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爱恨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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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之爱恨纠缠-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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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惭愧。当年一时冲动,大吵一架,离家出走。冷静后,很是后悔,不是没有想过要回去,可总拉不下脸。当时都把话说成那样了,完完全全伤了最亲的人,即使他们原谅了,我也没脸回去。
  “我们还要在门口站多久?你好歹也体谅体谅我人老腿软,不能久站,好吗?”他是在撒娇嘛?一向意气风发的孙未同学在向我这个小姑娘撒娇?
  “哥哥才不是老人,哥哥最帅了。”我立马反驳,他是我心中永远的偶像,一直的英雄,谁都不可诋毁,连他自己都不行。
  “季小姐这样维护我,谢谢哈!”他笑了,我能感觉到。
  他拉开我一点,抹去脸上的泪痕说:“那在下有没有这个荣幸请娘娘移驾,用膳。”说的肯定句,他等着。
  我没有动,目不转睛望着他,很久才伸出双手。
  “不是吧,季小然,都这么大了还要哥哥抱,你还要不要脸啊?”他嘴上说着,抱我的动作可没迟疑。
  此刻我是幸福的。孙未说他是我哥哥,他原谅我了。
  他轻轻将我放在椅子上,取来刚刚放在一旁的食盒,一一摆开,取碗,夹菜。我看着,连眼睛都不敢眨,就怕眼前的景象一下子消失,整个房间只剩我一个人,像过去的几年一样,孤零零的。
  “然然,多吃点,刚刚抱你都快没分量了。”他边夹菜边说,满嘴的心疼。
  一桌的菜都是我喜欢的,慢慢吃着:“没有家里的好吃。”真话,爸妈虽然很忙,但每天总会尽量在晚饭前回家,为我们兄妹两做上一顿饭,一家四口,围坐一桌,问问我们的学习,谈谈最近的新闻,没有特别,却很温馨。
  “外面哪能和爸妈的手艺相提并论。什么时候回家,让爸妈做给你吃。”他说得轻松,好似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不敢奢望,我早就失去了资格。当年,我狠狠伤了爸妈的心,哪还敢期望能回家,更不敢期望那一桌的美味。曾经看过一句话“真正的自由是管束的自由,没有约束的自由只能叫做放逐”。我这些年就是在放逐,在S市自我放逐,希望得到救赎。
  许是我太沉默,他再叹了口气说:“爸妈已经不生气了。妈妈经常问起你,爸爸虽没明说,可每年你生日,总会去你的房间坐上一晚。你应该知道,他们都是刀子嘴豆腐心,每每说起你,妈妈总是偷偷抹泪。你也不小了,应该知道什么是孝道。有空就回去看看,别一个人傻傻地,受了苦也硬撑着。再怎么说你也是我们的心肝宝贝,那还会为那种小事计较一辈子。”
  我应该有哭了吧!刘文说我这人没心没肺,哭点笑点都低出平均水平好远。看来她说得很中肯。喉咙被堵住了一样,想开口总发不出声音,只能点点头,流着泪。
  “知道就行动,我这边的事情也快办好了,最迟后天下午的飞机,你和我一起回去,怎样?”厚实的大掌轻轻划过我的脸颊,抹去那些不小心溜出家,找不到回家路的孩子。
  我想点头,却胆怯了。这就像足球场上,120分钟还没有分出胜负,点球大战。站在点球点前的每一个人都会紧张,都会胆怯,担心自己罚失了点球怎么办?我此时的心情就和他们一样,我怕到了家门口,看见爸妈失望的眼神。
  “哥,你给我点时间,好吗?等我处理好了这边的事情就回去。”这是此时我唯一想到的逃避方法,我需要时间做心理建设,我需要时间思考可能发生状况的对策。
  许是我可怜的眼神太招人怜爱,最后他无奈说:“行,我不勉强。你什么时候想好了,什么时候给我电话。还有,以后电话不准关机,我的电话在忙也得接,听到没有?”
  孙未比我大不了几岁,可他总是这样包容我。小时候,我和别的小朋友打架,他不问缘由,一心维护;我被老师罚站,他不上课陪着,还说些可笑的事情逗我……,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他是个好哥哥,我却不是一个称职的妹妹。
  “还有,昨天晚上那种事情不准在做。我不能喝酒,你就能喝了?我带去的公关是干什么用的,不准你在自作聪明,知道吗?”他的语气严肃不少,看来昨晚我真把他惹到了。
  他的肝脏不好,不能喝酒,看见他们灌他,我没多想。现在想想确是自己冒失了。
  “头还疼吧?这里有解救汤,多喝点。”
  我点点头。
  “还有……算了,以后再说吧!”他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没说。
  其实他想说什么,我是知道的,无外乎是杨振晨的事情。我不想提,自然还是鸵鸟心理。关于杨,不是不能说,只是心里还没有理出个所以然,不知从何说起。中国的一成语“未雨绸缪”是说事情还没有发生已经做好了准备工作,而我此时的状态恰恰相反,事情发生了,我还在“思如乱麻”。
  在我的坚持下,他也多多少少吃了些,一顿饭,吃了很久。我们很有默契,谁都没有再提不开心的事,不开心的人,说得都是以前的事,小时候的趣闻。渐渐地,我的笑也多了。原来,人们愿意回忆过去,并不是不思进取,只是想回味当初的美好。
  孙未来S市是为公,时间有限,太阳偏西,他不得不走了。我也没留,送他出门,在楼上看他的车离开,头疼轻了些,心也轻松了,这就是所谓的人逢喜事精神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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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   还与不还是个问题

  要不要将借穿的衣服还给杨振晨,我很纠结,几经考虑,没有结果,于是乎,那件裙子就在我办公室的纸袋里安然睡着好几个晚上。不是不想还,而是还东西这件事可是个技术活,还好了,皆大欢喜;还不好,则有可能伤人伤己,甚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是真理,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还钱。
  俗语有云:欠债还钱,再借不难。可现今,借钱容易,还钱倒成了难事。譬如,有一天你需要用钱,临时身边没有,就向朋友借了。后来你也准时还了,可在还的过程中,问题就来了。你还钱,他找你零头。这本没有什么,可能借钱之人有好爽之辈,觉得好朋友之间没必要计较那些小钱,不收,而对方非得给。这样你就有可能不高兴了,觉得对方太计较,心里留了疙瘩。也许举的例子不是普遍现象,但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只能用两种情势解释,要么你们的关系没有你认为的那样好,要么他就是很会过日子的人。
  虽说借钱还钱的例子独特了一些,但它却是最有代表性的。我这会儿还处在初级阶段,寻找合适的时机,合适的理由,合适的方式,换句话说就是要等到天时地利人和的时候。可找来找去,上天没有给我这样的有利条件,就是没有还回去。逼不得已,我只好麻烦他的秘书了。
  沈丹姐人很好,没有多问,答应会帮我转交。那套衣服就像烫手山芋,我只想着赶紧丢掉,根本没有时间去想他是不是还想收回的问题。本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完结了,不曾想后面的事情接二连三,麻烦不断。
  沈丹姐的电话我很自然就接了,带来的消息我却有些接受不了。什么叫我还衣服的方式不对?什么叫我没有诚意?糊涂,难懂。她最后一句话我是听懂了,衣服退回,亲自上门。
  中文博大精深,同样四个字,不同的人可以解读出不同的意思。比如“亲自上门”。我的理解很简单,既然请人转交他不收,那就是在叫我自己送过去。杨振晨的理解好像和我有很大的出入,在我重新选择天时地利,纠结矛盾时,他的电话来了。
  “今天中午有空没?我来取衣服。”他的声音透过电话传来,很是陌生。曾几何时,他就只是在电话那头呼吸,我就能准确知道是他,现在……。原来六年的时间可以在短短的电话线中留下如此深的痕迹。
  “好!”没有能力说更多,单单一个“好”字已是我唯一能给的了。
  “时间、地点?”
  “我都可以。”从以前我就是随遇而安的类型,和他在一起时更是跟着他的脚步前行。有些东西久了,就成了习惯,在生命中留下记忆。这和身体对运动的记忆是一样的。
  “好,待会儿我把地址和时间发给你。”直接挂断,连给我说好的机会都没有。原来不是恋人,不是朋友,他是这样的,不会再担待,不会再宠爱。看来有身体记忆的人只有我一个罢了。
  来到约定的地方,他已经在了。
  鼓足勇气,直接上前,站定,拱手,递出纸袋:“那天谢谢你的衣服。”我等着。
  他没有接,指指对面的沙发说:“来了就坐下再说。”伸手招来服务员,点了杯柳橙汁。
  他的口味何时如此小清新了?我在担心什么,六年的时间很长,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何况只是一个小小的习惯。在遇到我之前,他是不吃辣的,交往的那两年,他陪着我吃遍了S市大大小小的麻辣锅,不也好好的。
  摇摇头,看他没有接的意思,直接放在桌上说:“不了,谢谢!”抬脚,想走。
  “这就是你感谢别人的态度,连请人喝一杯都舍不得?”语气中全是嘲讽,可脸上的表情依旧冷淡,如一塘没有春风的池水。
  他都这样说了,若是还坚持离开,倒成了我的不是。为了不给别人留下话柄,硬着头皮,我坐在了对面,看着他优雅的摆弄着袖口,不觉出了神。很久以前,我喜欢拉着那双骨节分明的大手,一一数着修长的手指,闲聊说,他穿正装肯定好看,巨帅。那会儿大手的主人点点我的鼻子,宠溺回我一句“你喜欢我就穿”。就为了那句话,我背着他打工挣钱,想着买一套大牌的衬衣西服给他,可钱还没够,我们就已经分开了。
  “小姐,您的柳橙汁儿来了,请慢用。”女服务生适时出现,拉回我的注意。
  “你放错了,是这位先生的,我没有点。”我有些不自在,因为别人的错认。
  女服务生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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