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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从王允那儿借了把宝刀,就要去刺杀董卓这个人。——简称“借刀杀人”。曹操很会演戏,心里面装着天下,表面上却对董卓唯唯诺诺,所以深得董卓的信任,有时候召他贴身侍候。
这天,曹操来晚了些,董卓就问原因了,曹操说:“我的马太瘦了呗,跑不快。”董卓说:“呃,布儿,到我马棚里给孟德牵一匹好马来。”——曹操的运气太好了点,自己都没来得及编台词,董卓就先一步把吕布给支开了。曹操高兴得不得了,有心动手,可一比对自己和董卓的块头,比例有点大。好在董大胖子高血压、心律不齐等肥胖症比较明显,坐了一会子就受不了了,背对曹操躺下休息。曹操一看有戏,抽出宝刀就要下手,可能宝刀光芒太甚,在董卓床上的穿衣镜里明晃晃地闪了一下,刺了董卓的眼,待他睁开眼睛一看,一骨碌就爬了起来:“你要干什么?”这时候,吕布牵着马也到了门口,曹操急中生智,推说“献刀”。——有点可疑,但证据不足,曹操很轻易地走出了董卓的屋子。等他们回过神来,觉得不对的时候,曹操早骑上董卓送的快马,一溜烟跑得没影了。
没得说,全国通缉。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13节 比窦蛾还冤的人
曹操在行事之前可能就想好了逃跑路线,目的地很明确,从洛阳经郑州往东南方向直往谯郡,就是现在的安微省亳州市,(那是曹操的祖籍。)途经*、成皋、陈留等地。最后没到达亳州,直接在陈留扯起了旗杆。
先说在*县发生的事。那时候没有照相机,全凭画师一支笔。曹操的长相有特点:小眯眼,长胡子,矮个子。可能长成他那样的没几个,所以通缉令一贴,几乎人人都记得住。这天跑到*县就被守关的小兵给认出来了,交给了县太爷陈宫。曹操张嘴没一句真话:“我是做大生意的皇甫老板。你们抓错啦!”——人家小兵都能认得你曹操,未必派小兵张贴通缉令的老爷倒糊涂些?更何况曹操犯事之前官也不小,名声又大,陈宫当场看穿了他的把戏,只不过没有揭穿他;先送他进了牢房再说。
夜里,陈宫又派亲信把曹操提了出来,问清缘由,果然是个心怀天下的英雄。陈宫二话不说,当下摘了乌纱帽,跟随曹操去闯天涯。
一人一匹快马,跑了三天路,到了成皋。——这里得说一下,现在已经没有成皋这个地名了,古址在现河南荥阳市汜水镇,即郑州以西的荥阳再以西的汜水,而*在郑州以东,按曹操的逃跑路线,他还得朝东跑才能跑得到陈留,可是老罗却安排老曹东辕西辙,莫名其妙地跑向相反的方向,并不分青红皂白地杀了吕伯奢一家,你说他冤不冤哪?简直是千古奇案。——两个解释。一,老罗本来就不喜欢曹操,俗话说爱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同样,恨一个人也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所以老罗为了突出曹操奸诈小人的鲜明形象,无端地就给他栽了一个脏,反正曹操杀人也不只一次两次。二,老罗和我一样,命不好,没读几年书,特别是地理没学好,也没有行走过天下,就借光看过几回别人的简易地图,脑子好,记下了几个地名,临到写书的时候,乱了。所以,我也给老罗栽个赃,是他记错了地点,可能在开封或别的什么地方,反正他犯技术性错误也不是一处两处。
不管在哪儿吧,曹操有疑心病一事是翻不了案了,世人皆之,并有外号作证:奸雄。本来借宿到他爹义兄家,人家吕伯奢表现蛮亲热的,可热情过了头,跑屋子里头和家人嘀咕了半天,叫他们准备杀猪,又自己跑出去打好酒。曹陈俩人干坐了半天,饭没端出来,却听到了霍霍地磨刀声。——惊弓之鸟哪经得了这个?偷偷一听,“缚而杀之,何如?”——曹操肯定了自己的判断:一个出去报信了,剩下的在家里动手。二话不说,冲进去就噼呖咔嚓砍死了八个。再搜搜有没有漏网的,却看见了一头被绑着的猪。陈宫有些埋怨,可人死不能复生,后悔也没有用了,赶紧逃吧。空着肚子又趁黑跑了。
跑到半道,碰见了打酒回来的吕伯奢,还拎着新鲜果蔬哪!——这礼数太过了,所以说,君子之交淡如水,更何况乱世之中;多年未见的非血缘关系;更得敬而远之才对。曹操本来和伯奢招呼一声继续开溜了,可溜了几步又勒马回来,追上伯奢就是一刀,砍死在毛驴下。——前几遍看这一段的时候,每每咬牙切齿,觉得曹操太狠毒。多看了几遍,想通了:人终有一死,不过轻重之说。更何况这吕伯奢要是回了家,看到一家老小没一个活的,他的命运也只有三种可能:一,悲愤过度,抑郁而终。二,疯掉。三,从一个老好人一下子变成一个比曹操更坏的人,走向另一个极端。
早死不如赖活着,长痛不如短痛,曹操在这一点上比任何人都想得开。成大事者需拿得起,也放得下。只是这家伙放下的,往往是别人的命。
陈宫再一次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曹操这个名人当即吟诵了一句后来流传千古的名言:“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这句话被后世很多孙子辈当成了致命的人生格言。
但我对这一段插曲还是心存疑虑:如果曹操没有容人之量,那后来他身边怎能聚集那么多的能人?而且他并没有杀陈宫灭口,明知他对自己已经有了意见,却到了旅店倒头就睡。
辗转反侧的陈宫睡不着,他觉得自己已经看穿了曹操的本质,提了刀就要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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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雄英荟萃开大会
陈宫当然没有杀曹操,杀了老罗也没得扯。陈宫不想做象曹操一样的反复小人,离了他回了自己的老家。
曹操一觉醒来,不见了陈宫,更加快了逃跑的速度,没几天就到了陈留,找到了逃难到此的曹操他爹。在这里,曹操拉了一个大赞助商——卫弘,“其家巨富”。所以曹操现在需要做的,只是一个名义而已,于是发了“矫诏”。——古时候,发矫诏有善意和恶意两种。为做好事,拿皇帝出来吓吓人,可以,但事办成了,没功没赏;要是借皇帝的名义谋财害命,那没得说,脑袋保不保得住就看事犯的轻重了。
这里,曹操的矫诏只为“忠义”,所以没多久,各路诸侯纷纷赶到。文官武将,应有尽有。其中有袁绍、袁术、公孙瓒、孙坚等等。
其中公孙瓒曾是刘备的老同学,都在卢植的门下取过经。时隔多年,这公孙瓒也比刘备混得好——北平太守。(这里得补充一下。北平在1368年才有这个叫法,而老罗生活在1330…1400年之间,恰在他有生之年改的名。生于元末明初的他,对这个地名印象深刻,是不是想放在一千多年前的故事里留个纪念也未可知。)管他是哪儿的官吧,总之比刘备做的大。刘备当上山东德州平原县令,还是公孙瓒给说的话。这次公孙瓒应诏赶往陈留,经过刘备的地盘给拦住了,请老同学进去歇歇脚。公孙瓒看看刘关张,这三个大英雄窝在这个小地界里,已经是婆婆妈妈的了,觉得可惜,就劝刘备丢了这芝麻官和他一起去为国家效力。
刘备说:“愿意。”张飞说:“早让我杀了老董,不就没这档子事了?”关羽说:“少扯那过去的,赶紧收拾了走吧。”
一起去开群英会。
群龙无首,得先选出老大。曹操说:“老袁家四世三公(四代人就有三个在朝廷当过大官),袁绍本人也不错,就选他吧。”一致同意,就袁绍在那儿推让。——这时候的曹操,可能没想咋地,还算一心为公。其实他后来的表现可说是有勇有谋,要是这时他能当老大,那东汉只怕还有点戏,孙坚、刘备也不至于成气候。
问题是曹操现在不成气候。充其量只能算是群英会的发起人,英雄们心怀天下,怀的不是他曹操,所以难服大众。何况他的家世提不起来,往上数两代,是个太监。所以只能让贤。
袁绍不过客气了一下,就走马上任,开始烧火。先“歃血为盟”:“上为天子,下为黎民。以致臣节,必无二志,否则断子绝孙啥地。”——袁绍话说得慷慨激昂,底下人听得“涕泗横流”。——古代人感情丰富,爱国之心真真切切。其实我觉得,双拳紧握,两眼放光,就足以表达出这种激情了,完全没必要眼泪鼻涕一起流。古人膝盖与黄金等值,眼泪鼻涕却不值钱。
哭完了,正式开圆桌会议。会上,袁绍指定他兄弟袁术为粮草总督。——从这一开始,袁绍就充分暴露了私心,大伙还都跟着打得挺带劲。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15节 出人头地必杀技
好戏从孙坚开始演。
孙坚自告奋勇打头阵。董卓这边也有个能人——华雄。这俩人要干上了,那得有阵子折腾。可要不说小人多事呢,一个姓鲍的小子抄近路赶到了孙坚的前面去抢头功。其实阎罗王在冥冥之中早有安排,让他急慌慌地跑过去,就为挨华雄一刀。
孙坚倒是有能耐,可他经打不经饿呀,干了活下来补充能量,袁术这个粮食大总管不管饭。袁术有眼光,看出来孙坚是个人才。这个人才要是打垮了董卓那个人才,他落不到好,局势对他而言没什么两样。所以他想做渔翁。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李肃探听到孙坚的难处,于一个月白风清的夜晚和华雄一起偷袭了他。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所以孙坚慌里慌张地边打边逃。
但是孙坚有一顶明晃晃的红色钢盔。这里又得扯一扯哲学——凡事它都有两面性。站在自己的队伍里,士兵一望而知那如太阳一般红彤彤明晃晃的帽子下面是自己的领导,领导冲锋在前,自然士气大震。可是到了逃命的时候,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