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便睡着了。然后第二天起来有些后悔,只是有些后悔罢了……却不知道自己已经错过了上个世界末足球世界中最为经典的一个镜头——那巴乔忧郁无助的背影,在玫瑰碗的烈日中竟有些恍惚了。
我是巴西的球迷,而喜欢上巴西则正好是从94年世界杯开始的。这真是讽刺,因为我也是巴乔的球迷。一个我所非常喜欢的球员一生中最关键的一次失误,却成就了我对足球一生的热爱,并且确定我最喜欢的一支球队,但那支球队不是意大利,而是胜者巴西,踩着巴乔的身体登上王座的巴西。
98年世界杯,法国。
我初三,将要中考的时候,逃课去同学家看比赛第二天的重播,正是意大利与智利的小组赛,又见巴乔。但是剪掉了小辫子的巴乔几乎让我认不出来了,如果不是他助攻维耶里攻入意大利在那届世界杯的第一球,我差点不敢相信那个身披18号球衣的就是巴乔。
四年,人生有几个四年?巴乔剪掉了他那条骄傲的小辫子,背后的号码也不再是无比光荣的10号,而是18号。世界杯依然还是那个令人激动的世界杯,但巴乔已经不是那个巴乔了。他无法再用他神奇的双脚,将意大利虽步履蹒跚,但却真实的带入世界杯的决赛。这一次,他们遭遇了另外一个王者——法国。
尽管没有了齐达内的法国就像没有了最耀眼,最硕大的明珠的王冠。但是意大利也没有巴乔。保守的老马尔蒂尼面对自从进入淘汰赛后前锋就不进球的法国,竟然选择了退守禁区!将禁区前面偌大的空间拱手相让,这不是逃跑是什么?而我们的巴乔呢?独自一个人坐在替补席上,为意大利祈祷。
最终久攻未下的意大利终于迎到了他们的明珠,罗伯特·巴乔。可是老马尔蒂尼留给巴乔的时间太短了,就是那短暂的时间内,巴乔的一脚小角度挑射仍然给了我一丝希望——也许我会亲眼见证一个范·巴斯滕式的进球和一次巴乔式的胜利。但是巴特斯那侥幸的眼神和巴乔双手掩面却成为了这个进攻的结尾,也成为了巴乔世界杯的结尾——尽管此后他还踢进了第一个点球决战中的点球,但是那已经不是巴乔的世界杯了。
结束了,巴西最终也败在了日后一统世界的法国队脚下,败在了日后的50年欧洲足球最佳球员齐达内头下。看着罗纳尔多脖子上挂着那双蓝色的耐克球鞋,双手叉腰的站在球场上,对前来安慰的法国人没有一丝反应,在电视机前熬夜熬到天亮我差点就哭了出来。那一刹那,我仿佛就看到了四年前的巴乔,那个在玫瑰碗的烈日下孤独伫立的巴乔。
我所钟爱的球队输掉了这一届世界杯,而我所钟爱的一个人却输掉了他所有的世界杯。
我知道特拉帕多尼不带巴乔去有苦衷,因为2002的意大利有皮耶罗——那个虽然一到世界性大赛就脚软,却仍然受到不少球迷喜欢的的意大利金童。还有托蒂——那个意大利足坛最炙手可热的王子。巴乔去了韩国往哪儿放呢?巴乔说无妨,我可以打替补,只要让我去韩国。但教练说,不行,皮耶罗都有可能要打替补呢……
结果呢,皮耶罗果然是替补,但是他在小组赛最后一场比赛进了球,帮助意大利涉嫌进入淘汰赛。而托蒂呢?他在八分之一决赛中被那个黑哨陷害,红牌逐出场,意大利也被红牌逐出了世界杯。说到底,托蒂也只是罗马的王子托蒂,而不是意大利的王子托蒂,意大利的王子在所有人心中似乎只有一位,是那个在90年世界杯上戏耍英格兰著名门将希尔顿,单骑闯关连过四人,94年世界杯上凭一己之力将意大利带入决赛,98年世界杯上看着足球划过法国队的大门的罗伯特·巴乔。
这也许对托蒂来说不公平,但是事实确实是如此。王子只有一位,可惜他无法加冕成为国王。这是巴乔的遗憾,也是整个意大利的遗憾。这个地图形似一支踢球的脚的国家,最近二十年来所诞生的最伟大的天才,竟然无法为他的祖国带来任何荣誉。
也许巴乔不应该出生在意大利,他在阿根廷,在巴西,或者在法国,都很可能成为马拉多纳,贝利,齐达内一样的人物。但是他出生在意大利,那个有着忧郁地中海,有着罗密欧与朱利叶传世悲剧的意大利,所以他有着如地中海一样深邃忧郁的眼睛,有着如罗密欧与朱里叶一般悲剧的经历。
他是意大利最后一个艺术家,最后一个吟游诗人。从维琴查,佛罗伦萨,到米兰,尤文图斯,国际米兰,再到博罗尼亚,布雷西亚……他游历在这个大陆上,却始终无法找到他想要的东西。最终只能让众人看着他孤独的身影永远的伫立在美国的那个下午,直到渐渐淡出健忘的人们的视野。
从来没有一个人只靠一个伫立的背影便打动了所有人,巴乔是第一个,也但愿是最后一个。现在37岁的巴乔早已宣布他要退役,离他说的日期还有4轮。我们还能看见他在球场上带球、传球、射门、庆祝……四个周末。在这个米兰球迷为他们的第17个联赛冠军疯狂庆祝的周末里,我却独自叹息巴乔正在离我,离我们远去……
一边听着耳机里面张信哲的《且行且珍惜》,一边写这篇感慨。在听到“迎着风向前行,我们已经一起走到这里。偶而想起过去,点点滴滴如春风化做雨,润湿眼底……”的时候,我的眼底也仿佛真的被成都的雨所润湿了。时间被这首歌就这样唱了出来,十年陪着巴乔走过的路终于也要走到尽头了。尽管日后无法在看到你继续奔跑在那片绿色球场上,那片蓝色的天空下,但是那十年的回忆经会永远停留在我心底,就像刻在岩石上铭文,它记载了十年的点点滴滴。擦一把眼睛,强做欢颜,陪你把这最后的路走完,巴乔,且行且珍惜,且行且珍惜……
行文至此,听歌至此,我已无法把心中的感受完整的表达出来了。只好用歌词来表达我想说的意思。从十年前才开始看球,看世界杯,再到十年后你说要离别,所有的所有都在这首歌里面了……
迎着风向前行,我们已经一起走到这里;偶而想起过去,点点滴滴如春风化做雨,润湿眼底。憎相会,爱别离,人生怎可能尽如人意?缘字终难猜透,才进心里,却已然离去。没有谁能忘记,这真挚情谊;你会祝福我,我也会祝福你。且把泪水轻轻拭去,期待再相遇。就算相见无期,在某个夜里你会想起我,我也会想起你。默契永存你我心底,情缘系千里,且行且珍惜。窗外景物飞逝,机缘轻触,匆匆来匆匆去,且行且珍惜,且行且珍惜,且行且珍惜……
林海听涛
2004年5月4日晚于成都
PS:本来我很少在小说里面发这些现实世界中的足球感慨的,但今天,听着这首歌,实在忍不住了。一个时代要过去了……
回归
回归作者:装甲掷弹猫
“还是不行吗?”
天色已经很晚了,四周一起玩球的人也都走的差不多。逐渐暗下来的天幕,也在任煜地的心头投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
该死,无法支持90分钟的体力,好象比起高中的时候,更加不如了。任由自己的身体平躺在操场上,任煜地的眼睛盯着那盏场边的路灯。平时感觉很昏黄的灯光,怎么现在看起来会有点刺眼的感觉呢,真奇怪……
“要走吗?”林可轻轻地问道。从一开始她就一直静静地坐在任煜地的旁边。
任煜地先是动也没动,就这么躺着。过了片刻,他突然翻身坐了起来,并且望着林可。
“可可,你说,我还有没有可能再去踢球呢,职业的足球……”
林可没有回答他。望着身边这个满脸疲惫的男孩,林可有点难以理解。为什么他这阵子好象总是不怎么开心的样子呢,他现在的状况不是很好吗,有一份很让人羡慕的工作和一个自己这么漂亮的GF,为什么呢?
“果然,我还是太喜欢做梦了,足球,大概现在只是个梦吧!”任煜地叹了口气。
“是因为张俊和杨攀他们的缘故吗?”林可把一瓶没有开口的矿泉水递给了任煜地,问道。
任煜地摇了摇头,用力拧开瓶盖,英俊的脸上闪过一丝被称作苦笑的神情,“如果真是因为他们两个,我大概就不会这么想吧……”
的确,因为体力的问题,任煜地从高中开始一直都已经有了这样的觉悟了,足球于他,终归只是种业余运动。年前张俊他们放假回来的时候,其实任煜地已经很久没有踢球了。不过,张俊杨攀之后的经历,也确实让任煜地很是感慨了一阵子,说实话,从大学直接进军荷兰联赛,有点象做梦。但也仅止于此而已。任煜地除了为两个好朋友高兴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直到接到那个电话。
应该是一个星期之前吧,星期六,安柯那个大变态,居然半夜2点钟打电话过来,迷迷糊糊的接了电话,听着电话那头安柯罗里八唆的说了半天他自己的情况。搞的当时真的想狠捶他一顿,如果可以的话。等到自己清醒一点了,安柯又不说话了,末了,他突然来了这么一句,“任煜地,你还会继续踢球吗,我指的是,职业的足球?”
任煜地的回答是“别发神经了,好困,我要睡觉了。”然后就挂了电话。
不过,那天晚上,任煜地后来并没有睡觉,似乎是在记忆中,长这么大,第一次失眠。
职业足球吗?想都没想过。任煜地这么回答自己。只不过,真的是没想过吗?
第二天早上,任煜地翻箱倒柜的找出了那块全国联赛的冠军奖牌,看了许久。下午,任煜地就拿着足球去了市里的体育场,并一直踢到天黑。
再往后,不光连家里人,包括女朋友林可也发现了任煜地与平时不太一样。上班下班当然还是很正常,只是他又开始每天早上六点的晨练,晚上也会跑去踢球踢到很晚。这个情形,在高三那年出现过。那时是为了准备全国大赛,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