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群的学生很容易从他们的黑色制服和蓝帽子被辨认出来,它们中还混有许多起义士兵的粗布衣裳;各色人等杂入其中。眼下他们消除了党派之争,为了一个更伟大的事业团结成一体。”
这样的文字让胡适激动,他立即以“沁园春”填词。这是一首长调,胡适填了上半阙便止笔,时在1917年3月21日。大概近一个月过去,报载俄临时政府大赦以暗杀为事的###,于是从西伯利亚赦归的革命者有十万人众。胡适再一次激动,“夫囚拘十万志士于西伯利亚,此俄之所以不振,而罗曼那夫皇朝之所以必倒也”。同样,“爱自由谋革命者乃至十万人之多,囚拘流徙,摧辱残杀而无悔,此革命之所以终成,而‘新俄’之未来所以正未可量也。”于是,胡适再次拔笔,完成了上次未能完成的“沁园春”下阕,时在1917年4月17日夜。词曰:
客子何思?冻雪层冰,北国名都。看乌衣蓝帽,轩昂少年,指挥杀贼,
万众欢呼。去独夫“沙”,张自由帜,此意如今果不虚。论代价,有百
年文字,多少头颅。
冰天十万囚徒,一万里飞来大赦书。本为自由来,今同他去;与民贼战,
毕竟谁输!拍手高歌,“新俄万岁”!狂态君休笑老胡。从今后,看这般
快事,后起谁欤?
于今视之,胡适的“沁园春”,可圈点处还不少。
“沙皇退位”和“终成民主”。两者有必然关系吗?
“指挥杀贼,万众欢呼”。是的,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它只有一个字“杀”,而且,杀的都是“贼”。
“去独夫‘沙’,张自由帜”。为自由而革命。革命后的俄国,自由是多了,还是少了?
“拍手高歌,‘新俄万岁’”。果然“狂态君休笑老胡”,胡适也会喊“乌拉”。
“从今后,看这般快事,后起谁欤”。后起者:十月革命也、中国革命也、朝鲜革命也、古巴革命也、波尔布特革命也,也,也,也!
看来,革命真的能让人“意气风发,挥斥方遒”,至少很“爽”。你看,持重如胡适,谈“革”亦“狂”。胡适日记读至今,狂态的显露,对少年老成的他来说,一是在“文学革命”上,另就是在这“俄京革命”上。自称“文学革命”的他,在把“八事”或“八不主义”写成稿子寄给《新青年》时,为不招致更多反对,自动把“文学革命”阉为“文学改良”。而这“俄京革命”,是胡适歌颂社会革命的唯一一阕。有趣的是,几个月后,胡适归国,十月革命尚未发生。与胡适同船共渡有几十个俄革命者,这是胡适和他们的近距接触。“本为自由来,今同他去”,那些革命者给对“俄京革命”颇充好感的胡适留下了什么印象呢:
二等舱中有俄国人六十馀名,皆从前之亡命,革命后为政府召回者也。闻自美洲召回者,有一万五千人之多。其人多粗野不学,而好为大言,每见人,无论相识不相识,便高谈其所谓“社会主义”或“无政府主义”者。然所谈大抵皆一知半解之理论而已。其尤狂妄者,自夸此次俄国革命之成功,每见人辄劝其归国革命,“效吾国人所为”。其气概之浅陋可厌也。其中亦似有沉静深思之士,然何其少也。
三十六 杜威 哥大 博士Ⅰ(1)
1917年上半年,是胡适留美七年的尾声,已经进入博士论文的最后阶段,他的论文题目是《中国古代哲学方法之进化史》,指导老师杜威。
还是在1915年9月间,胡适就离开了生活五年的康乃尔,转至哥大师从杜威。转学的原因很多,根据他写给母亲的信,大约有这样几条 :绮色佳是小城,居民只有六千人,而纽约是大都市,自己很想感受和观察大都市的生活状态。其次,如果作博士论文,绮色佳地小书少,不够用,而纽约则不存在这问题。复次,自己好交际,小城绮色佳,熟人太多,费时不少,因此颇想在纽约、芝加哥之类的大都市中“万人如海一身藏”。另外,在胡适看来,一个学校得两个学位不如在两个学校各得一个。当然,更重要的,是杜威在那儿,在纽约、在哥大。
插:其实还有一个隐秘的原因,胡适信中没有提到,直到1927年1月14日,胡适才在给韦莲司的信中以英文的方式披露,那就是“我的哲学教授们对我所做最好的一件事是他们在1915年没让我通过哲学系圣哲奖学金的'申请'。这个事情把我从睡梦中惊醒。为了自己能专心于学业,我决定把自己隐没在一个像纽约这样的大都市里。在1915年到1917年两年之间,我非常用功。这些刺激全是来自康乃尔的教授。” 康大教授为什么没给胡适奖学金?胡适坦诚:“我在康乃尔人缘太好,活动太多,这对我的功课是不好的。Thilby教授从不掩饰,他对我外务太多感到不快。别的教授,尤其是Creighton教授也觉得不高兴。”(同上)有意思的是,胡适其实一生都没改掉自己在康乃尔的“毛病”,社交太多,外务太多,讲演太多,它们几乎剥夺了胡适的学问时间和思想时间,这也就是胡适为什么在大部分学术问题和思想问题上都无法更深入的原因,甚至连自己既定的题目一生也没做完,如《中国古代哲学史》《白话文学史》等。不过,如果胡适是像康大教授所希望的那样沉湎学业,那么,胡适还会是我们今天意义上的胡适吗?这是一个两难,而选择就是代价。
胡适为什么欣赏杜威?在某种意义上,是康大教授批杜威给批出来的。康乃尔大学哲学系由新黑格尔派主持,他们信奉的是老黑格尔那一套,重理念、重思辨、重形而上。这一点,胡适并不习惯。尤其在课上,老师们在阐述自己的哲学时,总要把杜威的“实验主义”拉出来批一通,这反而引起了胡适的注意。胡适自述:“在聆听这些批杜的讨论和为参加康大批杜的讨论而潜心阅读些杜派之书以后,我对杜威和杜派哲学渐渐地发生了兴趣,因而,我尽可能多读实验主义的书籍。在1915年的暑假,我对实验主义做了一番有系统的阅读和研究之后,我决定转学去哥大向杜威学习哲学。”
胡适学从杜威有其自身哲学气质的因素,从胡适一生看,他也不重理念、思辨和形而上(这是欧陆哲学的特点),而是重经验、重实际(这和英美哲学又天然吻合)。哈耶克谈论的“理性建构主义”胡适身上是一点也没有的。相反,他认为理论或思想都来自于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在他还没有拜学杜威之前,他曾经在某青年会做过一次讲演,语涉实验主义,所言所论,就很中的:
天下无有通常之真理,但有特别之真理耳。凡思想无他,皆所以
解决某某问题而已。人行遇溪水则思堆石作梁,横木作桥;遇火
则思出险之法;失道则思问道,不外于此。思想所以处境,随境
地而易,不能预悬一通常泛论,而求在在适用也。
这不啻是杜威实用主义的通俗版。把一种哲学思想表述得如此常识,亦可见胡适自身的哲学特点。在胡适那里,一开始就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他不会在这个后来长期困扰着我们的问题上困扰。他的问题是,在常识的层面上运作,在经验的层面上言说,在材料的层面上展开,胡适如果作为一个哲学家(严谨地说,他是哲学史家),他欠缺在学理层面上对任何一个问题作思辨性的开拓,包括他推行了一生的自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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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杜威 哥大 博士Ⅰ(2)
插:和胡适相映成趣的是晚胡适十年到美国的萧公权。前面已经比较过胡萧二位初度日本的观感。这里,可以构成比较的是,如果胡适放弃了康乃尔而去哥伦比亚大学的话,萧公权恰恰相反。萧刚去美国时就读密苏里大学,该大学在密州的哥伦比亚市。密大肄业,萧公权的两位老师给他提供了两个选择,一个是带奖学金的哈佛,一个就是胡适离去的康乃尔。经过考虑,萧的选择不是大名鼎鼎的哈佛,而是绮色佳小城的康乃尔。因此,胡萧二人,一个是从康乃尔到哥伦比亚(大学),一个是从哥伦比亚(城)到康乃尔。更有意思的是,胡适离去康乃尔和萧公权选择康乃尔居然是同一个原因。且看胡适这样说:“我转学哥大的原因之一便是康乃尔哲学系基本上被‘新唯心主义’(New Idealism)学派占据了。所谓‘新唯心主义’又叫作‘客观唯心论’(Objective Idealism),是19世纪末期英国思想家葛里茵(Thomas Hill Green)等由黑格尔派哲学中流变出来的。” 然而,萧公权选择康乃尔的两个理由,第一个便是:“康乃尔的哲学系是当时美国唯心论的重镇。无论个人是否接受唯心论,研究这一派的哲学可以得到精密思想的训练。” 显然,胡适的哲学气质和康乃尔不吻合,他在康大是否接受到那种“精密的思想训练”呢?总之,形上的哲学思辨是远胡而去的。
胡适到哥大后,选了杜威两门课,“论理学之宗派”和“社会政治哲学”。前者作为逻辑学,胡适在这个方向上完成了博士论文,后者并未看出胡适这方面的造诣,倒是更多地看出他的社会政治关怀。在胡适的自述中,他的老师似乎并不善言谈,许多学生都认为他的课枯燥无味。他上课时,语速极慢,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地往下说,甚至一个动词、一个形容词、一个介词都要慢慢地想出来,再讲出来。胡适把这解释为杜威讲课时“选择用词的严肃态度”,但也不得不承认,杜威“不是一个好演说家和讲师”。
胡适的话,在萧公权那里得到了印证。萧就读康乃尔时,该校的法学系曾请杜威来校讲学。鉴于杜威的盛名,“一间可容五百多人的讲堂完全坐满。来迟一点的只好站着听。名重一时的杜威先生似乎不擅长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