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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清远刚冲到卧房门口,就看见曹清明正抱着一摞书出来,他气恼的边咳嗽边吼,“都什么时候了,还要什么书啊,快跑吧,这屋子就要塌了。”
“我知道,都拿的差不多了。走吧!”
曹清远转身往外跑,曹清明抱着书跟在后面,只听咔嚓一声,在两人之间不到两米的间距里,一根房梁应声而断,刚好砸在他们中间,与之同时落下的还有一些坍塌的砖瓦,那些烧红了的瓦砾砸在了曹清明的身上,痛的他一把丢掉了手里的东西,那些书连同他的笔记都被房梁上的火瞬间吞没,曹清明慌忙去捡,捡了这本那本被烧,捡了那本,这本就被烧。曹清远痛恨的咒骂了一句,就准备过来拉他,可刚迈开步子,刚刚断掉的房梁的另一截也塌了下来,落在他面前,那熊熊燃烧的大火,让他举步维艰。他大声骂道,“蠢货,还不快出来,烧死你这个王八羔子。”
他的位置已经接近大门口,门外的人眼见着大火弥漫,都过来拉他。曹清明此刻也不想着捡书了,他的四周都被大火笼罩住了,好像陷入了一个牢不可破的火网。他刚想窜出去一步,面前就立刻踏下一片屋顶,烫的他连连后退。
“我清楚的看到他全身的衣物在一秒钟内全部烧着,好像被人从头到脚浇了汽油一样,他哭喊着,叫着我的名字,叫我救他,可我被同伴们死死拉着,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我的孪生兄弟被大火一点点的烧死,看着整座屋子像个积木一样散架,变成了一片废墟,而他也和废墟一起变成了焦炭。”
似乎是第一次对人叙说这段历史,曹清远不但眼神悲痛,甚至嘴角不住的抽搐着,手也在发抖,好像是突然见了鬼。
“爸,爸,都过去了,您别激动,慢慢说。”曹菲菲按住了他的手,让他盯着自己的眼睛。过了一会儿,曹清远果然慢慢平复下来。
曹清明虽然就这么死了,可故事并没有讲完。当曹清远带着弟弟的骨灰回到城里时,最先接受不了的是他们的奶奶,七十多岁的老人伤心过度,还没等曹清明过头七,她也跟着去了。丧子又丧母,让曹清远的父亲,这个曹家的顶梁柱也垮了,他躺在病床上,几天后又被确诊肝癌晚期。从那时候起,曹家才真正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低潮期。曹父死后不久,组织上为表彰他为国家做的贡献,也是对曹清远能力的认可,所以特例让他接替了父亲在事业单位的职位。那职位搁在当时,可不算低。这么年轻就有那样的社会地位,自然容易引起别人妒忌。不久后,一个与他不甚交好的当年和他上山的同伴便向红卫兵揭发了他在火灾时说的那就话。
“蠢货,烧死你这个王八羔子。”
很显然,他们断章取义,歪曲了他说那句话的本意。在那个说句话都要带一句主席语录作前缀的文/革时期,他那样说,无异于引火烧身。他被红卫兵们押到广场上,批/斗了三天三夜。那是曹清远这一生当中最屈辱最难捱的时期,所有人都认为他是嫉妒弟弟的能力比自己强,故意想害死他的,还有人甚至说,那场火就是他放的,为的就是要烧掉所有人的笔记,一个人拿头功,要不然为什么所有人的笔记本都被烧毁,就只有他的完好无损呢?
虽然不久后他就平反了,但那些跪在广场,脖子上还挂着牌子,被人指着鼻子骂,用牛鞭像对待牲畜一样抽打他的耻辱却在他脑海里留存了下来。最让他难受不理解的是,他最亲的母亲也和外人一样怀疑他,认为是他故意不救老二的,伤心加寒心也让她病倒了,可直到在临终前她都不愿看曹清远一眼。
就这样,偌大的家因为曹清明的突然离世一个个都过世了,只剩下他和三弟曹清华,母亲死的那年,曹清华还未成年。或许他的心里也和母亲那样想,可是他还小,要依附着大哥生活,所以才没说出来。然而曹清远的心态从那时起,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算命的说我六亲零落,是天煞孤星,死后都没人给我送终。菲菲,你说,爸爸真的会有那么一天吗?”曹清远的嘴角微微扬起一抹自嘲的笑意,可双眼却饱含热泪。
曹菲菲不答话,只是把脸深深的埋进父亲的怀里,双手圈到他背后,环抱着他。千言万语,一切尽在不言中。?
☆、思考人生
? 正如曹清远安慰菲菲时所预言的,他会没事的。因为他大义灭亲的壮举,也因为他坦白的时机相当微妙,态度又诚恳,还有魏燃等人为他求情,法庭最终没有追究他渎职的刑事责任,只交由银行内部处理。然后,谁也没想到,他盼了好几年的提前退休审批文件以这种让人跌破眼球的方式降临在他面前。
曹清华最终被判处入狱十年,罚金五亿,没收个人财产一亿。而他一手经营起来的万厉集团也最终因为这笔巨额罚款以及之前就已经存在的财政赤字陷入了空前的债务危机,在董事局股东的商讨下,不得不忍痛卖掉了一些还在盈利的产业,其中大部分都是雷诺所负责经营的娱乐场所。最终,这个版图遍布各个产业的商业王国大刀阔斧,断臂自救,又变回了当年那个以生物制药为主的大型药企。还有雷诺,这个跟了曹清华十年之久的心腹,为表衷心,在曹清华落马之后,最终在迫害叶子事件上,一个人顶了罪,被判了个死缓。
整件事从王凡起诉到曹清华入狱,身为他的独子,万厉集团的太子爷曹新宇却一直没有露过面。据和夏七月还保持着微信联系的小海透露,曹新宇和夏七月结婚后,就出国蜜月去了,至于回来了没有,就没人知道了。
曹清远正式退休后一个星期,他就买了两张去巴黎的机票,说要带着沈冰一同去女儿当年求学的地方看看。
走的那天,曹菲菲去机场送他们。和以往每次她出去旅行时略有不同的是,沈冰在唠叨着让她照顾好自己的同时,嘴角时不时露出笑容,藏都藏不住。曹菲菲打趣道,“妈,爸是不是从来没带你出去旅游过啊,瞧你高兴的,嘴巴都合不拢了。”
沈冰脸上挂不住,瞪了她一眼,蹙眉道,“瞎说,妈哪有高兴,都老夫老妻了,有什么好高兴的。再说,你小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不是常出去旅游吗?”
“诶,那能一样吗?爸这次是专程带你去呢!巴黎是个好地方,浪漫,繁华。你们这次去可要玩个尽兴。”
这时,站在一旁的曹清远突然插了句,“菲菲,要不你也一起去吧!”
曹菲菲愣了愣,忙解释道,“我也想啊,可是我这一年的假期都休完了,上次在医院照顾小凡又请了一个星期,现在我的工作都垒成山了,我要再请假,我们老大非开了我不可。好了好了,你们去吧,难得去一趟,我就不凑热闹了。”
曹清远讪笑着,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忙说:“对了,那个王凡,如果他是真心对你的,爸不反对。你放心,我们也不是不开化的人。到时候你们定日子,我亲自给你们操办婚事。”
曹菲菲的脸瞬间羞红了,嗔怪道,“爸,你说什么呢,八字还没一撇,办什么婚事啊!”
沈冰适时的打趣她,“哟哟哟,害什么臊啊,都那么大姑娘了,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都直接在人堆里给你喂奶了。”
曹菲菲怪模怪样的蹬了母亲一眼,催促他们赶紧登机。
曹菲菲的婚事八字还没一撇,但她的闺蜜赵敏却已经修成正果了。这一年的小年夜,他们在本市最豪华的酒店包场举办了婚礼。虽然新郎吴小春只是个小小的茶餐厅老板,但婚礼的奢华程度完全是富二代的级别。到场宾客都是本市有头有脸的人物,有些甚至吴小春见都没见过,当然这些都是赵敏娘家人请来的,而且一切婚礼事宜都是他们一手包办。
和曹菲菲一样,赵敏也是独生女,赵父虽然没有曹清远那样女儿奴,但也是很宝贝自家闺女的。刚开始他很不喜欢吴小春,觉得他只是个会花言巧语,卖乖讨喜,阿谀逢迎的二流子,小角色,压根就上不了台面,更配不上他的女儿。
可俗话说得好,女大不中留,留也留不住,何况赵敏的年龄摆在哪儿,再挑他也拿不准后面还有没有更好的,于是只得顺其自然。久而久之,他发现就赵敏那性格,那脾气,也只能找个像吴小春那样的人。怎么说呢!互补,阴阳协调。一个雷厉风行,一个拖泥带水;一个神经大条,一个细致入微。当然他们也有共同点,那就是都没心没肺,都乐天知命。赵父一想到这,咧着嘴却摇着头,真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但怎么说他也就这一个闺女,一辈子也就结那么一次婚,他看不上归看不上,但该他张罗的他可一点不会含糊。
婚礼现场布置的相当有高规格。大厅门口摆放着两排硕大的花圃,进门地上铺着的大红地毯沿着中间的跑道一直延伸到宴会厅中央的婚礼台。婚礼台布置成鲜花装饰的拱门,楼顶的镁光灯正好打在拱门前,现场宾客可以坐在左右两边的酒桌上清楚的看到台上的一举一动,大厅四角都是小型喷泉,此刻也都在表演着水花飞舞。大厅顶部的帷幕,四周的窗帘都采用非常喜庆的大红色,舒缓的爵士乐从宴会厅的各个角落传来。整个现场设计的可以说是中西合璧,即有东方婚宴的喜庆,大气,又不失西方的典雅,庄严。赵父为了这场婚礼也算是掏心掏肺,煞费苦心。他还特意发帖邀请了他在政界的许多好友前来捧场,想借他们的到场给婚礼提升档次,也好显示他们赵家在本市的名望。
然而事实并没有他预期的那样好。赵敏的那些所谓闺蜜以及她在银行系统的同事或者走得近的客户他尚且可以容许,可是当吴小春的那群狐朋狗友也进入宴会厅时,赵父便感觉到婚礼的档次又往下跌了几个台阶。于是,他精心策划的那样高大上的婚礼上,有政治家,企业家,银行家,普通白领,还有个体户,工人,农民,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