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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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智慧- 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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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则致其乐”,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要赡养,二是要赡养得让父母高兴,心情愉悦。
  奉养父母,包含衣、食、住、行等诸多方面,在物质条件上各个家庭并不一样,因为每家的孝子会有贫富之分、贵贱之别,但是总体标准应该而且是一致的,那就是“养则致其乐”。有绫罗绸缎、山珍海味,不一定就能使得父母乐;相反只是普通衣着、粗茶淡饭照样可以使得父母乐。这里有个孝敬的问题,一种真诚的沟通、感情的慰藉的问题,比如平时的关爱与交流,又如进饮食时的和颜悦色等等。这就是“色难”、“色养”的问题。
  3。 病忧:“病则致其忧”。《注》:“色不满容,行不正履。疾甚曰病。”第三件事,父母生病了,得重病了,就要尽心尽力为他们分忧解愁。一是治病,竭尽全力为他们医治,尽量减少他们肉体的痛苦;一是抚慰,在精神上不断抚慰,尽量减少他们精神上的痛苦。
  4。 丧哀:“丧则致其哀”。《注》:“擗踊哭泣,尽其哀痛。”第四件事,父母死了,操办丧事,要为他们尽其悲哀,终其哀情。“擗()踊”,指悲痛时捶胸顿足。

纪孝行章第十(2)
5。 祭严:“祭则致其严”。《注》:“斋戒沐浴,明发不寐。”所谓“明发不寐”,就是由夜里而至于天明而不睡觉的意思。第五件事,祭祀父母要尽心尽力为之严肃,如斋戒、沐浴、通宵达旦地怀念亲人,等等。
  “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注》:“五者阙一,则未为能。”此“五者”不分人的贵贱,如果都具备了,然后才能说是尽孝地侍奉双亲了。
  二、事亲要除“三不”
  以上正面讲孝子的孝行,这里再转换为反面来讲述,事亲者当除去“三不”。
  1。 除骄:“事亲者,居上不骄”。《注》:“当庄敬以临下也。”这是对居处在上位的人来说的,要不骄傲,不可做骄纵之事。“居上而骄则亡”,居处上位而骄纵,那么就会灭亡。
  2。 除乱:“为下不乱”。《注》:“当恭谨以奉上也。”这是对居处在下位的人来说的,不要作扰乱之事。“为下而乱则刑”,居处在下位,而要作乱,那么就会受到刑罚。
  3。 除争:“在丑不争”。《注》:“丑,众也。争,竞也。当和顺以从众也。”“”、“丑”原来是不同的两个字,这里本是“”字,是俦、同侪也,即是众、众人的意思;现在“”字已经简化为“丑”了。这是说,居处在众人中不要做与他人纷争之事,应当和顺从众。“在丑而争则兵”,如果居处在众人中而要与他人纷争,那么就可能会遭遇兵械之祸,害及生命。“兵”,此作动词,遭受兵器等伤害。
  4。 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
  《注》:“谓以兵刃相加。”从这里可以看到,此三者或是招致“亡”,或是招致“刑”,或是招致“兵”,其后果均是使自己的身体招致毁坏。这和孝行的基本要求是悖反的,因为孝行的起始,是从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不受毁害为始点的。孔子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第一章)既然如此,此三者都会招来危险,给父母带来忧愁,这就是不孝了。
  5。 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注》:“三牲,太牢也。孝以不毁为先,言上三事皆可亡身,而不除之,虽日致太牢之养,固非孝也。”
  “三牲”,指牛、羊、豕(猪),这是特别讲究、隆重的肉食了。但是,“骄”、“乱”、“争”此三者不除去,那么即使每天用牛、羊、猪来供养父母,还是不孝,因为父母常为你的安全在担忧,在忧愁。
  三、《纪孝行章》现代启示谈片
  孔子指出了古人行孝道应做的“五事”,虽然数千年过去了,若细细一想,其实与现代人行孝的距离很接近,并没有很深的代沟大壑。比如今天的孝子平时奉事父母也必定是“致其敬”的,奉养父母也必定是“致其乐”的,父母生病也必定是“致其忧”的,父母去世也必定是“致其哀”的,这“四事”几乎古今是一样的。只不过古人那种繁琐的讲究,比如“晨昏定省”啦,再如古人一整套的枝枝节节的丧礼啦,早已经不适用了,若再要去这样做,那就是“愚孝”了。当然第五事,今人已经不再搞古人的那套“祭祀”了,但是清明节之扫墓、墓祭还有,因此孝子“祭则致其严”还部分地相同。
  我们会惊奇,孔子概括孝子的“五事”是如此的精当,这是何等的智慧!几千年过去了,基本还是这样,不是在于办事的形式的变不变,而是“五事”中那种孝道的情、理、义、礼,还是永不褪色地延伸着。
  同样,孔子提出的“三不”,“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只要悟深了,用活了,依然是今人应该记取的有益的谆谆告诫。
  

广要道章第十二(1)
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
  【译文】
  孔子说:“教化民众互相亲爱,没有比孝道更好了。教化民众尊礼顺从,没有比敬爱兄长更好了。转移风气,改变习俗,没有比音乐感化更好了。使得君上能安定、民众能治理,没有比尊礼更好了。礼,就是尊敬罢了。所以尊敬他的父亲,那么就使得儿子喜悦。尊敬他的兄长,那么就使得弟弟喜悦。尊敬他的君主,那么就使得臣子喜悦。敬爱一个人,而使得千万人喜悦。所敬爱的少,而获得喜悦的多,这就称为重要的道理。”
  【讲读】
  第一章曾提到了“先王有至德要道”,虽举出了“目”,但还没有详细阐发,本章则深入解析“要道”,下章则重在解析“至德”。因为这章是对第一章所举之“目”的引申发挥和演绎解说,于是就名之为“广”,从而称为《广要道章》,下一章则称为《广至德章》。当然“广”字,不仅是对于首章的阐发,还有推广、发扬、光大的意思,那就是将“要道”推而广之,以“要道”来广泛施化。《孝经》的“三广”,即《广要道章》、《广至德章》、《广扬名章》均可作如是观。
  《孝经注疏》:“首章略云‘至德要道’之事,而未详悉,所以于此申而演之,皆云‘广’也。”“‘要道’先于‘至德’者,谓以‘要道’施化,化行而后遍(或作‘德’)彰,亦明道德相成,所以互为先后也。”
  一、孝·悌·乐·礼
  孔子关于社会教化问题提出了“四点”智慧:
  1。 教民亲爱,莫善于孝。
  《注》:“言教人亲爱礼顺,无加以孝悌也。”
  孔子说,用“孝”来教化民众彼此亲爱,没有比倡导孝道更好的了。
  2。 教民礼顺,莫善于悌。
  用“悌”来教化民众礼顺,没有比倡导敬重兄长更好的了。“礼顺”,就是礼敬、顺从的意思。
  又《疏》:“言君欲教民亲于君而爱之者,莫善于身自行孝也。君能行孝,则民效之,皆亲爱其君。欲教民礼于长而顺之者,莫善于身自行悌也。人君行悌,则人效之,皆以礼顺从其长也。”这里丰富了解读的内容,特别提出了从君与民之间的关系来看,那么欲望民众对君主的“亲爱”与“礼顺”,人君必须先做出表率来,自身先行孝悌之道。
  3。 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注》:“风俗移易,先入乐声。变随人心,正由君德。正之与变,因乐而彰。故曰莫善于乐。”
  孔子说,要移风易俗,没有比音乐教化更好的了。他提倡用“乐教”来教化民众,达到民风民俗的转移变化。
  当然,“乐教”从广义上讲,并不局限于音乐,“乐”是“六艺”之“礼、乐、射、御、书、数”之一艺,包括音乐、舞蹈、诗歌等在内。中国文化传统特别重视“乐教”,如《易经·豫卦》:“先王以作乐崇德。”孔子重视“乐教”,他本人就是一个音乐家、音乐教育家。笔者在拙著《孔子的智慧生活》(上海辞书出版社)中有详论,可参见。
  我们还可以读一下先秦儒家关于乐的著作《乐记》。此中有段话说得好:“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乐记》认为乐的审美本质就是“和”,是自然法则、社会法则之“天地之和”的体现。人们在享受音乐的时候,使得“感动人之善心”,从而“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致乐以治心”,还达到孔子所说的“移风易俗”。现代社会是否也可以借鉴这样的智慧,进行现代的“乐教”,感动现代人的善心?

广要道章第十二(2)
另外要说的是,本章的“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这八字,因为对音乐的社会功用做出了精到的概括,也成为一个著名的理念深入人心,且在中国美学史上影响久远。作为成语的“移风易俗”,也家喻户晓。
  4。 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注》:“礼所以正君臣父子之别,明男女长幼之序,故可以安上化下也。”
  孔子说,安定君上,治理民众,没有比倡导礼敬更好的了。孔子特别重视礼,《论语·颜渊》:“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克制自己,恢复周礼,这就是仁,一旦这样做了,天下的人就会归顺于仁了。
  《论语·为政》:“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用政法来引导民众,用刑罚来整顿他们,民众虽然免除了犯罪,但是没有耻辱之心。用道德来引导民众,用礼来整顿他们,民众就有耻辱之心,而且能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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