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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叶古木长高了?怎么长高的?一夜之间长这么快?……”
对于这个变化,林雨有太多的疑问,可他知道这些疑问,他自己回答不了其中任何一个问题,与其苦苦寻找无踪的答案,林雨选择了漠视,只要不危害他的生命安全,他都可以任其变化。
望了一眼倒在地上,脸盆大小的青色甲壳虫尸体,对普通人来说,这是财富,是收入,但对林雨来说,只会是累赘,直接将其遗弃,继续前进。
不久,又一只甲壳虫扑来,林雨微笑着,按部就班的来,两秒之后,又是一只甲壳虫被遗弃在地上。
一个小时后,几十只甲壳虫被遗弃在地上,其中甚至包括三只红色甲壳虫。
现在,林雨感觉身体热了许多,疼痛的感觉也渐渐消了下去,现在他的速度基本能达到二级体质。
一炷香的时间过去,林雨听着吱吱的叫声,以及草丛中窸窸窣窣的声音,知道一群甲壳虫来了。
身体恢复到二级体质,林雨也想快点恢复到巅峰状态,遇到一群甲壳虫是最好了,只要没有灰色甲壳虫,那就是他的菜。
站在原地,静静的等着,不一会,甲壳虫成群结队的涌来,粗略估计,大约上百只,突地,林雨视线一定,落在了一只黑白甲壳虫身上。
“上百只甲壳虫,还有一只黑白甲壳虫,不错,正好练练手。”
林雨微仰起头,视线看到碧叶虚空古木,双臂顿时变得有些酸麻,经脉就像树根一般盘缠纠错,他静静的望着涌来的甲壳虫,直到最近的一只扑来,他才缓慢的伸出手,贴上甲壳虫。
一贴即退,然后快速贴上另一只甲壳虫,感觉到甲壳虫一颤摔倒在地,再贴上一只甲壳虫。
直到此时,林雨感觉一群上百的甲壳虫,他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感知范围也扩大了,以前他只能感知方圆三十米的动静,现在是方圆四十米。
四十米之内,甲壳虫的所有举动,他都能感知的清清楚楚。
借着这种感知,林雨如鱼在水,在甲壳虫群的缝隙之间转动,没有一只甲壳虫能近他身,在他身上留下任何一丝痕迹。
一只只甲壳虫被贴上,一只只甲壳虫颤抖一下,然后掉了在地上,莫名死亡。
而林雨则感觉到一股股热力从眉心传来,涌向四肢百骸,使身体暖暖的,热热的,身上的疼痛退去的更快了,更加舒活了。
上百只甲壳虫,对普通人来说,是毁灭性的力量,甚至能屠戮一个没有枪支的小村庄。
可对于林雨来说,一百只甲壳虫,就是一个数字,说起来很多,可是看着他悠闲的在甲壳虫中游走,一只只甲壳虫死亡,简直就像是游戏中的打怪,小菜一碟。
几分钟过去,上百只甲壳虫全部死亡,仅剩下最后一只黑白甲壳虫,它愤怒的吱吱叫着,朝林雨扑来,十只爪子耀武扬威的扬起,意图一爪子抓死猎物。
面对黑白甲壳虫,林雨脸色的轻松惬意消失,转而变得慎重,他现在的体质还没恢复到三级,而且最少需要贴上五掌才能杀死黑白甲壳虫,所以他必须小心谨慎,否则一不小心被抓伤了,他又得受苦了。
见黑白甲壳虫扑来,林雨先是一闪,避开攻击,然后双手贴上甲壳虫,不等甲壳虫转移攻击,脚步霎那移动,再度朝一旁推去,准备下一次贴上甲壳虫。
可就在这时,惊奇的一幕出现了,还扑在半空的黑白甲壳虫浑身一颤后,顺着惯性砰的一声重重的摔在地上,激起无数飞尘。
林雨惊疑的炸了眨眼,再次看去,黑白甲壳虫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连个抽动都没有,和青色甲壳虫死亡的场景一模一样,除了它的体型扩大了数倍。
“两掌杀了一只黑白甲壳虫?!”这个认知让林雨狂喜,黑白甲壳虫啊,三级体质的人面对他,也得小心谨慎,谨防被他伤着,经过不懈的打斗才能击杀。
黑白甲壳虫啊,基本不怕手枪,手枪步枪的子弹只能打伤它,却打不死,是那些用枪守卫的克星啊,遇到它,必须后撤逃跑。
可现在呢?两掌就死了?只是轻轻的两掌,甚至没出力,就死了?
此时,灵光一闪,林雨想到了虚空中那棵长高的碧叶古木,“难道是因为碧叶古木长高的原因,我击杀甲壳虫更容易了?现在是不是说,我击杀灰色甲壳虫也更容易了?!”
第70章 怒火三丈
击杀黑白甲壳虫,只需要两掌,这其中包含的意思,林雨只要想想就兴奋的大声呐喊,哈哈大笑。
“以我现在的能力,遇到灰色甲壳虫也没必要后退了,哈哈,难道这就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只要斩杀了一定数量的灰色甲壳虫,我相信我一定能够晋升四级体质的!”
很快,上午的时间过去,林雨击杀了数也数不清的甲壳虫,全部遗弃在路上,与此同时,他的体质也恢复到了三级,而且病痛消失。
“我的实力恢复了,嗯,先去报了孙志的恩德,然后找辆车回家。”
烈日当空,骄阳似火,温度急剧飙升,连吹来的风也带着灼热的感觉,此时正值八月酷暑,其间的热度自是不用多说。
林雨顶着烈日,朝远处的基地走去,准备寻找孙志。
按林雨的想法,孙志只是基地中的普通一员,没有地位,也没有钱财,他在末世生存,应属于很困难的那个群体。
所以,他可以考虑带着孙志去附近较大的官方基地,那里比较安全,然后他把自己卡上的钱转给他,让他能够安稳的生活,不必再出基地豁出生命猎捕甲壳虫,这样,也算是他报了恩。
报了恩之后,林雨便打算尽快回到雨水基地。
一刻钟过去,林雨来到基地的外围,这个基地和雨水基地差不多,前身都是一个小镇,然后在小镇外围构筑了一些防御工事,提防零散的甲壳虫来袭。
基地外围阴凉的角度处,零散的坐着一些守卫,其中距离林雨最近的一名守卫站起身,他看到林雨两手空空,没有食物也没有枪支,身上的衣服也不合身,脏兮兮的,完全符合逃难的幸存者身份。
这种人他见多了,遂蔑视的瞟了林雨一眼,然后语气轻蔑的问道:“你是什么人?来我大刚基地做什么?”
林雨忽视此人的态度,回答道:“我来这里是找一个人,他叫孙志。”
“孙志?”这守卫眉头皱了皱,然后朝林雨挥了挥手,复又坐回他的阴凉地,不置可否的说道:“没有,我们基地没有这个人?”
闻言,林雨眉头拧起,不悦,这人明显是睁眼说瞎话,孙志明明就是这个基地的守卫,怎么可能没有。
不过身处异地,林雨不想闹事,所以他心平气和的继续说道:“他说他就在这个基地的,麻烦你去找找,或者直接让我进基地也行,我自己去找。”
“滚,我说没有就没有,别在这里烦我。”守卫满脸不耐烦的吼道,声音之大,连远处的其他守卫也都望了过来,侧耳倾听。
有句话怎么说的,敬酒不吃吃罚酒,好声好气的说话,你不听,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林雨转身离开,绕过守卫,径直朝基地内走去。
见此,守卫大为恼怒,伸手就要掏出腰间的手枪,霎那间,他感觉到眼前身影一晃,手腕处一痛,手中的枪支消失不见。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有些人是你得罪不起的,下次下次小心点!”林雨颦起眉头,黝黑深邃的眼底闪过一道冷光,如一柄锋利的刀朝守卫扫去,一股淡淡的血腥肆虐之气弥漫。
守卫被冷光吓得身子一颤,脸上情不自禁的浮出惊骇的神情,双眼无神,呆呆的,没反应过来。
“哼!下次长点眼,不然命怎么没的都不知道。”冷冷的丢下一句话,林雨把夺来的手枪扔在地上,大踏步朝基地内走去,留下守卫一脸呆滞。
有些人就是不能给他好脸色的,心平气和的和他说话,他还真当自己是棵葱了。
走进基地,里面是许多的幸存者集聚在一起,没有其他娱乐活动,大家或者打牌,或者闲聊,还有部分人坐着发呆。
不管这些人在做什么,都是一个状态,脏乱的衣服,油糟糟的头发,面黄肌瘦,牙齿黄黄的,不知多少天没刷过牙了,双眼无神,一种无望的情绪在这里发散。
这些人都是末世中的最底层,吃不饱住不好,林雨哀叹一声,他也挺可怜他们的,不过他无能为力,这就是末世。
静静的走在街道上,林雨在想怎么找到孙志,说来也巧,他刚准备找一个人问问,就听到不远处的一间商铺中传出一个少年的声音,正是孙志。
“刘队长,您帮帮忙,救救我姐吧,求您了,以后我做牛做马也不会忘记您的大恩大德。”
林雨快步走进商铺,就看到少年孙志正跪在地上,双手扯着一个中年男子的裤脚,苦苦哀求。
中年男子眼中闪过不屑,不过他还是耐心的解释道:“孙志,不是我不帮忙,而是我帮不了,刘中尉做的决定,谁也改变不了,你还是起来的。”边说着边用力掰开孙志的双手,扯出自己的衣服。
孙志死死抓住不放手,一颗颗晶莹在眼眶里打转,终于还是止不住落了下来,哽咽的哀求;“刘队长,求求您了,我姐长的很一般,中尉他一定看不上眼,您是中尉的堂弟,您说话一定有些分量的,求求您了,真的求求您的,我给您磕头,我给您磕头。”
孙志一手扯着裤脚,一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