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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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话-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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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蠢才就是好东西

  现在各行各业里自称是天才的人真是数见不鲜,其实大可不必这样。殊不知,如果天才遍地都是,那么就没有一点新鲜感了,遍地都是黄灿灿的金子,金子还会像现在这样昂贵吗?如果真的遍地都是天才的话,那么,蠢才就要受到追捧了。  

  音频病毒

  还以为是什么东西,一听才觉得就是小儿科的东西,在家里一天不知道听到这类似的声音有多少遍,我家的附近有一个磨面厂,音频病毒的声音就和这声音一样。这韩国人没事听这样的声音,那就去面粉厂附近听好了。

  关于人肉搜索

  一段时间以来,媒体报道的关于人肉搜索的案件是层出不穷。

  何为人肉搜索?我自己给它下的定义是:以发现别人的隐私并且以次为乐的人办的事。

  当然,我不否认一些人肉搜索者利用此办了一些好事。但是我从媒体上看到的都是一些人肉搜索者利用此在办一些坏事。而我们一些只知凑热闹不分真假的网民,则在无形中帮了那些别有用心的人肉搜索者。

  不管是别有用心的还是凑热闹的,我都不会说他们好。他们其实就是网络虚拟世界中的一批疯狗,他们以咬人为乐,以搜事为乐,以满足自己内心的欲望为乐。我这样说肯定会有人不同意,但是扪心自问,这难道真的不是实情吗?这批疯狗其实根本不知道咬的人或搜的事是好是坏,反正他们只管搜咬。假如被咬的人恰好也是一条疯狗的话,那么就会发生狗咬狗一嘴毛的现象了。

  这是一群狗,并且是一群疯狗,大部分的时候,这群疯狗都咬着了好人。疯狗们啊,你们该歇会儿了,即使你们改不了咬人的习惯,那你们不要去咬好人,你们去咬真正的坏人吧。

  
  中国的法律

  中国的法律,说起来话多了。不过,我还是要简单说说。

  首先的一点我得给它唱一番赞歌,毕竟我也得跟随现在的大潮流吧。不过唱赞歌和后面的说到的有点可能矛盾,但毕竟这是两个概念,大家不要混淆。

  中国的法律怎么说呢?中国的法律不是用来执行的,它是用来专门让我们的那些高高在上的官老爷念的,并且是用不纯正的普通话,不过这样他们仍然是念的是津津乐道,看来当官的就是比我们普通人厉害,我们普通人可没有坐下来几个小时不停的去念法律。要不,人家怎么是官,而我们是普通人呢。还有一点,中国的法律离不开媒体,没有媒体,中国的法律是不情愿到民众中去的。可见,媒体是中国法律的催化剂。也能这么说,中国的法律最喜欢认干爹,而干爹有的是好干爹,有的是坏干爹,媒体这个干爹是好干爹,但是中国的法律这个干儿子就是不太喜欢听它的,它往往被那些坏干爹勾引过去干一些见不的人的勾当。每当此时,媒体这个干爹就要出来教训这个不听话的干儿子,往往是一时见效,过后它照样是我行我素。也真不知道,中国的法律的亲爹到底在哪儿,能站出来好好管管自己的儿子。

  杂谈

  文艺类和娱乐类的节目现在是越来越多了,不得不承认,纯文艺的道路已经被封死了。商业化的气息十分浓厚,有太多的人想要加如到这个行列,但是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是为“艺”而来的,而是抱着挣大钱的思想来的。动机如此的不纯,我们怎能相信他能够做好?这个社会中的一切都面临着被商业化的风险,现在的人们办任何事情都讲求经济效益,原本是公益性、思想性的行业也沾上了太多的铜臭味,这难道不是我们社会的悲哀吗?十几岁的年龄就开始挖空心思想成名,不去靠自身努力,只想通过媒体的爆炒能红遍天下,难道就不怕被炒糊吗?令人太感悲哀,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和炒作,耳濡目染是年轻人有了这种心理。老子、孟子不只为何物,屈原成了厨师,而太多的娱乐界明星则成为年轻人心目中的偶像,这是我们社会的悲哀。本质的东西在渐渐丢掉,我们的国度将依何而立,而我们所颂扬的又会变成什么呢?到那个时候,屈原也就真成“屈冤”了。

  我说新概念

  新概念作文大赛是年年爆满,参加的人是太多了,当然抱着各种目的的参赛者远远大于纯粹为了文学而参赛的人。没任何说的,我都眼红。参加新概念,意味着你将有可能到全国最牛的大学读书,这样的好事,谁不愿意,除非是一个傻子。正因为这样,不纯的参赛者才是挤着去参加新概念,人多啊,挤都挤不进去了。而唯一带来的就是,《萌芽》火了,赵长天也全国皆知了。当参赛者在拼命向前挤的时候,赵长天在不远处的地方高兴的笑了,《萌芽》终于没有断绝于我手啊。赵长天的感慨肯定如此。不能说新概念的选手全是废物,里面确实也有高手。不过我心里顽固存在这样的概念,凡是写东西的人,都是不怎么的,都是最苯的人。我也是喜欢写东西的,所以我也是最笨的人。所谓百无一用是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就是说我们这样的人。所以说参加新概念的人都知道这样的道理,参加新概念只不过是一个跳板,有可能通过这个跳板就能到达清华北大。人们是厉害啊。抱着这样的目的参加新概念,其实我们也应该知道是抱着目的的,不然参加新概念后的作家应该是一堆一堆了。不过现在自称是作家的人就不少啊。物以稀为贵,所以说作家不是那么好叫的。死了之后称作家不晚。

人性
人常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说这句话的常常是那些受到了帮助的那些人,受到了别人的帮助,不管从哪放面说,我们都应该对这个人进行报答。当然,那些帮助别人的人,他也绝对不是图别人的报答,如果真的是如此的话,那他就没有必要去帮助别人了。

  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相同的缺点,这就是那些劣根性了。其实这种东西几乎是去不掉的,它就如同是人的基本欲望吃喝拉撒一样,与人的生命是挂了钩的。它不等同与那些后天形成的大的欲望,那些大的欲望我们能够根除并且必须把它根除。所以对这些基本的欲望,我想说是看着欲而不是消灭欲(这里的‘看’字念降声调),因为把它完全消灭就不符合现实了。

  就拿帮助别人这件事来说吧,帮助者要帮助被帮助者,被帮助者肯定得感谢帮助者。被帮助者如果感谢的力度不够,帮助者(大部分的)心里可能会有这样的想法,我帮助了你,怎么就不感谢我呢?好像是我欠你似的。其实这种时候帮助者的想法,就是我们的劣根性在作怪了。难道帮助别人的目的,就是让别人对你大力感谢吗?反过来说,被帮助者如果过于自卑也不好,而过于的亢奋也不行,被帮助者要做到不卑不亢。不过现实之中的被帮助者大部分都偏离这一做法,也难怪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竟然只出现了一位不吃嗟来之食而被活活饿死的人。

  那么,帮助者与被帮助者怎样才能准确找到自己的定位呢?帮助者要根据自己的实力帮助那些真的需要帮助的人,而且还要在心里面时刻提醒自己,自己帮助别人,不是要可以图回报的。而被帮助者在接受帮助之后,要做到不卑不亢,要明白自己接受了别人的帮助,以后就应该来回报,不光要回报个人,也要回报社会。

  然而在现实的世界之中,我们经常能看到一些帮助者与被帮助者反目成仇的事件。归根结底,我觉得就是他们的心里错位遭成了这样的事件。帮助者抱着图回报或者别的不正当的心里来帮助别人,被帮助者有的用不诚信的手段来接受别人的帮助等等。这样一系列的心理错位,才造成了这样不好的事件。

  人之所以是高级动物就是因为他是有感情的,并且是有丰富的感情。面对这一系列出现的不好的事件,人们都应该反思自己,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不是出自自己的良心,如果不是,那么你就错了。人心即人性,人常说人心叵测,其实应该说人性叵测。只要是出自良心的,也就不叵测了。

女工捡300万是道德问题不是刑事问题
事发地点是深圳机场B号候机楼二楼出发大厅。当天上午8时20分左右,梁丽如常在机场候机大厅里打扫卫生。当她第一次走到19号登机柜台时,看到垃圾桶附近有两个女乘客带着一个小孩在嗑瓜子,她们中间有一辆行李车,车上放着一个类似方便面箱的小纸箱。过了五六分钟,两位旅客急急忙忙跑进安检门。梁丽第二次来到19号柜台垃圾箱旁,看到那个小纸箱还在行李车上,以为是她们丢弃的,左右看看也没有人,就顺手把小纸箱当作丢弃物清理到清洁车里。然后梁丽继续在大厅里工作。约9时左右,梁丽走到大厅北侧距案发现场约79米远的16号卫生间处,告诉同事曹某称自己“捡”到一个纸皮箱,里面可能是电瓶,先放在残疾人洗手间内,如果有人认领就还给人家。上午9时40分左右,梁丽和其他清洁工聚集在3楼一起吃早餐,其间梁丽又告诉大家其捡到一个纸箱,比较重,可能是电瓶。这时另一名清洁工马某就提出去看一下,如是电瓶就送给他用于电鱼。

  这段文字相信上网的朋友这几天都看到了,事情的缘由不必再给大家细说,不过上网看了一下,几乎是所有的网友是一边倒的支持这个女清洁工,正好和法院的判决正好相对。我也看了一下评论,有些人的说法相当的激烈,简直就像是自己亲眼见过一样。

  现在争论的焦点就是,女清洁工是“捡”的那个纸箱,还是偷的那个纸箱。我们姑且不去说纸箱里装的是什么东西,我先说一下,如果是这个纸箱里没有那价值300万的首饰,那么,这个女清洁工的行为又算是什么呢?当然了,如果是按我们中国人的常识来判断,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这个女清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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