看到的皮肤,没有一寸还是正常的肤色,全身又肿又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耳环混混充气似地胖了一大圈。
何骏嘴唇都在哆嗦,这还是蜂毒么?见血封喉的孔雀胆鹤顶红也不过如此吧?
耳环混混眼瞅着连翻滚的力气都没了,弥留之际,深知自己无法幸免的耳环混混回光返照,用尽全身的力气,猛地扑住一只巨型马蜂,死死地把它压在身下,肿胀的嘴里也不知道嘟囔着什么话,一把又一把地将马蜂的翅膀和细腿活活地揪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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