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城市里感到压抑,就特别想家,想念乡下。我的家里有上了年纪的奶奶和父母,他们很想念我,我也想他们。我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跟老人在一起,当时几乎每个月都需要回家。回家的时候,鸡鸭鹅狗那种氛围,我觉得特别亲切。可是待不上几天,就想回到城里,回到学校这种氛围里,这两种氛围在内心的冲突特别大。还有,我小时候是在一个十八口人的大家庭长大的,内心特别愿意替别人着想,比如说,我母亲有三个儿媳妇,因为我孝顺母亲,就要看嫂子们平常的脸色和表现,就愿意观察她们的内心,主要是愿意婆媳之间、姑嫂之间和谐。所以当我进城之后,有时回乡就带回一些城市的东西,每次回去都大包小裹地带一些卷头发的发卷呀,纱巾呀,一些比较便宜的衣服呀,等等。从乡下回来的时候,就想城里人需要什么呢?就带一些花生啊,地瓜啊,这种往返把我的身心搞得非常疲劳。就是这种冲突,在心里积累了很多很多要抒发的东西,《小窗絮雨》就是写这种心理冲突,这是我在《上海文学》杂志上发表的第一篇受到关注的作品。那是一篇没有什么章法的小说,完全是内心一种块状的涌动,乡村的很多图景在我心里,城市很多同学的声音在我的心里,可以说是在冲突中写完了这篇小说。现在回过头看,那篇小说其实存在非常多的问题,但是,它是我内心冲突的产物,它真实地反映了我的内心世界。所以说,小说对于我,它是我个人心灵生活的反映。在《小窗絮雨》之后,90年代以前,我所有的小说都是那种不自觉的状态,都是像《小窗絮雨》那样,内心有冲突了,要表达、要写,就写了。应该说好多年,也还是不自觉地写作,没有进入对文学的自觉追求。 。 想看书来
孙惠芬(2)
《小窗絮雨》之后,有了一些反响,好多人说我写的是本色的生活,像本色演员一样。听了这话,我觉得别扭,挺不服气,我就想,我难道只能写本色,就不可以写别人吗?于是在这个时候,就想怎么样超越自己,当然,想超越自己是对的,但是对本色生活的这种逆反,在当时是有一些不切实际的。在《小窗絮雨》之后,又写了一个《变调》。《变调》也是个人内心冲突的反映。那时我刚从文学院毕业,回到庄河县文化馆,文化馆是小城文化人聚集的地方。到了文化馆,一二十个人在一起,大家又都是文化人,互相不敢多说话,每天办公室一点声音都没有,我就感到特别压抑,那种压抑简直要让我崩溃了,得了严重的神经衰弱症。后来,参加《鸭绿江》的笔会,我当时睡不着觉,也写不出东西。别人给我一片安定——那是我第一次吃安定,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可以让人睡觉的药片,吃下去之后,天昏地暗地睡了两天,两天睡好了,神经得到调整了,就写了《变调》。反映的是我个人跟小城文化人在一起时的内心冲突,是理想和现实的矛盾。这篇小说和《小窗絮雨》是同期的,也是同样的一个水准,它反映的是我内心同样的状态。在这之后,我觉得我不想做本色演员了,可是呢,我不知道该怎样写别人,完全不会写了。在1989年以前这段时间,也发表了一些作品,但那些作品,我现在不敢回头看,写得很糟糕,有明显的模仿痕迹。那三年我确实很痛苦,不知道如何抵达别人。到了1990年之后,我觉得似乎又找回了状态,找回来的,就是还要回到我的内心。首先做本色演员写自己,把自己内心对生活的感受写出来,然后再通过自己的内心去揭示别人的内心。到1990年的时候,我知道应该永远贴着自己的内心去写别人,写别人在想什么,别人在做什么。那时我写了两篇小说叫《四季》和《中南海的女人》,这两篇小说我自己认为对我很重要。《四季》是在《鸭绿江》上发表的,《中南海的女人》是在《作家》上发表的,两篇写的都是乡村生活,但我好像有了一些虚构的能力,这是由于一方面我知道该怎样贴近自己了,一方面大量地阅读,从优秀作品中吸取营养。状态调整了,也就焕发了想象力。我写的是乡村四姐妹,到小镇上开了一个饭店,她们到了小镇打破了小镇的平静。而小镇上又来了一个马车夫,带来了客人,到了这个小饭店,这又打破了四个女人的平静,这跟我在那个时期对女人、男人、男女之间的体验有关。在那个时期我自己恋爱结婚了,对人性有了新的感受,能够把握,所以写了《四季》这篇小说。我觉得挺满意的就是能够从我自己走开,走到别人那里去,并且还不是一个虚妄的存在。小说是虚构的,然而又是符合生活真实的。有这个想法,应当说是我的一个明显的进步。
当然,小说写他人,进行虚构,也还是离不开自己的内心生活、内心冲突,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从庄河到大连以后,自己觉得像再度落到深渊一样,没有人认识你了,自己变成一个不被任何人知道的自我,这个时候才知道庄河那段小城文化人的生活对自己的伤害。伤害是什么呢?就是小城很小,一个文化人被很多人认识,虽然天天见面打招呼,天天有沟通有交流却天天渴望沟通,渴望交流,还有一种莫名的骄傲感。到大连之后,一下子落入深渊,心里很不适应。当然也是那时,才知道县城因为太小,里面的文化人有非常多的梦想,非常大的理想,大家彼此朝夕相处,比较了解,又窒息了这种梦想和理想,所以就形成了一些畸形的心态,觉得在这里无法实现自己,觉得只有到大城市里才会得到更多交流和释放,可是当我真正来到大连,我又知道,孤独原来是永恒的。我是说,到了大连以后,变成了不被任何人认识的一个人,进到那个群体里边,自己似乎消失了,我自己那两年非常痛苦,在痛苦当中我写了《歇马山庄》。其实《歇马山庄》这个小说的构思和写作,就跟我内心的这种痛苦有关,我觉得在我非常孤独的时候,希望内心有一个东西让我温暖。在乡下的时候,盼望进城,当进城以后,又觉得理想在乡下,觉得能温暖内心的地方还是乡村,是我多年生活的乡村。所以,我的《歇马山庄》是带着对乡村的怀念来写的,因为这种怀念太巨大了,内心的这种渴望太巨大了,我写得很有激情,而恰恰是因为这种激情,调动了我多年来乡村生活的体验、感受和整个儿对乡村生活的认知,使我在写作当中,变得没有节制。现在回头看,《歇马山庄》是一部枝蔓横生的作品,因为我在写作当中太有激情了。这部小说缓解了我内心的焦虑,使我找到了自我的存在。记得写到24万字的时候,有一种站起来的感觉,这个站起来,不是作为一个作家的站起来,而是作为一个人,一个不被任何人了解的一个单独的人。就因为有了自我,有了自信,觉得自己变得强大了,觉得可用这种方式使自我在芸芸众生中活下去了。《歇马山庄》对我的重要性就是使自己找到了一个真正的自我,也让我感到养育我的乡村是我生命的源泉,是给我活力的地方。 。 想看书来
孙惠芬(3)
这个小说写完之后,我还是继续寻找自我。从小说中出来,再一次感到惶恐,没有交流,也没形成联系自己的一个群体,也总想改变这种状况。记得那时认识的一个朋友——《大连日报》的记者马莉,她有一次打电话约我去采访一个案子,是一个*案。我非常乐意从家里走出去,跟她去了。这个案子,是一个二十岁的男孩*了一个女中学生。我完全是因为无聊,在城里待着找不到救命稻草,找不到能抓住自己的东西和被自己抓住的东西,就去了。后来我写的小说《台阶》就和这次采访有关。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靠采访来写作,全是源于自己的内心,自己的感受,自己多年来的积累和体验,但是在写《台阶》的时候,就变得比较理性。我采访两次,一次是采访这个小伙子,他跟我们讲,看到一个女孩子在路上走,天天看着她,就喜欢上她了,就跟到她的学校去,下课的时候,进她的教室从书包里摸到她的钥匙,晚上跑到她家蒙面作案。我一下子想到当时姜文导演的《阳光灿烂的日子》,他这个故事特别像《阳光灿烂的日子》,于是我就问他是不是看过这部电影,他说是。这个事,一下子就触发了我的灵感,觉得这个小伙子在他青春萌动的时候,他的作案动机,跟我们人性美丽的东西有关。再一次是采访被*的女孩儿,这个女孩儿确实非常漂亮,给人的感觉就是让人特别喜欢。案件发生后每天都由一名老警察保护她上学。这篇小说在写作中,是以一个老警察的角度,我想象我就是那个警察,带那个女孩儿天天上下台阶,天天护着她上学。老警察天天跟在漂亮女孩儿身边,能不能想到他的青春岁月呢?想到他的青春岁月,能不能理解了案犯的心理和动机呢?理解案犯的犯罪心理和动机,在审问时能不能说出自己的理解呢?就这么一连串想下来,我就写完了这篇小说。其实这个案犯对老警察青春时光的呼唤,以及老警察对这个案犯的理解,里面包含着很多人性的东西,很多人性里复杂的东西。我觉得我在这个小说里,第一次能够理性地贯彻自己这种对人性的理解和把握。《台阶》是我在《歇马山庄》写完之后写的一个短篇小说,这两个小说给我带来了很多鼓励,这种鼓励当然对我非常重要。但《歇马山庄》出来之后,好像有些虚假繁荣,在北京开了研讨会,研讨会上评论家们说了很多好话,这时就觉得自己的作品好得不得了,很长一段时间自己沉醉在一种虚无缥缈、虚假繁荣的内心喜悦当中,这种喜悦是让人不能写作的,我有好长时间激动得不能写作。我现在知道,不管是真正的荣誉还是你认为的荣誉,都足够摧毁你的创造力。我们对所谓的荣誉要有抵抗力,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