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武侠新世界》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无限武侠新世界- 第133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苏阳不由的摇头暗笑,光顾着和老头扯淡了,忘了问正事,也不知道这是哪个副本。
    不过这也不用着急,自己现在最强大的能力不是武功,而是吸引和制造麻烦。
    自己在哪里,麻烦就会出现在哪里,躲都躲不掉。
    斜斜的挎着剑,背着手在大街上随意的闲逛着,曰头不错,照在身上暖洋洋的,让人昏昏欲睡。
    苏阳觉得,如果这时候给自己一把椅子,或者自己骑在马上,一定是精神最松懈的时候,说不定都会睡着了。
    要是睡着了,或者仅仅是迷迷糊糊的走神,武功一定会打个折。
    有些人以为夜里才是人防备最弱的时候,其实不然。
    江湖上的汉子们大多都是夜猫子,半夜才是他们血管里的血也奔涌最狂烈的时候。
    不信,你去酒馆,去赌场,去青楼看看,看看那一个个面红耳赤,热血上头,一言不合就能拔剑杀人的汉子。
    而经过了一夜的放纵,第二天白天,尤其是中午,才是他们最难以提起精神的时间。
    所以真正懂得刺杀的人,和要刺杀高手的人,一定会选择中午。
    艳阳当空的大中午。
    难道这条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将要发生一场刺杀?
    可是在光天化曰之下,堂皇大街之上,又怎么能进行刺杀呢?这简直太容易暴露了。
    真正的的刺杀高手,一定会选择你认为最不可能的地方进行刺杀。
    刺杀,是一门有趣的艺术,可以让一个武功不如对方的弱者,通过对于人的心理揣摩,生活习惯的观察,利用地形和时间等等各种因素,战胜武功高出自己很多的人。
    杀手一旦出手,一定是你最弱的时候。所以杀手的武功虽然未必很高,但他们杀人的成功率却最高。而每一个杀手,都是懂得玩弄人心的高手。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职业,苏阳有时候也想过,自己其实也可以去当一个杀手。
    曰头越来越高,阳光也显得有些刺眼,苏阳用手在眼睛上搭了一个凉棚,远远的望过去,前面街边有一家规模很大的酒楼。
    酒楼的名字很俗,但很受大部分人喜欢,大大的招牌上用写了四个烫金的大字:‘状元酒楼’。
    谁不想中状元呢。
    而且各行各业都有状元,读书的有,当官的有,杀人的有,保镖的也有,每个人都想成为自己这一行中的状元。
    苏阳花了十二个大钱,从路边买了一碗滚烫滚烫的老鸭汤,连碗都一起买了,端着碗蹲在离状元酒楼金子招牌不远的路边上,靠着墙,取下了腰间的酒葫芦,对着太阳眯着眼睛,吸溜一口汤,喝一口酒,一副很享受的模样。
    附近的几个小贩都以为看见了疯子,不动声色的把摊子朝远处挪了挪。
    你要是看到一个人,一边喝能把舌头都烫掉的老鸭汤,一边和能辣死人的老酒,脸上还挂着傻乎乎的销熔,你也会觉得遇到了疯子,要是疯子的手上还有把剑的话,你肯定比小贩们躲得还快。
    小贩们走了,附近街上的行人自然也就不多了。
    “走的好啊,走的好,免得打起来伤及无辜。”苏阳自言自语的喃喃道,又吸溜了一口粥。
    老鸭汤上面浮着一层金黄的鸭油,看起来没有一丝的热气,可是正因为油盖住了,汤的热量反而散不出去,烫的要命,舌头都麻了,要不是运功在手,连碗都拿不住,一点都不懂得照顾客人的感受,怪不得那个老头子生意不怎么样。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躲开了。
    两三丈外,状元茶楼的金字招牌后面站着一个人,招牌的阴影,恰巧盖住了他的脸。让人觉得他的脸仿佛永远都隐藏在阴影里。
    他身上穿着件宽大的蓝布道袍,就像一个大麻袋松松垮垮的套在身上。
    也许他的宽大的衣袍下面藏着什么兵器呢?苏阳笑嘻嘻的猜测。
    自从从上个副本回来,苏阳就经常会胡思乱想。有时候胡思乱想可以让人忘掉一些本不必去想,却又忍不住不想的事。
    这种事一般都不会太愉快。
    他的眼神继续在街面上乱飘,落到了路对面。
    那里有个卖菱角的小贩,小贩的个头很高大,甚至可以说是臃肿。小贩似乎也有些害怕对面的这个疯子,看也不敢朝这边看一眼。
    他一直低着头,用一把小小的弯刀,将篮子里的菱角一个个刮开,篮子里已经有一大堆已经刮开的菱角,白嫩嫩的,像是人肉。
    他的手指很修长,弯刀用的很熟练。
    “说不定他有时候也会用这把刀杀人,也许每杀一个人,就会刮一个菱角。”苏阳又开始胡思乱想。
    而在状元酒楼的斜对面,则有一个很简陋的酒铺,只卖酒,不买菜。
    酒铺里只有一个人,又矮又壮,乱蓬蓬的头发用一根白布带绑着,身边放着一根扁担,看起来像是苦力。
    据说这个时代沿海的一些地方,有一些从东瀛来的浪人也很喜欢用一种又长又细,又带着一点弧度的刀,那样的刀,岂非不正好可以藏在他身边那条有点弯的扁担里?
    苏阳点点头,觉得自己越来越聪明了。
    然后低头喝了一口老鸭汤,还是那么烫,简直要烫死人了。
    太阳昏昏沉沉的,总是让人喜欢胡思乱想。
    就在这时候,肩膀忽然一沉,有人拍了自己一巴掌。
    回头一看,是一个一眼看上去就给人一种很懒散感觉的年轻人,他也笑眯眯的,让人看了更觉得犯困。(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五章 奇怪的任务
    “我真是开始犯迷糊了,连有人走到我身边都没有发现。”
    苏阳痴痴的笑着,然后身子就软了下来,贴着墙壁缓缓地躺在了地面上。
    而那碗滚烫的汤居然还没有被打翻,酒葫芦也没有洒出一滴酒,都在在苏阳躺倒之前被他轻轻的平放在地上。
    笑起来懒洋洋的年轻人拍翻了苏阳之后,刚准备站起来离开,忽然皱了皱鼻子。
    他好像闻到了什么很好闻的东西,然后脸上就乐开了一朵花。他拎起苏阳的酒葫芦凑到鼻子跟前闻了闻,确定这就是他刚才闻到的味道之后,毫不犹豫的仰头咕咚咕咚的灌了几大口,然后才依依不舍的把葫芦放回苏阳的身边。
    等他回到对面的那个小酒铺的时候,酒铺里那个头包白布的苦力正斜着眼睛望着他,眼神不太友善。
    “我喝酒,是因为我不会误事,不让你喝酒,是因为你会误事。”年轻人说。
    白布苦力也不知道听懂了没有,眼神之中依旧充满了不友善,好像这个年轻人刚才点的不是一个可能会干扰到他们计划的路边疯子的昏睡穴,而是他祖宗的睡穴,偷喝的是他祖宗的酒。
    实在不懂这个东瀛来的家伙会时刻用那种狼羔子一样的眼神去看别人,难道是这个民族的人都有着这种野蛮而狭隘的天姓?
    苏阳躺在地上。
    他虽然被点了昏睡穴,两只眼睛看起来好像闭上了,但却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
    人生在世大部分时候都可以迷糊,但有些关键的时刻必须清醒。大部分时候都不会决定你的生死,但关键时刻的瞬间却能让你送了命。
    孔雀山庄绝不仅仅是完全依靠孔雀翎,他们自己家传的功夫也足以独步武林。
    这一点从刚才那个年轻人点自己的昏睡穴就能看出来,自己明明看见了他走过来,却根本来不及把穴道完全移开,就已经被点中了。
    好在,只点中了一半。
    成功的一半,哪怕九成九,都是失败,点穴也是这个道理。
    看到这些人,尤其是这个点自己穴道的年轻人,苏阳终于知道这是在哪里了。
    自己叫小苏,那个人叫小武。
    小武只是一个普通的杀手。
    虽然他的剑又快又准,他若要刺瞎你的左眼,他的剑就绝不会刺在你别的地方。但小武绝不是个有名气的名字。
    杀手一旦有名气,那就离死不远了。
    他的另一个名字,却名震江湖。
    名震江湖大多数时候是虚词,可用在这个人身上,或者说他的家族身上,却绝对不过份,甚至显得寒酸。
    很寒酸。
    他的另一个名字,叫秋凤梧;
    他住的地方,叫做孔雀山庄;;
    他是这一代孔雀山庄的主人,他拥有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暗器,孔雀翎!
    天下的暗器共有三百六十余种,但其中最成功、最可怕的就是孔雀翎。
    没有之一,它的后面也没有什么第二第三。
    世上绝没有任何一种暗器能比孔雀翎更可怕,也绝没有任何暗器能比孔雀翎更美丽。
    没有人能形容它的美丽,美丽的事物,往往会让人没有抵抗力,越是美丽越是如此。而孔雀翎的美丽已经到了极致,所以从没有人能避开它,招架它。
    据说在孔雀翎发射的时候,美丽得就像孔雀开屏一样,辉煌灿烂;
    据说在孔雀翎发射的时候,会有一片炫目的光迷乱人的心神;
    据说在孔雀翎发射的时候,天地之间都已经充满了暗器躲无可躲;
    据说在孔雀翎发射的时候,瞬间的辉煌会让人忘记了它的危险;
    据说。。。。。
    江湖上对于孔雀翎的‘据说’数不胜数,如果你愿意,可以在茶馆里听上一天,但所有人在讲述的时候,都一定会在所有的描述之前,小心翼翼的加上‘据说’两个字。
    因为亲眼看见过的人都已经死了,绝对没有人敢于放言自己看见过孔雀翎而不死。
    如果有,他很快也将是个死人。
    但所有人都可以肯定的说,就在你被这种惊人的神灵感动得目瞪神迷时,它已经要了你的姓命。
    孔雀翎也有着属于它自己的故事。
    孔雀翎被打造出的那一瞬间,天空中连续降下三十六道惊雷,劈向神州大地三十六处绝地。
    半月后,三十六名无敌于天下的黑道高手结下血盟,联手进攻孔雀山庄。
    有人曾经私下计算过,如果这些人联手,甚至已经可以闯进皇宫把皇帝从后宫里提溜出来杀掉。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