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你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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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你自已-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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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年多的拼命“吸收”,我有些飘飘然了。自己的专业,只求过得去,能毕业作罢。而对于文学,我热衷的程度连好友也非常吃惊。三年学习期间,我发疯般地陆陆续续写了30多个短篇,8个中篇和2个电影文学剧本,计约百余万字。
  毕业后返厂,担任班组技术员,娶妻生子,日子过得并不轻松。偏偏这时候,我的作家梦做得深沉,到了难以自拔的地步。我几乎天天夜晚十点钟后伏案写作,将习作雪片般撒向全国各地,奇怪的是,那些稿件大概不习惯异地水土,又雪片般地飞回到我的身边,门房收发室老头见面就喊:“小张,你又有一堆东西,退回来啦!” 我从收发室抱回“自己的孩子”,心里酸溜溜的。同事们看见,或投来白眼,或送来嘲笑,我沉默,但心里从未气馁。心想:只要刻苦努力,我总有一天能取得成功。 
  面对家人唠叨,戴着“退稿专家”帽子行走在上下班的路途,我延续着我的作家梦:以格子为笼,自甘囚禁,把希冀植入笔端。我不信我的退稿会持续太久,我不信自己的作家梦永远不可以成为现实。 
  1983年春,我终于在市级报刊发表了诗歌和短篇小说。尔后,又陆续在省级和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了短篇小说、散文和报告文学作品,再以后,每年都能有10来万字的各类作品见诸报刊了。
  算起来,我的文学梦连续做了30年。近年,我总在自己的集子里重复相同的“简介”:“常年当编辑匠,自诩曰‘坐家’,钟情于文学便作茧自缚,在格子笼挣扎,爱诗爱散文,并写报告文学和小说,习作较多却无上品,愧为男儿。他始终觉得‘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乃至理,搞文学创作,不能在一颗树上吊颈。当代文学作品多‘速朽’。他企盼自己的习作朽得不那么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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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 书
但凡成年男女,如今大抵少有不读书的。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秉性不同,所读之书各异。当学生者,必读书籍尽管相同,然读法和效果亦大不一样。有人一目十行,竟过目不忘,且深得要领;有人死记硬背,即使滚瓜烂熟,却也茫然不知所云……原因何在? 当然不能排除“天资”因素。
  窃以为,一本书读过之后收益若何,关键在于你是怎么个读法:是用眼睛,还是用心。上学时,我的老师曾就读书问题作过演讲。他说:一本很厚很厚的书,你能一点一点地读,把它读薄了,则说明你是真在读书;反之,一本很薄很薄的书,你把它读厚了,也说明你是在真读书。除开这两种读法,不能算是读书,也算不上读书人。
  这番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倒不是说我这人如何善读书。茫茫书林学海,谁敢奢谈自己在书林漫步学海泛舟?“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乃杜甫名言,他是诗圣,大学问家,气魄自然很大。我辈凡夫俗子,自有读不完的书、干不完的活儿、走不完的路……下班归来,闲时读点感兴趣的书,籍以增广见闻、陶冶情操,岂不快哉! 看一篇小说,纯粹作消遣当然也无可厚非,但假若你看完之后稍动点脑筋,分析分析作者的构思、回忆回忆情节,考虑考虑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或者,你是作者,你将如何写,何妨? 读一篇散文,你觉得挺美,就
  潜入散文所描绘之境中作“入境”观,细细品味一番然后再“出境”,又何防? 读一首诗歌,你很激动,你若产生灵感,何妨也乘兴赋诗一首:哪怕你从未试写,哪怕写得不怎么好,那又有什么关系?读的诗再好,是人家写的;自己的作品再差,是自家的心血。 
  读书的人,未读之前,不妨先就其书名猜猜看看,写的什么?然后看简介或序,再猜猜内容和构思布局、情节变化及“结果”……读完以后,定会有所发见、有所启迪! “书山有路勤为径”。勤学、苦练、多思,你定能彻悟读书之法,体会读书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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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读
夜读二字,看起来就十分亲切。夜,有月无月呢?月照窗台当然好啦,没有也不打紧,只要有宁静,便可以安心读你喜欢的书了。
  夜读,是人人可以做到的,但不是人人都乐意罢了。白日里,公事私事忙得团团转,晚间消停了,几人想着读书?“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痴人说梦吧? 中小学生倒是都要夜读温习功课的,但他们的夜读是迫于无奈,且带有极端功利目的,毫无乐趣可言。大学里的学子,除却特殊兴趣,真下功夫在图书馆或宿舍“秉烛读书”的同样鲜有所见。 应该承认,如今成年人的“夜读”,多半是看电视或看消遣性报刊,它是流览性的,是打发时
  光型的“周期循环”,感兴趣时多看几眼,不感兴趣则立即调台或翻看别的什么,“拿得起放得下”,无所谓的。
  真正意义上的夜读则不一样,它需要全身心投入。书是静止的,沉默的,而接近它,翻开它,用目光触摸文字,以情感温暖文字,书便立即活了:标题是文章的眼晴,眼睛闪动,文字立即便会在你眼帘跳跃起伏,骤然形成小溪,缓缓地流入你的心海……捧读一本好书,无异于身心沐浴。 
  夜深入静时,读史是最惬意的。《资治通鉴》也好,二十四史也罢,只要是夜晚,无论是在床前还是窗下,你准能闻得到历代王朝的战火峭烟,听得见仁人志士的铿锵话语。 夜深人静时,读莎士比亚、塞万提斯、马克·吐温、托尔斯泰,读莫泊桑、契河夫、海明威,读鲁迅、林语堂、沈从文、钱钟书、梁实秋、周作人……无论是躺着坐着,都会心旷神怡。戏剧人物、小说故事乃至生活琐事被作者用情感调理出各式各样的味道了,你细细品着,岂可轻易舍弃?   有夜读嗜好者,有福。
  你没听人说起,每晚不读书便睡不着觉么?他不是贱,也不是装模作样,他是养成了夜读习惯,就像抽烟喝酒的人一样,上瘾了。夜读上瘾的人,其实也并不特别地讲求环境,也不怕别人吵闹。到他觉得可以看书的时候,他捧起书,似乎立即便可“入定”进入“忘他”的境界了,此时此刻,书即是他,他即是书,人世间的烦恼琐事,哪里还缠得住他?
  由此说来,夜读需要真性情。没有真性情,你最好夜晚莫挨书。书是圣洁物,碰它时,万不可让心懒散着,用手沾上铜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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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即伴侣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乃大家气派。 “行千里路,读万卷书”,则是伟人风范。 
  大家气派不敢有,伟人风范却该学。依我这个起码知识分子的看法,在学校里读书充其量只能算是“作业”,不能叫做真正意义上的读书。做作业是老师布置的学校规定必须读的那些“品种”,你不读不闹懂不许你毕业。读书人是根据自己个人的志趣爱好而自选自学,无人强迫,俗点讲是自寻苦乐,甘作囚徒;雅一些便叫“做学问”,读书人亦被称作学问家。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 有学以致用者,世上便有了“教授书”,教你五行八作,帮你“讨生活”;有读书取乐者,世上亦有“消闲书”,它助你打发时光;有工人、农民、太太、小姐……世上便出现各式各样的千奇百怪的数也数不清永远看不完的书。 
  我顶多算半个读书人。因为伴随年龄的增长,从乡村走入城市、走入军营、跨进工厂……非但职业有变,志趣亦随之变化。书买得杂,读得也杂。不懂事的时候,乡村里除了课本,便是小人书(我那时称娃娃书),更多的书是老爷爷老奶奶大叔大嫂们的粗俗故事;已懂事时遭遇“破四旧”,想读书却无书可读。书店里除了“老大哥”们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之类,便是马恩列斯毛的著作。当兵两年,我只借到过一部歌颂文革的“革命小说”,而且记不得书名了;70年代初在工厂偶尔借到一本《金蔷薇》,竟抄下来了。真正开始读书是70年代未,在武汉水院学习“发电厂热工仪表及自动化”,却通过武汉大学的朋友办借书证,看武大图书馆里的文学书。 
  那时候年轻,能看书熬夜,也喜欢“爬格子”。到工厂后充任技术员,常常因爱看文学书爱写小说使领导和同事们生厌,被斥之为“不务正业”。直到数年后,不再是“次品坐家”,人们才不那么责难和讥笑了。 
  84年从鄂东调到鄂西,专职当“土记者”了,我与书的情缘才如同婚姻一样,变得合情合法。近十年借书的条件甚好,写作的环境也不错,书店也就很少光顾了。偶尔出差,自然是少不了逛逛书店书摊的,但极少买,除非是特别喜爱且本地买不到手的,再贵也绝不吝惜钱。 
  斗室里书渐渐多了,就犯愁,既耽心虫子咬,又无法摆放。堆着吧,用时不方便;摆着吧,又实在不知该偏重哪一类。左右为难时,妻出主意,要我“请书入箱”。这着实叫我头痛了好些天,“书到用时方恨少”,心里觉得,案台、书柜、壁厨里的书,都是我这个“斗室坐家”的亲密伴侣,谁也不该从原来的位置上消失。 没奈何,还是狠心把书藏匿了满满一大箱,放在了墙角。不知怎地,每当我看见这口包容了数百本书的箱子,内心就感到愧疚不安,以为自己做错了事,不该把书们冷落:他们曾默默地陪伴我多年啊,许多书如好朋友一般,在我从文的艰难道路上帮过我哩。 
  工作之余,我把大部分时间交给了书。在我谓之曰“废思堂”的斗室里,我与书为伴,书与我为友,常常相互“谈心”至深夜。久了,惯了,倘若因出差好些天不进斗室,不去与我的书朋友亲热,心里一定感到不踏实哩。 我爱书,因为书如食粮。 
  爱读书,书即心之伴——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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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散步
茶余饭后,想散步的人越来越多了。与农村人劳作相比,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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