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寿清歌沙嫩箫,红牙紫玉夜相邀。②此处既有美酒佳人,看来今夜真是要不醉无归了。”身前的十三突然回过头看了我一眼,有些不怀好意的嘻笑着。
我白了他一眼,冷着脸吩咐小二:“是呀,我们这位大爷有的是钱,心情又好得很,尽管把你们这最贵的酒菜全都端上来,千万别替他省钱。”
小二忍住笑意,然后又看看我,有些犹豫地说:“那两位爷是否还要些…”
“什么!红牙紫玉的统统不要!”
那伙计似乎被我突如其来的话语吓到了,忙不迭的从我们的视线中退了出去。
十三瞪大了眼睛看着我道:“真是奇了,你怎么知道他要说什么?”
我没好气地哼了一声道:“十里秦淮,笙歌人家。就算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他无奈的笑了笑,推开门把我让了进去。
这件雅阁正位于廊亦舫的一角,两面皆是窗子。屋子一侧的条案上方挂着唐伯虎的《落霞孤鹜图》,虽是赝品,却也有几分风韵。而墙角的另一侧,桃叶临渡③的屏风后面,映着昏黄的灯影,却见一个浅色的人影长身而立,背对着门口,说不出的寂寥落寞。
呼吸一滞,仿佛心跳也漏掉了半拍,回首呆望着十三道:“你,你不是说只有我们两个?”
十三眸色一亮,冲着屏风里面的人道:“你倒来得早,不过惊了贵客,还不赶紧来赔个不是?”
“你!”我立时后悔了起来,那哥俩本就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看如今这情形,自然是把我匡出来跟他相见。转身要走,却被十三高大的身形挡在了门口,脚步一顿,心中涌起点点的酸楚,难道我就真的不想再见他吗?
“格格怎么刚来就要走呀?”背后传来的一个声音把我吓了一跳。迷茫的转回身,却是孙太医一脸温和的笑容。
竟然是他!以前每次见面都是一丝不苟的朝服打扮,从没见过他便装的样子。可眼前这一身白衣皂靴,竟是像极了那个人。一丝苦涩的笑意划过嘴角,原来我的心,竟是从来没有真的去忘记。抬头看了看十三,依旧沉着脸道:“不是说好了请我喝酒,难不成要请我看病?”
“格格定是有所不知,这酒楼正是贱内娘家的产业。”又是孙太医不紧不慢的声音,俨然一幅大老板的态度。
“是呀,是呀,听说雍王府的玉格格大驾光临,孙老板当然要亲自迎接了。”十三也在一旁敲着边鼓。
看着他们俩一唱一和的,我自然没了离开的理由,只好象征性的福了福道:“是吗,劳二位如此费心,小女子真是感激不尽呢。”
“这不算什么,费心的还在…”十三突然吞了半句话,有些神秘的眨了眨眼睛。
刚想要追问,孙太医淡淡的声音再次响起:“格格客气了。既是如此,下官就先告退了。”说完看了十三一眼,便走了出去。我有些不舍的回望了过去,怎么以前从没发现,他们的背影竟会是如此的相似呢?
蟹粉狮子头、烩竹荪、椒盐猪手、贵妃滑豆腐…很久以前就喜欢淮扬菜,可当时还在上学,只能站在豪华饭店的门口,很阿Q地说:等咱有了钱,开两个包间,吃一桌,倒一桌。可如今这一道一道精致的菜式摆满了桌子,却似根本没有动过。
窗外的明月如水银泻地,照见桌上空空如也的酒坛。我和十三相视一笑,似乎都有了些醉意。
“对了,你还记不记得那一年的中秋,在你屋子里吃螃蟹?”他用胳膊肘碰了碰我问。
“当然记得,堂堂十三阿哥,为了一个螃蟹,还非要和我争!”我眯着眼睛嘲弄的笑了笑。
“那是谁说这吃螃蟹,奴婢就喜欢这种手嘴并用风卷残云的方式,然后看着剥下的壳堆起一座小山,就会很有成就感。”十三并不示弱,竟然伸手刮了刮我的鼻子。
我抬手推开了他,理直气壮地问:“哪里不妥?难道女人就该扭扭捏捏的,就算有多喜欢,也不敢开口说出来?”
“你呀!自己倒是明白。”十三的样子有些漫不经心,举起手里的酒杯,一口灌了下去,悠悠的道,“既然放不下,那为何偏偏要说已经忘记?”
手腕一抖,那琥珀色的液体便快速的溢了出来。忘记!难道是我真的愿意?只是伤心了太久,不愿意再去面对。
顺着他的眼神望向窗外,银白色的月亮通透明亮,一如那个中秋的晚上,一道锐利的目光直直的射入我的眼底。
“咱们就在这汾水岸边,席地而坐,举杯怀古,夫人意下如何?”
“这样好,陪着你一块疼,我心里也舒坦些。”
“玉儿,给我生个孩子吧,我想跟你一起看着他长大。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天申,你说好不好?”
……
搁浅了很久的记忆顷刻间如潮水一般奔涌而来,卷着一波波的钝痛,袭上了心头。我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可泪水却依旧毫无征兆的下落。
“你知道的,我有多爱他,你知道的。”我终于不能自已,抱住十三的胳膊痛哭起来。
“我知道,我知道。这世上,没人比我知道得更清楚…”十三的声音遥远得有如月亮的背后。
清晨的阳光透过柔暖的窗纱,照在了我的脸上,仿佛还带着几分清冽的香气。拍了拍额头,感觉有些昏沉的大脑还残留着昨夜酒醉后的微痛。廊亦舫,所有的记忆似乎还停留在那月空如水的雅阁里,只是后来,后来,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
伸出手去撩窗幔,可却扑了个空。睁开眼一看,啊?!怎么会是这样?屋子里香樟木的大床,花梨木的书案,竟全都不见了。更确切的说,是房间里所有的日常摆设全都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只有花,各种各样的鲜花,如灿烂的朝霞,围绕在我的四周。
我的心里有些混乱,仿佛当初刚刚降落在清朝的时候,无从知晓自己到底又碰到了怎样的际遇。于是再一次闭上眼,默默的祈祷。
一百年之后的格林先生,让沉睡的阿芙罗拉公主得到了亲吻她的王子,而我只希望,希望睁开眼睛的时候,可以知道自己到底是在那里。
一丝熟悉的气息掠过我的面颊,让我不由自主地又想起那个中秋的晚上,我曾经紧张的闭上眼睛,悄悄的垫起脚尖,等待着梦中的那个吻。只是如今,还未等我从回忆中醒来,闭紧的双唇已经毫无防备的失陷了。冰冷的唇,火热地吻,从下颌一直蔓延到脖颈。我还来不及反应,就已跌入了这措手不及的激情中…
推开他,这是我最初的想法,可双手却为何舍不得从他的背上挪开?这个冷漠的男人,为何伤了我的心,却让我依旧迷恋他坚实的怀抱?
一滴残存的泪水顺着脸颊无声的滑落,他的身子一颤,抬起头,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迷乱。
我负气的偏过头,避开了他的视线。
良久,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暮云收处染秋霜,相思似梦长。愁怅此情无寄处,徒共落花黄。人尽寐,独忧伤。清歌枉断肠。与君别时泪千行,红尘莫相忘。”
我一怔,万分惊愕的看了过去。当初随意涂抹的句子,怎么会到了他的手里?正想开口,对面的男子却伸出手指轻放在我的唇上,一字一顿地说:“不要问为什么,也不要解释,我只想你告诉我,你真的—可曾忘记吗?”
毫无商量的语气,咄咄逼人的气势,一切的一切都是老样子,我很想毫不犹豫的给他一个肯定的答复。可我的唇,为何又会闭得紧紧地?我的心,为何又会使劲的左右摇摆?难道…
一个冰凉的东西突然套上了我的手指,低头一看,竟然是那枚羊脂玉的扳指,正在我左手的无名指上打转。我本能的想要摘掉,却被他一把攥住了,“这玉最通人性,你若是一直带着它,自然就不会这么冷冰冰的。”
撇了撇嘴,仿佛挑衅似的对上他的目光道:“这算什么,拿我的东西收买我,王爷也太小气了吧?”
“很好,你还知道到这东西是你的。”他的口气倒是轻松,俄而,脸上突然蹿出一个很狡猾的笑容,“那就是说,什么不认识、记不得,都是你变出来骗我的鬼话!”
“嗯…”这下我的舌头当真有些不听使唤了,虽说当初当初的话并没指望他相信,但被他如此认真地当面拆穿,还真是让人觉得别扭。只好低着头轻声嗫嚅,“我只说东西是我的,又不是人…”
“那也无妨。”他似乎早有准备,拉起我走到屋角的一架百花洋镜前面。
平滑的镜面里映出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子,披散的长发随意的倾泻在肩头,仿佛一溪蜿蜒的流水。雪白的婚纱衬着她玫瑰色的肌肤,把她修长的身材勾勒得恰到好处,微微卷曲的睫毛,略带忧郁的眼神,仿佛匆匆而逝的时光在青春的河流里悄悄沉积。如果,能把那双眸子里的沉郁一甩而掉,再注满天真的随意,我会认得出,那是二十一岁的小雨,正站在婚纱店的橱窗前,憧憬而甜蜜的笑着。
“玉儿,嫁给我,作我的女人。我无法保证你是我唯一的妻子,但至少,我会一辈子爱你,保护你。”眼前的男子依旧一副笃定的神色,只是那至诚至深的话语,发自肺腑,竟让我毫无招架之力。我知道自己的心已经彻底的被俘虏了,即使前途凶险,孤苦无依,也不愿再与他分离。
垂着头走到他的跟前,拈起他的一丝发辫,与自己的长发仔细的系在一起,低声道:“侬既剪云鬟,郎亦分丝发。觅向无人处,绾作同心结。”
他一把把我搂在怀里,轻啮着我的耳垂说:“始知结衣裳,不如结心肠。坐结行亦结,结尽百年月。”
①廊亦舫:上海的一家饭馆,在黄浦江边上。
②傅寿清歌沙嫩箫,红牙紫玉夜相邀:出自清代王士禛的《秦淮杂诗》第十首,后两句是:而今明月空如水,不见青溪长板桥。诗中感叹昔时繁华之消失。其中傅寿、沙嫩皆为明末秦淮旧院名妓。傅寿能弦索,喜登台演剧。沙嫩,名宛在,字嫩儿,善吹箫,为曲中第一。红牙:红牙拍板,唱曲用以整饬节奏。紫玉:箫。箫多用紫竹制成,故多称“紫玉箫”。
③桃叶渡:渡口名,地在江苏省南京市秦淮河畔,为“十里秦淮”的一个古渡口,曾是六朝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