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35岁以前要活学活用的62个经济学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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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35岁以前要活学活用的62个经济学通识-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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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说100元的手机,突然要再交1480元的话费,这显然是在欺骗消费者。小张和女导购争辩说:“你事先没有说明买这部手机要交这么多的话费,你要么把手机给我,要么退我100元,否则我就砸了你们的柜台。”女导购见无便宜可占,只好退还给小张100元。与此同时,在距离该柜台不远的另一柜台,也因为“捆绑消费”发生口角。由于消费者是一名女青年,她交的100元未能要回。
  该商场的经营者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自由选择权。通讯商场的强制消费行为,涉嫌强迫交易。另外,作为消费者本身也应该反思,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对于那些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商品,一定要三思,要有维权意识。
  1.消费者有说“不”的权利  一些买车的消费者投诉,他们去车行买车的同时必须在车行买保险和上牌,否则车行不卖车。比如,何先生在某车行买车时,车都选好了,准备签购车合同,但车行未经他同意捆绑了2项收费服务。在购车时,类似何先生这样遭遇汽车捆绑销售的车主并不在少数。消费者委员会认为,对于这种捆绑营销行为,消费者有说“不”的权利。
  这种类似的“低价”宣传活动,很可能暗藏着捆绑消费、降低服务标准等陷阱。车行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宁可放弃售车,其实是很愚蠢的。
  2.消费者应合理看待“捆绑消费”  柴、米、油、盐、酱、醋、茶,居家过日子,一样也不能少。可这些零打细敲的东西,一是价格低廉;二是保值期短,不能久存;三是体积大,超重,拎回家的过程很痛苦。尽管顾虑很多,但那20%现金券的诱惑力也大。
  其实,细思量起来可以发现,很多东西都可以实行捆绑消费,特别是购买那些平常很少打折的生活必需品。捆绑的群体,可以是亲戚,也可以是同事、朋友,也可以是扎堆购物的陌生人,只要目标一致,就可以口头约定捆绑,你实惠,我也实惠。再者,素不相识的过客,有了一次休戚相关的捆绑经历,兴许日后还能成为朋友呢。至于消费商品的种类嘛,就多了去了。小到针头线脑,大到家用电器,只要需要,无一不可。
  当然,捆绑消费,并不是见便宜就一哄而上,去购物时,仍需左右权衡。一是要物有所值,擦亮眼睛,确认所购商品非次品;二是要物有所用,切忌买回一大堆用不着的便宜货;三是要精诚团结,和谐购物,分摊费用时,可能因零钱不够,出现你多出几毛,她占点便宜的情况,不能因此积怨,否则就失去了捆绑消费的意义。因为捆绑,除了共享实惠,还要共享快乐。
  作为消费者,当我们面对“捆绑消费”时,这种商家的戏法有时对我们有利,有时则属于欺骗行为。面对前者,我们可以择其利与商家共赢;但面对后者,我们则要维护作为消费者的权益,让这种玩弄“戏法”的商家没便宜可赚。
  

注意品牌效应——别认为东西越贵就越好(1)
什么是品牌?为什么我们愿意花费高于无品牌服装的价格去买品牌服饰?人们大多认为品牌服饰代表了一种精神,品牌的目标群体一定会认同这个精神,当我们看到一个人穿着一件某品牌的衣服之后我们会下意识地把这个人划入这个品牌对应的群体中。品牌用明星做代言的目的也就是让人们认为如果穿上这个品牌的衣服之后会和明星属于同一个群体,这应该是影响力中的“社会认同”起作用。人靠衣装,就是你穿上什么品牌的衣服你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你所认同的那个群体的一员,这样个人的心理需求得到了满足。
  如今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品日趋丰富多样,这使得消费者越来越难以凭简单的经验和常识,对商品的质量和使用价值等作出判断。此时,产品信誉和企业形象就起了决定性作用,而这些又集中体现在产品的商标上。因而,名牌商标就起着一种导向作用,引导消费者的选择,从而使产品在市场上获得超凡的销售效果。
  现代大多数的年轻人喜欢“跟风”,喜欢享受“fashion”的生活,喜欢穿名牌,喜欢吃麦当劳、肯德基……殊不知,他们的这种生活方式的选择和决定与人的才智有关。能做出适当选择和决定的人是有才智的人。有些人自己做不了决定,就索性求别人出主意,偶尔自己做了一次主,却落得事与愿违,遭致失败。那么,我现在所说的选择,是自己选择,所要探讨的是自己做决定的能力。
  买件合适的东西是很伤神的事,一位朋友在买东西上就很在行,她能买来价格适中又很适合自己的东西。大多数人在购物时要靠样式及价钱来选择。我们总被这样一种观念束缚,即东西越贵就越好,事实并非如此,500元和100元的东西,它们的质量真的相差五倍吗?我的回答是NO!对多数人来说,当他们在商场买物品时,脑海里的第一直觉就是看这个物品的品牌,若品牌在市场上打得响虽然贵也愿意买,没有过多地考虑质量,认为质量与品牌是成正比的,品牌好价格贵的产品质量肯定不差,但价格便宜的产品质量就不敢保证。
  其实这是一种很普通且现实的心态,“一分钱一分货”就是这个道理。但我们也不敢否认有些商家利用消费者的这种心态,自制“品牌”,虽然给商家的经营带来了可观的效应,但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却没有达到东西越贵越好的结果。所以针对这种情况,两种消费者要引起注意:
  (1)喜欢在专卖店购物的消费者。这类消费者较注重品牌,对于那些生活在上层社会的人士,他们不会过多追究品牌效应带来的不好效果。我这里主要指的是那些喜欢追究品牌的中层社会人士,他们大可不必啥都追求品牌,可适当选择非高档品牌但适合自己的商品,因为有些非品牌的物品含金量也是很高的,要善于去发现。(2)偶尔在专卖店购物的消费者。这类消费者较注重实惠,能够将“一分钱一分货”进行辩证地看待,他们能从非品牌的商品淘宝,买到物美价廉、称心如意的商品。其实这类人群大多数出席正式场合的机会不多,如大学生,他们大可不必样样追求品牌,年轻人讲的是“潮”、“时尚”,依据自身的条件,有两件品牌衣服是可以的,但不必争面子、装有钱人,因为有品牌的、贵的东西不一定好,质量好的也不一定是有品牌的、贵的。

注意品牌效应——别认为东西越贵就越好(2)
对企业来说,品牌效应是商业社会中企业价值的延续,在当前品牌先导的商业模式中,品牌意味着商品定位、经营模式、消费族群和利润回报。品牌效应是品牌在产品上的使用,为品牌的使用者所带来的效益和影响,是品牌使用的作用。品牌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级的产物,最初的品牌使用是为了使产品便于识别,品牌迅速发展起来,是在近代和现代商品经济的高度发达的条件下,其得以迅速发展即在于品牌使用给商品的生产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品牌效应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受到世界各国企业重视的。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可以感受到品牌的魅力。品牌不仅仅是一种符号结构,一种产品的象征,更是企业、产品、社会的文化形态的综合反映和体现。品牌有助于有效的推销。品牌在产品宣传中能够使企业有重点地进行宣传,简单而集中,效果明显,印象深刻,有利于使消费者熟悉产品,激发购买欲望。
  品牌,它表示着一件作品的“出身”,来自于何处,中途经过了哪些人的收藏?若收藏家的名气越大,那么品牌就越响,投资者对它的斥资也就越高。从历年拍卖的情况看,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经过大收藏家、大机构收藏的字画。如朵云轩曾推出上海人美藏画专场拍卖会,上拍的41件拍品全部成交,创下100%的成交率和1180余万元的成交额。这些作品之所以能拍出高价,主要是因为它们有大收藏家和大机构收藏的经历,作品的来源相当可靠。
  二是有大名家的题跋也能为作品增色不少。如一幅吴昌硕的《碣石幽兰图》,画面十分简单,仅一块石一株兰。假若单是这张画,其市场价只能在5万元左右。可是,该幅作品裱有张大千的长跋:“打破有清三百年樊篱,另开新境……”由于两位大师手笔集于一幅之中,且海内独有,结果以万元拍出。
  三是作品曾出版发表过或获过奖。一般来说,能够被收入画册或是在媒体上发表的作品大多为画家的精品或是代表作,这类作品一旦在艺术品拍卖市场上露面,常会受到各路藏家的关照。
  还有一种就是需要题材独特。同一名家的作品,如题材独特,卖价就高。像海派名家倪田,他的作品市场价位一直徘徊在万元左右。然而2002年他的一幅《钟馗像》却被上海敬华拍至万元。因为在传统观念中,钟馗能避邪、压邪、驱邪,因而这类题材往往很受藏家的欢迎。
  名牌效应,当然可以带动商机,显示出消费者自身身价的同时,也无形中提高了商家的品位,好让更多的高层次消费者光临店面。这只是针对小商家而言的,而对于大厂家,意义又有所不同。名牌也会伴随大量劣质的冒牌,因为他们永远相信中国的一句古话:真作假时假亦真,假作真时真亦假。各种冒牌抢占市场,而真正的名牌,为了保住自己的消费市场,只好做出降价的选择,但这又正中冒牌商们的下怀,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用低价出售他们的所谓名牌,从中谋取暴利。
  企业的竞争,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产品的竞争,在商品竞争中,商标形象一经确立,其价值也就随之而上升。具有吸引力的、被公认为高质量的产品占据着极为有利的地位。这种地位很难获得,但是如果认真考虑一下它的价值,你会觉得很值得为获得这种地位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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