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繁华殆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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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繁华殆尽后- 第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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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鉴于当年两人曾为了这个女人打过一架的前车,Chill还是很克制的说:“Monk,能不能过两天?后天就要面试了,这次换血对公司来说可是很重要的。”
    Monk是朋友们最近几年给万广仲起的新绰号,谁让这家伙不但生活过得跟个Monk一样,就连性格也越来越像了。
    “实在对不住,就这一次,你知道的,这对我非常重要。”很少在朋友面前这么低声下气的,万广仲颇有些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意味。
    站在候机大厅里,万广仲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小露是真的回来了。这样想着,心里都觉得喜悦。并不是不知道这些年她在哪里,可是如果她不是自己回来,那么就算真的找去了,也是没有用。
    时间退回到8年前。
    沈露先是对他说:我们分手吧,做一辈子的亲人好不好?
    然后,就把他推上了踏往异乡的路。
    在分别之际,却又万分矛盾的问:带我走好不好?
    然而,就在他犹豫的时候,却又云淡风清的对他说:开玩笑呢,没有成功可不许回来见我哦。
    在万广仲的认知里,沈露其实是个外表柔软,内心又极其坚强的人。只要是她认定的事情,必然会坚持到底,所以,那个时候他义无反顾又理所当然的接受她的温柔、她的感情。然后又义无反顾理所当然的朝着她为他规划的未来前行。这中间似乎没有一刻的停顿。
    然,如今回想起来,却只能用感叹来感叹,感叹年轻气盛,感叹岁月蹉跎。
    对彼时的他来说,家族的枷锁已经是挣脱不易的网,也是一直想要逃离的牢笼。在那个事事讲求完美的家庭,像他这样的异类活得辛苦,逃离是唯一的办法。可是,沈露却出现在了他的生命里,那么温柔又霸道的占据了他所有的感情空间。
    “万广仲,你敢不敢做我的家教?”在他映象里羞怯胆小又温柔的女孩儿,就那么闪着光亮的眼睛站在他面前,要求他做她的家教。
    “你有病吗?”那个时候的他好像是这么回答的,因为一直知道她和哥哥的关系很好,如果她想要找家教,就找那个事事第一的哥哥不就好了?
    本以为那样娇气的小人儿会哭着跑掉,谁知她只是抿了抿嘴。永远记得,在大考结束后空旷的校园里,身着白衣黑裙校服的女孩儿,就这样在残阳的点点余辉里,抿着嘴看着他。眼中闪动着的是至今让他想不透的光芒,每眨一下,就伴随着低沉的落日更耀眼了一层。
    然后就是她颤抖着娇嫩的声音说:“我知道你的秘密,所以,你必须答应我。”
    好像是佩服。
    那个时候,自己答应并不是因为什么秘密,而是佩服。每次看见这个小姑娘柔柔弱弱的站在父母身边,就像是躲在城堡里不谙世事公主一般的模样,现在却就这么站在他面前,对他进行赤果果的威胁。
    这着实让他佩服。
    后来的相互吸引似乎都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说她温柔,可是比她温柔的女孩儿还有很多啊。然而,沈露的温柔却像是清泉,怎么就那么对他的胃口,那么解渴?
    还记得那个时候学校组织爬山,像他这样的体育强将,自然是打头阵。为了节省时间提高速度,他索性什么都没有带,就一个劲儿的猛爬,想着反正后头会有老师带水。一路攀到山顶的他,俯看脚下,忽然就看到令他惊奇的一幕。那些个娇滴滴的女孩子当真是柔弱的,所以,每个都心安理得的边爬边玩。唯有沈露,一直沉默的用她所能达到的速度,一路跟在他们这帮男生的后头。
    不知道自己究竟看了多久,等到他回过神来时,沈露喘着粗气,脸色苍白的不像是刚刚运动过的样子,拿着一瓶水递到他面前,说了句:“喝水吧,我看你没有背包。”
    然后,他就这么在她面前把那一瓶清凉的水全数灌进去。真是透心凉,那舒爽的感觉,不论何时想来,都那么真切。喝完水,看着依旧站在他身边的沈露,依旧苍白着脸,却轻轻的说:“做我的家教吧,看在我这么拼了命给你送水的份上?”
    其实,到现在他还是想不透,为什么沈露这么执着于这件事情。
    再后来,两人的关系就这么顺其自然的进行下去。如果说,开头的相处,是沈露“拼了命”得来的,那么后来两人的相恋,则是他使尽了手段才得来的。
    “沈露,我叫你Lulu行不行?”
    “为什么?”
    “因为你特像花仙子里的那个Lulu。”
    “噗哧~~~这么大的人还看动画片?”
    “Lulu……。Lulu……。”
    “那我叫你狐狸行不行?”
    “为什么?”
    “因为……不告诉你!”
    那个时候,沈露在说这句“不告诉你”的时候,小小的头微微向一边昂起,长长的马尾就这么甩过他的胳膊,轻轻擦起一阵战栗,以及带出了一种他从未闻过的香味。
    为了这样迷人的香味,他更靠近了一些,然后,嘴唇就吻上了她忽然转过的脸蛋。
    万广仲总想,那可是自己真正的初吻,自他有记忆以来,可是从来没有亲吻过任何异性,包括妈妈在内。
    其实说是吻,更多的也就是轻轻擦了一下,可是那感觉却令人回味至今,那一吻引起的颤抖,让他认为这辈子都不会碰上了。
    青涩的暧昧总是诱人。
    那个尴尬的接触之后,很多天沈露都不理他。可是他万广仲是谁?比别的不行,脸皮厚绝对数第一。
    为了不让她在学校感觉困扰,就天天在她回家的路上堵着。那个时候的男孩儿,总有个崇拜的偶像,他就一直特崇拜“追梦人”里的刘德华,总想像着自己能够在有风的晚上,载着心爱的女人一路狂飙。所以,每天放学他总是先跑到一个家里开车行的朋友家,那里放着一辆他偷偷买的特拉风的摩托车,然后就特潇洒的等在沈露回家的那个小巷口。
    第一次,自然被人当作路边垃圾桶一般的忽略而过。接着,第二次、第三次……。。
    就在他自己都觉得有些蠢的时候,沈露却在回家后又跑出来,手里抱着个粉红色的安全帽对他说:“你会开不?载我兜一圈?”
    那个时候,他却不敢开太快,两人就一前一后坐在那辆大摩托上,一路无话的开到了城郊的水库。
    事实上,为了遵守交通规则,他带着沉重的黑色安全帽,所以没有尝到风吹头发的滋味,同时也没有企盼的流着鼻血边开边擦的状况出现,更没有感受到紧紧环着他腰的小手是怎样的柔软。
    两人就这么在小小的车上都隔着一段距离,一人顶着一黑一粉的两个头盔,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整个过程完全没有他设想的美好,可以说令人失望。可是就在下车后,沈露看着他摘下安全帽,停好车,突然说了一句:“我觉得你好像追梦人里的刘德华。”
    就那一句,说的他心潮澎湃了起来。那个时候,他忽然体认到,形式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你重视的人眼中,你是怎样的。
    沈露说他像刘德华,仿佛他真的就是刘德华,连走起路来,都是那种夹着胳膊左右摇摆着前进。
    后来的事情,都像是电影版的爱情故事,画面每一格每一格前进,都是完美到不行。两人很自然的牵着手,在水库的堤坝上走来走去,不知道走了多少遍,就是走不厌一般。
    再后来,天都黑透了的时候,沈露说该回家了,他却着急起来。是真的急,不想就此分开,只是拉着手,怎么就是不够。
    鼓起勇气,冒着被扇巴掌的危险,他将她紧紧搂在怀里。
    “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颤抖抖的说了这么一句,没想到却没有任何回应。
    着急的他将沈露从怀里拉出来,捧着她的脸,就细细在她脸上搜寻,最后落到已然如星的眸子上。
    “答应我,要不然我不给你做家教了。”不知为何,这么幼稚的一句话脱口而出,得到的依然是沉默。
    “快答应,要不然……要不然我就丢下你一个人走了!”
    “你要是敢丢下我,我就不做你女朋友了。”娇气软糯的声音响起,让他一时回不过神来。
    “不会,我怎么可能丢下你。Lulu,我的Lulu,Lulu……”
    渐渐接近的两双唇,将那一句句狂喜的“Lulu”隐没。
    这是真正的初吻吧,对于两个同样没有经验的人来说,初吻也许并不是那么浪漫。
    “哎呀!”
    沈露惊呼一声,一把推开万广仲。
    “对不起,Lulu……我……”万广仲看着沈露有些出血的唇,万分歉意,本就没有经验,刚才好不容易两个人牙齿不打架了,Lulu的唇却让他一不小心咬破了。
    “我该叫你小狗啦。”
    沈露抚着唇,娇嗔了一句,却更引得万广仲热血沸腾。
    一把拉过来,又是一番狂吻。这一次,顺利的找到了藏在檀口中的小舌,就开始纠缠嬉戏。
    那天晚上,究竟是怎样的天,怎样的月,他已经记不得,唯一记得的,就是沈露的眼睛好亮好亮,仿佛那亮光闪耀着他都觉得刺眼。
    然后,还是那么糯糯的一句“你想吃了我吗?”
    单纯的丫头并不知道,这么一句话就让他一个晚上睡不着,一想起来就要去冲凉水。
    那么快乐的日子,就在时间的流淌中溜走。
    现在想来,万广仲真的恨不得能够飞回到那个时候。彼时是那么懵懵懂懂的过日子,知道快乐,知道幸福,却不知道在经年后的自己再想起来,却是那么那么的羡慕。他总是在想,如果让现在的自己回到那个时候,他必然会更加珍惜和沈露相处的每分每秒。
    要问那个时候有多快乐有多幸福呢?
    沈露本是个十指不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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