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便到了约定的日子,纪衍忙于筹办婚事布置礼堂,便叫小厮来绯色这取嫁衣。绯色打开木箱,将那正红色的衣裳交与小厮检查。广口大袖边绣着层层金丝,光艳夺目,裙边环绕鸳鸯石榴,拖曳及地,边缘再由金丝连缀。品红霞帔上是只栩栩如生的开屏孔雀,金丝璎珞琳琅下坠。
那小厮看了,好一会说不出话,良久才感叹着道:“真是辛苦绯色姑娘了。”他将嫁衣折起来收进木箱,由绯色引至另一处结账,而后抱着木箱踏出了门槛。
“是不是你去求父亲了,不然她怎么无缘无故就接手了绣坊?”钟离栀的声音自门后传来。
“这我哪知道。”
“我不管,车马我都备好了,店面也买下了,婚礼一过,你就去与绯色说吧,不管怎么样,都要劝她离开长安。纪少爷不会办不到吧?”
他那么爱你,有什么办不到的。绯色正了正神色上前一步,敲开了纪家的侧门。
“绯色?”纪衍看到是她,顿时神色慌乱。
“我看过了时辰还没有人来取,怕耽搁便自己送过来了。”绯色不经意地笑笑,似是什么都未曾撞见。
“我已经派了小厮过去了啊。”纪衍有些疑惑地接过木箱。
“也许是路上错过了吧。”
“那银子我改日再找人送过去。”
“不着急的。”绯色温和地笑笑,转过去看着钟离栀,“钟离小姐看看,还满意吗?”
“绯色姑娘的手艺,自然是没有问题的。”钟离栀露出礼节性的笑容,做出送客的手势,“天色也不早了,绯色姑娘,早些回去吧。”
“好。”绯色点了点头,转身离去。
“哎,”纪衍上前一步叫住她,压得了声音问,“用金线了吗,是御赐的吗?”
做完了这一桩生意后,绯色闭门谢客,准备搬迁。
本以为可以好好休息几日,却不知为何她开始频繁地做梦,一觉醒来反觉浑身酸痛。她梦见一个女子穿着那件正红的嫁衣远远地站在厅堂中央,周围一个人都没有,金丝璎珞在绯色眼前不停地摇晃。她的唇上抹着鲜红鲜红的胭脂,扬起嘴角的时候如血色欲滴。绯色想再看得清楚些,眼前却忽然起了雾,什么都不分明了。
这一日绯色眯着眼睛醒来时,长安城里已响起了锣鼓唢呐声。她揉揉脖子起身坐到梳妆台前,怔怔地看着镜中的自己,抬起手,抚上了鼻梁上那紫红色的伤疤。若是穿上了紫红的嫁衣,两相辉映,会不会也很好看?绯色自嘲地想着,脑子里却无端泛起了钟离栀的话语,“阿衍,你是不是喜欢她?”这些天她一直不让自己去想这句话,失神了一刻,它便趁虚而入。
绯色起身穿上衣服,去木案前收拾前些日子绣过的凌乱的缎子,耳朵里却怎么也挥散不去那一句“阿衍,你是不是喜欢她?”
——阿衍,你是不是喜欢她?
纪衍不会喜欢她的。绯色再次摸了摸自己的鼻梁,就是这张脸,让她连嫉妒钟离栀的勇气也没有。她从不奢望纪衍对她有一丝一毫别的感情,他最多不过是,可怜她吧。
也只有这样想,她才能继续沿着心里的念想走下去,不犹豫。
虽说绣坊只是钟离家一个小小的产业,却是钟离老爷第一次把事情假手于人,绯色在钟离家的地位也是同了半个管事。
钟离夫人紧紧跟着嫁娘送嫁,绯色便随着钟离老爷站在稍远些的地方。
“你还是没有用金线。”
“是啊。”
“绣坊也都给了你。”钟离老爷说着,语气又柔和下来,“罢了,你的手艺,就算不是钟离家的线,这嫁衣还是那么好看。”
“钟离家的金线固然是巧夺天空,可这纪家的缎子也是艳丽非常,合在一起,就太过华丽了,就如一山不容二虎的道理,反倒是互有衬托更好看。这便是我这些年,一定要自己配色的道理。”
“这只是其一,更甚于此的是你的影金绣法啊。”钟离老爷没有转过去看绯色,语气听起来很是叹惋,“我还以为颜家之后,不会再有人会影金绣了。”
“那钟离老爷当年,为何不留下那绣法秘书呢。”
听到这话,钟离老爷的脸色变了变:“都随着火去了,哪有什么留不留的。”
“也是,留着成了证据叫人怀疑,只是现在看来,那把火好像没烧干净,您是不是很失望啊?”
☆、绯色云烟…4
? 【拾】
十年前,长安城的丝线生意并不是钟离一家独大,临安颜家带着江南卓绝的织染技术,也在长安城占下一席之地。两家家主结为好友,互通有无,为长安城的丝线品种又多添色彩。两人还约定要为孩子取相似的名字,绯为红,栀为黄,希望她们能继承这最鲜艳的颜色。
颜绯和钟离栀自幼便一同长大,关系比一般闺阁姐妹还要亲厚。
可是那一年,长安城里不会有人忘了那一年的。城西颜家在盛夏漆黑的夜里燃起了熊熊大火,以至整座西城的温度都徒然升高了许多,直到火已全数扑灭,路过颜家的人还是会感觉到废墟里腾然而起的热意。那真是一场磅礴而残忍的大火,颜家百倾的屋舍都化为灰烬,无一人幸存。
颜绯那天却不在家里。
彼时不过六岁的颜绯,在第二天清晨远远看到化为一片废墟的家,下意识就开始跑,好像有什么凶残的恶魔在身后追赶她。
绯色跑了很久,累到再也跑不动了,合着心里巨大的刺激与恐惧,终于撑不住晕了过去。再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城郊的林子里,睁开眼睛便看到少年温和的眉眼,絮絮叨叨地说着:“还好我说要出来玩才能碰到你,不然你在这里晕个十天半个月也没人看见。他帮你把过脉了,没什么事,回去好好休息就好啦。”看颜绯不说话,他问,“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颜绯说:“我没有家了。”
“那你先去我家吧。”他和书童一起扶起颜绯,让她坐上枣红小马:“我叫纪衍,我们家有好多房间呢,你可以住在我们家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阿栀……”
“我叫纪衍。”这个人唠唠叨叨地说了一路,颜绯只记住了这一句。
后来她就住进了纪家,帮绣娘们打打下手,也不算是白吃白住。她打听过颜家的情况,官府查了一段时间没有找到纵火的元凶,也就不了了之。钟离家虽是表示惋惜,也没有其他的行动,而她最好的朋友钟离栀,似乎根本不在意她的消失。清醒过来的颜绯想了一下,之所以说出“阿栀”这个名字,大概就是人在迷茫无助的时候会下意识地喊出亲近的人的名字吧。
“钟离家真的没说什么吗?”颜绯拉着钟离家来送丝线的小工,不依不饶地问,对方却不耐烦地回答她:“有什么好说的,没了颜家他们开心还来不及呢。”
那之后她便不再打听那件事了。再后来,一个喜欢她的姐姐为她做了件正红的衣衫,她穿上开心地在院子里提着裙摆转圈,路过的纪衍对她说:“阿栀,你穿红色好漂亮,像新娘一样。”再后来,某个日光熹微、薄雾弥漫的清晨,纪衍拉过颜绯的手对她说,“阿栀,你做我的新娘好不好?”
就因为这句话,颜绯被纪家老爷赶出了门。会在年节施粥,满口仁义道德的纪老爷,却容不下儿子对一个小丫头的一句话。
他们丢给她一个包裹,拉着她出了纪家的后门,就如之前婆婆带着她离开钟离家一般。那个人似乎本想带她去临城的,却因忽然下起了瓢泼大雨,他把颜绯随便扔进家客栈,自己买了把伞走了。不到一个时辰,颜绯便被客栈老板赶了出来,跌坐在浑浊不堪的泥水里。她站起来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积满雨水的路上,不知要走去哪里。
雨水划过她长而卷的睫毛,迷蒙了她的眼,在倦意来袭的时刻,颜绯一个趔趄摔进了河里,河沿的那块碎石磕到了她的鼻梁。
沉入河水中的颜绯眼前只有缓慢弥漫的鲜红,夹杂在肮脏的雨水中,汇聚成一种深邃的有些发黑的紫红,一缕一缕融化在水里。她逃过了致命的大火,却逃不过一场雨,毁了容貌。
有好心的过路人救了她,却不像纪衍那样有房子给她住。
然后就是八年。
她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在纪衍询问姓名时,脱口而出的一声“阿栀”。
她信任的、喜爱的阿栀却毫不介意她的“死亡”,取代她所有的风光,悠然自得地生活,都没有哪怕,去找她一次。她的纪衍也再也认不出她,只当那是儿时的一个笑话,只当父亲赶走了一个无足轻重的孤女。他们像不记得她一样,欢天喜地地准备成婚,甚至还要再赶她出长安城,自始至终都不愿给她一寸容身之地。
就像“喜欢”堆积在一起会变味,“不甘”堆积在一起,或许就变成了恨。
她不甘心,她嫉妒。
她对钟离栀的嫉妒从十年前破土而出,开始萌芽,在每一日的日晒雨淋风吹雨打间拔节成长,直到今日,成为了遮天蔽日的大树。
偏偏钟离老爷又在这个时候出现,自作多情地要以一座绣坊换女儿的开心。一切都那么水到渠成,似乎是天意让她知道真相,让她去报仇。
绯色曾经收留过一个旅居的路人,对方看她一个人过的不易,给了她一盒毒药防身。绯色瞧着没用,就扔进了从不用的金色染缸。毒药融在纯金的色彩里,在金黄之上覆盖出一层闪亮的光。
她真的没有故意去筹谋什么,每一步都那么顺畅那么理所当然。
嫁衣上的金线不是御赐,是绯色自己染的,上面全部淬了毒。那小厮还没走到门口就晕了过去,绯色算了时间,从看衣到算账到出门,正好和钟离栀离开闺房,绕过一条街被八抬大轿抬进纪家的门,走下轿子准备的行礼的时间差不多。从小厮手里取回箱子后,绯色在箱子周围洒了解药,只有嫁衣离开箱子,毒才开始起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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