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耍砩�8点还没到(新疆要到晚上10点才天黑),前面的队伍打来电话说晚会已经都要开始了,就等我们。我们的车开得最慢,就是因为沿途的风光太美了,开一段就###不住要下来拍照片。
一路都是火红色的山脉,寸草不生,我们就以为就到了火焰山了,后来才突然发现前面路边有一个孙悟空的路标,做着个腾云的姿势,由于车速快,我们看见时已经开过了,赶紧又掉头回来,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火焰山。这时我们又接到前面车的电话,让我们再往前1公里,会看到更好的火焰山景点。我们只好冒着烈日上了车,依言前行,果然看见路边有一块大的空地,里面用火山石竖着一块山状石碑,上书";火焰山";。
我们跑过去大摆造型拍照。旁边一个维族老汉牵着一只高大威猛的大骆驼,我们想拍,他说:";五块。";我们说太贵,走了,他等看见我们真走了才叫起来,说:";回来!两块!";我们哈哈大笑,走了。
往前大约6、7公里,路边有一交通路牌,指示";高昌故城8公里";,但是不在主路上。篝火晚会的时间已经晚了,我们正犹豫还去不去,车上的摄影师说:";不就是一脚油吗。";说完他就一脚油过去了。这8公里路经过的是一个纯粹维族的居民区,也就是一个民族村落。村里的人还赶着马车,和我们迎面而过。道路两旁全是大树,路上荫凉满地。艳丽的维族妇女默默地看着我们的车经过。
进村子后再左拐一个弯,直行2公里,就到了高昌故城,这是一个著名的故城。这时在新疆刚刚是傍晚,黄昏的夕阳从黄土般的残旧故城上照过来,金黄灿烂。我们找不到入口,就环绕着它走,最后总算找到了一个小缺口。进去迎面就看见卧着一只小骆驼,我正想摸它,一个维族小男孩突然飞奔过来,拉住骆驼的嚼子吆喝了几句,它就站起来了,然后他对我说:";你摸,不怕,它不咬人的。";
已经很晚了,还有几十公里的路才能到吐鲁番。我们只好继续赶路。到达吐鲁番的时候已是夜晚。华灯初上,篝火已经在广场中央熊熊地燃起,自助餐设在周围,火光映照着饭店厨师们的脸。烤羊肉的香气已经扑鼻穿来,看到这一幕,我们才想起来有些饿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丝绸之路:八千里路西域行…天山
交河故城 坎尔井
从吐鲁番出发去乌鲁木齐,只有200多公里,是我们一行最轻松也是最后的一段路程。刚出吐鲁番不久,就到了交河故城,是一个建在半山上的城市。去的时候沿途都是西北罕见的绿。我们一路西行,看黄的沙漠戈壁一望无际已经看惯了,乍一看到满路的绿色还有些不习惯。
一路走的都是小路,有树,有山,有水,最难得的就是有水。没多久就到了故城。买了票进去,迎面就是一个山坡,不高,爬上去,沿途就看见那些风化了的黄土旧城。这座故城是保存相当最为完整的,可以看到大部分的城市原址。有居民区,有宗教殿堂,有地下室,有城市广场等等的痕迹。当时我就想到,如果几千年以后我们的城市也早已经废弃,那时的情景也不过是如此吧。
离开故城以后就去了坎尔井,为了赶路,这里没有细看,只去了一户井边人家。很大的庭院,绿树荫凉,天山的雪水就从后院的溪里清清流过。女主人正在溪边打水,我问她借了水勺,喝了一口,又凉又甜,就喝个不停,直到肚皮涨得不能再涨为止。
往前开几十公里,进入高速路,很快就看见了达板城,可惜没时间下去看。紧接着路过巨大的盐湖,湖边有一个很大的盐湖化工厂。再往前就是风力发电区。这一段风很大,有6、7级,路两边发电的风车一直在转。为了安全起见,我们把车窗全部打开减少阻力。
出高速就到了新疆的首府乌鲁木齐,也就是我们此次西行的最后终点。有民族歌舞表演队在路口欢迎。下午2点到环球大酒店,在这里举行了大赛的颁奖闭幕仪式和酒会。随着比赛的胜利结束,本次汽车集结赛的优胜者也终于产生了,其中一汽的捷达车队以全部满分的成绩获得了轿车组的第一名。富康分获第一和第二名。英格尔记者车队的八辆车全部安全到达,获得了荣誉奖。与此同时,车队的申奥万米长卷签名和环保公益活动也告以圆满结束。
第二天我们去了天山,看见山上的天池。天池之水天上来,身处其中心旷神怡,简直都不想走了。下午逛了二道桥,乌市著名的民俗市场。被迫买了很多东西,因为卖主实在太热情。几把当地的手工刀,丝绸手巾,手工木制的勺子,本来准备带回去送人,可惜后来上飞机的时候我最喜欢的刀没通过安检,被告知民族刀具不能离开本土。所以劝去新疆的朋友别买刀,买了也带不回来。
一路上还有很多值得一看的风景,但是很可惜由于时间紧促都没有去到,如果有时间的话,我很想沿着来路再走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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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岁的作家们
钟宜霖
让我们来看看作家们在二十八岁的时候都干了些什么。一九五七年春天的时候,二十八岁的马尔克斯在巴黎圣米榭勒大街上见到了正从那里经过的海明威。据他回忆,那天海明威穿着一条破旧的牛仔裤和格子衬衫,头上还戴着一顶棒球帽。要说起来,这样的打扮即使在五十年后的今天也一点都不新鲜,可也绝不落伍。也许惟一可以说明他是一个作家的标志是在他鼻子上的那副“小圆金属框眼镜”,可就是这副“作家”般的眼镜让海明威当时的那副的打扮看上去有点“不搭调”。——本来他是可以让人以为他还很年轻的。
这一年他五十九岁,离他自杀的时间还有四年。在四年前这个巴黎下着小雨的春天里,他走在去往卢森堡公园的路上被年轻的马尔克斯远远地认了出来:没错,这就是他朝思慕想和崇拜的海明威,和他的妻子,玛丽*威尔士。这时候马尔克斯刚刚二十八岁,还是一名报社的记者,但是他已经开始写作,并且在哥伦比亚出版了他的第一本书。现在他走在巴黎的圣米榭勒大道上,在他二十八岁的心灵深处,他最为景仰的作家有两个人,一个是威廉*福克纳,还有一个就是此刻正从他眼前经过的海明威。在多年以后当他回忆起这激动人心的一幕的时候,他说,福克纳启发了他的灵魂,而海明威却是在写作方法和技巧上对他影响最大的人。这一刻,他遇见了他。
在那个瞬间他忽然有一些犹疑。他说,他发现自己突然被分成了两个角色。一个内心的,和一个社会的。那个社会的“我”在告诉他,作为一个在巴黎的报社从业人员,你应该立即过去邀请他接受你的采访。而另一个内心的自我却告诉他,不,现在我只是想过去对他说一句话。在那个片刻,他只想走到街的对面去,向他表达他心中无限的景仰。
而在现实中的那一刻,哥伦比亚人马尔克斯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语言问题。他的英语是那么地幼稚和可笑,而他又不能确定海明威是否能理解他的母语西班牙语(如果他过去对他说那些话的话)。在这个尴尬和内心剧烈地幸福而又挣扎着的瞬间时刻,他终于做出了他最后的选择。“为了不破坏这一刻,我两样都没有做。”他说。然后他突然用双手圈住自己的嘴巴,在街的这一边对着那一边远远路过的海明威大声地喊了一句:
“大——大——大师!”
海明威听见了。在人群中他回过头来,看见一个慌乱而喜悦的二十八岁的哥伦比亚青年。
他举起手来,对他说了一句:“再见,朋友!”然后消失在大街上的人群之中。
那以后,他们再也没有遇见过彼此。
四年以后,其中一个人开枪自杀了。因为他的灵魂已经痛苦到无法再承受生命。另一个人继续写作,并且终于在多年后成为了另一位让人景仰的“大师”。多年以后,当马尔克斯在某一天回想起二十多年前的这一刻的时候,他想起在他二十八岁的那一年,那个与他擦肩而过的大师,在巴黎五月天的一个早晨,隔着圣米榭勒大街对他说:
“再见,朋友。”
在阅读马尔克斯二十年后写出的这篇随笔的时候,我不得不愚蠢地惊叹:大师就是大师。一点办法也没有。这真是一件让人着恼的事情。再怎么羡慕也没用,再怎么学习也赶不上人家。就算我削尖了脑袋钻到大师的肚子里,还是没法从人家那里偷来半点的只言片语。大师在多年后缅怀那个在巴黎春天遇见他心目中的大师的时候说:“永恒不灭而又昙花一现。”我一辈子也写不出这样的语言。
这恐怕是一个作家在二十八岁所能拥有的最美丽的瞬间了:遭遇真正的大师。我可没马先生那么幸运。在伦敦已经生活了三年,我至今仍然没能在哪天哪个热闹的伦敦街头碰到我心目中现在仍然在世的大师,奈保尔。我知道他现在就在伦敦,和我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的天空里,但是我不知道哪天才能在大街上碰到他,如果看到,我不会远远地隔着大街叫他“大师”,我会玩命地跑过去对他说“我爱你”。
他已经七十三岁了。我不知道他的身体是不是还够健康,还可以像五十九岁的海明威一样在大街上走来走去。在他二十八岁的时候,奈保尔刚开始写作还没有几年,就已经出版了三本书:两部长篇和一个短篇小说集,而且其中两本都得到了英国著名的文学奖项。必须承认我对这个印度出生的英国作家在某种程度上的偏爱,在四十多年后的今天我看到他写的一个小小的短篇故事都会压抑得自己在房间里哭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