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单位的所得分配。上述所提到的去年台湾高收入户可支配所得为低收入户的64倍,就是以整个家庭,而非个别成员为计算的基础。
低收入家庭的所得较少,其重要原因之一为家庭中有收入的成员太少。资料显示,最贫20%家庭,平均一户44人中只有14人有实质收入,约占家庭成员的1/4,而最富20%家庭平均一户27人中,则有18人有收入,约占家庭成员的2/3。因此对低收入户家庭的所得而言,有无工作机会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目前失业率已节节攀高,未来如果持续下去,低收入户的就业人口比率势必无法增加,甚至可能再降低,如此对于贫富差距会有推波助澜之效。另外一个观察是,移转性收入逐渐扮演压制所得不均化的重要功能,尤其是来自(付给)政府的移转性收入(支出)。前述最富20%家庭可支配所得为最贫者的64倍,但若不将来自政府的移转性收入净额(来自政府的移转性收入减去付给政府的移转性支出)纳入计算,则两者差距会扩增为77倍之多。来自政府的移转性收入包括了低收入户生活补助、老人津贴、老农年金及其他灾害、急难救助、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等,而付给政府的移转性支出主要是缴税。以2000年为例,最贫20%家庭平均每户来自政府移转性收入为32000余元,而最富家庭平均每户缴交政府的税负支出则为50000元,两者都具有缩小高低收入家庭差距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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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产阶层(1)
台湾中产阶层:崛起与陨落的阶段性关联
中产阶层是现代人所认同及努力追求的。中产阶层是现代社会里一个开放、容许凭个人努力而改变身份地位的社会制度与环境的象征,是不靠背景后台、自力更生的成功人士,是拥护开放、进步、自由的思想代表,是一股以温和、渐进、改良主义的手段来争取社会改革的力量,是现代社会上一种持久的、客观的、理性又理想的声音等。
一个引领风骚、备受关注的阶层
虽然中产阶层是一个引领风骚、备受关注的阶层,但是事实上,就现代社会中产阶层处境转变的研究,并不多见。原因之一是过去世界各地的中产阶层多处于上升轨道,一般研究的注意力都放在这个阶级如何崛起的问题上,而鲜少留意到这个努力向上层社会流动的象征代表,也可能会从高处下滑,甚至倒地不起。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构变迁、社会流动与价值观的转变,他们面临着一个怎样的处境?他们必须接受一个怎样的挑战?尽管中产阶层常处于矛盾性的阶级位置,但不容否认他们仍是台湾社会中最稳定、最中坚又最主要的基础。
事实上,在现代化理论中,中产阶层一直占有一个特殊的地位,被视为实现现代化的推动力量。Clark Kerr; John T Dunlop; Frederick Harbison and CA Myers; Industrialism and Industrial Man(Harmondsworth: Penguin Books; 1973)在有关民主发展的研究当中,中产阶层亦往往被视为经济发展与民主化之间的中介因素,在经济增长、城市化、教育日趋普及的情况下,中产阶层的队伍将会壮大,而他们的存在及成长,成为了影响民主化的关键性变项。参考Seymour Martin Lipset;“Some social requisites of democracy: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olitical legitimacy”;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53; 1959; Samuel PHuntington; The Third Wave: Democratization in the Late Twentieth Century (Norman: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 1991);pp66~68。对阶级与民主化的关系另有不同的理解,见Dietrich Rueschemeyer; Evelyne Huber Stephens and John D Stephens; Capitalist Development and Democracy (Chicago: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1992)。
过去台湾社会的阶层划分十分明确,现在则因为社会流动机会的与日俱增而越来越模糊。由于选择职业的自由,许多人得以逐渐提高自己的社会阶层;因此,既得利益者也无法轻易地维持其地位了。这种由下往上及由上往下的社会流动,自然而然造成中产阶层的大量出现;然而,中产阶层的定义却是见仁见智的,鉴于中产阶层的社经地位“不高不低、不好不坏”,最常用的分类变项就是“所得”和“教育程度”了。
一般而言,中产阶层至少须有大专的学历,但是收入多少才算是中产阶层呢?由于缺乏统一的指标,学界多不以数值资料来下定义,他们宁取个人资历为标准。由于中产阶层定义不一,其所占人口比例也不免因而分歧。许嘉猷说:根据新马派理论的统计,在1993年,中产阶层占台湾人口的34%,此一比例在1998年底时应已高达40%。许教授固定每十年做一次相关的调查。此外,他发现:中产阶层多集中在都会区,1993年时58%的台北市民是中产阶层,现在恐怕2/3都是了。同时,客观调查和主观认定所得的资料也不同。蔡瑞明副教授认为:主观认定的结果往往比客观调查高上10%~20%。一个人生活安稳,就自认为中产阶层了。他同时提供一个较为保守的资料。他说:以各项调查的平均值为立论基础,因此百分比不免低些。根据1997年的统计平均,客观调查下的中产阶层人口在25%~35%之间,而主观认定自己是中产阶层者则高达30%~50%。
台湾师范大学教育系盖浙生教授的资料又不同了:中产阶层的人口比例在1986年时是45%,到了1994年则上升至55%。他同时指出,中产阶层的中数分配对社会大有好处,一个社会若有60%的人是中产阶层,而上下各占20%的话,这个社会就会很稳定,因其弹性大,应变能力就强。他接着表示:因为社会开放,资源公平给予,于是使得社会得以容纳更多的中产阶层。过去中产阶层加速经济成长,同时减少贫富差距,但现今情况已渐渐改变了。根据许教授的研究:1951~1980年,台湾地区的所得差距一直在减小,因为财富的平均分配和不断的经济成长,台湾创造所谓的经济奇迹;但自1980年以来,连续13年,所得差距一直在加大,这是因为收入的主要来源已由薪资收入转为财产收入。所谓财产收入系指股票、房地产等收入。薪资收入的差别不大,财产收入的差别则越来越大;然而,财产所得又是无法分配的,这也和商业形态的改变有关。1980年是一分水岭,指标如便利商店进入零售业和财团垄断情况日益严重。《社会流动——由社会流动到专业敬业》;许嘉猷:“根据新马派理论的统计,1993年中产阶级占台湾人口的百分之三十四,此一比例在1998年底时应已高达百分之四十”;蔡瑞明:“主观认定的结果往往比客观调查高上百分之十到二十。一个人生活安稳,就自认为中产阶级了”;盖浙生:“中产阶级的人口比例在1986年时是百分之四十五,到了1994年则上升至百分之五十五。”
台湾中产阶层(2)
愈见明显的贫富差距
曾经,台湾以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渐缩小贫富差距而傲视全球。但是,过去十几年来台湾的贫富差距快速扩大,并恢复到1960年左右的水准。在经过三七五减租等土地改革后,渐渐缩小,在1980年时,达到最低点,即417倍。但是这条亮眼的曲线,已经悄悄上升。今年的倍数成长到55倍。55倍是指现在台湾最高所得20%家庭比最低所得20%家庭,年均所得多出140万元。而这还只是冰山的尖端,是看得见的以薪资、营业所得为主要统计依据的差距。若加上不能统计,或政府并未统计的财富,则贫富差距近年来的恶化状况更为惊人,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股票等资产所得。杨玛丽:《中产阶级,你为什么不生气?》;台北:《天下杂志》2000年第224期,第54页。
土地,一向是台湾最主要的财富项目之一,在每次转手及地目变更后,常创造巨大财富。但目前政府计算土地价值是依公告地价,而全台土地的公告地价平均约是实际市场价格的四成。因此土地交易后的获利所得,事实上被严重低估。依财政部资料统计,1976~1996年间,台湾土地交易者共获利10兆300亿,比台湾一年的“国民所得”还高(9兆8000亿)。但是只缴了1兆4000多亿的增值税,税率约只有1/10,远低于平均地权条例中所规定的40%~60%。因此,土地的巨大获利,大多进入私人口袋。股票市场更是近几年来少数台湾人创造财富的主要来源。从1980~1998年,台湾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已经从2191亿元,成长到8兆3770亿元,平均每年增加224%。但是股票交易所得并未课税,若财富统计中加上这部分所得,贫富差距势必急速扩大。可以统计的,加上不能统计的,贫富差距恶化状况已经被许多人强烈感受到。尤其是全省只能以薪水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广大中产阶层感受最强烈。同上引文。
中产阶层渐成弱势,与过去十多年来几个财富分配的税制,在庞大利益团体压力下,偏向富者密切相关。证券交易所得税及证券交易税,节节弃守,是其中之一。“台湾省财政部”:《1998年台湾地区家庭收支暨个人所得分配调查》;台北。
1低所得人却需缴较多税
不像土地、股票高所得不课税或缴低税,薪资所得者,一毛钱都省不了税。另一方面,他们的福利,也没有被照顾到。更荒谬的是,这群相对低所得的人,却是综合所得税的最大主要来源。依据“财政部”资料显示,1998年,全省人民所得中,只有557%来自薪资所得,而企业主所得占16%。但是在综合所得税来源上,薪资所得者却缴了高达723%的税,企业主只缴53%,与结构完全不成正比。而这个资料并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