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着的火和飘着的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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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着的火和飘着的灰- 第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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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因此,人很难摆脱成为奴隶的命运,要么是来自外部的力量,使之成为奴隶,要么是自我的奴役,成为金钱的奴隶,名声的奴隶……

  *是什么

  *是什么?一个人作为一个人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由生命、自由、财产和反抗压迫;以及信仰、言论、结社、著述、出版的自由,还有居住、迁徙、工作的自由等等。这些权利是神圣的,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无权加以干涉,一个国家的法律必须坚决保护这些权利,如果没有这些权利,人就不成其为人,而只是强者的会说话的工具。

  *的定义就是如此,简单明了,并不复杂,但是维护*是件轻而易举的事?

  强权者说,他剥夺某个人的*甚至毁灭一个人,就是为了维护*。甚至用*的大棒,去惩治异端、压制自由。

  维护*是双重的:尊重他人,自我尊重。

  *不可转让,不可放弃,不可剥夺。

  自由与进步

  弗里德曼指出,“不管是建筑还是绘画,科学还是文学,工业还是农业,文明的巨大进展从来没有来自集权政府。哥伦布并不是由于响应大多数的指令才出发去找寻通往中国的道路,虽然他的资金来自具有绝对权威的王朝。牛顿和莱布尼茨,爱因斯坦和博尔、莎士比亚、米尔顿和帕斯特纳、惠特尼、麦考密克,爱迪生和福特、简&;#8226;亚当斯、弗洛仑斯、南丁格尔和艾伯特&;#8226;施韦特,这些在人类知识和理解方面,在文学方面,在技术可能性方面,或在减轻人类痛苦方面,开拓新领域的人中,没有一个是出自响应政府的指令。他们的成就是个人天才的产物,是强烈坚持少数观点的产物,是允许多样化和差异的一种社会风气的产物。

  中国文化最光辉灿烂的时代就是春秋战国时期,因为那时政局不稳,没有绝对权威的王朝,这样的大环境,很容易思想自由,流派纷呈,这时学术上的百家争鸣便是这个时代的最丰赡的礼物。秦汉后,“独尊儒术”,儒学绝对权威,统一了思想,却很少出现这种自由的气氛。

  国家与自由

  如何尊重个人的意义。其实“个人主义”是最重要的,个人主义的充分发挥,才能创造出多样性的成果。而牺牲个人,符合一般,只会使人走向单一、被动、程式化。将个人的“一”沉没于集体的“一切”,是不科学的。

  相对而言,“国家”、“革命”、“人民”、“理想”、“主义”往往是贬义词,这些名词都捧到天上后,人不仅变得极为自私,而且极为虚伪,甚至变态。这一现象在*时期得到是有力的彰显。

  对人的尊重,必须从尊重个人开始,必须是普世化的尊重。对弱势群体的尊重,弱势声音可能是大多数,如农民、工人,以及介于农民与工人之间的成份民工,还有下岗的或者失去土地的人群,应该尊重他们的声音。这是一个人道的问题,绝对不能避而不谈的。

  对于那些异端分子,也应该尊重,而不是压制,取缔。允许异端的存在,就是一个健康的社会的需要,异端的意见能否得到透彻的讨论,就会出现艺术、人性、文化等多方面的可能性的发展,这样就是多样性有社会。

  只有允许这样的宽容,这样的一视同仁,才会少出现“皇帝的新装现象”。一般揭露“皇帝的新装”的人正是弱势的、少数的、异端的人。

  竞争与自由

  其实,根本没有普遍的自由,自由说到底只是一种消费的自由,它是完美的消费者所具有的特权,而那些有缺陷的消费者(穷人)被排除在“消费者宴会”之外,所以自由作为一种特权而诞生的。一无所有的人,总不能顺利地进入什么哈佛大学,因为他根本没办法参加这个“消费者宴会”。因此,自由是绝对不允许平等,共同拥有,它需要的是特权,并且用强权来维护。自由只能说是相对的,但相对总比绝对没有自由好。

  一个有钱人的儿子排挤掉一个穷人的孩子,这本身就是违背竞争机制,其实也是违背自由法则,对*的一种伤害。有钱人的贿赂,而主管者的受贿,这种欺诈、背信、强力等问题,造成不平等的竞争。这样容易产生一批“失望的竞争者”。

  免除这种“失望的竞争者”的痛苦,就可以消除憎恨,缓和矛盾的方法,同时,也是让有特长的人,有所发挥,这本身对自由事业、人类文明事业的一种支持。

  多党制与自由

  人类应当有自由形成意见并且无保留地发现意见。当然这个社会不排除这样的情况,就是少数的智者多数的愚人。基于此而出发,以为一党就是少数的智者,可以包办一切个体的福利,是错误的。因为不能保证,少数的智者永远被这个团体所占有的。

  在两党制或者多党制国家,个体的自由往往会得到更大程度的尊重。一党重视秩序与稳定,而另一党重视改革与进步,因此两党制比起一党制,可行性更好。这也与自由有关。而一党制,为了维持现状,稳定大局,同时也为了使一党的利益得到更大的体现,必须使得所有个体相对服从。而那些异端、少数派、弱势群体的话语权很难得以讨论、重视。

  在党内提倡集体主义,但在集体中成员们的影响力是有大小的,集体中的那些具有最大影响力的人往往是集体的领导者。这些领导者总是倾向于把自己的利益打扮成集体的利益,他们要求人们牺牲个人利益,捍卫集体的利益。其实质上往往是要人们牺牲集体中其他人的利益,来为领导人的利益服务。*时期的集体主义是最有力证的。

  自由与人民

  个人表达权利的时候不能让渡给“代言人”,将权利让渡给代表,这是个人对自己的不尊重。很多团体都说我们代表“人民”,给人民的是自由、*、平等……等等,然而人民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抽象到谁不能说是人民,你是个人,我是个人,他是个人,而人民呢,你不是人民,我也不是,他也不是。只要谁有话语霸权,他就可以说,我就是代表人民。人民只能代表,而不是实指。在历史中它往往成为反人的名词,甚至是杀人工具:人民压迫了人,或者人民屠杀了人,而人却无权对人民进行质问!

  “人民的意志”实质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也就是说,多数或者那些能使自己被承认为多数的人们的意志。因此,人民并不能包办全体个人的自由。

  自由与选择

  杨白劳有没有自由?杨白劳在借贷契约上按手印,明知不能还债的后果,这就是喜儿必须到黄世仁家里做丫环,他有不按手印的自由,但是所面对的有限的选择,又迫使他不能不这样做。现实生活中,饥荒并不是由于食物的短缺造成的,流离失所并不是没有足够的住房,只是食物、房子等生存空间被少数人所掌握。因此,很多自由是不大可能完全地实现。

  因为现实生活中有种种“选择集”的问题,虽然这些选择集与任何有形的强制无关,但是由于种种因素,导致了这种选择集的缩小与放大,而且放大是无限地放大,而缩小又到威胁到生存的问题。这本身危及自由的先决条件:平等。结果是这样:你有选择的自由,但在选择集面前,你又迫不得己,别无选择。

  
  自由的寓言

  伊索曾经讲过这样的寓言

  同在一处肥美牧场觅食的马与鹿,为谁该拥有最好的牧草发生争执。鹿凭借其锋利的犄角占了上风。于是马求助于人,人答应了马的请求,但建议说:如果马允许人骑着它,让人按他认为最好的方式引导它,他的帮助可能会更有效。马接受了这个建议,同意人在它的背上备鞍,在它头上装嚼子。于是,它们从牧场驱逐了鹿。但当马要求人把它从嚼子和鞍子中解脱出来还其自由时,人回答说:“我以前从不知你是一个有用的苦力。现在我知道你擅长什么了,你可以相信我会一直让你干擅长的活的。”

  哲学家兼诗人贺拉斯就这则寓言说:

  这就是那些由于害怕贫穷而放弃了最可宝贵的东西——自由——的人的下场;像他这样的可怜人,将总是受制于这样或那样的暴君,将永远都是奴隶,因为他的贪婪之心使他无未能知道如何满足于他本来可以不依赖于任何人就拥有的平常的才能。

  个人与自由

  个人往往被集体或者国家、政党等决策者先决的“善”的观念(或者称之为“体制”)所灌输,个人完全成为某种善的试验品(诸如佛教、*教、基督教、共产主义),被灌输了满脑子的“善”的观念,国家按照这个善观念从一个模子中铸造出所有公民来,可是没有会去为这种“善”生活承担责任,这种善生活不是他们选择的,尽管他们接受,并可能狂热拥护,但却是强加的。因此在非自由、非个人主义社会里,生活可能不再平庸、不再堕落,但却可能走向错误,走向不正义,甚至走向罪恶,而难以自身纠正。人们将思想和反省的权利交给了“善”的制造者,代为思想,因此他们不对这“善”的所有后果负责。

人贱命硬——我的传奇
1977年1月8日,农历76年11月19,周恩来逝世一周年,我来到了这个世界。天极冷,人民还沉浸在伟大领袖毛泽东逝世(1976年9月9日)的阴影中,举国含悲,如丧考妣;风云变色,如临冰天。77年一个新时代的钟声已经敲响,我来了,唯一的感受就是冷,受了一场冰冻,耳朵冻得溃烂、变形。听说,那时西湖结了冰,人可以在西湖上行走。我是我们贾家门第一个男丁;可以说是长孙。

  
  1980年下半年,我才开始说话。家族中出了三代哑巴,以为我也逃不了这个宿命,继承哑巴种。因为四岁开始学语,智力一般,落得了“呆头”的蔑称。我母非本地人,属江苏人,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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